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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组织补贴项目

 

村集体经济组织补贴项目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二零一一年十月

 

一、评价报告摘要

(一)概述

(二)自评价结论

(三)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的设想和措施

二、评价报告内容

(一)项目近年来开展情况、经费来源及使用情况

(二)2011年1-8月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三)自评结论

(四)产出及效果类指标的诠释及其实际评价情况反映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六)自评工作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2011年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补贴支出

过程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报告摘要

(一)概述

2011年度闵行区(以下简称“我区”)村集体经济组织补贴由三个部分组成:

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村补贴部分)、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补贴、村级综合服务队补贴。

2008年我区开始实施基本农田生态补偿项目,由区财政按照每年300元/亩的标准给予基本农田保护补贴,之后逐年递增,2011年我区将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标准提高到800元/亩,其中500元/亩直接补贴到农民,300元/亩由各村统筹用于农村公共服务类支出。

我区自2007年以来,先后有32个行政村实施了村庄改造,显著改善了我区基本农田范围内村庄的基础设施和环境面貌。

为了巩固村庄改造成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2010年区政府出台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资金标准为1,000元/户,其中,区财政每年安排500元/户预算资金,镇、村落实资金不得少于500元/户。

为切实增加基本农田保护区农业就业岗位和实现农民增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区从2010年起,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行政村,建立村级农合综合服务管理队伍。

农业服务队岗位由政府购买服务,每个岗位一年工作报酬10,800元,另加管理培训费人均1,200元,共计12,000元/人,其中区财政每年安排6,000元/人。

(二)自评价结论

本次预算项目支出过程评价,是以PART体系为框架,对闵行区农业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补贴项目支出,分别按项目定位、项目计划、项目管理、项目结果四个方面,在中介机构上海明宇大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参与、协助下进行自评价,评分为76.68分,该项目结论:

良好。

(三)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

1、主要成绩

(1)率先探索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村补贴部分)机制

我区在2008年开始实施基本农田生态补偿项目后,2009年市政府出台“关于本市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沪府[2009]82号)”,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探索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基金,对农民和村集体管护、利用基本农田给予补贴和奖励。

此外,浦东新区2010初来我区专题学习调研后,也出台了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政策,补贴村和农民。

2010年,苏州也出台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政策,补贴村和农民。

2011年,我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补贴资金为3,933.98万元,其中村补贴部分的补偿资金为1,475.24万元,涉及浦江、马桥、华漕、梅陇、吴泾5个镇,67个行政村,基本农田总面积约4.9万亩。

截至2011年8月31日止实际已发放补偿资金为1,475.24万元。

(2)村庄改造长效管理

我区在2010年开始实施村庄改造长效管理工作后,2011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本市村庄改造长效管理的若干意见”(沪府办[2011]31号),要求对已经完成村庄改造并经验收合格的村庄改造点,进行长效管理。

2011年,我区总共对3个镇、31个村、14,047户农户开展了村庄改造长效管理,其中浦江镇22个村9,704户;马桥镇4个村1,602户;华漕镇5个村2,741户;区级奖补资金共计702.35万元。

截至2011年8月31日止实际已发放421.41万元。

(3)村级综合服务队

通过村级综合服务队的工作,2011年1-8月全区各镇抽取蔬菜样本检测85,978件,开具产地准出证14,025张,发放宣传资料60,662份,培训达2,915人次,巡查农田243,533.16亩次,发放农药7,447户次,动物防疫256,014头(羽)次。

2、存在问题

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实施后,确实使该基本农田地区农民和村集体得益不少、深受欢迎,但引发了现状农田地区农民和村集体也想要基本农田生态补偿的问题。

此外,部分镇的村庄改造长效管理镇级资金至今仍未配备,村级综合服务队岗位补贴报酬低于最低工资保障线,缺乏社会保障,影响了农业服务工作的质量。

(四)进一步完善的设想和措施

1、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村补贴部分)

结合今年我区农民持续增收政策制定工作,根据区财政局的“三农”政策第三方评估报告,对现状农田生态补偿由谁出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交区领导审议。

对于现状农田,建议相关镇根据财力原则上给予补偿,区财政根据各镇财力对现状农田也给予一定补偿。

2、村庄改造长效管理

长效管理机制有三个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是区、镇两级的检查考核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长效管理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到位。

三是长效管理资金的使用及监管需进一步规范。

建议各村设立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政策实施部门应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做出明确规定,同时村内应建立公示制度,将财务收支、管养成本等情况进行公告,接受村民监督。

年底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年度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资金实施审计。

3、村级综合服务队

建议区政府能参照其他行业纳入正规化就业岗位,提高工作报酬和养老保险待遇,以确保这支队伍的稳定性。

同时,在制度和管理上进一步规范服务队员的行为,不断提高其服务能力和素质。

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根据制定的考核方案,加强各镇工作质量考核,提高队员服务水平。

继续开展服务队员技能和职业素质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员整体形象。

 

二、评价报告内容

(一)项目近年来开展情况、经费来源及使用情况

2011年度闵行区(以下简称“我区”)村集体经济组织补贴由三个部分组成:

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村补贴部分)、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补贴、村级综合服务队补贴。

现将各部分情况分述如下:

1、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村补贴部分)

近年开展情况:

