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考试马克思主义哲学简答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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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考试马克思主义哲学简答题

2013年事业编考试马克思主义哲学简答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简答题一

1、什么是哲学?

哲学和具体科学的关系是什么?

答:

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是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二者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可以从哲学和具体科学的联系和区别来回答。

2、为什么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答:

此题可从四个方面分析:

①从研究对象上分析②从哲学史上分析③从哲学理论本身来分析④从理论和实践的关系分析马克思主义

哲学简答题二

1、运动和静止的关系是怎样的?

这一原理有何重要意义?

答:

先简述运动和静止的概念。

运动和静止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

①物质运动是永恒、无条件、绝对的,而静止是暂时的、有条件、相对的。

②在绝对运动中有相对静止。

③在相对静止中有绝对运动。

意义:

要求在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对立统一中把握物质的运动,反对形而上学地理解它们。

2、承认相对静止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

①静止是运动的量度,不了解静止也就无法了解运动。

②不了解相对静止,就不可能理解物质的多样性。

③肯定相对静止的存在是把事物区别开来进行科学分析的前提。

马克思主义哲学简答题三

1、什么是联系?

什么是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

答:

①“联系”这个哲学范畴是指事物或现象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与相互制约。

②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也不是人们强加给事物的。

③联系的普遍性是指:

第一,世界上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的存在,都同周围的其它事物相互联系着。

第二,每一事物内部的各个要素也不能孤立的存在,都同其他要素联系着。

第三,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任何一个事物或现象都是整个世界普遍联系中的一个部分或环节。

每一事物通过其自身体现其他与之相联系的事物。

2、如何理解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答:

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物质世界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

②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辩证法及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

③对立统一的方法即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一切事物的根本方法,也是实际工作中的根本方法。

④是否承认事物内部矛盾,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

3、运动联系和发展之间的关系怎样?

答:

①运动、联系和发展是有区别的。

运动是指事物的一切形式的变化。

联系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互相影响、互相制约和互相作用。

发展是指特定方向的变化,即旧事物转化为新事物,是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②运动、联系和发展又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没有联系不能构成运动发展,也不能显示运动发展;离开事物的运动发展,也不能理解事物的联系;发展是一种特定的联系,是旧事物和新事物之间的联系,没有这种联系,就没有发展;发展又是联系的基本趋势。

4、为什么说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答:

①新生事物是指符合客观规律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

旧事物是指已丧失了存在的必然性而日趋灭亡事物。

②新生事物的不可战胜性是由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和新事物的本质所决定的。

第一,新事物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代表事物发展的方向,有着存在和发展的根据,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前途。

第二,新事物比旧事物高级、优越。

新事物在否定旧事物的过程中,既抛弃了旧事物中过时的、消极的、腐朽的东西,又吸收和发挥了旧事物中积极的、合理的因素,并增添了旧事物根本没有的而富有生命力的新内容,所以一定能够战胜旧事物。

第三,社会领域中的新事物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

马克思主义哲学简答题四

1、什么是联系?

什么是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

答:

①“联系”这个哲学范畴是指事物或现象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与相互制约。

②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也不是人们强加给事物的。

③联系的普遍性是指:

第一,世界上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的存在,都同周围的其它事物相互联系着。

第二,每一事物内部的各个要素也不能孤立的存在,都同其他要素联系着。

第三,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任何一个事物或现象都是整个世界普遍联系中的一个部分或环节。

每一事物通过其自身体现其他与之相联系的事物。

2、如何理解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答:

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物质世界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

②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辩证法及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

③对立统一的方法即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一切事物的根本方法,也是实际工作中的根本方法。

④是否承认事物内部矛盾,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

3、运动联系和发展之间的关系怎样?

答:

①运动、联系和发展是有区别的。

运动是指事物的一切形式的变化。

联系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互相影响、互相制约和互相作用。

发展是指特定方向的变化,即旧事物转化为新事物,是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②运动、联系和发展又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没有联系不能构成运动发展,也不能显示运动发展;离开事物的运动发展,也不能理解事物的联系;发展是一种特定的联系,是旧事物和新事物之间的联系,没有这种联系,就没有发展;发展又是联系的基本趋势。

4、为什么说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答:

①新生事物是指符合客观规律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

旧事物是指已丧失了存在的必然性而日趋灭亡事物。

②新生事物的不可战胜性是由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和新事物的本质所决定的。

第一,新事物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代表事物发展的方向,有着存在和发展的根据,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前途。

第二,新事物比旧事物高级、优越。

新事物在否定旧事物的过程中,既抛弃了旧事物中过时的、消极的、腐朽的东西,又吸收和发挥了旧事物中积极的、合理的因素,并增添了旧事物根本没有的而富有生命力的新内容,所以一定能够战胜旧事物。

第三,社会领域中的新事物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

马克思主义哲学简答题五

1、什么是矛盾?

