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电力企业年度工作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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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电力企业年度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
凯里电网县级供电企业年度工作考核细则
一、安全管理120分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及办法
标准分
备注
1.1
安全指标考核
考核标准
80
1.1.1
不发生电力生产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发生一起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事故,结果考核得分为0分。
1.1.2
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A类及以上设备事故;
发生一起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事故,结果考核得分为0分。
1.1.3
不发生因违反调度纪律而造成的事故;
发生一起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事故,结果考核得分为0分。
1.1.4
不发生有责任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一起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事故,结果考核得分为0分。
1.1.5
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发生一起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事故,结果考核得分为0分。
1.1.6
不发生有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发生一起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事故,结果考核得分为0分。
1.1.7
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生产性重大交通事故。
发生一起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事故,结果考核得分为0分。
1.2
年度工作实绩考核
考核标准
1.2.1
人身事故
(1)生产性人身事故:
每轻伤1人次扣4分,重复发生加扣2分(注:
重复发生系指在一个考核年度内,下同);每重伤1人次扣10分,重复发生加扣6分。
(2)外单位(含多元产业)在本单位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人身事故:
本单位负有责任,每死亡1人次扣10分,重复发生加扣4分;其他情况每死亡1人次扣4分。
本单位负有责任,每重伤1人次扣4分,重复发生加扣2分;其他情况每重伤1人次扣2分;本单位负有责任,每轻伤1人次扣2分,重复发生加扣1分;其他情况每轻伤1人次扣1分。
安全实绩考核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1.2.2
110kV系统事故
110kV主要联络线及主供城区的110kV变电站:
每发生1次一般设备事故扣2分。
县级供电企业运行维护的110kV变电站发生一般设备事故,使县级市市区供电负荷受到影响,或造成县城全停的。
1.2.3
农触事故
(1)有责任每死亡1人次扣5分,重复发生加扣5分;
(2)有责任每重伤1人次扣3分,重复发生加扣3分;
(3)无责任发生1次扣2分,重复发生加扣2分。
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00%的加3分;连续2年不发生农触事故加5分。
1.2.4
其他事故
发生一般火灾事故,每起扣4分;发生非生产性交通事故,每造成1人死亡扣4分,每造成1人重伤扣2分。
本条依据局保卫部提出的具体考核意见进行扣分。
1.2.5
事故性质
(1)发生外来施工单位造成的恶性误操作事故,110kV电压等级,每起扣2分;35kV电压等级及以下,每起扣1分。
(2)发生110kV开关拒动造成事故,每起扣2分。
(3)发生调度自动化系统、调度通信系统失灵并构成一般电网事故,每起扣4分。
(4)发生县调误调度或方式误安排、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误整定并造成事故,每起扣6分。
(5)有责任造成较严重社会影响且构成事故(如:
煤矿人身、透水、危险化学品爆炸等)者,每起扣6分。
(6)因重大隐患或危险源未及时消除或控制酿成事故者,每起扣4分。
(7)因电力设施遭受外力破坏(施工破坏、器材被盗等)导致一般事故的,每起扣1分。
(8)发生违反贵州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按4分/次进行扣分。
(9)以上各类事故,负有人员责任的(负有人员责任系指事故单位人员因误操作、误(漏)整定、误碰误动、一、二次设备运行维护检修不当、消缺不及时、巡检不到位等原因对事故发生负主要及以上责任的,下同),每起扣2分,重复发生的加扣2分。
