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党建工作制度范文.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7827923 上传时间:2023-01-26 格式:DOCX 页数:27 大小:43.6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街道党建工作制度范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街道党建工作制度范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街道党建工作制度范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街道党建工作制度范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街道党建工作制度范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街道党建工作制度范文.docx

《街道党建工作制度范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街道党建工作制度范文.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街道党建工作制度范文.docx

街道党建工作制度范文

街道党建工作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党工委职责

街道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构,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领导街道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人民武装等工作,对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负全面责任。

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的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本街道社区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社区文化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章程行使职权。

4.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6.领导街道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发展。

7.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书记职责

1.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2.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

3.负责办事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领导和支持街道行政、群团组织和社区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4.负责本街道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社会治安和社区建设等方面工作的部署安排和组织落实。

5.负责协调辖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

6.领导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

7.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分管党建工作副书记职责

1.负责基层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指导开展党员教育、管理,以及发展党员工作。

2.协助书记抓好街道、社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3.负责落实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

4.负责街道信访工作,及时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群众集体上访事件。

5.指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负责街道“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党群共建”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组织委员职责

1.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

2.负责办事处干部管理、人事调配、工资、待遇、劳动保险和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3.负责街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辖区单位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4.负责街道思想宣传和新闻接待等工作,建立健全宣传工作网络,建设好宣传员队伍。

5.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在街道辖区的视察、接访、评议等活动和议案的提交、答复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组宣科职责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规划、组织开展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教育。

2.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街道“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党群共建”工作。

3.负责街道科级干部任免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及材料呈报等工作,做好干部职工的培训工作。

4.负责街道干部和职工的人事调配、工资变动、机构编制、年终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

5.负责开展党建工作调研,掌握基层党组织各个时期的工作动态,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6.抓好本辖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组织、协调辖区各单位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7.围绕中心开展宣传报道工作,把握舆情和舆论导向,营造有利于辖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组宣科长职责

1.主持组宣科全面工作。

2.按要求组织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定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学习形式。

3.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教育及组织发展工作。

指导辖区“两新”党组织、社区党组织、集体股份合作公司党组织及“同乡村”党组织开展工作,加强和改进对退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和流动党员等的教育、服务和管理。

4.制定和落实街道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组织、协调辖区各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挖掘、培养和推广先进典型。

5.组织开展街道宣传报道工作,建立健全宣传工作网络,建设好宣传员队伍。

加强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宣传阵地建设,提高宣传教育效果。

6.负责街道科级干部选拔、干部任免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材料申报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制度

(一)“五好班子”创建制度

1.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班子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目的,以“五好”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街道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

2.“五好”的主要内容

(1)团结合作好。

领导班子成员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相互支持,顾全大局,自觉维护班子团结,营造宽松和谐的氛围;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及时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党政形成工作合力。

(2)勤政廉政好。

领导班子成员自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接受党内监督、社会公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基建、财务管理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对干部队伍要求严格,管理到位;本单位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3)为民服务好。

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经常深入基层,倾听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认真落实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能千方百计为基层、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心诚意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的要求;落实信访接访制度,设立群众意见箱和投诉电话,注重集中民智;群众测评满意率在90%以上。

(4)开拓创新好。

领导班子成员始终保持奋发有为、勇于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善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善于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分析、综合、判断、协调、决策、指挥能力,不断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5)实干成果好。

领导班子成员做到把干事摆在首位,在工作中讲实话、办实事、鼓实劲、求实效;坚持严格的科学态度,有较强的统揽全局能力;对上级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不讲价钱,不打折扣,完成任务出色;善于带队伍,在实践中培养一支善政廉政的干部队伍;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3.措施和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认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性,“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不仅要认真组织、策划好,还要带头参加各项创建活动,班子其他成员要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各项活动。

(2)结合实际,制定计划。

班子成员要根据区委要求,从街道和各自的工作实际出发,对照“五好”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内容要实在,措施有可操作性,力求简洁。

(3)加强督查,列入考核。

街道党工委将“五好”班子创建工作与班子成员的年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各类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

(二)党工委民主集中制度

1.全体党工委委员必须严格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坚决贯彻执行区委的决策决议,每年至少向区委作1次全面工作报告,执行区委某项重要决定的情况要进行专题报告,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2.党工委实行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

凡属党工委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应由党工委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

对重大突发事件,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书记、副书记或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工委报告,并负全责。

3.坚持重大问题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凡以下事项,均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

工作方针、政策及指导原则;长远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和年度工作安排;编制机构设置、人事调配、工资分配等;工程项目安排;需要多方协调配合的重要工作任务;重大财政支出;重要会议的工作报告和领导讲话;群众普遍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其他需要集体讨论的重要问题。

4.党工委书记主持党工委日常工作,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当好“班长”,把握全局,支持委员开展工作。

委员要增强全局观念,支持书记的工作,对分管的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敢于负责,积极参与集体领导。

