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导意见1101.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7886717 上传时间:2023-01-26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5.2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四川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导意见110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四川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导意见110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四川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导意见1101.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四川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导意见1101.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四川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导意见1101.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四川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导意见1101.docx

《四川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导意见110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导意见1101.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四川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导意见1101.docx

四川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导意见1101

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和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有关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与技术规范、规程的规定,在总结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的具体情况,制订本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四川省境内新建高速公路项目,对于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和一级公路可参照执行。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建设优质工程、安全工程、和谐工程,实现管理上水平、质量上台阶,安全有保障、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

三.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水平,促使高速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和标准化意识明显提高,工程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现场施工更加文明,施工管理更加和谐。

四.工地建设标准化基本要求

㈠项目经理部驻地建设要求

⒈项目经理部驻地房屋可采用自建活动板房,也可租用沿线合适的单位或民用房屋,但必须坚固、安全,并满足工作、生活要求。

自建活动板房的驻地选址应避免设在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水淹等地质灾害区域,确保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和通电、通水、通信条件。

⒉项目经理部区域内的场地及主要道路应完全硬化和平整,排水设施应完善,公共场所应设置功能分区平面示意图、指路导向牌及宣传牌,并适当对环境进行绿化,做到环境优美整洁。

⒊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家具应尽可能满足规范化的要求。

办公区内一般应设项目经理室、总工(技术负责人)室、安全生产办公室、财务室、工程部、质检部、合同部、档案室、综合办公室、会议室、试验室等内设机构,项目经理室不小于30㎡,总工室不小于20㎡,其它办公室均不小于15㎡,各办公室应在门口设明显标示牌,室内设岗位责任制(牌),办公桌设岗位牌,标明姓名、职务、部门、职称等。

会议室不小于60m2,应能同时容纳30-40人开会,管理图表均应在会议室装裱上墙,管理图表应包括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保证体系框图、安全管理体系框图、工程平面布置图、工程进度形象图、工程管理曲线图、各项规章制度、晴雨表。

⒋生活用房一般应设宿舍、食堂、文体活动室、浴室、独立厕所等,员工宿舍应明亮、整洁,食堂、浴室、厕所应干净、卫生,浴室应有冷热水供应。

施工工区要为民工提供较好的工作和生活设施。

⒌办公区和生活区内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和消防安全标识(志),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维护和保洁。

㈡监理部驻地建设要求

⒈监理部驻地房屋可采用自建活动板房,也可租用沿线合适的单位或民用房屋,但必须坚固、安全,并满足工作、生活要求。

自建活动板房的驻地选址应避免设在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水淹等地质灾害区域,确保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和通电、通水、通信条件。

⒉监理部驻地区域内的场地及主要道路应完全硬化和平整,排水设施应完善,公共场所应设置功能分区平面示意图、指路导向牌及宣传牌,并适当对环境进行绿化,做到环境优美整洁。

⒊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家具应尽可能满足规范化的要求。

监理部应设置总监室、副总监室、工程部、测量队、合同部、综合部、档案室、会议室、中心实验室等内设机构,总监室不小于20㎡,其它办公室均不小于15㎡,各办公室应在门口设明显标示牌,室内设岗位责任制(牌),办公桌设岗位牌,标明姓名、职务、部门、职称等。

会议室不小于40m2,应能同时容纳30人开会,管理图表均应在会议室装裱上墙,管理图表应包括监理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保证体系框图、安全管理体系框图、工程平面布置图、工程进度形象图、工程管理曲线图、各项规章制度、晴雨表。

⒋生活用房一般应设宿舍、食堂、文体活动室、浴室、独立厕所等,员工宿舍应明亮、整洁,食堂、浴室、厕所应干净、卫生,浴室应有冷热水供应。

⒌办公区和生活区内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和消防安全标识(志),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维护和保洁。