(10)上述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的(事故发生当年不上报的按隐瞒不报处理),一经查实,除在查实当年比照事故考核细则进行扣分外,再按照10分/次的分值在查实当年进行加扣。
全年不发生外包工程事故加5分,连续2年不发生外包工程事故加10分。
1.2.6
一类障碍
发生1起有责任的设备(电网)一类障碍,扣1分(污闪、电力设施破坏均属责任障碍)。
1.2.7
通信事件
发生1起通信一级事件扣1分,发生1起通信二级事件扣0.5分。
1.2.8
违反调度纪律事件
发生一次违反调度纪律的事件(尚未构成事故)扣4分,重复发生加扣2分。
1.2.9
外单位恶性误操作事故
外单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本单位负有次要或专业管理责任的,每发生1起,扣2分,重复发生加扣1分。
1.3
安全管理过程考核
考核标准
40
本项按120分统计打分,权重为40分
1.3.1
1、领导到位情况
9分
1.3.2
(1)县局安全第一责任人亲自主持安全分析会。
未召开安全分析会,一次扣1分;一年内一把手主持次数不得少于8次,缺一次扣0.5分;内容无针对性,一次扣0.5分
2分
1.3.3
(2)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班组安全活动。
未做到每周召开一次班组安全活动扣1分,一把手未主持、内容无针对性扣0.5分。
2分
1.3.4
(3)县局第一责任人及县局二级安全员每月最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未参加,一人次扣1分。
2分
1.3.5
(4)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
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扣2分,安全责任目标未按三级控制的原则分解,扣1分
3分
1.3.6
2、应急管理
5分
1.3.7
(1)预案编制
按局要求编制预案(3分),出现一项预案未按照局要求编制完成扣2分。
按局要求发布预案(1分),出现一项已编制的预案未进行发布,扣1分。
3分
1.3.8
(2)预案培训及演练
每年至少完成2个预案的培训及演练
(2)分,每完成1个得2分)。
2分
1.3.9
3、安全监察体系建设
21
1.3.10
(1)两票管理
车间、班组是否严格执行南网公司《两票技术规范》及公司《两票使用管理标准》,单位领导、生技部、安监部是否定期检查上述规范标准的执行到位情况(1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两票抽查合格率(1分)抽查“两票”20~30份,每检查发现一份不合格(本单位自查未发现)扣0.5分。
2
1.3.11
(2)安全工器具及消防器材管理
(1)配置数量(1分)
检查发现一处与局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及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不符的,扣0.5分。
(2)定期校验(1分)
检查安全工器具、消防器材发现未按周期进行定期校验或有效期超期等情况的,每一处扣0.5分。
2
1.3.12
(3)春秋安全大检查整改
完成率
检查整改完成情况,每一项未整改完成扣2分
10
1.3.13
(4)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完成率
未按计划完成的不得分。
2
1.3.14
(5)事故障碍分析及整改
事故原因不清,一次扣1分(1分);障碍原因不清,一次扣0.5分。
检查对事故反措的整改落实情况(2分):
检查整改完成情况,每一项未整改完成扣1分
3
1.3.15
(6)违章纠察
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违章纠察制度或管理办法(1分),检查核实每月上报违章纠察数据的真实情况(1分)检查发现一处与每月上报违章纠察情况不一致的扣0.5分。
2
1.3.16
4、责任传递机制建设
6
1.3.17
(1)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齐全(2分)。
2
1.3.18
(2)安全生产责任到位规定
是否制订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到位规定(1分)。
1
1.3.19
(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细则
是否制订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细则(1分);
1
1.3.20
(4)对考核细则的执行
检查对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细则的实际执行情况(2分)。
检查对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细则的实际执行情况(2分)。
2
1.3.21
5、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5
1.3.22
(1)信息上报
不按规定统计、报送日常安全信息1次扣0.5分(含农电日常安全信息报送);不按南方电网公司事故调规及时准确报送事故信息1次扣0.5分(含农电事故信息报送)。
4
1.3.23
(2)安全周期(每100天为1个周期)
完成年度安全周期3个,得3分;完成年度安全周期2个,得4分;完成年度安全周期1个,得2分。
3
1.3.24
(3)电力设施保护
以前三年发案数平均值为基数,年度发案数比基数降低5%及以上的得满分;发案数与基数持平或降幅低于5%的扣本项分值的20%;发案数比基数增幅小于10%的扣本项分值的50%;发案数比基数增加10%及以上的不得分。
