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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南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说明

 

南昌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五月

 

一、调整概况

(一)规划调整完善的必要性

1、是贯彻落实国家新政策新要求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五、六中全会和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会议,对严格土地管理特别是进一步从严保护耕地、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2013年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情况的汇报》时提出,要依据二调成果数据,适时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等,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党的十八大也提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加大了生态建设力度,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以及国家一系列扩大内需、稳增长政策的实施,需要通过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得以落实和保障。

可见,这次规划调整完善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土资源新形势的需要。

2、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粮食安全的根本要求

南昌县现行规划确定的耕地布局大部分分布在城镇及产业集聚区地类周边,与城镇化、工业化建设区域高度重合,城镇化及工业化建设占用耕地不可避免,耕地保护面临的压力还会进一步加大。

落实藏粮于地的国家战略及上级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迫切需要通过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引导城市发展避让优质耕地,从源头上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

同时,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2016年底要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并实行特殊保护,同步实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也迫切需要加快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落到实处。

3、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求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符合国情、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和阶段性特征。

自《规划》实施以来,建设用地指标配置过于重视重点城市、城镇建设,忽略小城镇和农村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拉大了城乡发展差距。

因此土地规划与相关规划之间的协调衔接有待加强。

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健全规划评估调整机制,是保障城乡建设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城镇化转型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迫切需要。

4、是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需求

与南昌县国民经济整体运行速度相比,南昌县的土地利用方式仍有不相适应的方面,存在建设用地增速较快,布局失衡、利用粗放,土地产出率较低、土地集约经营水平不高以及城中村和闲置用地较多的现象。

一方面存在较多低产出和低附加值的存量土地,且存量土地消化不尽理想,虽已建立起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土地消化相挂钩的考核制度,但由于受限于征地拆迁、资金政策、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调整等因素导致了存量土地消化进程缓慢;另一方面农村居民点布局也不尽合理,其中尤其以农村建设用地粗利用现象突出,当前在大规模农村人口转移进城的情况下,由于缺乏空置宅基地流转再利用或退出机制,导致农村空心化加剧;通过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用地总规模管控,可以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在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前提下,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部门,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科学发展。

5、是适应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的需要

“十三五”期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县紧紧围绕“全国找坐标、全省立标杆、全市当先锋”的总要求,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领先领跑全省,但我县城市发展空间不足,经济总量还不够大、产业结构还不合理、创新能力还不够强、重大项目还不够多的现象仍然存在。

今后一段时期南昌县将继续拉大城市框架,加速融入南昌市中心城区,然而南昌县现有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明显偏紧(除昌东镇和麻丘镇建设用地结余较多),其他乡(镇、场、开发区)2014年现状建设用地总规模已接近原规划2020年规划目标,按照2011-2015年报批总量推算年平均报批量在541.14公顷,2015-2020年实际剩余建设用地规模853.54公顷(昌东镇和麻丘镇除外),将难以不能保障十三五期间提速发展的用地需求,且多数乡(镇、场)存在用地结构不合理,用地空间布局不协调的问题,难以满足现实发展的需要,影响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迫切的需要通过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进行合理调整。

切实履行好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方面肩负的重要使命。

(二)调整完善工作过程

调整完善工作分七个阶段进行,即前期准备阶段、调查与收集整理资料阶段、中期评估报告编写阶段、主要规划指标分解阶段、调整完善方案编制阶段、协调论证阶段、成果报批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南昌县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发改委、县国土局、县城建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及各乡镇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南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健康、有序开展。

(2)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技术支撑单位及工作经费

为规范有序开展、按时保质完成南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制定了《南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方案确定了工作任务和方法、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安排等方面。

经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南昌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为技术支撑单位,签订了项目服务合同,明确了双方权利和义务,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3)召开工作部署会

2016年9月,县政府专门召开了南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部署会,专题部署安排相关工作,向各领导小组成员及各乡镇转达国土资源部及省国土资源厅、南昌市国土资源局相关文件精神,解读相关政策,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