㈢工地试验室建设要求

⒈工地试验室应设置在项目经理部(监理部)或集中拌和场内,应充分考虑安全、环保及施工要求等因素,其周边场所、交通通道均应硬化,排水设施应完善。

⒉试验室应设置办公区和试验区,办公区与试验区应分开。

办公区域包括办公室和资料室。

办公室总面积≥40m2,资料室≥15m2。

⒊试验区应根据工程内容和规模分设样品间、土工室、集料室、水泥室、水泥砼室、力学室、沥青室、沥青混合料室、标准养护室等功能室,各室仪器设备应摆放整齐,标定完好,试验操作规程应上墙,操作间应保持干净整洁,试验人员操作应着工作服,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试验室必须配备灭火设备和器材。

水泥室、标准养护室应配备温、湿度控制设备,确保温湿度达到标准要求。

各功能室面积要求:

样品间≥15m2,土工室≥20m2,集料室≥20m2,水泥室≥20m2,水泥砼室≥20m2,力学室≥25m2,沥青室≥20m2,沥青混合料室≥20m2,检测室≥15m2,标准养护室≥25m2。

⒋试验室应备有专门的发电设备(功率≥15kW),保证试验检测工作正常、连续开展。

试验室电路应为独立的专用线,在总闸及力学室、标准养护室应安装触电保护器。

⒌试验室办公区及试验区各功能室应有必要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㈣混凝土拌和站建设要求

⒈拌和站应规避泥石流、滑坡、水淹等不良地质灾害区域,尽可能靠近主体工程施工部位设立,减少混凝土运输距离。

⒉拌和场应修建围墙封闭,场地应使用C20及以上标号混凝土全部硬化,厚度不小于20cm,排水系统完善,严禁场地积水。

⒊砂石材料应设防雨棚,高度满足机械设备操作空间,料场采用厚40cm的混凝土隔墙分隔,高度不低于2米,必须确保各个料仓间不串料,并设置相应的标识牌,标识内容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数量、批次、进料时间、自检状态、抽检状态等。

⒋搅拌机配置应根据搅拌站规模确定,规模小的最小面积不小于2000m2,最低搅拌机配置JS750两台;规模大的最小面积不小于3000m2,最低搅拌机配置JS1000两台。

⒌搅拌主机为封闭式强制型,料斗仓不少于3个,需设防雨棚,且料仓间挡板具有足够高度,防止串料。

⒍拌合设备要求采用质量法自动计量,水、减水剂计量必须采用全自动电子称量法计量,禁止采用流量或人工计量方式,保证工作的连续性、自动性,电脑控制且具备打印功能。

⒎拌和机操作房前醒目位置应悬挂砼配合比标识牌,标识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砼设计与施工配合比(含外加剂),粗细骨料的的实测含水量及各种材料的每盘使用量等。

⒏水泥宜采用散装水泥罐贮存,罐体绘制“××高速公路”以及施工单位简称,两者竖向平行绘制,字体醒目,便于识别。

⒐袋装水泥、减水剂等集中存放在库房内,库房采用彩钢板搭设,高度、面积必须满足堆放数量的要求,下部铺设木板,高度离地面30cm。

⒑每次混凝土拌和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洗机具,清理现场,保持场地整洁。

㈤预制场建设要求

⒈预制场选址应根据施工合同段预制梁板的数量、尺寸和具体架设要求确定,除用地困难并报业主批准外,一般不应设在主线上,以方便、合理、安全、经济和满足工期为原则。

2.预制场一般设置办公生活区、材料堆放区、钢筋加工区、混凝土拌制区、预制区、存梁区等。

各施工区域布置应合理,场地占地面积应满足施工需要。

⒊预制场内应设置场地平面图、工艺流程图(预制、张拉、压浆等)、质量检验标识牌(预制、钢筋、张拉等)、安全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龙门吊、张拉机具等)、文明施工牌等各1块。

4.吊装作业区、安全通道应设置禁止标志,龙门吊上设置“施工重地,注意安全”警示牌置于龙门吊下。

预制场的制梁区、存梁区、构件加工区等各生产区域应设置明示标识。

张拉台座两端应设置指令标志,并设置防护板。

台座两端设防护网和安全警示标志。

⒌预制场所有的电器设备按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标准化安装,所有穿过施工便道的电线路采用从硬化地面下预埋管路穿过或架空穿越。

