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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第五章税收基础

第一节税收基础知识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纳税人用税款换取从政府公共产品和服务中享受的利益。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因此,了解税收的本质与特征是非常必要的。

税收实质是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它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强制性。

主要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用法律、法规等形式对征收捐税加以规定,并依照法律强制征税。

二是无偿性。

主要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成为财政收入,不再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

三是固定性。

主要指在征税之前,以法的形式预先规定了课税对象、课税额度和课税方法等。

因此,税法就是国家凭借其权力,利用税收工具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一单元税收基本概念

国家征税与纳税人纳税形式上表现为利益分配的关系,但经过法律明确其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后,这种关系实质上已上升为一种特定的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税收法律关系在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方面构成的,但在三方面的内涵上,税收法律关系则具有特殊性。

权利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在华虽然没有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或组织。

这种对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另一方的确定,在我国采取的是属地兼属人的原则。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只是因为主体双方是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因此,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权利与义务平等是不一样的。

这是税收法律的一个重要特征。

【例题】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法律地位的平等主要体现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 )

  【答案】×

权利客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

所得税:

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流转税:

货物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

财产税:

财产

税收法律关系客体也是国家利用税收杠杆调整和控制的目标,国家在一定时期根据客观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通过扩大或缩小征税范围调整征税对象,以达到限制或鼓励国民经济中某些产业、行业发展的目的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它规定权利主体可以有什么行为,不可以有什么行为,若违反了这些规定,须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国家税务主管机关的权利主要表现在依法进行征税、进行税务检查及对违章者进行处罚;其义务主要是向纳税人宣传、咨询、辅导税法,及时把征收的税款解缴国库,依法受理纳税人对税收争议申诉等。

纳税义务人的权利主要有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延期纳税权、依法申请减免税权、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等。

其义务主要是按税法办理税务登记、进行纳税申报、接受税务检查、依法缴纳税款等。

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一)纳税义务人主要是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二)征税对象:

标的物,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

所得税:

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流转税:

货物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

财产税:

财产

(三)税目:

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各税种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消费税具体规定了烟、酒等14种税目(06年对消费税调整后增加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营业税: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等。

(四)税率:

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

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

比例税率:

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

我国的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采用的是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

即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

目前采用定额税率的有资源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

累进税率:

在累进方法上可分为全累税率和超累税率,全累税率按累进依据又可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全率累进税率。

超累税率分为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

(1)全额累进税率。

采用这种税率时,把课税对象划分为若干级,对每一级制定不同的税率,纳税人的全部课税对象都按照相应级次的税率征税。

该税率有以下特点:

一是对具体纳税人来说,应税所得额确定以后,相当于按比例税率计税,计算方法简单;二是税收负担不合理,特别是在各级课税对象数额的分界点,纳税人税收负担相差悬殊,甚至出现增加的税额超过增加的课税对象数额的现象,使纳税人税收负担呈现跳跃式递增。

所得税:

所得额500以下,5%;500-2000,10%;2000-5000,15%。

(2)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

我国现行税法只采用超额和超率两种形式。

超额累进税率是依据征税对象数额的不同等级部分,按照规定的每个等级的适用税率计征。

征税对象数额增加,需提高一级税率时,只对增加数额按提高一级税率计征税额。

每一等级设计一个税率,分别计算税额,各等级计算出来的税额之和就是应纳税额。

一般采用“速算扣除数”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现行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都采用超额累进税率。

超率累进税率:

即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

目前,采用这种税率的是土地增值税。

  【例题】超额累进税率运用

  张某4月份取得收入3800元,若规定起征点为1500元,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应税收入500元以下的,适用税率为5%。

应税收入500-2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0%,应税收入2000-5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5%,则张某应纳税额为( )。

  A.125元

  B.220元

  C.445元

  D.570元

  答案:

C

500*5%=25,1500*10%=150,(3800-500-1500)*15%=270;25+150+270=445

[例题] 下列税种中,使用定额税率的有( )

  A.土地使用税

  B.土地增值税

  C.车船使用税

  D.矿产品的资源税

  [答案]ACD

目前税率使用情况:

   

税率形式适用的税种

  比例税率   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

  定额税率   资源税、车船使用税等

  超率累进税率   土地增值税

(五)纳税环节。

主要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如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等;消费税一般在出厂环节。

(六)纳税期限。

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

比如,企业所得税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七)纳税地点。

主要是指根据各个税种纳税对象的纳税环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

(八)减税免税。

主要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者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

减税是对应纳税额的少征。

免税是对应征税额全部免除。

 

1、免征额:

课税对象中免于征税的金额。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每月工资薪金的免征额为1600.00元。

2、费用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中通常有费用扣除的规定。

我国采用的是按标准进行扣除的办法。

例如,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00元;每次收入在400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3、税收抵免:

税收抵免是只允许纳税人用一些费用开支或已交纳的其他税款直接冲减其应纳税额的减免税措施。

例如税法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三、税收征收管理的划分250页:

[例]税收按管理和受益权限划分为()

A.直接税B.中央,地方共享税

C.中央税D.地方税

 

答案:

BCD

第二单元税种介绍

根据课税对象,我国税法相应划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资源、财产税类,目的、行为税类和进出口关税。

一、所得税类

所得税是以所得额为征税对象并由获取所得的主体缴纳的一类税的总称。

所得税曾长期被誉为“良税”,几乎所有国家都开征。

它至今仍是美国等某些发达国家的至为重要的主体税种。

我国的所得税主要包括适用于内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包括两类,即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区分这两类纳税主体的标准有两个,一个是住所标准,一个是时间标准。

居民纳税人

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因而应就其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述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所谓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居民或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

如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而在中国境外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之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纳税人习惯性居住地。

上述的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

如果临时离境,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亦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天数。

此外,在中国境内,是指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依据上述规定,符合住所标准和时间标准的即为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应该负有无限纳税义务。

但1994年1月由国务院发布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特别规定,即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1年以上5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人

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人,因而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是( )。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个人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答案】AD

纳税人类型

住所

时间

征税范围

居民纳税人

长期

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

居住满一年

1年以上5年以下

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

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人

居住不满一年

不超过90天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下列属于非居民纳税人的自然人有().