2、调查与收集整理资料阶段

在相关部门及各乡镇的大力配合下收集了工作需要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内业整理,梳理出编制规划需要的部分数据和信息。

为使规划调整完善成果能充分反映南昌县的实际情况,针对规划实施情况、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重点项目保障等方面深入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进行了实地走访和调研,为规划方案的编制以及规划指标的分解确定提供参考。

3、中期评估报告编写阶段

以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全面分析本行政辖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等主要规划指标的落实情况,重点要深入剖析耕地和建设用地变化的原因,总结规划实施成效、存在问题,客观研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对土地利用的需求,提出规划调整完善的思路、任务和改进措施。

4、主要规划指标分解阶段

按照上级下达的主要规划指标及南昌县及各乡镇实际情况,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将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三项主要规划指标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其他十二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乡镇。

5、调整完善方案编制阶段

根据南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南昌大都市区规划、南昌县城市总体规划及南昌县实际情况,在中期评估报告及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的基础上,按照省厅相关技术要点,编制南昌县调整方案、方案说明、规划图件,形成一套完整的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初步成果。

6、协调论证阶段

充分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广大群众意见,并组织相关专家对调整完善初步成果进行论证,汇总相关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南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送审稿),上报上级部门审查。

7、成果报批阶段

将审查后的调整成果报请有审批权限的上级政府审批。

(三)调整主要成果

1、文本成果

(1)《南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期评估报告;

(2)《南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3)《南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说明。

2、图件成果

(1)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年);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

(3)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图(2006-2020年);

(4)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2006-2020年);

(5)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2006-2020年);

(6)中心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年);

(7)中心城镇土地利用规划图(2006-2020年)。

3、规划数据库

南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

二、规划基础数据的说明

(一)规划基础数据的来源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土地利用现状基数以南昌县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数据,并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的要求进行规划基数的转换,形成规划调整完善规划基数。

(二)规划基础基数的转换说明

规划基础基数在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其连续变更到2014年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基础上,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中对规划基数分类释义和转换对应关系,转换形成基期年各类用地基础数据。

农用地转换中,将二调分类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分别纳入规划基数分类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将二调分类中的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归入规划基数分类中的牧草地;将二调分类中设施农用地、田坎、坑塘水面、农村道路归入规划基数分类中的其他农用地。

建设用地的转换中,对二调分类中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参照规划基数地类释义和转换对应关系,纳入规划基数分类中的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土地转换中,将二调分类中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土地参照规划基数地类释义和转换对应关系,纳入规划基数分类中的水域、自然保留地。

(三)规划基础图件

本次规划图件均为ArcGIS格式,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全县工作底图采用2014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形成的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图,比例尺为1:

5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其他专题图件均以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进行编制;中心城镇现状图以2014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比例尺为1:

1万,中心城镇规划图及以2014年中心城镇现状图为基础进行编制。

(四)转换后的土地规划基数

根据2014年南昌县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南昌县土地总面积181070.1公顷。

其中农用地11516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14%;建设用地33864.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7%;其他土地32044.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7%。

农用地中,耕地85767.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37%;园地1046.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8%;林地2734.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1%;其他农用地25611.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14%。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25810.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25%;交通水利用地6675.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9%;其他建设用地1379.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6%。

其他土地中,水域31180.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22%;自然保留地864.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8%。

2014年南昌县土地利用现状表

单位:

公顷

地类

2014年

面积

占总面积比例

土地总面积合计

181070.1

100.00%

农用地

耕地

85767.58

47.37%

园地

1046.55

0.58%

林地

2734.84

1.51%

牧草地

其他农用地

25611.53

14.14%

合计

115160.5

63.60%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8252.89

4.56%

农村居民点用地

17029.57

9.40%

采矿用地

其它独立建设用地

527.65

0.29%

小计

25810.11

14.25%

交通水利用地

铁路用地

744.22

0.41%

公路用地

2175.53

1.20%

机场用地

298.93

0.17%

港口码头用地

管道运输用地

水库水面

86.35

0.05%

水工建筑用地

3370.44

1.86%

小计

6675.47

3.69%

其他建设用地

1379.04

0.76%

合计

33864.62

18.70%

其他土地

水域

31180.23

17.22%

自然保留地

864.75

0.48%

合计

32044.98

17.70%

三、规划调整完善主要内容的说明

(一)规划目标的调整

1、土地利用目标调整

根据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南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规划指标的通知》(洪国土资函字〔2016〕442号)及市级调整方案,对南昌县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三项主要规划指标进行了调整,其中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1950公顷,增加了745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0988.9公顷,增加了2668.9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7854.81公顷,减少了39.37公顷。

