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演讲稿.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8045918 上传时间:2023-01-28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7.5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司法为民演讲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司法为民演讲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司法为民演讲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司法为民演讲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司法为民演讲稿.docx

《司法为民演讲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为民演讲稿.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司法为民演讲稿.docx

司法为民演讲稿

司法为民演讲稿

  司法为民演讲稿

  6年前,我刚刚参加工作,作为律师第一次来省法院,当我步入大门时,注目那庄严高悬的共和国国徽,仰望那迎风飘动的五星红旗,一股神圣感与自豪感油然而生,同时也感受到一丝敬畏,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我曾经不止一次的问自己,这种感受来自何方?

是法院名头的煊赫?

还是司法本身的威严?

最终我意识到,这些都不是,这神圣、自豪、敬畏

  与责任,来自于人民法院所担负的——人民的嘱托,人民的信任,人民的殷切期盼。

也正因为对人民法院这种发自内心的向往,去年,我放弃了曾经倾注我全部心血的律师工作,选择成为省法院的一名新兵。

  过去的工作经历,让我深切的体会到,人民司法事业,是怎样的光荣,又担负着怎样的责任。

今天的中国,正坚定的向法治迈进,社会转型阶段的利益重组过程中,是否有公正、高效的审判体系尤为重要!

它关乎稳定大局,关乎民心向背,关乎法治事业的走向和进程。

就象德沃金在其不朽名著《法律帝国》中的描述:

“法律帝国的首都是法院,而法官们,则是帝国的王侯。

”所以说,今天的法院,所面对的,是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是前所未有的时代挑战、前所未有的历史责任。

今天的我们,工作在人民法院,是一种光荣,我们平凡的工作背后,是崇高的事业,神圣的使命。

与光荣同在的,是责任!

肖扬院长的论断振聋发聩:

“人民群众是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人民群众也是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

”我们是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人民建立法院,不是为了建一座宏伟壮观的“帝国之都”,人民赋予法官审判大权,也不是为了法官们的尊荣显贵。

如果不能用手中的法槌敲出公平与正义的时代最强音,如果不能以信念之火的铸冶让法律在现实中熠熠生辉,法院与法官,就会在法治时代,失去存在的价值。

面对肩负重大使命的光荣,面对实现公平、正义这一大得无法想象的责任,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人民法官义不容辞。

  司法事业[本文转载自[关系的,岂止是我们个人或者法院的荣辱?

作为法律实现的最终环节,人民权利保护的最后屏障,法院生杀予夺大权之下的,是当事人的身家性命,是公众的道德情感,是社会的是非标准。

司法的后果往往连法官都会为之不安,英国大法官培根的比喻尽人皆知:

一次不公的裁判的恶果超过十次犯罪,犯罪只是触犯法律,好比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却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的源头。

在他眼中,失败的司法,竟然是比犯罪更大的邪恶!

诚非虚言,中国古代的司法就不乏这样的例子,很多时候,“屈死不告状”竟然成了经验之谈,这经验背后,有多少惊心动魄而又无人问津的苦难?

明朝成化年间的刑部尚书刘铁斋号称铁石心肠,但他在看到三法司门前以头抢地、辗转呼号的百姓时,也不禁为之动容,叹一声: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司法公正所具有的巨大的社会价值,要求我们为之付出全部心血。

而在现实中,尽管人民法院的公正高效有目共睹,公众高度评价,但并非尽善尽美。

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司法环境的滞后、司法体制本身的缺憾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

特殊情况下,还会激发。

前一时间发生的“宝马车撞人案”就是一个尖锐的例子,公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超出了司法界的想象,汹涌民意,隐含着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更高要求。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人民有要求,法院就必须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去回应。

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就是我们义无反顾的选择和使命!

于是,就有了司法为民的要求,从最高法院的提出,到省法院的落实,无不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意识;从人民群众的热切反应,到两会代表的高度评价,无不彰显人民司法的人民本质。

  目标确立后,行动就是关键。

司法为民不是一个装点门面的宣传口号,公正与效率也决不是一张空头支票,它需要我们用热血和汗水去兑现。

抓住机遇,直面挑战,是人民法院的时代责任!

落实司法为民,捍卫司法公正,是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

  落实司法为民,人民意识是行动指南。

如果说司法为民是一首交响乐,那么,人民意识就是它的第一乐章。

正如周溯院长所言:

“裁判不公、效率不高,问题的思想根源就在于背弃了应有的政治立场。

”我们的法院是人民法院,我们的法官是人民法官,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我们的天职!

