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圣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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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圣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doc

新疆圣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

矿区小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陕德衡矿评(2014)第203号

陕西德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二月十五日

地址:

西安市小寨西路56号皇家公馆综合楼11511室邮编:

710068

电话:

029-88405788传真:

029-88406995

Email:

sxdh2006@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矿区小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摘要

新疆圣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矿区

小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摘要

陕德衡矿评[2014]第203号

评估机构:

陕西德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评估对象:

新疆圣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矿区小露天煤矿采矿权。

评估目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出让新疆圣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矿区小露天煤矿采矿权,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评估该采矿权价款。

本次评估即是为上述目的而为委托人提供该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的公平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

2013年12月31日。

评估日期:

2013年11月25日至2014年2月15日。

评估方法:

收入权益法。

评估主要参数:

①、截止储量核实基准日(2009年8月14日):

评审通过的新疆圣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矿区小露天煤矿煤炭资源量(331)+(332)+(333)2664万吨,其中:

(331)1113万吨、(332)638万吨、(333)913万吨;开发利用方案确定12-1煤层平均回采率95.20%、13-2煤层平均回采率95.70%,原煤含矸率为12.80%;②、又据新国土资储核备字[2013]374号,则截止核实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扣除9号煤层后,参与资源/储量计算的煤层为12-1、13-2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为(121b+331+332+333)1583.37万吨;③、故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已动用可采储量为1682.35万吨,评估利用剩余可采储量为1472.27万吨。

生产规模400.00万吨/年,储量备用系数取1.1,剩余可采储量服务年限为3.35年,评估计算年限按3.35年,评估期为2014年1月~2016年4月止。

采矿权权益系数为3.8%,折现率为8%,原煤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26.76元/吨。

评估结论:

经评估人员现场询证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参数,经评定估算:

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剩余可采储量1472.27万吨,从而确定“新疆圣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矿区小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基础价值为大写人民币伍仠伍佰肆拾捌万元整(¥5548.00万元),单位可采储量评估值为3.77元/吨(5548.00万元÷1472.27万吨)。

①、已动用可采储量:

经计算,已动用可采储量为1682.35万吨。

②、已动用可采储量价款的计算:

经计算,已动用可采储量1682.35万吨的评估值为6342.46万元(3.77元/吨×1682.35万吨)。

③、本次评估应缴纳采矿权价款评估值:

综上,本次评估应缴纳采矿权价款评估值为:

11890.46万元(5548.00万元+6342.46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捌佰玖拾万零肆仟陆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本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报告所确定评估基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为特定评估目的以及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审查使用。

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人所有,未经委托人许可,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除依法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见诸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新疆圣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矿区小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内容,请详细阅读该报告书全文。

法定代表人:

王群战

项目负责人(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吴礼斌

陕西德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二月十五日

陕西德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矿区小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目录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矿区

小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目录

正文目录

一、评估机构 1

二、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 1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 2

四、评估目的 4

五、评估基准日 4

六、评估依据 4

七、评估原则 6

八、评估过程 7

九、采矿权概况 8

十、矿区现状概况 24

十一、评估方法 24

十二、主要评估参数 25

十三、评估假设 36

十四、评估结论 36

十五、特别事项说明 37

十六、矿业权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38

十七、评估责任人 39

十八、评估工作人员 40

附表目录

附表、采矿权评估价值估算表……………………………………………………41

陕西德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矿区小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正文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矿区

小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陕德衡矿评[2014]第203号

陕西德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委托,根据国家矿业权评估的有关规定及现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本着科学、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基本准则,按照公认的矿业权评估方法,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矿区小露天煤矿采矿权”进行了实地勘验、市场调查和评价估算,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在2013年12月31日所表现出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

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

陕西德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

西安市小寨西路56号皇家公馆综合楼11511室;

法定代表人:

王群战;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

610000100115039;

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

矿权评资[2003]001号。

分支机构的名称:

陕西德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办公地址:

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8021室;