⒍预制场的数量和规模应根据施工合同段预制梁的数量和预制工期等参数来确定,相关设备配备包括台座数量、模板数量、移动钢筋棚数量、自动喷淋养护设施、必备的施工辅助设施(钢筋骨架定位架)、吊装设备以及其它施工设备等也应根据预制场的数量和规模确定。

⒎预制场设置在填方路堤或线外填方场地时,为防止产生不均匀沉降变形而影响预制梁板的质量,应将场地分层碾压密实,并对台座基础进行加固,台座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现浇,预制梁底板须采用不锈钢板;台座长度按每片梁设计长度每端头长出10厘米;台座横向做成水平,纵向按设计预设反拱。

⒏预制区设置自动喷淋养护设备,采用喷淋养生。

场地内应根据梁片养生时间及台座数量设置足够的梁体养生用的自动喷淋设施,喷淋水压加压泵应能保证提供足够的水压,确保梁片的每个部位均能养护到位,尤其是翼缘板底面及横隔板部位。

⒐钢筋及预应力钢绞线存放、加工应设防雨棚,棚高3.5m,采用角钢搭设,搭设应牢固,上面盖蓝色彩钢板。

室内钢筋堆放、钢筋加工、半成品堆放布置应合理,符合钢筋加工流程,各类钢筋及钢筋加工件应按不同规格堆放整齐,下部采用20cm×20cm方木支垫,离地高度30cm,标识应清楚。

⒑减水剂、压浆用水泥、锚垫板和预应力锚具均应存放于材料库房内,减水剂和袋装水泥应存放于库房内的存放台上,锚垫板和预应力锚具应按照不同规格型号分别存放于库房内的货架上,并作相应标识。

按型号、类别登记入册,以便查询。

⒒梁板钢筋骨架应在高架移动棚内加工制作,钢筋间距应采用钢筋骨架定位架定位。

⒓模板应采用定型钢模板,采用专用混凝土脱模剂,生产过程中应对模板经常进行维护。

⒔预制构件成型后,应采用自动喷雾法,进行全覆盖保湿养生7天以上。

并及时对梁板喷涂统一标识和编号,标识内容包括预制时间、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及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梁体编号、部位名称等。

⒕梁板预制完成后,除了加强养护外,要保证稳固、安全存放,严禁拆模后将梁板(尤其是T梁)无支撑存放,必须设置稳固的支架,防止梁板侧倾;在存梁场存放也严格设置防倾托架。

⒖混凝土强度符合吊装要求后,方可吊装进入成品存放区。

成品存放区地基应稳固,承重横(枕)梁应设在经过承载力验算合格的基础上,周边排水设施完好,通道顺畅。

枕梁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要连成整体,不应有横坡。

空心板、小箱梁最多存放层数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文件无规定时,要求空心板不得多于3层,小箱梁、T梁不得叠层堆放。

㈥小型构件预制场建设要求

⒈涵洞、通道的盖板,排水工程的水沟盖板,防护工程的各型预制块件及其它设计要求的小型预制构件应集中预制。

⒉为便于集中管理,统一预制工艺,保证工程质量,每个施工合同段原则只设置一个小型构件预制场。

应根据施工合同段小型构件预制的数量,规划小型构件预制场的面积,一般不小于2000m2。

预制场布置要符合工厂化生产的要求,道路和排水畅通,场地四周用砖砌围墙(或通透式围栏),场地全部采用C20砼进行硬化,砼厚度不小于15cm,场内排水系统完善。

⒊根据小型预制构件的特点,预制场需分生产区、养护区、成品区以及办公区等,各个区域应设置标识牌,规划合理,交通流畅。

⒋生产区根据施工合同段设计图纸确定的预制构件的种类设置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必须设置振动台,同时配备小型拌和站一座(尽可能与既有拌和站一起设置)。

⒌养护区采用自动喷淋养护系统结合土工布覆盖对构件进行养护,确保构件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要求覆盖养生7天以上。

⒍成品按不同规格分层堆码。

对于预制块、片(如防护衬砌肋、盖板等)堆码不得超过二层,对于整体式预制件(如缝隙式水沟等)不得超过四层。

层间需用土工布进行隔开,预制件养护期不得进行堆码存放,以防损伤,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缺边掉角。

