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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庄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顾庄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推进学校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促进学校人力资源优

化配置,强化岗位职责与竞争意识,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的

素质,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

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

置管理政策精神为依据,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

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科学设岗、优化结构、

规范管理,努力建设精干高效的教师队伍,实现由身份管理

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

学校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强化办学特色,进一

步提升办学层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更快更好

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

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

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核准岗位总量 151 个,其中:

管理岗位 1 个,专业

技术岗位 151 个,工勤技能岗位 3 个。

专业技术岗位中,五

级岗位 2 个、六级岗位 5 个、七级岗位 8 个、八级岗位 37 个、

九级岗位 30 个、十级岗位 20 个、十一级岗位 10 个、十二级

岗位 31 个,十三级岗位 2 人,试用期 3 人。

管理岗位中,九

级职员 1 个。

工勤岗位中,四级岗位 3 个。

首次岗位聘用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 151 个,其中:

-1-

 

理岗位 1 个,专业技术岗位 151 个,工勤技能岗位 3 个。

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岗位 2 个、六级岗位 5 个、七级岗位 8

个、八级岗位 37 个、九级岗位 30 个、十级岗位 20 个、十一

级岗位 10 个、十二级岗位 31 个,十三级岗位 2 人,试用期

3 人。

管理岗位中,九级职员 1 个。

工勤岗位中,技术工四级

岗位 3 个。

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 1 个,占学校岗位总量的 0.68%。

其中:

级职员 1 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名称、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15 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10.1%

(1)正高级岗位 0 个。

(2)高级岗位 15 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10.1%。

其中:

五级岗位 2 个,六级岗位 5 个,七级岗位 8 个。

2.中级岗位 87 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58.8%。

其中:

级岗位 37 个,九级岗位 30 个,十级岗位 20 个。

3.初级岗位 46 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31.1%。

其中:

一级岗位 10 个,十二级岗位 31 个,十三级岗位 2 个,试用

期 3 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名称、等级及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 3 个,占学校岗位总量的 1.93%。

其中:

术工四级岗位 3 个。

四、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三类岗位的聘用条件按泰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关于印

发〈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

意见〉的通知》(泰教人〔2011〕4 号)、兴化市委办市政府办《关

于印发〈兴化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

 

(兴委办发〔2011〕71 号)和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兴化市幼儿园

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

件(试行)的通知》(兴教人〔2012〕25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一、基本聘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基本年限

1.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正高级教师

三级岗位须受聘四级岗位 4 年以上;

2.中小学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 3 年以上,

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 3 年以上;

3.中小学一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 2 年以上,

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 2 年以上;

4.中小学二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 2 年

以上。

三、兴化市首次岗位设置教师专业技术五、六、八、九、

十一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

育方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

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

应在合格以上,否则,在计算任职年限时,须减去年度考核

合格以下年度。

2.资历要求

-3-

 

今年首次聘用时,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基本年限为:

 

(1)五级岗位须受聘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8 年以上(具

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六级岗位须受聘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4 年以上;

(3)八级岗位须受聘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 10 年以上,九

级岗位须受聘 5 年以上;

(4)十一级岗位须受聘中小学二级教师职务 7 年以上。

3.主教学科、工作量要求

任现职以来,一直从事主教学科教学(组织另有分工除

外),满工作量(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

偏少的,应有其他工作量作为补充)。

校长、副校长、中层干

部任课时数分别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

1/4、1/3、1/2。

4.综合测评要求

学校岗位设置聘用领导小组成员和评审小组成员对每

个申报人员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主要包括所教班级学生

的学业水平),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单项选

择,获得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次的每人次分别得

10、8、6、2 分,所得平均分须达 6 分以上。

(二)岗位考核内容

五级岗位考核内容:

参照《泰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

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中的“泰州市中小学高级教

师五级岗位聘用条件”相关要求执行。

其中,对竞聘人员任现

职以来获得的表彰奖励、发表论文、开设示范课、观摩课或

学科讲座等内容列入晋升评分参考标准,进行量化考核。

首次岗位聘任时,对未达量化指标要求的暂不作为一票否决的

 

-4-

 

条件。

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考核内容:

1.教育工作要求。

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具有丰富的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

经验,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

及以上干部或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

关心爱护学生,在教

育过程中能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注重

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

2.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系统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优良的学科素养,

系统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材教法的基础理论知识,

教育教学观念正确,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实践经验丰富,

能胜任本学科课程各年级的教学工作,能按照新课改要求,

为学生开设相应的必修、选修课程和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

学生开展实验、实习、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等。

(2)教学成绩显著。

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胜任循环教

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

任现职以来,在县市级及以上教学

质量抽测或学期考试中,所教班级平均成绩优良。

(3)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任现职以来,在县市级

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专题讲座,总结推广课改经验,

对本学科的教研、科研与指导有独创之处,对提高区域学科

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

3.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课程改革和

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和课程

改革,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并取得显著成绩。

(三)优先晋升条件

在符合五级岗位聘用条件的基础上,省特级教师经考核

合格,有岗位可直接聘用到五级岗位。

获省级及以上综合表

 