根据南昌市规划调整方案,并结合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现状及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对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牧草地面积等11项规划指标进行调整,国家土地整治重点工程补充耕地指标保持不变。

2、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调整

——经济实力更强。

根据《南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到2020年,确保地区生产总值超千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过百亿。

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4%,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6%,实际利用内资年均增长8%,出口总额年均增长3%。

力争到2020年主要经济指标实现翻番,全省领先领跑效应进一步放大,在不同测评体系的全国百强县排名中跻身三十强方阵。

——转型升级更快。

三次产业演进融合、升级发展。

到2020年,全县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6:

60:

34。

推动制造业迈向中高端水平,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20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超过1/3,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3%,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水平提高10个百分点,新增本土上市企业10家以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提高。

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7.6个百分点。

农业产业结构继续调优,农业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

——城市功能更优。

中心城镇全面融城,城市功能更趋完善,产业发展与居住新城建设、人口分布与社会事业发展加快融合,城市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到2020年,中心城镇人口接近96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5%。

力争跻身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国家级生态县、省级森林城市行列,宜居宜业的现代化中等城市基本成形。

——生态环境更美。

资源可持续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低碳生活深入人心,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到202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并控制在省市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空气质量指数稳定上升,重点流域水质优良率继续提高,土壤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主要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严格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规划目标,结合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现状,制定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重点对农用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以及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城乡建设用地、基础设施用地等主要用地类型的规模和比例关系进行调整,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

1、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依据

(1)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解下达给南昌县的主要规划指标;

(2)南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部署和安排;

(3)2014年土地资源数量、结构、分布、利用特点及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

(4)十三五期间拟实施的重大项目情况。

2、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

为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规划期内全县土地利用目标和任务,在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基础上,对全县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进行合理调整。

(1)适度调整总体结构

到2020年,全县农用地面积调整为111526.36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37854.81公顷,国土开发强度分别提高0.36%;其他土地面积减少359.34公顷,土地利用率提高到99.46%。

(2)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

按照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合理调整园地、林地、牧草地,努力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到2020年,全县耕地面积为819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为45.26%,占比降低24.11%;园地面积减少到924.75公顷,占比降低0.07%;林地面积减少到2738.54公顷,占比一致;其他农用地增加到25913.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增加0.17%。

(3)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

立足城镇发展的空间现状,结合南昌县实际,将国土空间开发从占用土地的外延扩张为主,转向调整优化空间结构为主,进一步优化城镇空间格局,形成资源环境相互协调的“一核一心一弧三点三轴四区”的城镇空间格局。

到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达到29417.61公顷。

其中,城镇工矿用地为16533.99公顷,占比提高4.28%;农村居民点用地为12883.62公顷,占比下降2.29%,城乡用地内部结构得到合理优化调整。

(三)生态用地保护与布局优化

南昌县东邻鄱阳湖、西靠赣江,县域范围内有多条水系穿越而过,拥有数量众多的生态湿地和农业用地。

南昌县已荣获国家农村改革实验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等国家名片和荣誉。

作为江西省重要的农业生产县,需要积极保护南昌县良好的生态环境,在此基础上积极发展生态湿地、生态农业旅游,使之成为南昌生态休闲的重要目的地之一,并成为南昌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

根据自然生态系统的相似性以及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干扰的规律,规划全县总体形成四大生态功能区。

1、南部乡村休闲与亲水度假旅游区

区划范围:

本区位于县域南部,涵盖黄马乡、向塘镇、江西省蚕桑茶叶研究所、省良种场等乡镇的部分区域,其中黄马乡作为南昌县旅游经济增长极点之一,是南昌县近期旅游发展的首重。

主要功能:

南昌县重要的精品农业种植基地,水资源涵养保障区,茶海绿苑,赣抚荷乡的典型代表区域。

涵盖江西省蚕桑茶叶研究所、南昌植物园、生态茶园、抚河万米沙滩、十里荷塘、白虎岭、东山门水库等生态区域,着力打造成为南昌生态休闲的重要目的地之一,并成为南昌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

2、北部生态农业与湿地科教旅游区

区划范围:

蒋巷镇为中心,含蒋巷镇、南新乡等北部临鄱阳湖的部分区域。

主要功能:

本区是临近鄱阳湖的生态敏感区域,也是南昌市主导风向的廊道楔口,是我县重要的生态农业集中区、重要生态保育区。

依托蒋巷至鄱阳湖西岸(南矶)的公路为轴线布置的生态农业发展轴,结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建设重点发展都市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

3、西南部古村采风与田园体验旅游区

区划范围:

冈上镇为中心,含冈上镇、广福镇、三江镇等乡镇在内的部分区域。

主要功能:

区域内代表性资源包括后万古村、桃花源生态农庄、兴农生态沙漠森林公园等,是我县生态系统重要的控制部分。

规划期间将在大力发展生态农产品的基础上发展绿色食品产业链,成为区域农产品原料与加工基地,打响“中部厨房”地区品牌,成为区域生态农业示范区,田园体验旅游区。

4、东部宗教文化与风情怀古旅游区

区划范围:

以幽兰镇为中心,含武阳镇、塔城乡、幽兰镇、塘南镇、泾口乡、五星垦殖场、将军洲农场等乡镇在内的部分区域。

主要功能:

本区是我县主要的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区内的生态自然水系发达,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强,应予以充分的重视并合理地开发利用,通过视觉通廊的打造,建设自然环境优美的城区。

(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1、耕地现状分析

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全县耕地面积为85767.58公顷,其中水田面积79844.45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93.09%;水浇地面积3587.69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4.18%;旱地总面积2335.44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2.72%,主要分布在蒋巷镇、塘南镇、泾口乡、南新乡、向塘镇等乡镇。

2014年现状耕地地类结构分析表

单位:

公顷

行政区

耕地地类

合计

比例

水田

水浇地

旱地

莲塘镇

202.38

21.73

19

243.11

0.28

向塘镇

6582.68

912.18

329.13

7823.99

9.12

三江镇

1767.29

88.65

5.38

1861.32

2.17

塘南镇

8319.47

57.5

260.81

8637.78

10.07

幽兰镇

5339.38

173.27

164.68

5677.33

6.62

蒋巷镇

9755.87

281.67

87.67

10125.21

11.81

武阳镇

3331.68

115.37

59.5

3506.55

4.09

冈上镇

4243.48

430.79

91.37

4765.64

5.56

广福镇

3405.68

144.48

77.21

3627.37

4.23

泾口乡

8599.06

227.03

95.92

8922.01

10.4

南新乡

7179.03

193.2

131.77

7504

8.75

塔城乡

2574.64

134.59

57.16

2766.39

3.23

黄马乡

2432.72

182.88

327

2942.6

3.43

富山乡

1650.74

37.14

3.71

1691.59

1.97

东新乡

908.34

26.41

13.46

948.21

1.11

八一乡

1171.69

173.6

130.68

1475.97

1.72

银三角

642.05

137.07

134.59

913.71

1.07

五星垦殖场

3618.85

60.07

89.58

3768.5

4.39

将军洲农场

664.74

6.31

0.74

671.79

0.78

江西省蚕桑茶叶

研究所

80.25

7.68

4.69

92.62

0.11

小蓝经济开发区

343.06

3.89

32.19

379.14

0.44

昌东镇

3459.7

132.67

14.26

3606.63

4.21

麻丘镇

3571.67

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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