营业执照注册号:

650103150002428。

二、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

评估委托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地址:

乌鲁木齐市二道湾路35号。

采矿权人: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其概况如下: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652100060000114;住所:

托克逊县阿拉沟沟口;法定代表人姓名:

林圣雄;注册资本:

拾肆亿壹仟陆佰肆拾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拾肆亿壹仟陆佰肆拾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

煤炭批发经营,电石生产、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

矿产资源项目的投资:

煤化工,盐化工系列产品的加工制造及销售,建材、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百货的销售,房屋的租凭,进出口贸易(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水泥、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的销售,火力发电,工程施工。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

3.1、评估对象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矿区小露天煤矿采矿权”。

3.2、评估范围

1、采矿证范围:

根据新疆国土资源厅于2009年2月2日为该矿颁发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证号:

C6500002009021120105264;开采矿种:

煤;开采方式:

露天开采;生产规模:

400.00万吨/年;矿区面积:

6.1235平方千米;有效期限:

伍年,自2009年2月2日至2014年2月2日;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拐点坐标如下:

点号

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

X

Y

1

4788927.47

29551282.97

2

4787285.50

29551282.97

3

4787183.50

29547310.04

4

4788927.47

29548001.03

开采深度:

由2450米至2250米标高。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在编制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过程中,建议将开采标高调整为2500~2250米,新疆国土资源厅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意见认定书中根据设计建议将开采标高调整为2500~2250米,本项目评估即确定按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意见认定书中批准建议调整的开采标高进行评估。

2、开采范围

为满足新疆圣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循环经济加工园区生产煤炭的需求,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圣雄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单位的协调达成协议,同意将其矿权范围内的14线以东划分一部分可采储量供给新疆圣雄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隶属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探矿权的是新疆后峡煤田黑山矿区托克逊县硝尔布拉克—梯匈沟露天煤矿,由4个勘查许可证组成,分别为梯匈沟煤矿、哈吉布拉克煤矿、库什鲁克煤矿和硝尔布拉克煤矿,其勘查许可证勘查面积总计为97.75Km2,范围由22个拐点圈定。

2009年8月23日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在原有勘查许可证范围内,划出东西长2.35千米,南北宽0.5千米,面积1.21平方千米,深部开采标高+2250米以上;开采范围由9个拐点坐标圈定,拐点坐标如下:

点号

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

X

Y

1

4787927.47

29547842.28

2

4787621.47

29547842.28

3

4787617.47

29548561.28

4

4787557.47

29549047.28

5

4787614.47

29549390.28

6

4787534.47

29550112.28

7

4787927.47

29550259.28

8

4788194.47

29549281.28

9

4788137.47

29548236.28

2009年9月17日新疆圣雄能源开发公司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承诺,在勘查区14线以东、M线以西,+2250米水平以上由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划出范围内开采煤炭资源量控制在400万吨/年,开采期限5年,地表境界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与采矿许可证坐标相同)。

见示意图:

3.3、矿业权设置

该矿位于新疆托克逊黑山矿区,根据总体规划,黑山矿区划分为露天煤矿(黑山露天矿)、井工矿(通盖井工矿)及露天矿后备采区。

该矿是圣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从黑山露天矿分割出来的一部分,位于黑山露天矿东北侧,见相对位置示意图:

四、评估目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出让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黑山矿区小露天煤矿采矿权,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评估该采矿权价款。

本次评估即是为上述目的而为委托人提供该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的公平价值参考意见。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12月31日。

报告中所采用的一切取费标准及评估结果所反映的价值均以该时点为准。

选取2013年12月31日作为本项目的评估基准日,一是因该时点距评估委托日未超过两个月,期间未发生过重大的经济变动事件;二是考虑该日期为月末时点,便于矿山企业准备评估资料及评估机构进行估算。

六、评估依据

6.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9日修改颁布);

6.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

6.3、《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2号令);

6.4、《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1999]75号文);

6.5、《矿业权出让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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