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种慢性病鉴定标准讨论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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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种慢性病鉴定标准讨论稿

上饶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

鉴定标准

一、肺部非结核分枝感菌病鉴定标准

1、具有呼吸系统症状和全身症状;

2、经胸部影像学检查发现空洞性阴影、多灶性支气管扩张以及多发性小结节病变等

3、已排除其他疾病

4、在确保标本无外源性污染的前提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做出NTM肺病的诊断。

(1)痰NTM培养2次均为同一致病菌;

(2)支气管灌洗液NTM培养1次阳性,阳性度2+以上;(3)经支气管镜或其他途径肺活组织检查(活检),发现分枝杆菌组织病理学特征性改变(肉芽肿性炎症或抗酸染色阳性),并且NTM培养阳性;(4)活检发现分枝杆菌病组织病理学特征性改变(肉芽肿性炎症或抗酸染色阳性),并且1次或1次以上的痰标本和支气管冲洗液标本中NTM培养阳性。

申请鉴定人需提供的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证明;

3、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4、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5、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地中海贫血鉴定标准

β地中海贫血诊断标准:

根据临床表现,血液学检查,特别是

胎儿血红蛋白(HBF),含量增高及家族遗传可予临床诊断,有条件行分子生物学基因诊断。

1、临床表现:

慢性进行性贫血,面色苍白,肝脾肿大。

有轻

度黄疸,重度贫血可致骨骼变大,心力衰竭。

2、血液学改变:

①HB〈60g/L,呈小细胞低色素性贫血,骨髓

像呈红细胞系统增生明显活跃,红细胞渗透脆性明显降低;②血红蛋白电泳显示HBF明显增高,一般达30%-90%(重要依据)。

3、区域及家族系调查。

基因诊断:

可限制性内切酶片段长度多态性(RFLP)连锁分析,PCR限制酶切法、PCR-ASO点杂交、反向点杂交(RDB)和DNA测序可确诊:

如CD41/42(-TCTT)/、IVS-2-654(C-T)/、CD17(A-T)T、TATAbox28(A-G)\CD71/72(+A)等。

α地中海贫血诊断标准:

临床表现与β地中海贫血,渗透脆性减低,变形珠蛋白小体阳性,HBA2及HBF正常,包涵体生成试验阳性。

重型:

又称HBBart’s胎儿水肿综合症,外周血成熟红细胞形态改变,如重型β地中海贫血,血红蛋白中几乎是HBBart’s或同时有少量HBH,无HBA,HBA2-HBF。

申请鉴定人需提供的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证明;

3、骨髓活检报告单复印件;

4、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复印件和/或骨髓穿刺报告单;

5、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6、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鉴定标准

1、在相似生活环境下,同种族、同性别、同年龄的个体身高高低于正常人群平均身高两个标准差(-2SD),或低于第三百分位。

2、经两种不同药物激发试验,峰值低于10ng/ml。

3、骨龄落后于实际年龄2岁。

4、5-13岁智能正常。

治疗年龄;男3周岁到16周岁,女孩3周岁至14周岁。

成年后为了维持身体机能正常,也需要少量药物干预。

5、身材均匀、幼稚。

申请鉴定人需提供的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证明;

3、脑CT等报告单复印件;

4、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复印件(主要有:

垂体MRI、卵巢、

子宫附件(女性)、雌激素水平六项(女性)睾丸酮(男性)、IgF-1IgF-Bp3、甲状腺功能、染色体检查、肝功能)

5、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6、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重症肌无力鉴定标准

1、临床表现:

某些特定的横纹肌无力表现出波动性和易疲劳

性,肌无力症状晨轻暮重,持续活动后加重,休息后缓解好转,眼外肌常见受累;

2、疲劳试验和抗胆碱酯酶试验呈阳性;

3、肌电图神经重复兴衰刺激检查衰减阳性,血清中可以检测到乙酰胆碱受体的抗体;

4、恶性肿瘤病史合并肌无力现象;

5、病情波动,受累骨骼肌易疲劳。

申请鉴定人需提供的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证明;

3、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4、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5、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癫痫鉴定标准

1.临床上有反复发作性的肢体抽搐伴意识障碍的病史和体征;