惟其如此,才能沿着人民司法的方向高歌猛进。

  落实司法为民,制度落实是核心。

孟子曰:

“徒善不足以为政。

”邓小平同志也说过:

“制度问题具有根本性。

”对于系统而言,制度从内部决定其运行方式;对于个人而言,好的制度能够避免人性的弱点。

法院作为一个庞大的系统,全局性的问题不能简单的归因于成员的个人品质或者是主观意识。

法院在制度性的运行机制上确保公正与[本文转载自[高效,人民的利益,自然就会得到实现,司法为民的落实,自然就会水到渠成。

  落实司法为民,做好我们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关键。

崇高的事业,始于平凡的努力。

我能够看到,我从前的偶像、现在的

  

同行,在平凡岗位上非凡的奉献:

广东的陈麟基法官,才38岁,就经受了生与死的严峻考验,病逝在工作岗位上,演绎了新时代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四川的唐汉华法官,对当事人的不幸感同身受,以实现公平为己任,长期超负荷工作,英年早逝,留给家人的,是九万多元的债务;陕西的李增亮法官,不计名利,15年如一日奉献基层,以青春、热血成就“铁案法官”风

  采;就在前几天,我们执行局两位可敬的女法官,接待上访时,整夜陪护照料一位瘫痪的女孩,拿自己的衣服给她御寒。

什么是司法为民,这就是司法为民。

司法为民,就是对日复一日平凡甚至琐碎的工作毫不懈怠;司法为民,就是在一个个案件中为点滴的公正奔波操劳。

正是这平凡的努力,正是这点滴的公正,汇聚成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壮丽进行曲。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这是一个波澜壮阔生机无限的时代,这是一项充满艰辛充满成就的事业。

还有什么比经历和享受奋斗的过程更令人鼓舞?

还有什么比见证并参与一个伟大的时代最伟大的事业更激动人心?

实现公平与正义,人民法院任重道远;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人民法官当仁不让!

一生仅此日,万里是行程。

这一路上所有的平凡,所有的琐碎,所有的艰难与险阻,都是我们前进途中的风景。

且让我们在时代的大潮中,乘风破浪,以行动证明我们无愧于神圣的审判事业!

无愧于伟大的法治时代!

  

  司法为民演讲稿

  6年前,我刚刚参加工作,作为律师第一次来省法院,当我步入大门时,注目那庄严高悬的共和国国徽,仰望那迎风飘动的五星红旗,一股神圣感与自豪感油然而生,同时也感受到一丝敬畏,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我曾经不止一次的问自己,这种感受来自何方?

是法院名头的煊赫?

还是司法本身的威严?

最终我意识到,这些都不是,这神圣、自豪、敬畏

  与责任,来自于人民法院所担负的——人民的嘱托,人民的信任,人民的殷切期盼。

也正因为对人民法院这种发自内心的向往,去年,我放弃了曾经倾注我全部心血的律师工作,选择成为省法院的一名新兵。

  过去的工作经历,让我深切的体会到,人民司法事业,是怎样的光荣,又担负着怎样的责任。

今天的中国,正坚定的向法治迈进,社会转型阶段的利益重组过程中,是否有公正、高效的审判体系尤为重要!

它关乎稳定大局,关乎民心向背,关乎法治事业的走向和进程。

就象德沃金在其不朽名著《法律帝国》中的描述:

“法律帝国的首都是法院,而法官们,则是帝国的王侯。

”所以说,今天的法院,所面对的,是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是前所未有的时代挑战、前所未有的历史责任。

今天的我们,工作在人民法院,是一种光荣,我们平凡的工作背后,是崇高的事业,神圣的使命。

与光荣同在的,是责任!

肖扬院长的论断振聋发聩:

“人民群众是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人民群众也是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

”我们是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人民建立法院,不是为了建一座宏伟壮观的“帝国之都”,人民赋予法官审判大权,也不是为了法官们的尊荣显贵。

如果不能用手中的法槌敲出公平与正义的时代最强音,如果不能以信念之火的铸冶让法律在现实中熠熠生辉,法院与法官,就会在法治时代,失去存在的价值。

面对肩负重大使命的光荣,面对实现公平、正义这一大得无法想象的责任,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人民法官义不容辞。

  司法事业[本文转载自[关系的,岂止是我们个人或者法院的荣辱?