2
注:
本条依据局保卫部提出的具体考核意见进行扣分
1.3.25
(4)安全管理会议制度落实
检查有无本单位安全管理会议制度(1分),检查相关安全管理会议制度落实情况(1分)查阅会议原始记录、会议纪要等,检查每发现一次应召开会议未召开或每发现一处与会议管理制度要求不符的,扣0.2分
2
1.3.26
(5)局年度重点安全工作完成情况
有一项未按局要求完成的扣2~4分。
4
1.3.27
6、安全教育培训
5
1.3.28
(1)按规定、及时组织学习和传达上级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和安全事故通报。
未及时组织学习并作好记录,扣1分,未按规定上报学习贯彻情况扣0.5分。
2
1.3.29
(2)认真召开班前、班后会。
未召开,每次扣0.5分。
2
1.3.30
(3)按计划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
无计划扣1分,未按计划执行,每次扣0.5分。
1
1.3.31
7、县调安全性评价工作
3
1.3.32
调度、通信、继保专业安全性评价工作。
未开展,一次扣2分;未及时审核和上报,一次扣1分;季度评价排名全局前三名(含并列),分别加3分、2分和1分;季度调度安评排名全局后三名(含并列),分别扣3分、2分和1分。
3
1.3.33
8、违章纠察工作
10
1.3.34
(1)违章纠察工作开展情况。
未开展,扣3分。
2
1.3.35
(2)违章查处
查处一起非本部门的违章,加2分;被局或其它部门查处一起违章,扣2分
2
1.3.36
(3)做好安全措施后,工作许可人严格执行35kV及以下停电检修工作前“以手触试”
未执行每次扣1分
2
1.3.37
(4)违规使用“五防解锁”进行操作
发现每次扣4分
4
1.3.38
9、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6
1.3.39
(1)、是否按照年度计划完成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工作
按计划完成得2分,未完成1项扣0.5分。
2
1.3.40
(2)危害辩识及风险评估
本单位是否开展了危害辩识及风险评估,并有明细表格及书面评估材料支撑(1分);是否作为本单位年度“两措”编制与修编的依据(1分);
检查本单位中度及以上风险点的整改/控制措施完成率(1分),每发现一项未进行整改扣0.5分。
4
二、经营管理120分
序号
指标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标准分
备注
2.1
经营指标考核
考核标准
40
2.1.1
利润指标
A、企业未亏损但年度利润指标未完成的,据完成情况按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
B、年度内因管理不善出现经营性亏损的,每亏损10万元扣2分;亏损大于100万元及以上扣完为止。
2.1.2
检修费用控制指标
按下达的检修费用控制指标,检修费用每超支一个百分点扣1分;超支在30%及以上扣完为止。
2.1.3
其它费用控制指标
按下达的其它费用控制指标,其它费用每超支一个百分点扣1分;超支在10%及以上扣完为止。
2.1.4
资产负债率指标
资产负债率每超一个百分点扣1分;在完成计划的基础上每降一个百分点加0.5分。
2.1.5
资本性投资指标
资本性投资指标每超一个百分点扣1分;超支在20%及以上扣完为止。
2.1.6
重大财务事项必须请示凯里供电局
按黔电财(2005)510号文执行,依据发生情况扣2~15分
2.2
经营过程考核
考核标准
80分
本项按100分统计打分,权重为80分
2.2.1
电费上缴率
按年对应上缴电费帐面的余额进行考核,多上缴的不加分,电费上缴率小于100%扣5分。
5
2.2.2
经营管理制度健全
制定内部控制、电价管理、财务信息管理、税务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经营考核、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产权管理、财务分析管理、审计监督管理、工程财务管理等制度。
以上制度少一项扣0.5分。
5
2.2.3
岗位设置规范;
职责分工明确;
审批流程合理
1、规范岗位设置,明确职责分工,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关键岗位定期轮换,相关岗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岗位设置、职责分工未明确扣1分。
2、完善审批流程,严禁越权审批。
未按审批流程进行操作扣2分,出现越权审批扣1分。
3
2.2.4
档案管理
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资料的装订、移交、归档、借阅、保管等工作按规定执行。
未按工作规定执行扣1分。
3
2.2.5
预算体系健全;
预算执行到位;
预算调整及时
1、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管理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设置完整。
无预算管理制度扣2分,机构设置欠完整扣1分。
2、预算编制资料齐全,准确性高;预算资料不齐全,准确性不高扣1分。
3、预算审批和调整程序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扣1分。
4、认真执行准确到位,执行偏差率达到省公司的标准要求。
偏差率达不省公司要求的扣1分。