2.脑电图示痫样放电(常见棘尖波或尖波);

3.常用抗癫痫药物有效;

4.排外能引起相似症状的疾患。

申请鉴定人需提供的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证明;

3、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4、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5、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脑卒中后遗症鉴定标准

1、有脑卒中的病史(脑溢血或脑梗塞);

2、临床上主要有头昏头痛、偏瘫或全瘫、语言功能障碍、中枢性面瘫、吞咽困难、饮水呛咳、共济失调或大小便失禁表现;

3、有与患者症状相对应的头部影像学检查(CT与磁共振);

4、、NIHSS评分>3;

5、排外其他能引起与脑卒中相似症状体征的疾病。

申请鉴定人需提供的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证明;

3、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4、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5、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慢性肾病鉴定标准

1、慢性肾病临床表现:

浮肿、高血压、血尿、蛋白尿或贫血,

肾功能异常。

2、内生肌酐清除率≥30-59ml/min,此时临床表现加重需重点

治疗。

申请鉴定人需提供的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证明;

3、APTT、FVⅢ、vWF、FIⅩ等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4、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5、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支气管哮喘慢性持续期鉴定标准

一、症状特征:

支气管发作喘息,气急伴或者不伴胸闷,以夜间及晨间多发,常与接触过敏原或冷空气诱发;发作时双肺可听及哮鸣音呼气延长;上述症状及体征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二、可变气流受限的客观检查:

1、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

2、呼气流量峰值平均每日昼夜变异常(至少连续7天每日PEF昼夜变异率>10%;

3、符合上述症状和特征,同时具备气流受限客观检查中一项,除外其它疾病导致类似症状,

4、并需符合下列者:

长时间内(大于等于2月),且每周均有不同频度和(或)不同程度地出现喘、气急、胸闷、咳嗽等症状

申请鉴定人需提供的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证明;

3、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4、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5、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心肌病(原发性)鉴定标准

一、扩张型心肌病

1、有明显胸闷、气急等心功能不全症状;

2、心脏彩超示单侧或者双侧心腔扩大,EF值下降,心肌收缩功能减退,可见瓣膜返流;

3、胸片提示心胸比例>50%,肺淤血;

4、心电图检查可见心率失常,如心房颤动、传导阻滞,也可见ST-T改变、病理性Q波等;

5、排除冠脉病变。

二、肥厚型心肌病

1、有明显胸闷、气急等心功能不全症状;

2、心脏彩超示室间隔的非对称性肥厚,舒张期室间隔的厚度与后壁之比≥1.3,室间隔运动低下;

3、心电图常表现为左室肥大,如ST-T改变,胸前导联倒置T波,病理性Q波等;

4、.心室造影示左室腔变形,呈香蕉状、犬舌状、纺锤状,冠脉造影多无异常。

三、限制型心肌病

1、有明显胸闷、气急等心功能不全症状;

2、心脏彩超示单侧或双侧心室充盈受限和舒张容量下降,但收缩功能和室壁厚度正常或接近正常;

3、病理检查示心脏间质纤维化增生;

四、致心率失常型右室心肌病

1、反复发作的来源于右室的室性心律失常;

2、心脏彩超示右室扩大;

3、心脏磁共振等检查提示右室心肌组织变薄。

申请鉴定人需提供的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证明;

3、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4、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5、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十、慢性房颤鉴定标准

1、有房颤的症状,如:

心悸、气急反复发作史;

2、有房颤的体征,如:

心率绝对不齐,脉搏短促等;

3、多次心电图检查示心房颤动;

4、心脏彩超或胸片提示心房扩大;

5、房颤病史大于3个月。

申请鉴定人需提供的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证明;

3、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4、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5、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慢性心功能衰竭(心脏合并心功能不全И级以上)鉴定标准

1、有心衰的体征,如双下肢水肿、肺部湿罗音、心脏可闻及明显杂音等。

2、有引起心衰的原发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

3、按心功能NYHA分级,心功能>Ⅱ级;

4、心脏彩超提示左室射血分数(LVEF值)下降,心脏扩大;

5、BNP明显升高;

6、胸片、心电图等提示心脏增大;

申请鉴定人需提供的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证明;

