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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

东平县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

2011~2015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攻坚时期。

为统筹做好“十二五”期间各项卫生工作,推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科学发展,切实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卫生实际,制订我县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现状

(一)卫生资源状况

全县卫生系统现有医疗卫生单位共453处,其中县级综合医院3处,中医院1处,卫生监督、妇幼保键和皮肤病防治机构各1处,中心卫生院4处,乡镇卫生院8处,专科医院1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处,社区卫生服务站10处,村卫生室(所)422处。

在职职工260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301人,县、乡医疗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共426人,大专学历约875人,中专学历约1187人;高级职称113人,中级职称576人;执业医师674人,执业助理医师324人,注册护士695人,药剂人员180人,检验人员116人;床位1457张。

固定资产总值15862万元,其中,专业设备总值7007万元;房屋面积183863平方米。

(二)主要措施与成效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县卫生系统以深化卫生改革为动力,以农村卫生工作为重点,以优质服务为宗旨,团结拼搏,使全县的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服务东平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基础设施建设上了新台阶

我们紧紧抓住中央、省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投入的大好机遇,积极对上争取,十一五期间先后争取中央投资项目11个,其中中央扩大内需项目4个,省财政投资项目13个,争取无偿资金1690万元,争取无偿设备89台件,价值304万元,改扩建业务用房34826平方米。

自筹资金改扩建业务用房29710平方米,新增设备40余台件,其中,县人民医院投资4400余万元年新建门诊楼18000平方米,对原门诊楼、放射楼、保健楼进行统一规划改造,新建ICU病房、标准化消毒供应室;利用外国贷款1000万元购置了彩超、呼吸机、CT等设备22台件。

第一人民医院投资380万元完成了急诊楼和ICU重症监护室建设。

第三人民医院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000万元,自筹680万元,建设了6540平方米的多功能病房楼,购置了生化分析仪、彩超等设备。

县中医院自筹资金300万元,新建综合楼3000平方米,购置了双排螺旋CT、数字胃肠、电子胃镜、彩超、500毫安X光机、C型臂、12导联动态心电分析系统、第六代体外震波碎石机等大型设备,对上争取无偿资金1000万元,新建综合病房楼11600平方米,该病房楼在2010年10月份即可投入使用。

县卫生防疫站筹资70万元对疾控中心进行门诊楼装修和院落地面硬化。

改扩建村卫生室422处,并全部实行了微机化管理。

通过招投标,共投资9.4万余元为83处村卫生室添置设备13个品种830台件。

先后投资367万元对4处中心卫生院、9处乡镇卫生院进行了业务用房改造或扩建,改扩建业务用房面积23226平方米。

乡镇卫生院自筹资金购置了彩色超声诊断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监护仪等设备,通过多方努力,加大了基础设施投入,使就医环境明显改善,诊疗水平不断提高。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取得新成效

2010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有600014人,农民合作医疗参合率高达99%,我县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水平为人均120元,其中个人自缴20元、市县级配套64元、中央、省级配套36元。

自2010年1月1日起,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县新农合运行实际情况,适当提高了住院补偿比例,县级医院报销比例由45%提高到50%,乡镇卫生院由65%提高到70%,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累计补偿3万元提高到5万元,并将6种重大特殊病种和11种慢性特殊病种纳入新农合门诊定额补助范围,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特殊病种患者的医疗负担很大程度上得到减轻。

3、医疗卫生技术上了新水平

加强卫生行业内涵建设,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医疗安全教育常抓不懈,全县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意识得到增强,管理体系逐步完善,管理措施逐步到位,环节质量得到重视,医疗纠纷大幅度下降。

4、公共卫生事业取得了新成绩

一是防保工作稳步推进。

成功地实行了儿童计划免疫、妇幼保健、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等防治工作,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提高了全民防病水平。

基层防保队伍稳定,三级网络健全。

全县传染病报告发病率逐年下降,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降为200/10万,全县基本消灭了麻风病、麻疹等疾病,如期实现无脊髓灰质炎目标。

全县计免“四苗”单苗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

孕产妇、婴幼儿两个系统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孕产妇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均低于规定指标,孕产妇死亡率为24/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0.3‰,新生儿出生缺陷率为2‰。

二是卫生执法日渐深入。

重点对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食物中毒、职业危害事故明显减少,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投入不足制约了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