A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目前未居住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时间满1个纳税年度

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答案:

D

[例]罗伯特先生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自2000年1月至10月在中国居住,取得由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薪20万元人民币;期间,回美国工作20日,取得美国公司支付的工薪折合人民币10万元。

罗伯特先生应就其全部工薪(30万元人民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 )

 

【答案】×

罗伯特先生回美国工作20天取得的美国公司支付的10万元,为境外所得境外支付部分,不在中国纳税。

[例]史蒂芬先生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自1995年5月1日至今一直在我国居住,2001年取得由中国境内高校支付的工薪30万元,赴英国讲学25天取得由英国高校支付的报酬8万元。

2001年史蒂芬先生应就其上述两项收入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 )

 

  【答案】√

 

(一)、征税范围

252页: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将属于征税范围的所得分为11个税目,这11项应税所得分别为:

1.工资、薪金所得。

即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

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服务业以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或者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此外,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此税目,亦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取得银行存款的利息所得、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股息、利息、红利”税目的规定单独计征个人所得税。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即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包括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

即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包括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其中,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即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除外;

8.财产租赁所得。

包括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包括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

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0.偶然所得。

包括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二)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超额累进税率,适用于工薪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另一类是比例税率,其基本税率均为20%,适用于除上述三类所得以外的其他各类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至45%。

(255页税率表)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至35%。

(256页税率表)

3.对上述所得以外的其他各类应税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有以下特殊情况:

(1)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257页例题)

(2)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若一次收入畸高,即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应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256页

(三)、应纳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应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

同各类所得税一样,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关键也是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或确定。

为此,下面主要介绍各类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此外,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以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因在中国境外任职或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月在减除16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

上述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范围包括(253页):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4)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

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参照上述有关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执行。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16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课本255页)

[例]某职工月应发工资2200元,交纳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14元,失业保险10元(超过规定比例2元),单位代缴水电费100元,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

  A.22.6元B.22.8元C.32.6元D.32.8元

  【答案】D

  【解析】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超标准缴付部分应计入工薪收入。

  应纳个人所得税=(2200-1600-14-10+2)×10%-25=32.8(元)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人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的成本、费用,是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人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上述的损失,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课本255页

[例]在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查帐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项目有().

A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修理费用B个体户业主的工资支出

C各种赞助支出D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A

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19200元/年(1600元/月)。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人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人总额,是指纳税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上述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1600元。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人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的每次收人是指:

(1)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人的,以取得该项收人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人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人为一次。

(2)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人为一次。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人为一次。

(4)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人为一次。

(课本254页理解“次”)

[例]张某承揽一项房屋装饰工程。

工程2个月完工。

房主第一个月支付给张某15000元,第二个月支付20000元。

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400元。

( )

  【答案】√

 【解析】应税所得额=(15000+20000)×(1-20%)=28000元,

  应税所得超过20000元,适用加成征收办法。

  应纳税额=28000×30%-2000=6400(元)

 

[例]歌星刘某一次取得表演收入40000元,扣除20%的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2000元。

请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0000×(1-20%)×30%-2000=7600(元)

[例]下列稿酬所得中,应合并为一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分次取得的稿酬

  B.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稿酬

  C.同一作品出版社分三次支付的稿酬

D.同一作品出版后加印而追加的稿酬

  【答案】ACD

[例]国内某作家的一篇小说先在某晚报上连载三月,每月取得稿酬3600元,然后送交出版社出版,一次取得稿酬20000。

该作家因此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A.3416元

  B.3449.6元

  C.3752元

  D.4009.6元

  【答案】B

  【解析】应纳税额:

=3600×3×(1-20%)×20%×(1-30%)+20000×(1-20%)×20%×(1-30%)=1209.6+2240=3449.6(元)

[例]某工程师2002年将自己研制的一项非专利技术使用权提供给甲企业,取得技术转让收入为3000元,又将自己发明的一项专利转让给乙企业,取得收入为45000元。

该工程师两次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

  A.7640元

  B.7650元

  C.7680元

  D.9200元

  【答案】A

  【解析】应纳税额=(3000-800)×20%+45000×(1-20%)×20%=7640(元)

[例]某演员参加一次商业演出,合同规定不含税演出费20,000元,个人所得税为演出公司代付,则代付个人所得税为().

A.2,880B.3,142C.3,809.52D.457.43

 

答案:

C(20000+X)*80%*20%=X30%40%

[例]某人某年取得特许权使用费两次,一次收入为3000元,另一次收入为4500元.该人两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A.1,160B.1,200C.1,340D.1,500

答案:

A

[例]某演员一次获得表演收入26,000元,应缴纳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不正确做法有().

A应纳税额4,160元B应纳税额4,240元

C适用加成征收方法D由演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案:

A

5、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2)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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