⒎小型构件预制可选用振动台,振动台电机功率应经过现场试验,对振动台的性能进行了分析与比选,确定振动台的电动机功率,一般为1.2KW~1.5KW,振动台数量根据预制构件生产数量确定。

⒏混凝土可由就近大型拌和站集中供应,若单独设置拌和站,拌和站必须达到三仓式自动计量标准。

⒐模板必须使用钢模、高强度塑料模板,入模前应进行拼缝检查,对拼缝达不到要求的,辅以双面胶或泡沫剂,必须选用优质脱模剂,保证砼外观。

㈦标识牌管理要求

⒈告示牌

施工合同段应在项目经理部、合同段起止点及其它醒目位置设立施工告示牌和施工平面示意图,施工告示牌和施工平面示意图尺寸相同,应不小于200cm×250cm,每标段至少各设2块,施工告示牌内容:

项目名称、工程概况,施工、监理单位名称,施工、监理负责人姓名及开工、交工时间;施工平面示意图应做成效果图。

⒉标志牌

为了便于工程管理,施工合同段应在下列位置按要求设置标志牌。

⑴每个合同段的起讫点:

标明本合同段的起止桩号,施工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项目经理,监理负责人姓名及开工、交工时间。

⑵每个构造物现场:

标明构造物名称、桩号、跨径,该构造物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理负责人。

⑶每个互通立交:

标明互通立交名称、工程概况、起止桩号、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并附该互通立交平面效果图。

⑷每个拌和站:

标明拌和站名称,负责施工区域,混凝土的标号、数量,拌和站负责人、监理负责人。

⑸每个预制厂:

标明预制场名称,工程概况,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并附该预制场平面图。

⑹原材料堆放场地:

标明原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批次、数量、进场时间、自检状态、抽检状态等。

⑺各类标识牌尺寸

合同段分界牌,大、中桥,分离立交及互通区,拌和站标志牌的尺寸为80cm×120cm。

小桥、通道、涵洞标志牌、指路牌的尺寸为60cm×80cm。

原材料标示牌、报验牌、配合比标示牌的尺寸为60cm×80cm。

各种标牌要求:

白底红字或黑字(宋体),美观大方、经久耐用。

⒊指路牌

在通往项目经理部、施工区的道路交叉口应设立醒目的指路牌,指路牌的尺寸为60cm×80cm。

⒋警示牌

在变压器、高压区、泥浆坑周围、桩基施工现场、交叉施工现场、油库、炸药库等位置设立警示标志,以提醒施工及过往人员注意安全。

警示牌采用三角形或圆形,制作和图标应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

⒌管理图表

项目经理部、监理部会议室应设置组织机构框图、质量管理体系框图、安全管理体系框图、施工平面图、工程进度柱状图、工程管理曲线图、网络图,其尺寸均为200cm×150cm;各项规章制度、工程总体目标、各部门职责、工作计划、晴雨表,其尺寸均为60cm×90cm。

㈧施工便道建设要求

⒈施工便道要按招标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合理布设。

不得在路基范围内修筑临时填方施工便道。

施工便道通过桥涵部位应从挖方段绕道路基以外,不得直接从填方边坡上修筑便道穿过。

⒉自建施工便道路基应密实牢固,排水顺畅,并设简易路面,设专人负责日常养护,其有效通行宽度不少于4.5米,且每200米设置20米会车道。

⒊自建施工便桥应满足施工车辆宽度、载荷要求,应设置限速、限宽、限载标志。

⒋利用现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的,应根据道路通行能力和荷载等级,合理利用。

不得损坏已有道路和桥涵结构;不得对沿线群众生活造成危害。

五.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要求

㈠路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⒈路基土石方填筑施工必须划线布料,并且挂线控制松铺厚度,采用平地机(石方路基采用推土机)整平,选用合适的压实设备和施工工艺,确保填筑质量。

路基外观应做到表面平整、边线顺直、边坡顺适,排水通畅;填方路基应修筑边坡临时急流槽及排水沟,防止路基边坡遭雨水冲刷。

⒉土质边坡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开挖坡面一次性成形,且应开挖一级防护一级,防止边坡失稳产生滑坍等高边坡灾害;石质边坡应采用光面爆破技术,降低爆破对边坡稳定性的影响,视山体稳定性、裂隙发育程度确定是否取消圬工砌体防护工程。

