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老年人养老基本生活保障的调研报告.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7649155 上传时间:2023-01-25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9.2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城镇老年人养老基本生活保障的调研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城镇老年人养老基本生活保障的调研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城镇老年人养老基本生活保障的调研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城镇老年人养老基本生活保障的调研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城镇老年人养老基本生活保障的调研报告.docx

《城镇老年人养老基本生活保障的调研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镇老年人养老基本生活保障的调研报告.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城镇老年人养老基本生活保障的调研报告.docx

城镇老年人养老基本生活保障的调研报告

城镇老年人养老基本生活保障的调研报告

    

  箐口乡社会救助和劳动保障所——XXX  

    

  根据六枝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我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调研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了逐步解决城镇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乡劳保所组成调研组,对全乡7个村委会6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生活保障状况进行调研,实地考察和访问了60周岁以上的城镇老年人生活保障有关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并组织村组干部和部分城镇老年人进行座谈,认真分析情况,为以后顺利实施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一、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的基本情况  

  经过调研,全乡城镇无保障的老年居民共有13人,其中:

60至69岁的有10人,占76.92%;70至74岁的有3人,占23.08%。

我乡城镇无生活保障居民,是指由于原区煤厂因破倒闭后,而没有再就业,居住在农村的城镇居民;原食品厂、粮站、供销社等单位相继改制后,职工下岗后没有从业的城镇居民;还有原在乡外企业工作,因企业破产后回乡居住的居民。

由于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没有再就业,没有退休金,原单位也没有补贴,其经济来源主要靠劳务收入、财产收入、家庭供给、民政救济。

生活条件艰苦,基本生活无保障。

  

  二、解决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险所面临的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我乡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状况极差,大部分老年人没有退休金及经济来源,生活比较困难的老人主要靠民政救济。

敬老、养老工作相对滞后,老年人受到社会、家庭的关爱氛围不浓,政府为解决老年人生活保障问题提供了主要物质保障。

由于城镇医疗保险的推进缓慢,城镇老年居民住院、门诊医疗保险制度还没有建立健全,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城镇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现状。

老年人受其身体状况所决定,他们对社会保障、家庭供养依赖性强,对提高社会养老生活保障能力的要求迫切。

从调研反映的情况看,我乡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没有退休金,属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我乡60岁以上的城镇居民,共有25人。

这部分人除了少数家庭生活条件较好外,大多数是社会生活中的困难者,他们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只能依靠家庭供养或社会救济。

从调查的结果看,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13人,均享受低保,其他12名城镇老年居民,其生活主要靠家庭、亲属供养。

据了解,无社保退休金的老人主要原因是:

一是部分高龄老人,他们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有的因文化水平低、身体状况不好,有的要承担家务而没有能力和机会参加其他工作,从而丧失获得养老保障的条件;二是早年曾经参加过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被迫离开原单位,从事临时工、打散工等劳动而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三是部分城镇老年居民依赖农村配偶农业收入生活,年老后无劳动能力靠子女供养;四是没有经济来源的居民,其生活主要靠民政救济。

  

  2、城镇老年居民的社会保障能力差  

  从我乡目前的城镇老年居民现状分析,一是没有退休金及其他主要经济收入来源,没有收入,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能力弱,城镇居民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二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推进迟缓,相应的机制没有建立和完善,他们又不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医疗保险还没有得到保障,“病有所医”的问题急需得到解决;三是基本生活困难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主要靠政府救济,维持生活;四是老年人受关爱程度低,农村敬老院、养老所、疗养院等基础设施建设条件差,老年人普遍受政府、社会、家庭等层次的关爱、尊重严重不足,尊老、爱老社会氛围不浓,甚至受文化、民族、道德等的影响,给予老年人精神、物质方面的东西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讲,影响到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

因要改变农村老年居民社会保障发展难题,  

  3、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慢,社会保险发展不均衡  

  据调查了解,全乡社会保险制度整体推进较慢,近几年才落实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并且是通过政府、财政强制执行,失业保险主要是在事业单位实施,单位又无力替职工缴纳单位应缴纳的部分,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实际效果不佳。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进展缓慢,在全社会医保工作中处于末位化,先在在职职工中实施医疗保险,其次在农村人口中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放在最后实施。

单位不愿意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特别是企业因追求低成本高利润,不愿意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导致该险种起实施全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各级政府应坚持县级统筹、集体缴费、政府扶持、城乡有别、逐步完善、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对政府依赖性高,社会保障力度明显不足  

  对全乡60岁以上的城镇居民生活状况,完全依靠子孙、亲属供养的12人,占总数的48%;无生活保障完全依靠政府救济的有13人,占寿星总数的52%。

依靠子孙、亲属供养的,其生活保障仍处于不稳定状态,特别是医疗保障上严重不足。

  