我区开展基本农田生态补偿项目较早。

在2008年,区政府出台“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重点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的实施意见(闵府发[2008]17号)”,开始实施基本农田生态补偿项目。

2008年文件规定,对全区规划落地的基本农田,由区财政按照每年300元/亩的标准给予基本农田保护补贴。

2009年,区府办出台了“关于2009年统筹城乡发展重点工作安排的意见(闵府办发[2009]47号)”,将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标准提高到450元/亩。

2010年,区府办出台“关于2010年本区统筹城乡发展重点工作安排的意见(闵府办[2010]15号)”,将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标准提高到600元/亩。

2008年至2010年,我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补贴的50%直接补贴到农民,其余50%由各村统筹用于农村公共服务类支出。

三年来,我区每年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从区财政下拨下去,及时补贴到村、农民手中。

经费来源:

三年来,我区每年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来源于区工业反哺农业专项资金。

使用情况:

2008年我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为1,709.16万元,2009年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为2,563.72万元,2010年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为3,418.31万元。

2008年至2010年,我区基本农田约5.7万亩,每年补贴涉及6个镇85个村,每年补贴资金中的50%直接补贴给了85个村的农民,50%补贴给了85个村用于公共服务类支出。

2、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补贴

近年开展情况:

我区自2007年以来,先后有32个行政村实施了村庄改造,显著改善了我区基本农田范围内村庄的基础设施和环境面貌。

为了巩固村庄改造成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2010年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本区村庄改造长效管理的指导意见”(闵府办发[2010]58号)。

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资金标准为1,000元/户,其中,区财政每年安排500元/户预算资金,镇、村落实资金不得少于500元/户。

经费来源:

我区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资金来源于区农委一般预算内资金。

使用情况:

2010年我区村庄改造长效管理区级奖补资金为549万元,共涉及3个镇29个村10,980户农户,其中浦江镇21个村7,897户农户区级奖补资金394.85万元,华漕镇4个村、1,894户农户区级奖补资金94.70万元,马桥镇4个村、1,189户农户区级奖补资金59.45万元。

3、村级综合服务队

近年开展情况:

为切实增加基本农田保护区农业就业岗位和实现农民增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区从2010年起,由区农委发文“关于印发《闵行区村级农业综合服务队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闵农委[2010]58号),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行政村,建立村级农合综合服务管理队伍。

农业服务队岗位由政府购买服务,每个岗位一年工作报酬10,800元,另加管理培训费人均1,200元,共计12,000元/人,其中区财政每年安排6,000元/人。

经费来源:

我区村级综合服务队资金来源于区农委一般预算内资金。

使用情况:

2010年,我区村级综合服务队区级资金为172.80万元,镇级资金为172.80万元,岗位设置共288人,按每月700元支付工作报酬(组长800元,队长900元),年终按人均每月200元标准进行考核后按工作实绩进行发放。

管理培训费的人均1,200元补贴,由区、镇统一安排使用。

(二)2011年1-8月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村补贴部分)

今年,根据我区“两规合一”后的基本农田面积,落实区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2011年闵行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将2011年我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亩800元。

按照规定,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标准800元/亩中,300元/亩补贴给村用于村公共服务类支出,其余500元/亩全部直接补贴给农民。

2011年,我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补贴总资金为3,933.98万元,其中给村的补偿资金为1,475.24万元,涉及浦江、马桥、华漕、梅陇、吴泾5个镇,67个行政村,基本农田总面积约4.9万亩。

我委于5月17日向浦江、马桥、华漕、梅陇、吴泾5个镇政府、农管中心、财政所发布“关于下达2011年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补贴资金的通知(闵农委[2011]18号)”,明确要求其做好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

同时,我委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补偿资金,在6月份得到区财政局同意,由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下拨至5个镇。

截至2011年8月31日止实际已发放补偿资金为1,475.24万元。

2、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补贴

今年,我区总共对3个镇、31个村、14,047户农户开展了村庄改造长效管理,其中浦江镇22个村9,704户,马桥镇4个村1,602户,华漕镇5个村2,741户,区级奖补资金共计702.35万元。

我委已于今年年初按照文件规定,申请区财政拨付了第一笔区级奖补资金210.71万元,在6、7两个月内,我委组织区其他相关委办局,分别对三个镇的村庄改造长效管理的开展工作进行了年中抽查。

在通过抽查后,申请区财政拨付了第二笔区级奖补资金210.71万元,剩余的280.94万元将于年底我委组织进行年终验收考核通过后申请区财政予以下拨。

截至2011年8月31日止实际已发放421.41万元。

3、村级综合服务队补贴

今年,我区村级综合服务队岗位设置仍为288人,区级资金为172.8万元,其中包括岗位工资77.76万元,管理培训费8.64万元。

2011年1-8月已完成发放岗位工资77.76万元,完成了总金额的45%,剩余部分将于10月30日前完成拨付。

管理培训费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村级农业综合服务队员的业务素质,更好地为农业服务,上半年度结合农业管理服务工作职能要求,由区农中专牵头,联合交大农学院和区社保局,采用集中培训的方式,由委内相关技术职能部门农业专家组成讲师团,自5月10日--6月5日分两批开展了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考试,颁发技能上岗证。

(三)评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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