辩证矛盾和逻辑矛盾的区别是什么?

答:

①矛盾就是对立统一,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的哲学范畴。

②辩证矛盾与逻辑矛盾是有严格界限的:

辩证矛盾是客观存在的,逻辑矛盾是人们思维中的自相矛盾;辩证矛盾是指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对立统一关系,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是无法排除的,逻辑矛盾是由于思维不合乎逻辑规则而产生的,是应该排除的矛盾。

2、为什么说矛盾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动力?

答:

①矛盾之所以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就在于矛盾双方又同一又斗争推动一切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要真正理解事物发展的动力,就要把握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②同一性的作用:

矛盾双方相互联结为斗争性提供场所;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因素吸收其营养;规定矛盾的基本趋势。

③斗争性的作用:

量变中促使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发生变化,为质变作准备;质变中促使旧的矛盾统一体解体,形成新的矛盾统一体。

3、矛盾普遍性的含义及意义是什么?

答:

①矛盾普遍性有两个方面的基本含义:

第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处处有矛盾;第二,每一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

②矛盾普遍性原理要求我们树立矛盾观点,坚持矛盾分析方法。

矛盾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观点,矛盾分析方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

掌握这一观点和方法,对坚持辩证法的全面性原则和加强工作的创造性,对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和主观片面性是十分重要的。

4、为什么要坚持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

答:

①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认识事物必须分析事物的矛盾,并在矛盾普遍性原理指导下认识事物矛盾的特殊性。

②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是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这是我们认识事物的基础。

只有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区别事物,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

③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只有具体分析每一矛盾的特殊性,才能在解决矛盾时找出不同的解决方法。

5、什么是事物的质和量?

它们和事物的关系各是怎样的?

答:

①所谓质就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其它事物的一种内在规定性。

量是事物的规模、发展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②质和事物是直接同一的。

一方面,任何一个事物都有自己的质,一旦丧失了自己的质,它就不再是自身而变成他物。

另一方面,质又总是一定事物的质,脱离一定事物的质也是根本不存在的。

量和事物的关系则不是直接同一的,同一事物可以有不同的量,量在一定范围内的变化并不改变事物的质。

6、量变和质变的基本形式是什么?

答:

①量变的基本形式。

有两种:

第一种是单纯数量的增减,达到一定限度,就可以引起事物的根本质变。

比如:

两个氧原子形成一个氧气分子,三个氧原子形成一个臭氧分子;第二种是构成事物的成分排列顺序的改变,也可以引起事物根本质变。

比如,金刚石和石墨,就是碳原子排列顺序不同,而形成两种物质。

②质变的基本形式。

质变也有两种基本形式,即爆发式质变和非爆发式质变。

爆发式质变是事物的质变最后需要通过激烈的外部冲突,才能实现质变。

比如,自然界火山爆发、炸弹爆炸、地震,社会领域中,敌我矛盾的解决。

非爆发式质变,不是需要激烈外部冲突,而是通过新质的量不断增加,旧质的量不断减少,最后实现质变。

比如,自然界的生物新品种出现,由猿变人,社会领域中,人民内部矛盾的解决,语言的发展。

7、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是怎样的?

答:

①量变是事物量的变化,即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动,量变表现为微小的、不显著的变化,是在度的范围内的延续和渐进。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

质变表现为根本性的、显著的变化,是对原有度的突破,是事物连续和渐进的中断。

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围,这是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

②量变和质变既相区别,又相联系。

它们的辩证统一表现在:

在量转化为质的过程中,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这是因为,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一定的量的积累,事物的变化就不可能超出度的范围,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转变。

而且量变还决定事物质变的性质和方向。

第二,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度,单纯的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达到一定的程度必然突破“度”的范围引起质变。

在质转化为量的过程中,质变体现和巩固着量变的成果,并进一步引起新的量变。

这是因为:

第一,只有质变,才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才能使新事物取代旧事物,才能使世界具有生机活力。

第二,如果没有质变,量变本身也会为旧质的框框所限制而最终陷于停顿。

只有质变才能打破这种限制,使质变的成果体现出来,巩固起来。

并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为新的量变开拓道路。

8、量变和质变的复杂性表现在哪里?