  三、解决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险的有利条件  

  据调查情况分析,目前,解决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险的有利条件呈现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政府为了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作出了相应的部署,试点工作结束后,不断总结工作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制定落实相应的政策措施,有制度作为保障。

  

  二是领导重视,及时研究及时开展工作。

  

  三是有一套比较健全的工作责任机制,对工作的安排部署层层签订责任状,人员、经费工作有保障。

  

  四是城镇无保障居民的基本社会保险启动,是关注和关爱弱势群体的一项惠民利民举措,同时也是保险范围和保险对象的期盼。

  

  五是已经实施的社会保险如新型农村使用医疗保险工作,给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让保障对象看到的希望,为顺利实施城镇无保障居民的基本社会保险注入了新的动力。

  

  三、解决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建议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要求和“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着力破解老年人社会保障发展的难题。

  

  积极推进城镇无保老人养老保险制度  

  城镇无保老人,多数人没有可靠的生活来源和保障,生活上依靠家属供养,是城镇居民生活中的困难者。

解决他们的基本养老保障,是各级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和任务。

但我们并没有把解决无保老人的养老保险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现在是到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时候了。

  

  建议政府及劳动保障部门专门研究解决城镇无保老人的养老保险问题。

办法可借鉴《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具体筹资模式拟采取个人缴费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

对孤寡老人和领取城镇生活保障救济金的老年人,其需要的费用全部由政府财政负担,个人不用缴费。

通过以上办法,彻底解决城镇原来没有养老待遇的城镇老年居民的养老保险问题,实现全区城镇养老保障全覆盖。

  

  把失地农民纳入保障范围,积极推进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全面推进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确保失地农民老有所养的重要举措,应积极推进。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分析、查找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慢、参保率低的原因,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好保险基金供给不足的困难,争取在一两年的时间内,全面解决失地农民特别是农村老年居民的养老保险问题,以实现失地农民“老有所养”的目标。

  

  从实际情况看,部分农村老年居民其收入保障水平偏低,要从根本上解决其老有所养的问题,出路就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起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全面实现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着手制定和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

具体做法可参考《广州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按照缴费及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的原则,从农村实际出发,建立起较为统一的、保障最基本生活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争取短时期内实现全面保障农村居民老时的基本生活。

  

  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支付能力,适当扩大对高龄老人补贴的范围和提高高龄老人长寿补贴标准  

  对高龄老人,要着力解决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问题。

高龄老人不论其生活有无保障,政府应每月发给的行当的高龄补贴金,体现政府对他们的关爱。

尤其是农村中的高龄老人,收入水平低,对家庭供养依赖性强,没有高龄补贴,生活保障不稳定,比较困难。

对9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的医疗保障问题,政府应免费为其就诊就医。

建议加大对高龄老人社会保障的力度,适当扩大对高龄老人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

80—89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150元;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300元。

建议,对高龄老人的补贴发放范围,可先实施对9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然后在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扩大。

标准根据特区的实际财政支付能力确定。

  

  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参考  

  1、指导思想  

  落实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险,指导思想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基本方略,切实关爱、关注弱势群体,解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以政府投入为主体,进一步加强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保障,推进社会公平进程建设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

  

  2、基本原则  

  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遵循个人缴费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通过政府资助的经济杠杆,发挥和调动家庭成员为无定期养老待遇老人参保的积极性。

  

  3、目标任务  

  从XX年下半年全面启动特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到XX年底,力争城镇老年居民参保率达到100%,实现全特区城镇老年居民人人享有养老保险的目标。

  

  4、适用范围  

  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在特区范围居住5年以上的城镇居民户籍,没有享受定期养老待遇的城镇老年居民缴费标准  

  符合规定的城镇老年居民,根据其参保时距75周岁的年限(距75周岁不足3年或已年满75周岁以上的按3年计算),按每月200元标准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也可以选择逐年缴纳,但停止缴费期间不享受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金。

  

  孤寡老人免予缴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困难家庭待遇期间免予缴费。

  

  缴费标准今后按照特区政府公布施行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待遇水平  

  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金自缴费到账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免予缴费人员从办理参保登记的第三个月起领取),标准为400元/月,其中200元从其个人账户中支付,另200元由财政安排资金支付(免予缴费人员由财政全额支付)。

个人账户用完后由财政支付。

  

  办理参保程序  

  符合规定的城镇老年居民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会救助和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缴费办法  

  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委托银行代征。

具体代征业务由地税部门与银行签订代征协议予以明确。

参保人可选择逐年缴费和一次性缴费,可采取银行划账、现金缴费和自助缴费的方式进行。

  

  6、财政投入  

  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资助部分由特区、乡镇两级财政按各占50%的比例分担。

  

    

  附:

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人数统计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