光爆后,应及时清刷边坡,边坡上不得有松石、危石,松动部分的岩石,必须清除。

⒊每层路基填筑均应设报验牌,注明桩号、层次、压实度、抽检时间、合格率、监理工程师是否同意进入下一道工序等内容。

⒋台背回填必须先将回填区域清理干净,采用透水性材料回填,回填时应在构造物背面用红、白漆做出标尺,并由下向上进行逐层编号。

⒌砌筑挡墙、边沟所用的块、片石及砂石等材料应堆放整齐、有序;通道、涵洞工程施工占用路基作为施工场地的,应参照本指导意见有关预制场标准化建设的有关规定,规范施工场地布置,与路基总体文明施工形象保持一致。

⒍弃方应整齐堆放在规定的弃方场地范围内,采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措施,防止环境污染、水土流失。

㈡路面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⒈路面拌和站应参照本指导意见混凝土拌合站的有关规定建设,场地布置应规范,其规模、标准、工艺平面布置应符合本合同段施工的有关要求,拌和站内房屋建设、运输道路、供水、供电、排水、降尘、消防、安全防护、设备维修、办公生活等设施齐全。

⒉沥青混凝土拌和站的矿粉应采用散装水泥筒仓贮存,拌和站应配备二级除尘设备,防止粉尘污染,收集的粉尘应运到指定地点处理,不得回收使用。

⒊水泥稳定粒料底基层、基层应挂线控制送铺厚度,两侧应采用钢模板定型,采用大型摊铺机全幅摊铺施工;采用振动压路机和胶轮压路机组合压实;采用土工布全覆盖保湿养生7天以上。

⒋沥青路面混合料运输车辆应设覆盖物,沥青拌合站和沥青路面摊铺现场应对沥青混合料的拌和时间、出场温度、摊铺温度、碾压温度、摊铺厚度、平整度、压实度等与质量相关的各项内容用施工标志牌进行公告。

沥青混合料摊铺应采用大型摊铺机全幅摊铺施工,采用振动压路机、钢轮压路机和胶轮压路机组合碾压。

⒌路面基层、面层施工中应推行“零污染”施工,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交叉作业,防止路面层间和路面污染。

确需在路面铺筑后施工作业的,必须先在相邻作业区域内铺盖足够面积的编织布进行有效防护。

㈢桥梁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⒈桥梁基础及下部施工应做到场地平整,排水顺畅。

模板、支架应堆放整齐。

施工废弃的水泥袋、钢筋头等杂物应做到当天清理,并有专门的地点分类存放。

⒉桥梁构件等外露钢筋应采用塑料薄膜包裹,防止钢筋锈蚀。

⒊立柱、盖梁、梁板上应标注构件编号、制作时间、养生周期,预应力梁板应注明张拉时间、封头施工时间和养生周期。

⒋桥台基坑开挖应按照边坡稳定要求放坡,做好基坑边坡临时防护,并设置安全警示和防护围栏。

开挖出来的土石方应及时清理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或利用,基础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回填。

⒌挖孔桩护壁混凝土应高出孔口地面30cm,并设置安全警示和防护围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域。

施工现场应配备风量足够的通风设备,进入挖孔桩作业前应检查孔内粉尘和有害气体浓度。

每孔应配备稳固的爬梯,并配安全绳。

出渣应采用电动机械提升,机械吊钩、吊绳安全牢固,配备临时断电刹车装置。

装碴规范,不得装满或洒漏。

⒍钻孔灌注桩施工时钻机作业区域应平整,必须设置安全警示和防护围栏,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

水上施工平台必须满足钻机就位、吊放钢筋笼和混凝土运送要求。

应设置专用泥浆沉淀池和泥浆池,沉淀池和泥浆池的大小应满足流量要求,不得随意排放泥浆,排污工作应规范。

⒎结构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混凝土应采用拌和站集中拌和,混凝土运输车运输(或泵送)。