3、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4、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5、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搭桥术后)鉴定标准

1、有行冠脉搭桥手术的住院病历和手术记录;

2、门急诊病历或住院病历有冠心病诊疗的记录;

3、心电图有缺血性ST-T改变;

4、冠脉造影或冠脉CTA显示至少有一条,冠状动脉2个及以上

部位狭窄程度在75%以上,三支病变,左主干病变等;

申请鉴定人需提供的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出院记录复印件、疾病证明;

3、搭桥手术的术后记录复印件并盖医院公章;

4、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5、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十三、恶性肿瘤鉴定标准

 1、根据病史及临床检查,诊断为恶性肿瘤(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疾病证明);

  2、有病理学报告单;有些不能病理确诊的,可根据影像学、肿瘤标志物等确诊;

  3.临床上需要进一步放、化疗或扶正等治疗的(早期癌肿患者已手术根除,临床未复发者不属此类范围)。

申请鉴定人需提供的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证明;

  3.、诊断为恶性肿瘤的病理学或细胞学报告单的复印件;

  4、近期进行放、化疗或扶正等治疗的记录复印件;

 5、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6、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十四、系统系红斑狼疮鉴定标准

1、颊部红斑遍及颈部的扁平或高出皮肤固定性红斑,常不累及鼻唇沟部位

  2、盘状红斑隆起红斑上覆有角质性鳞屑和毛囊损害,归病灶可有皮肤萎缩

 3、光过敏日光照射引起皮肤过敏

4、口腔溃疡口腔或鼻咽部无痛性溃疡

  5、关节炎非侵蚀性关节炎,累及2个或2个以上的周围关节,特征为关节的肿、痛或渗液 

  6、浆膜炎胸膜炎:

胸痛、胸膜磨擦音或胸膜渗液;心包炎,心电图异常,心包磨擦音或心包渗液

  7、肾脏病变蛋白尿>0.5g/天或3+;细胞管型,可为红细胞、血红蛋白、颗粒管型或混合管型。

  8、神经系统异常抽搐:

非药物或代谢紊乱,如尿毒症,酮症酸中毒或电解质紊乱所致;精神病:

非药物或代谢紊乱,如尿毒症,酮症酸中毒或电解质紊乱所致

  9、血液学异常溶血性贫血伴网织红细胞增多;白细胞<4×103/L,至少2次;淋巴细胞<1.5×109/L,至少2次4、血小板减少<100×109/L(除外药物的影响)

 10、免疫学异常狼疮细胞阳性;抗双链DNA抗体阳性;抗sm抗体阳性;核霉血清试验假阳性。

四项中具备一项阳性。

 11、抗核抗体免疫荧光抗核抗体滴度异常或相当于该法的其他试验滴度异常,排除药物性狼疮。

 12、每一项项中≥1条,11项中≥4条。

申请鉴定人需提供的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证明;

  3、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4、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5、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十五、再生障碍性贫血鉴定标准

 1、全血细胞减少,网织红细胞绝对值减少。

  2、一般无脾肿大。

  3、骨髓检查显示至少一部位增生减低或重度减低(如增生活跃,巨核细胞应明显减少,骨髓小粒成份中应见非造血细胞增多。

有条件者应作骨髓活检等检查)。

 4、能除外其他引起全血细胞减少的疾病,如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中的难治性贫血、急性造血功能停滞、骨髓纤维化、急性白血病、恶性组织细胞病等。

  5、一般抗贫血药物治疗无效。

申请鉴定人需提供的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证明;

 3、骨髓活检报告单复印件;

  4、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复印件和/或骨髓穿刺报告单;

  5、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6、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十六、帕金森氏综合症

  1、临床表现:

大部分帕金森氏病患者在60岁后发病,偶有20多岁发病者。

起病多较隐袭,呈缓慢发展,逐渐加重。

主要表现为:

肢体不自主震颤(常为首发症状)、肌强直、运动迟缓、姿势步态异常、口、咽、腭肌运动障碍。

  2、辅助检查:

颅脑CT可有脑沟增宽、脑室扩大。

申请鉴定人需提供的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证明;

  3、脑CT等报告单复印件;