-5-

 

彰人员、省级学科带头人、地市级及以上名教师(名校长),经

考核合格,优先聘用到高一级岗位。

任现职以来,具有一年

及以上顶岗交流经历并取得显著成绩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聘用到高一级岗位。

(四)晋升否决条件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票否决。

(1)每年事假累计平均超过 1 个月或每年病假累计平均

超过 2 个月。

(2)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标准收费或擅自向学生推

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它商品;

(3)搞有偿家教、营业性代伙住宿或私自在校外兼课或向

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

(4)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有侮辱、歧视学生言行,并造成

不良后果的;

(5)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

(6)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学校分配工作或玩忽职守造成安全

责任事故的;

(7)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

四、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评分标准

(一)、从教工作资历(满分 27 分)

1.任现职年限:

(满分 12 分)。

任现职后每年 1 分。

任职年限的计

算按当前年度减去职称聘用文件日期年度。

2.参加工作年限:

(满分 15 分)。

每年 0.5 分。

参加工作年限的计算

按当前年度减去参加工作年度加 1.

(二)、专业性荣誉(满分 8 分)

经学年度骨干教师考核获合格等次以上的省特级教师后备人才、

泰州市名教师(名校长);兴化市名教师(名校长)、泰州市学科带头人;

兴化市学科带头人、泰州市教学能手;兴化市教学能手、泰州市教坛

 

-6-

 

新秀;兴化市教坛新秀,依次分别得 8、6、4、2、1 分(按最高荣誉计分,

不重复计分)。

(三)、表彰(满分 5 分)

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或党政部门、学

校综合表彰的分别得 5、4、3、2、1 分,单项表彰(指与教育教学及申

报人员岗位职责有关的表彰)以一半计分,以最高项一次计分,不重

复计分。

表彰以获奖证书或有关部门的文件为依据。

表彰荣誉截止时

间为 2012 年 6 月 30 日。

(四)、综合测评(满分 10 分)

学校岗位设置聘用领导小组成员和评审小组成员对每个申报人

员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主要包括所教班级学生的学业水平),按优

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单项选择,获得优秀、良好、一般、

较差等次的每人次分别得 10、8、6、2 分,平均分值为该项得分。

(五)、竞聘五级岗位增加以下考核项目

1.教育管理经历(满分 5 分)。

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 8 年以上,

或担任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 10 年以上,

每超过 1 年 0.5 分;

2.开设公开课(满分 5 分)。

任现职以来,在市(区)级及以上范围

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课或学科讲座,市(区)级每次 0.5 分,地市级

每次 1 分;

3.发表论文(满分 5 分)。

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

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每篇

1 分;

4. 指导青年教师(满分 5 分)。

任现职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地指

导青年教师,每指导 1 名得 1 分。

(六)、附加分

任现职以来,参加校际顶岗交流(支教),考核合格年度,每年 1

分。

-7-

 

(七)、若同职级应聘者考核分并列,按如下顺序排序

1.任现职年限;

2.工龄;

3.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管理工作年限;

4.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票决。

五、岗位聘用及其程序

(1)应聘人员提出申请;

(2)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3)按照本单位确定的聘用形式,在初审通过的应聘人

员中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4)聘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人员;

(5)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不少于 5 天;

(6)各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期与考核

1.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周期统一为 3 年,教育系统首次聘

用的起讫时间为 2012 年 12 月 1 日—2015 年 11 月 31 日(或

至退休),期间新聘人员也以此时间为岗位合同截止时间。

2.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

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

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

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3.聘期内岗位变动的,根据相关政策按新聘岗位调整岗

位工资,原聘期不变。

4.岗位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两种。

年度考核主

要对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

行考核。

聘期考核重点考核个人依据岗位工作标准完成岗位

职责任务情况。

 

-8-

 

5.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聘用

合同考核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或

解聘的决定。

七、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织领导

为保证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学校岗位

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

夏文秀校长

  副组长:

刘秀成副校长

  成 员:

肖晓春副校长

汤立新副校长

肖维政副校长

陈锁凤副校长

张弛总账会计

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

负责制定岗位

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负责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评审

的具体实施和政策解释工作等。

按岗位聘用条件,负责对审

核合格的对象进行评定,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八、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步骤

本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

2012 年 12 月完

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

具体分以下六个步骤实施:

(一)2012 年 12 月 26 日——12 月 27 日制定岗位设置

实施方案及编制岗位说明书。

(二)2012 年 12 月 28 日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征询意见,经

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集体讨论决

定,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三)2012 年 12 月 28 日——12 月 30 日应聘人员提交

 

-9-

 

申请,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四)2012 年 12 月 31 日组织实施岗位聘用,确定聘用人

员,并予以公示(2013 年 1 月 1 日——5 日)。

(五)2013 年 1 月 6 日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

同。

(六)2013 年 1 月 9 日岗位聘用结果上报备案。

本方案解释权归顾庄学校。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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