⑵混凝土浇筑应采用定型钢模或整体式大模板,模板安装应牢固、大面平整、接头平顺、密封良好。

⑶脚手架基础应坚固平实,架体应设斜向剪刀撑,底部纵横联结,脚手板铺满,无探头板。

高度在7m以上时,架体应与结构物进行拉结。

脚手架应搭设人员上下扶梯,扶梯设置护栏,爬升角度不大于450。

作业平台应满足承载力要求,搭设牢固,四周搭设防护栏杆,并张挂安全防护网。

⑷高墩施工宜采用专用混凝土输送设备施工。

对40米以上墩(塔)柱,宜采用翻模及塔吊配合施工,并安装安全载人电梯;对60米以上的墩(塔)柱,宜采用液压爬模或翻模及塔吊配合施工,并安装安全载人电梯,且必须设置防坠落网和安全施工作业平台;对空心高墩(塔)内施工部位应配置灭火器材。

㈣隧道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⒈隧道洞口外的场地建设应参照本指导意见中预制场地建设的标准执行,洞口施工场地布置要安全、规则、平整,排水良好。

⒉洞口应设置宣传栏,宣传栏内容包括:

工程简介、施工总平面布置图、隧道形象进度图、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环保水保体系、施工告示牌、进洞须知、安全操作规程、企业文化宣传等内容,可根据需要独立或连排设置,若连排设置,其长度和高度需结合现场条件,美观大方。

⒊隧道洞口处应设置值班室,采用彩钢板房结构,面积不小于6m2,洞口处外侧设置电动升降栏杆和入场人员专用通道,人员专用通道宽1.2m,靠近值班室一侧。

对进出洞人员应实行登记和翻牌制度,洞口处设置进洞作业人员动态牌和施工作业告示牌(正在开挖、出渣、支护等),告示进洞施工人员和作业动态情况。

⒋隧道内通风、供水、供电、有害气体监测等设备应有专人负责检查、养护,使其始终保持完好状态,设备发生故障应停工检修。

⒌通风管、电缆、电线、供水管、混合料输送管等应整齐设置在隧道两侧,且水、电管线的敷设应分别设置在相对的一侧,两侧应设临时排水沟,临时路面保持平整、不积水、不扬尘。

⒍混凝土拌合站、钢筋加工棚应参照本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建设,场地布置应规范,其规模、标准、工艺平面布置应符合本合同段施工的有关要求,

⒎隧道施工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操作,各工序应有机衔接有序推进,应做到掌子面开挖、初期支护、二次衬砌、仰拱施作及时跟进,尽早封闭成环,确保结构安全。

⒏隧道弃渣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堆放到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弃,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护。

六.档案管理基本要求

㈠项目业主、监理部及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合同及项目管理文件等资料;各项施工原始记录、质检资料、试验检测资料、管理文件等应收集齐全。

㈡工程建设期间的各项资料应按档案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并建立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台账。

交工验收前应基本完成竣工资料的整理工作。

㈢计量支付、变更设计等资料应实行计算机管理,积极推进质检、试验检测资料实现全线计算机联网管理,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七.文明施工基本要求

㈠项目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要统一着工装和佩戴统一制作的工作证件上岗,工装(工作服)应舒适、牢固,有所在单位的标识,能体现参建单位和人员良好的精神风貌。

㈡监理、施工单位应分别对投入本项目的全部人员及变更情况建立管理档案,并将人员到位情况定期报业主(指挥部)备案。

㈢参建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施工作业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

各施工合同应为进入工地现场检查、指导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安全帽等相关劳动保护用品。

㈣沥青、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应设置粉尘回收装置,防止粉尘污染,严格控制机械施工噪声污染。

㈤工程材料运输车辆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材料沿途洒漏,污染道路和周边环境。

八.工地建设标准化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㈠新开工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按照本指导意见的基本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保障措施,在合同中明确实施工地建设标准化的相关经费,纳入《合同专用条款》和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技术规范》中。

参建单位应在管理机构中增加工地建设标准化管理的职责,落实管理责任,制定工作措施,推动工地建设标准化活动顺利开展。

㈡在建、续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展情况,对后续工程积极推进工地建设标准化,项目业主要加强原合同管理,对施工单位在推行工地建设标准化中涉及的与原合同增加的费用,项目业主应及时补充合同予以解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