  4、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5、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6、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十七、慢性肾功能衰竭鉴定标准(尿毒症期)

1、有慢性肾脏病史或继发性肾脏病及其它基础病史,临床上有代谢酸中毒加重,全身多脏器管功能衰竭(≥2个器官),全身各系统症状突出;

  2、实验室检查:

内生肌酐清除率(Ccr)下降到15-29ml/min以下;

  3、血BuN≥16-23mmol/L,Scr≥442μmol/L;

  4、病人出现贫血,血磷水平上升,血钙下降,代谢性酸中毒,水、电解质紊乱等;

  5、B超双肾缩小。

申请鉴定人需提供的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证明;

  3、内生肌酐清除率、血BuN、Scr等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4、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5、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十八、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鉴定标准

1、患有相关脏器功能哀竭的病史;

  2、需市级(或以上)综合医院、市级(或以上)专科医院的住院病志复印件;

  3、相关手术记录、病理诊断复印件;

  4、手术切口痕(骨髓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无手术切痕)

 5、需做彩色超声等相关辅助检查(视移植器官情况)。

申请鉴定人需提供的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

  2、三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证明;

 3、相关手术记录、病理诊断、B超报告单复印件;

  4、骨髓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需提供配型报告单复印件;

  5、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6、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十九、精神病鉴定标准

  1、一组由不同原因引起的大脑功能紊乱,存在认知、情感、意识和行为等精神活动不同程度障碍,现实检验能力和学习、工作、社会适应能力受损,甚至出现危害自身及家庭和社会的行为。

包括:

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含躁狂、抑郁症等)、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应激相关障碍、躯体形式和神经症性障碍、痴呆等(需提供精神病专科医院疾病证明、病历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因精神病住院治疗一次及一次以上者(需提供精神病专科医院相关证明材料,出院小结、住院病历、疾病证明等);

  3、病期迁延未痊愈,病期超过一年,或临床痊愈、病情稳定,但还需维持治疗,病期超过一年。

申请鉴定人需提供的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

  2、一级以上的精神病专科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证明;

  3、近期治疗记录;

  4、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5、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十、血友病鉴定标准

  1、有出血及出血所致的压迫症状或并发症的病史;

  2、血友病的实验室检查

  ①凝血象检查见凝血时间延长(轻型可正常)。

  ②APTT延长,可被正常新鲜及吸附血浆纠正;

  ③血友病A:

FVⅢ:

C水平明显异常;血友病B:

FIⅩ:

C测定减少或缺乏;

  ④vWF:

Ag正常,FVⅢ:

C/vWF:

Ag比值降低;

  ⑤基因诊断;

申请鉴定人需提供的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证明;

  3、APTT、FVⅢ、vWF、FIⅩ等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4、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5、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十一、高血压病Ш期鉴定标准

  1、在未服治疗高血压药物的情况下,不同一天测定3次血压均达到:

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出示的资料必须有动态血压记录或者出院小结上有记录;

  2、血压达确诊3级高血压水平,并有下列一项者;①脑出血或高血压脑病。

②心力衰竭。

③肾功能衰竭。

④眼底出血或渗出,伴或不伴有视神经乳头水肿。

⑤心绞痛,心肌梗塞,脑血栓形成。

申请鉴定人需提供的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证明;

  3、动态血压记录单复印件;

  4、脑、心、肾、眼底受损的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5、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6、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十二、糖尿病并发症鉴定标准

  1、有糖尿病的临床症状和体征。

实验室检查:

.糖化血红蛋白A1c≥6.5%;空腹血糖FPG≥7.0mmol/l,空腹定义为至少8h内无热量摄入;口服糖耐量试验时2h血糖≥11.1mmol/l;在伴有典型的高血糖或高血糖危象症状的患者,随机血糖≥11.1mmol/l。

2、糖尿病需伴有并发症,常见并发症有:

  糖尿病足病:

因糖尿病引起下肢血管硬化、斑块形成,末端神经损伤,血管闭塞,从而引发水肿、发黑、腐烂、坏死,形成坏疽;

  糖尿病肾病:

是糖尿病全身性微血管病变表现之一,表现有:

蛋白尿,渐进性肾功能损害,高血压、水肿,晚期出现严重肾功能衰竭。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单纯型:

Ⅰ期:

有微动脉瘤或并有小出血点。

(+)较少,易数。

(++)较多,不易数;Ⅱ期:

有黄白色“硬性渗出”或并有出血斑。

(+)较少,易数。

(++)较多,不易数;Ⅲ期:

有白色“软性渗出”或并有出血斑。

(+)较少,易数。

(++)较多,不易数。

增生型:

Ⅳ期:

眼底有新生血管或并有玻璃体出血;Ⅴ期:

眼底有新生血管和纤维增生;Ⅵ期;眼底有新生血管和纤维增生,并发视网膜脱离。

  糖尿病性心脏病:

休息时心动过速,心率超过90次/min;直立性低血压;无痛性心肌梗死;排除其它疾病引起的心脏病。

  3、必须同时符合第一项和第二项中的一种或多种。

申请鉴定人需提供的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证明;

  3、糖化血红蛋白、空腹血糖、口服糖耐量试验时2h血糖等相关报告单复印件;

  4、足、肾、视网膜、脑、心脏受损的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5、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6、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十三、慢性肝炎鉴定标准

  1、有肝炎病史,病程至少持续超过6个月以上,临床上可有相应的症状、体征和肝生化检查异常;

 2、肝脏影像学检查呈肝脏坏死和炎症改变。

申请鉴定人需提供的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传染病院或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科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证明;

  3、不同阶段肝功能、肝生化、肝脏影像学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4、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5、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十四、慢性阻塞性肺病鉴定标准

  1、生活环境中有危险因素:

吸烟史、环境有害物质接触史、室内外空气污染接触史、COPD家族聚集倾向等

  2、活动后气紧,伴/不伴咳嗽、咳痰等临床症状

  3、肺功能检查:

阻塞性通气功能障碍,FEV1/FVC%<70%或血气分析,为и型呼吸衰竭改变。

  4、胸部X线检查:

早期无明显变化,后期肺纹理增多、紊乱或稀疏等非特征性改变,或肺部CT:

肺含气量增加改变。

  5、排除其它可能导致类似症状的疾患。

申请鉴定人需提供的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证明;

  3、肺功能检查、胸部X线检查等报告单复印件;

  4、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5、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十五、肝硬化鉴定标准

  1、有病毒性肝炎,长期饮酒等有关病史;

  2、有肝功能减退和门静脉高压症的临床表现;

  3、肝脏质地坚硬有结节感;

  4、肝功能检查(试验)异常(阳性)

  5、影像学检查,早期肝硬化可以无门静脉高压病

申请鉴定人需提供的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证明;

  3、肝功能检查、肝影像学检查等报告单复印件;

  4、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5、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十六、慢性晚期血吸虫病鉴定标准

  1、有反复的疫水接触史

  2、有血吸虫病病原治疗史;或病原学、血清学检查阳性

   3、具有纤维化一般的临床症状与体征

   4、门脉高压症的表现。

申请鉴定人需提供的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证明;

   3、病原学、血清学检查等报告单复印件;

  4、肝功能检查、肝影像学检查等报告单复印件;

   5、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6、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十七、类风湿性关节炎鉴定标准

1、至少有一个关节明确表现为滑膜炎(肿胀),滑膜炎无法用其他疾病解释;评分系统得分≥6分。

  2、评分系统:

1个大关节0分

2—10个大关节1分1—3个小关节(伴或不伴大关节受累)        2分

 4-10个小关节(伴或不伴大关节受累)        3分

 >10个关节(至少一个小关节累)           5分

 血清学检查(至少需要一条)

RF和抗CCP均为阴性0分

RF和/或抗CCP低滴度阳性2分

RF和/或抗CCP高滴度阳性3分

急性时相反应物(至少需要一条)

 CRP和ESR均为正常 0分

 CRP或ESR异常  1分

 症状持续时间<6周         0分

≥6周         1分申请鉴定人需提供的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证明;

 3、RF、抗CCP、CRP、ESR等报告单复印件;

 4、关节受累的相关影像学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5、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6、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十八、结核病需全程化疗鉴定标准

  1、结核活动期病史、临床症状及体征;

  2、影像学检查报告单;

  3、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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