5、定期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编制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数据准确,分析深入。
数据不准确扣1分;分析质量不高扣0.5分。
5
2.2.6
资金计划准确执行;
集团账户资金归集全面到位
1、经营性资金计划准确率不低于95%。
低于95%扣1分。
2、资本性资金计划准确率不低于95%。
低于95%扣1分。
3、集团账户资金归集率达到100%。
达不到100%扣1分。
5
2.2.7
资金支付程序合规;
资金安全;
电费收取及时足额
1、未按规定审批程序支付资金一次扣1分。
2、有资金安全检查报告。
无检查报告扣1分。
3、检查有无闲置银行账户。
有闲置银行账户扣1分。
4、有电费收取上交情况、营销部门和财务部门编制的差异调节表、开销、变更账户的上级审批文件。
以上情况缺一项扣1分。
6
2.2.8
可行性研究科学合理;
决策与审批程序合规;
预算管理到位
1、按规定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分析、投资收益测算、风险分析与风险防范措施。
少一项措施扣1分。
3
2.2.9
产权变更、登记及时准确
产权转让、无偿划转合法合规
1、法人企业按规定进行产权登记。
未进行产权登记扣1分。
2、国有产权转让、无偿划转严格按规定实施。
未按规定实施扣2分。
3、公司制改建、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资产重组严格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并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
未按规定实施扣2分。
3
2.2.10
资产基础管理合法合规
1、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信息管理模块,资产数据记录完整、准确,数据筛选、流程审批等程序运行顺畅。
无资产信息管理模块扣1分;程序不完整扣0.5分。
2、账、卡、物一致,按规定盘点,形成盘点记录和报告。
无记录、报告扣1分。
3、按规定进行分类、折旧年限、净残值率计提折旧,计提减值准备,实施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实施资产减值核销。
未按规定实施扣1分。
4、资产的购建、对外担保、捐赠、出租、转让、调拨、报废等审批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程序不规范扣2分;手续不完备扣1分。
5、严格执行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未建立制度扣2分;执行不到位扣1分。
4
2.2.11
资产评估管理合法合规
1、按规定对应实施资产评估的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扣1分。
2、按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未按规定进行评估扣1分。
3、按规定履行资产评估结果的上报备案或核准程序,上报资料及时、真实、完整。
未按规定上报和核准程序扣1分;资料不完整扣0.5分。
3
2.2.12
资产转让管理合法合规
1、符合转让条件,按规定选定转让方式。
未按规定转让扣2分。
2、按规定开展审批备案、资产评估、资金回收、财务核算、损失核销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未按规定开展一项扣1分。
2
2.2.13
资产统保、出险报告和索赔管理合法合规
1、可保资产全额投保,财产保险均纳入省公司统一投保范围,按规定编制资产保险方案并履行报批程序。
未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扣1分。
2、按规定办理出险报告和组织保险索赔。
未按规定办理扣1分。
2
2.2.14
项目资金支付合法合规
1、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未按规定执行扣2分。
2、严格履行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和流程,资料齐全。
未按规定履行扣2分;资料不全扣1分。
5
2.2.15
工程竣工、工程转资合法合规
1、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竣工决算率达100%。
达不到100%扣1分。
2、工程建设部门、财务部门、资产使用部门一同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及时转增固定资产。
手续一项不齐全扣1分。
4
2.2.16
经济活动分析会议制度执行到位
1、每季、年定期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议,形成经济活动分析会议记录和经济活动分析报告。
季、年经济活动分析会议少一次扣0.5分;少一次经济活动分析会议记录和经济活动分析报告扣1分。
2、经济活动分析材料完整、内容详实,揭示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济活动分析质量不高每次扣1分。
5
2.2.17
整改措施贯彻落实到位
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定期总结改进措施的落实。
总结改进措施落实不好扣1分。
2
2.2.18
核算资料真实、完整
1、按规定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
未按规定执行扣1分。