全县医疗卫生单位仅妇幼保健院为全额事业单位,其他均为差额事业单位,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正常业务收入仅能支付在职职工工资及单位正常业务开展所需费用,无力进行业务用房改扩建及设备购置。

乡镇卫生院有三分之二能按时发放工资,维持正常业务开展,有三分之一执行较低的效益工资,正常业务开展都很困难。

2、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总体上还比较薄弱,社区卫生服务能力还有待提高,乡镇卫生院经过几年来的建设,虽然业务用房得到了改善,但还不能较好的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能力还不足,设备落后,所需要投入的资金缺口很大,各乡镇卫生院无力解决。

3、县级医院办院的空间有限,基础设施有待完善,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有待加强;特色专科的优势不够凸显,学术队伍中高层次、影响力大的学术和学科带头人较为缺乏,临床教学和科研水平有待提高。

4、卫生系统卫技人员年龄老化,原有的技术骨干大部份已退休,后备的技术骨干培养周期长,缺乏学科专业技术带头人,人才梯队断层现象十分严重。

完善的用人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影响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的发挥。

缺乏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好的人才难引进,现有的人员难提拔流动,影响了卫生系统队伍的整体活力。

由于卫生服务人员来源渠道较窄,加之乡镇卫生院待遇相对较低,致使人才不足、人员不稳,影响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二、“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与措施

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工作全局,贯彻执行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强化政府领导,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卫生队伍建设,突出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工作,大力发展我县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更好的适应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建立健全适应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预防保健需求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东平县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健康需求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和卫生监督体系,居民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明显提高,各类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从整体上明显改善,必要设备配置齐全,人员配置合理,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1)卫生队伍发展目标

到2015年,90%以上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40%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积极争取人才分配政策,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注重发挥上级医院专家及资深老医生的传、帮、带作用,在县级医院遴选一批资深医生为医院名医,聘请一批院外知名专家和学者作为医院特聘专家,帮助和指导医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遴选一批科主任作为医院优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带头人的作用,提升业务水平和学术位置,扩大学术影响和知名度;遴选一批优秀专业技术骨干作为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根据医院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对中、高级职称人员要确定专业特长发展方向;建设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符合不同层次需求的医疗卫生技术和管理队伍,加强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综合素质。

每个乡镇卫生院能正常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常规诊疗活动,村级卫生机构能全面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和转诊服务以及一般康复等工作。

(2)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到2015年,县级医院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病区布局合理,建有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拥有病床达1600张;配置乙类大型医疗设备3-5台件。

乡镇卫生院拥有病床550张;配置2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5-10台件,影像、检验和急救设备配备齐全。

非政府办医院拥有病床300张。

县人民医院完成综合病房楼建设,县第一人民医院完成病房楼的改造,县三院配置必需的检查治疗设备。

县妇幼保健院具有功能完善、能满足妇幼保健职能全面履行的基本房屋和设施;县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应急反应和疾病预防控制监测检查设备配备齐全;中心卫生院建有相对分开的门诊部与住院部、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门诊,一般卫生院建有布局合理的门诊、住院用房。

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网络体系建设,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等基本医疗服务,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危急重症不出县”的目标。

(3)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目标

根据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011年人均不低于20元。

针对主要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和严重威胁妇女、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问题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处置需要,由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实施为8—15岁人群接种乙肝疫苗,为全县农村育龄妇女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免费补服叶酸;大力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

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基本实现。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标

十二五期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并全部纳入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各级政府对新农合的补助人均不低于100元,将6种重大特殊病种和11种慢性特殊病种纳入新农合门诊定额补助范围,使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5)卫生监督工作目标

一是职业卫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90%以上,粉尘、毒物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新增职业病例为零;预防性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85%以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员工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95%以上,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5%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5%以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劳动卫生档案及职工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二是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积极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工作。

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城镇自来水监督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水质卫生合格率95%以上,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率、年应检人数体检率达100%。

三是学校卫生,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覆盖率城区中小学达100%,乡镇及以下中小学达60%;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城区100%,乡镇及以下达95%;学校卫生监测覆盖率城区100%,乡镇及以下达60%;中小学生体检年覆盖率城区95%以上,乡镇及以下达80%。