作为法律实现的最终环节,人民权利保护的最后屏障,法院生杀予夺大权之下的,是当事人的身家性命,是公众的道德情感,是社会的是非标准。

司法的后果往往连法官都会为之不安,英国大法官培根的比喻尽人皆知:

一次不公的裁判的恶果超过十次犯罪,犯罪只是触犯法律,好比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却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的源头。

在他眼中,失败的司法,竟然是比犯罪更大的邪恶!

诚非虚言,中国古代的司法就不乏这样的例子,很多时候,“屈死不告状”竟然成了经验之谈,这经验背后,有多少惊心动魄而又无人问津的苦难?

明朝成化年间的刑部尚书刘铁斋号称铁石心肠,但他在看到三法司门前以头抢地、辗转呼号的百姓时,也不禁为之动容,叹一声: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司法公正所具有的巨大的社会价值,要求我们为之付出全部心血。

而在现实中,尽管人民法院的公正高效有目共睹,公众高度评价,但并非尽善尽美。

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司法环境的滞后、司法体制本身的缺憾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

特殊情况下,还会激发。

前一时间发生的“宝马车撞人案”就是一个尖锐的例子,公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超出了司法界的想象,汹涌民意,隐含着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更高要求。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人民有要求,法院就必须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去回应。

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就是我们义无反顾的选择和使命!

于是,就有了司法为民的要求,从最高法院的提出,到省法院的落实,无不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意识;从人民群众的热切反应,到两会代表的高度评价,无不彰显人民司法的人民本质。

  目标确立后,行动就是关键。

司法为民不是一个装点门面的宣传口号,公正与效率也决不是一张空头支票,它需要我们用热血和汗水去兑现。

抓住机遇,直面挑战,是人民法院的时代责任!

落实司法为民,捍卫司法公正,是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

  落实司法为民,人民意识是行动指南。

如果说司法为民是一首交响乐,那么,人民意识就是它的第一乐章。

正如周溯院长所言:

“裁判不公、效率不高,问题的思想根源就在于背弃了应有的政治立场。

”我们的法院是人民法院,我们的法官是人民法官,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我们的天职!

惟其如此,才能沿着人民司法的方向高歌猛进。

  落实司法为民,制度落实是核心。

孟子曰:

“徒善不足以为政。

”邓小平同志也说过:

“制度问题具有根本性。

”对于系统而言,制度从内部决定其运行方式;对于个人而言,好的制度能够避免人性的弱点。

法院作为一个庞大的系统,全局性的问题不能简单的归因于成员的个人品质或者是主观意识。

法院在制度性的运行机制上确保公正与[本文转载自[高效,人民的利益,自然就会得到实现,司法为民的落实,自然就会水到渠成。

  落实司法为民,做好我们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关键。

崇高的事业,始于平凡的努力。

我能够看到,我从前的偶像、现在的

同行,在平凡岗位上非凡的奉献:

广东的陈麟基法官,才38岁,就经受了生与死的严峻考验,病逝在工作岗位上,演绎了新时代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四川的唐汉华法官,对当事人的不幸感同身受,以实现公平为己任,长期超负荷工作,英年早逝,留给家人的,是九万多元的债务;陕西的李增亮法官,不计名利,15年如一日奉献基层,以青春、热血成就“铁案法官”风

  采;就在前几天,我们执行局两位可敬的女法官,接待上访时,整夜陪护照料一位瘫痪的女孩,拿自己的衣服给她御寒。

什么是司法为民,这就是司法为民。

司法为民,就是对日复一日平凡甚至琐碎的工作毫不懈怠;司法为民,就是在一个个案件中为点滴的公正奔波操劳。

正是这平凡的努力,正是这点滴的公正,汇聚成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壮丽进行曲。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这是一个波澜壮阔生机无限的时代,这是一项充满艰辛充满成就的事业。

还有什么比经历和享受奋斗的过程更令人鼓舞?

还有什么比见证并参与一个伟大的时代最伟大的事业更激动人心?

实现公平与正义,人民法院任重道远;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人民法官当仁不让!

一生仅此日,万里是行程。

这一路上所有的平凡,所有的琐碎,所有的艰难与险阻,都是我们前进途中的风景。

且让我们在时代的大潮中,乘风破浪,以行动证明我们无愧于神圣的审判事业!

无愧于伟大的法治时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行政公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