2、根据南方电网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编制记账凭证。
未按规定执行扣1分。
3、按规定登记或打印会计账簿。
未按规定执行扣1分
4、按规定编制财务报告。
未按规定编制报告扣1分。
5
2.2.19
会计信息可靠、准确、及时
1、会计政策符合有关规定。
未按规定执行扣1分
2、及时、真实反映经济交易行为。
未规定执行扣1分
3、会计数据记录准确无误。
数据记录不准确扣1分。
4、财务报表编制准确。
报表编制不准确每项扣0.5分。
5
2.2.20
纳税申报及时准确;
税款缴纳及时准确
1、纳税申报表等有关税务资料真实、完整。
资料不真实、完整每次扣1分。
2、依法足额纳税,无偷税、漏税。
偷税、漏税出现一次扣2分
5
2.2.21
审计管理指标
1、年度审计计划完成率达到100%;达不到100%扣1分。
2、审计覆盖率100%;达不到100%扣1分。
3、审计意见采纳率100%;达不到100%扣1分。
4、整改报告按时上报率100%;达不到100%扣1分。
5
2.2.22
审计规范性
审计档案内容应完整,底稿编制应符合上级公司审计规范化要求。
未符合上级要求扣1分。
5
2.2.23
审计成果运用
1、检查审计工作总结,了解总体情况。
无审计工作总结扣1分。
2、检查整改落实报告的质量情况,无整改报告扣1分。
3、抽查整改报告部分内容,了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落实不好扣0.5分
5
2.2.24
财经审计报告
检查各级审计部门针对本企业的审计报告是否有披露违法违纪事项。
未按规定对违法违纪进行披露的审计报告扣5分。
5
三、营销管理120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标准分值
备注
3.1
营销指标考核
考核标准
80
3.1.1
售电量
年售电量及下网电量与下达指标误差正偏差不考核;负偏差在3%以内每1%扣2分;超过3%,则每超过1%扣5分。
(当年政策调整与限电因素另行考虑)
25
若当年省公司有相关考核规定的按省公司考核办法执行
3.1.2
线损率
扣除无损电量(110KV变电站专线直供电量)后的中低压线损率每升降计划的1%则扣加2分。
无线损“四分”统计指标(分区、分压、分线、分变)扣0.5分/个。
20
3.1.3
电费回收
1、电费回收按年末应收电费余额与年初余额的增减数量进行考核,每增加10万元扣0.1分。
2、对回收旧欠电费实行奖励加分,对回收往年电费按每10万元加0.5分进行奖励;
3、年度内新增电费余额每10万元扣5分,新增电费余额大于50万元及以上的,扣分加倍。
25
若当年省公司有相关考核规定的按省公司考核办法执行
3.1.4
平均销售电价
平均电价每升1%则加0.5分。
每降1%则扣0.5分。
10
3.2
营销过程考核
考核标准
40分
本项按100分统计打分,权重为40分
3.2.1
健全客户服务管理制度
健全客户服务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转,包括首问负责制、客户经理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
制度少一项扣0.5分。
3.2.2
完善客户服务流程管理,客户交办事务(业务申请、查询和咨询、投诉和举报、表扬和建议等)凭工作单处理,并实现流程闭环管理
1、客户交办事务工作单。
无交办事务工作每单扣0.5分。
2、客户交办事务处理流程登记表。
事务处理流程不全扣0.5分。
3.2.3
定期统计客户服务有关指标,开展客户服务质量分析工作
1、客户服务质量分析报告。
无分析报告0.5分。
2、客户服务统计报表。
无统计报表0.5分
3.2.4
客户服务质量纳入员工绩效管理
员工绩效管理内容包括:
客户服务有责任投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行风事件、服务行为不符合规范等方面的考核。
出现上述事项每项扣1分。
3.2.5
开展供电营业厅规范化达标活动
供电营业厅规范化服务达标率≥90%,达不到≥90%扣1分。
3.2.6
开通“95599”系统
按要求建设和开通“95599”客户服务电话。
未开通“95599”客户服务电话扣0.5分。
3.2.7
建立业扩现场查勘、装表接电、现场抄表、电力故障抢修、计量装置更换等各项现场服务工作规范,确保客户服务质量
现场服务工作规范或作业指导书(卡)。
现场服务工作不规范每次扣0.5分。
3.2.8
24小时受理供电故障报修,抢修工作记录齐全,抢修服务时限符合承诺要求
1、具备抢修工作单,抢修工作记录齐全。
抢修工作记录不全扣0.5分。
2、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抢修的时限,自接到报修之时起,城区范围不超过45分钟,农村地区不超过60分钟,边远、交通不便地区不超过120分钟。
因天气、交通等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的,应当向用户作出解释。
达不到抢修服务时限不符合承诺要求每次扣0.5分。
3.2.9
大客户差异化服务
1、建立大客户差异化服务制度。
无制度扣0.5分。
2、明确大客户服务名单,未明确大客户服务名单扣0.5分。
3.2.10
客户沟通
通过走访客户、举办客户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客户的沟通。
无客户座谈会会议纪要及走访客户的记录扣1分。
3.2.11
公布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名单信息
通过营业厅、网站向社会公布具备资质的设计、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