继续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控制视力低下,龋齿的上升趋势,降低缺铁性贫血、肠道寄生虫感染、沙眼、营养不良的发病率。

四是放射卫生,加强放射防护工作,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许可证登记率达100%,放射工作人员就业前健康体检率100%,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100%;医用诊断X线机监测率100%。

加强对CT的监督管理,控制放射事故的发生,完善放射事故报告制度。

五是消毒监测工作,加大医院感染监测力度,力争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切实加强医院高危科室危险因素消毒效果评价,加强医疗废物监管,力争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有效杜绝医源性疾病的发生。

继续加大对村级卫生室的监督监测力度。

加强消毒产品的监管,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指导。

(6)妇幼卫生服务目标

完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能力,加强产科建设。

加强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重点对女乡村医生培训孕产妇系统保健与管理、孕产妇高危因素筛查与管理、产后访视、母乳喂养及婴幼儿营养指导、儿童系统化管理等。

不断完善从婚前检查到婚后叶酸补服、孕产期保健、孕早期建卡、产前筛查、产前检查不少于5次、住院分娩、产后访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查体等“一条龙”管理的服务模式。

重点加强两个系统化管理,降低两个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降为17/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

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降为4‰以下。

0-6岁儿童及孕产妇系统管理达95%以上。

住院分娩率达到99.5%以上。

全县各接生定点单位开通全省妇幼信息网络化直报系统。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开拓性地开展工作。

3、工作措施

(1)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实施区域卫生规划,调整和优化卫生资源布局,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整合城区卫生资源,调整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办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大力发展农村社区医疗服务。

加强内涵建设,实施现代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与效益,实现两个效益同步增长。

(2)进一步深化卫生改革,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切实加大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力度。

加快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步伐,逐步解决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促进卫生事业良性发展。

加大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力度,积极推行医疗卫生单位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推行医疗卫生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经营管理和成本核算;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物价变动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

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医疗服务技术规范,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制度,对全县范围内的卫生资源,包括机构、床位、卫生人力、设备、经费,无论隶属何种部门及何种所有制性质,均纳入规划,由卫生行政部门实施行业宏观管理。

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引导,落实配套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参合人口比例;抓好规范管理,确保新农合工作良性运行。

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落实政策保障措施,切实发挥作用。

加强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建设,积极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3)切实加强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工作。

深入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提高各类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以预防控制艾滋病、结核病、肝炎和其它慢性传染病等重大疾病为重点,强化疫情预测和预警报告制度,落实干预和防控措施,努力降低传染病发病率。

构建以预防为主,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相结合,突出抓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健全组织,完善功能,提高水平,发挥作用。

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着力功能调整,紧紧围绕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防治开展工作。

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医药科学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认真贯彻“一法两纲”,加大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婴幼儿系统管理力度,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水平,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4)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

继续加强《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群众尤其是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意识。

增加对卫生监督的投入,改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能力。

严格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岗前培训教育,提高执法水平。

加大公共卫生领域的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对健康相关产品和公共卫生的监督,为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提供可靠的卫生保障。

(5)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注意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的选拔培养,造就一批拥有较高素质的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形成不同层次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继续抓好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提高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使卫生技术人员结构趋于合理。

根据卫生事业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乡村基层医药卫生人员学历教育和全科医生培养。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选拔引进高层次卫生技术人员充实卫生队伍,改善人员结构。

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技术水平。

立足东平实际,针对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开展多种形式的医学科研活动,不断探索疾病预防控制的有效方法。

积极引进、应用新业务、新技术,不断提升学术水平。

通过技术项目引进、临床科研攻关,不断提升我县医疗卫生工作水平。

坚持继承和创新的方针,继续加强全县中医机构的内涵建设,提高中医急救和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抓好中医专科建设,发展特色专科。

加强名老中医师带徒工作,加快实现中医现代化进程。

(6)加强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把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行业作风与推进卫生改革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业行为,围绕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切实抓好卫生系统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卫生行业新形象。

(7)切实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为卫生事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卫生工作作为执政为民、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要把卫生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实施。

要完善卫生经济政策,增加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按新医改方案要求落实补助政策。

制定具体措施,确定重点项目,并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认真抓好落实。

同时也要多渠道、多方面筹集发展资金,认真组织好对卫生重大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组织实施,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评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我县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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