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综治信息系统专干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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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综治信息系统专干操作手册
内部资料注意保存
江苏省综治信息系统
(专干)操作手册
一、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专干职责
1.数据认领
2.个人信息修改
3.机构队伍数据录入
4.基础信息录入
5.重点人员、场所、房屋的帮扶记录录入
6.矛盾纠纷事件录入及办理
7.电子台账录入
二、数据认领操作
注:
数据管理模块中所有模块数据都需要进行认领。
1.县(市、区)级专干B账号进行【分步认领】
以认领【流动人口】为例
1)点击辅助模块-数据管理-流动人口-流动人口认领,如图2-1-1所示。
图2-1-1
2)点击【现居地址】,系统会自动按照现居地址排序,如图2-1-2所示。
图2-1-2
3)选择要认领的数据,点击【分步认领】,如图2-1-3。
图2-1-3
4)选择分布认领到的层级,点击确定,分布认领成功,如图2-1-4。
图2-1-4
2.乡镇(街道)级专干B账号进行【分步认领】
具体操作方法参照县级专干操作方法
3.村(社区)级专干B账号进行【分步认领】
1)点击辅助模块-数据管理-流动人口-流动人口认领,如图2-3-1所示。
图2-3-1
2)选择要认领的数据,点击【认领】如图2-3-2所示。
图2-3-2
3)如图2-3-3所示,选择认领到的网格,点击确定,数据认领成功。
注:
村(社区)专干认领数据必须认领到网格。
图2-3-3
4)若认领失败,弹出如图2-3-4所示界面。
图2-3-4
5)查看错误类型,点击【完善数据】,弹出如图2-3-5所示界面,将页面中所有红色型号填写完整,保存后数据认领成功。
图2-3-5
6)如图2-3-6所示,若出现重复数据,查看错误类型,点击【修改重复数据】,选择正确数据,保存后数据认领成功。
图2-3-6
7)若数据认领成功,如图2-3-7所示。
图2-3-7
4.撤销认领
1)若数据认领错误,右上角选择【已认领】,选中认领错误的数据,点击【撤销认领】,如图4-1-1所示。
图4-1-1
三、个人信息修改
点击“主页”的【设置】,跳出设置对话框,选择【基本设置】,修改个人信息,修改信息后保存即可。
如下图3-1-1所示:
图3-1-1
注:
打*为必填项,其中用户名无法修改,个人信息请填写真实内容。
四、机构队伍数据录入
1.综治机构、群防群治信息录入
1)点击机构队伍-综治机构-机构信息,点击【新增】,如图4-1-1所示。
图4-1-1
2)在综治机构新增界面,填写信息,点击保存,如图4-1-2所示。
图4-1-2
3)选择一条机构信息,点击【维护机构】,可以添加成员,如图4-1-3所示。
图4-1-3
4)选择一条机构信息,点击【维护机构】,可以添加成员,如图4-1-4所示。
图4-1-4
群防群治组织信息录入操作方法与综治机构操作方法相同。
2.县镇村三级平台建设信息录入
注:
县镇村三级平台建设必须先添加人员信息,再添加机构信息,最后将人员绑定到机构里面。
1)点击机构队伍-县镇村三级平台建设-工作人员,点击新增成员,如图4-2-1所示。
图4-2-1
2)填写人员信息后,点击保存,人员信息添加成功。
点击机构信息,点击【新增机构】,如图4-2-2所示。
图4-2-2
3)机构信息新增好后,选择此机构,点击【维护成员】,添加机构成员信息,如图4-2-3所示。
图4-2-3
4)通过层级和名字进行搜索,找到要添加的人员,点击【添加】,人员绑定成功,如图4-2-4所示。
图4-2-4
五、基础信息录入
以新增【户籍人口】为例
1)在工作台中,点击实有人口-户籍人口,如图5-1-1所示。
图5-1-1
2)当前辖区选择到网格,点击【新增人口】,如图5-2-1所示。
图5-1-2
3)填写人员信息,点击【下一步】继续填写,填写完成点击【保存】,数据新增成功,如图5-1-3所示。
图5-1-3
六、帮扶记录录入
以【刑满释放人员】为例
1)点击特殊人群-刑满释放人员,选择一条数据,点击服务管理,如图6-1-1所示。
图6-1-1
2)在图6-1-2所示界面中,点击【添加机构成员】,通过名字进行搜索,将成员绑定进去。
图6-1-2
3)点击服务管理,点击【添加服务记录】,增加服务记录信息,如图6-1-3所示。
图6-1-3
七、矛盾纠纷事件录入及办理
1)点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日常矛盾纠纷事项-待办事项,点击【新增】按钮,如图7-1-1所示。
图7-1-1
2)填写事件信息,点击保存,事件录入成功,如图7-1-2所示。
图7-1-2
3)选择要办理的事件,点击【办理】按钮,如图7-1-3所示。
图7-1-3
4)选择办理类型,填写办理意见,点击确定,对事件进行办理,如图7-1-4所示。
图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