5.党工委委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坚决执行集体决定,自觉维护集体领导的权威。

委员个人如对集体决定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的情况,可提请党工委再次讨论,也可向上级党委反映,但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对集体的决定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言行上积极执行。

(三)党工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

1.议事决策的原则

(1)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2)坚持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

2.议事决策的形式

党工委委员会议为街道党工委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

党工委应定期召开委员会议,讨论决定街道重大问题。

3.议事决策的范围和内容

(1)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及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的意见。

(2)审定本街道的党政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研究制定有关措施。

(3)研究决定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和工作举措。

(4)研究决定有关维稳综治工作的重要举措。

(5)研究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举措,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对重大违纪案件提出处理意见。

(6)讨论决定街道党工委领导集体成员的分工与调整。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讨论决定或审批干部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返聘以及职工招调等问题。

(8)审定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名义命名和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向上级推荐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及向上级推荐的党代会代表预备人选、人代会初步代表候选人等问题。

(9)其他需要经过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4.党工委会议议题的确定

(1)党工委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也可由党工委委员提出,报书记同意后确定。

(2)议题确定前,应在相关班子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对不适合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的议题,书记或副书记应及时与有关党工委委员沟通,说明情况,然后由书记或副书记决定是否上会。

除有特殊情况外,不能临时动议。

5.党工委会议决策程序

(1)党工委会议由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

会议召开前,如有需要,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事先影响集体决策。

召开党工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其中分管所议工作的委员必须参加。

(2)党工委会议讨论决策问题时,主要负责同志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在听取其他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发表自己的观点。

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自己的意见。

(3)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必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决定重大问题应充分酝酿,然后进行表决。

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

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任免干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逐个进行表决。

(4)街道党工委会议决定重大问题时,如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进行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区委或区政府报告,请求裁决。

(5)党工委讨论研究有关问题时,有关行政或群团组织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就讨论的问题介绍情况,发表意见和建议,但无表决权。

(6)建立党工委会议议事记录本,指定专人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缺席委员的姓名、会议议题、委员对议题发表的意见和议题表决结果。

6.决策失误纠正与责任追究

(1)决策失误纠正。

对党工委会议作出的决策,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失误需要纠正的,副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均有权提出纠正意见,报书记同意后,召开街道党工会会议作出纠正。

(2)决策失误责任追究。

参与决策的班子全体成员,对决策的失误分别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一般领导责任。

(3)对正确决策执行不力或执行错误而造成严重损失的责任部门和个人,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责任。

(四)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1.人员组成:

街道党工委中心组成员,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组成。

党工委书记为中心组组长,其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党工委宣传委员负责做好学习的各项服务工作。

2.学习内容:

主要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学习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和业务知识。

学习内容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部署和实际情况确定。

党工委中心组成员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和指导工作上下功夫。

3.学习形式: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

集中学习时间,一般每两个月安排1次,遇有上级重大部署,应及时组织学习。

同时,提倡党工委中心组成员利用8小时以外的时间自学。

4.学习管理:

根据区委的要求和街道工作的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和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并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通报制度、经验交流制度和“考学”制度,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五)党工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工委每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按照区委的部署,针对思想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

1.会议内容:

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检查总结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及其他重要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会议要求

(1)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必须有针对性,着重解决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2)领导成员都应开诚布公,坦诚相见,交换意见,交流思想,勇于暴露自己的真实思想,不可互相戒备,不可有话当面不讲。

(3)与会人员应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一定要避免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或闹无原则纠纷。

(4)批评要注意事实依据,要本着与人为善的态度;对待批评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5)定期向上级组织部门汇报班子的思想、工作和作风情况。

按照上级的要求及时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和会议记录。

3.会议程序

(1)民主生活会前,应责成有关部门征集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并如实向领导班子报告。

(2)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研究、确定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3)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要在会前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做好准备。

(4)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内容、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准备情况须会前向区委报告,并请示派人参加,进行指导。

(5)会议由党工委书记主持,围绕会议议题,进行总结检查。

(6)根据检查出来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

(7)将会议情况向上级党委、纪检部门呈报,包括会议情况、党内外群众意见、整改措施等;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民主生活会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以增强党内生活的透明度,便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监督。

(六)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1.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2.党员领导干部所在的党支部每次过组织生活时,都要提前通知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

3.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

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请假,支部将请假情况记录备查。

全年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得少于该支部组织生活次数的二分之一。

4.党员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时间较长,应事先告知所在党支部,回来后要及时汇报。

5.党工委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每年底检查1次,并向区委汇报。

(七)群众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1.评议目的: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每年组织群众对办事处各级领导干部进行1次民主评议。

通过群众评议领导干部,使领导干部增强群众意识,认真总结1年的工作成绩和经验,找出差距,改进工作。

2.评议的方法:

评议副处以上领导干部按照上级的要求进行,通过召开办事处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听取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再由到会的干部对述职的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评分,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将群众测评的结果反馈给被测评的干部。

评议办事处各部门的领导干部由办事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结合年度考核,由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对各部门的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测评,测评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反馈给被测评的干部。

3.评议要求:

参与测评的干部职工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党的事业负责、对被测评的干部负责的态度进行评议。

在测评时,不要互相讨论,要真正体现个人意志。

要通过测评,评出团结,评出干劲,促进街道各项工作的开展。

(八)党工委领导挂点联系工作制度

1.街道党工委领导每人要联系1个集体股份公司、1个社区工作站和1—2个辖区单位,每月至少2次深入联系点,了解联系点的经济发展、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情况,及时传达党工委的有关精神。

2.每季度要到联系点研究一次工作,帮助总结前段工作经验,找出不足,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确定工作重点。

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党工委报告,不得拖延和贻误。

3.及时掌握和了解联系点的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班子成员要建立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成员、知识分子的联系,每人联系1—2人,每季度联系征求1次意见。

5.为便于考察每个班子成员联系群众情况,党工委要不定期进行检查。

班子成员要将联系点工作情况纳入本人述职报告。

(九)党群共建联席会议制度

以党建为龙头,建立“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党群共建”联席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的职责

(1)研究制定街道党群共建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

(2)定期沟通情况,研究解决党群共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协调各成员单位发挥自身优势,共同推进党群共建工作。

2.召集人与成员单位

分管街道党建工作的副书记为总召集人,党工委组织委员、街道总工会主席、团工委书记、妇联主席为召集人。

成员单位为街道党政办、组宣科、总工会、团工委、妇联、社会事务科、劳动保障所、经济安全科、文化站、辖区工商所、各社区一级党组织、片区联合党委(总支)。

3.工作制度

(1)定期召开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1次,也可临时召开。

(2)建立检查督促制度。

每年8月,开展“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党群共建”工作检查月活动。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街道党群共建工作规划的情况;各成员单位在“两新”组织中开展党群共建工作并发挥作用的情况。

(3)实施目标责任制。

每年确定一批员工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的“两新”组织作为党群共建工作重点突破单位,由街道组宣科、总工会、团工委、妇联等有关部门作为责任单位,形成合力予以突破。

没有完成年度组建计划的单位,要书面向街道党工委说明原因,对玩忽职守者要追究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

(4)建立总结工作制度。

每年召开1次党群共建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推进工作。

同时,要加强对党群共建工作示范点的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度

1.组织设置

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由街道党工委牵头,驻街道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事业、企业、部队等单位党组织参加。

辖区单位党组织加入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须经党工委推荐、街道党建工作联席会议通过。

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推选产生,在街道党建工作联席会议闭会期间,行使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职权。

2.工作任务

(1)协调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协商、决定本街道辖区内基层党建、社区建设中具有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重大事项。

(3)建立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渠道,定期通报基层党建、社区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反映社情。

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专项走访、考察、学习等活动,增进了解,加深感情。

(4)联系、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辖区内具有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和公益性的事务,开展健康有益的社区活动,实现民主协商、资源共享,使各成员单位承担共同责任,实现共同利益。

(5)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共建活动,共创文明街道、文明社区、安全文明小区、文明单位,促进社区文明、和谐发展。

(6)结合街道党建实际,确定调研专题,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党建调研活动,讨论研究辖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共性问题,对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7)对各成员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和履行社区建设应尽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并向其上级主管单位反映。

3.工作制度

(1)定期召开会议制度。

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会上交流情况、协调工作、评议表彰,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发各成员单位共同监督执行。

(2)联系汇报制度。

会前,各成员单位书面向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汇报执行上次会议纪要的情况;联席会议上,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向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

(3)评议反馈制度。

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每年对成员单位党建工作和履行社区建设应尽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并向其上级党组织反馈。

(4)评选表彰制度。

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每两年开展1次街道社区党建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积极支持街道工作,为社区建设做出贡献的先进党组织和先进个人,并积极推荐参加市、区各类先进的评选。

(十一)党建工作报告和例会制度

1.党建工作报告制度

街道直属党组织每月底要将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报,由街道组宣科统一汇总。

要求所报内容客观,所报数据准确。

街道组宣科负责督促检查,并每月将各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收集、整理、归纳,向党工委报告。

2.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1)参加人员:

街道党工委分管党建工作领导、组宣科负责人、街道机关党组织、社区一级党组织、集体股份公司党组织、片区党组织和“同乡村”党组织书记。

(2)会议内容:

学习党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方针、政策,学习时事,学习政治理论及党建工作有关业务知识。

总结各基层党组织工作完成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

汇报党员中的正、反面典型事例及党员思想状况。

研究工作方法、交流工作经验。

(3)时间安排:

党建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1次,一般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召开(具体时间可临时通知)。

(4)会议要求:

例会前,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必须对本季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下步工作设想,做到心中有数,汇报工作时做到重点突出;例会日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必须准时参加,不能出席的应事先请假,并派其他委员代替参加;认真做好例会笔记;会后,各基层党组织要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与落实。

(十二)发展党员工作规划

1.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定发展党员五年规划。

正确处理好发展党员工作中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使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结构和分布趋于合理化,做到发展党员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使所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