答:

①量变的复杂性表现在:

第一,量变形式的多样性,一种是纯粹数量的增减引起质变,另一种是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上排列组合的变化引起质变。

第二,量变的复杂性还表现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部分质变,即阶段性部分质变和局部性部分质变。

②质变的复杂性表现在:

第一,质变形式的多样性;一种是爆发式飞跃,另一种是非爆发式飞跃。

第二,质变的复杂性还表现在质变的过程有量的扩张。

马克思主义哲学简答题六

1、什么是肯定和否定?

二者辩证关系是什么?

答:

①什么是肯定和否定?

任何事物内部都存在着矛盾双方,即存在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

肯定方面?

是保持事物存在的方面,否定方面是促使事物灭亡的方面。

②肯定和否定的辩证关系。

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其对立是反映二者相互排斥,相互否定,代表了事物发展的相反方面。

二者统一性表现在:

第一,肯定和否定相互依存,双方互为存在的前提;第二,肯定和否定相互渗透,在肯定中包含着否定,在一定意义上说,肯定就是否定,在否定中包含着肯定,从一定意义上说,否定就是肯定。

第三,肯定和否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2、唯物辩证法的否定观同形而上学的否定观的?

根本对立表现在哪里?

答:

根本对立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否承认否定事物内在矛盾基础上的自身否定、自我发展。

第二,是否承认肯定和否定的辩证关系,辩证的否定是扬弃,形而上学是绝对的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

第三,是否承认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3、为什么说否定之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发展,自我完善?

答:

①事物由于内在的矛盾性,由肯定达到对自身的否定,继而再由否定进到新的肯定即否定之否定,这是事物自己发展自已、自己完善自己的运动过程。

②第一次否定,事物由肯定阶段发展到否定阶段,但是这还不能充分展示出自我运动的全部丰富的内容。

只是通过再一次的否定,即否定之否定,事物由否定阶段发展到否定之否定阶段,在新的基础上重复肯定阶段的的某些特点、特性,才解决了前两个阶段之间的矛盾。

这样,既保留了它们各自的积极因素,又克服了它们各自的片面性,达到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使事物自身得到充分的发展。

4、掌握辩证法否定观的实践意义是什么?

答:

辩证的否定观是批判形而上学的思想武器,它告诉人们,对任何事物要采取辩证的分析态度,不?

能犯形而上学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的片面性错?

误。

?

具体说来,第一,对文化历史遗产要批判地?

继承,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反对复古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形而上学片面性错误;第二,对待外?

国文化,也要批判地继承,洋为中用,反对一味?

排外和全盘西化两种错误。

总之,辩证否定观的?

基本原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文化的哲学基础。

5、事物在发展中,为什么会产生仿佛是“回到?

出发点的运动”呢?

答:

①在事物发展经过肯定——否定——否定之否?

定,完成它发展的一个周期后,仿佛出现了向出?

发点的回复,即否定之否定阶段重复肯定阶段的?

某些特点、特性,列宁称这种现象是仿佛“回到?

出发点的运动”。

②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肯定阶段和否定之否?

定阶段都是否定的对立面,因此,它们不免有某?

些相似之处,第一阶段的某些特点、特性在第二?

阶段会或多或少地表现出来。

③但是,这里的“回复”仅仅是“仿佛”回复,并不是真的回到出发点,而是在更高基础上的回归和更高阶段上的重复。

两次否定,两次质变,否定之否定阶段和肯定阶段、否定阶段都有本质区别。

6、什么是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

在这个问题?

上在哪些错误观点?

答:

①原因和结果的联系是客观事物所固有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人们的因果观念只不过是客观因果联系的反映。

②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是坚持唯物主义?

决定论和科学地认识世界及有目的地改造客观世?

界的前提。

③否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有两种错误观点:

一是唯心主义的非决定论;二是宿命论和神学目的论。

7、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及意义是什么?

答:

区别和对立:

第一,必然性反映事物发展确定趋势,偶然性反映不确定趋势。

第二,必然性是事物的本质联系,偶然性是事物的非本质联系。

第三,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起决定作用,决定事物的基本性质和发展方面,偶然性对事物发展只起加速或延缓作用,不起作用。

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

表现在:

第一,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偶然性。

第二,偶然性体现并受制于必然性,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偶然性。

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凡存在偶然性的地方,其背后总是隐藏着必然性。

第三,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原理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第一,掌握必然性是认识和实践的基础。

在实际工作中,只有认识必然和利用必然才能获得自由。

第二,偶然性的作用也不能忽视。

要注?

意利用一切有利的偶然因素去推动工作,防止和消除不利的偶然因素的影响,在科学研究中要注意利用“机遇”去揭示必然性发展科学。

8、什么是可能性?

在把握可能性范畴时,应如何分析可能性的复杂情况?

答:

①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

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

西。

②把握可能性这个范畴,要对可能性的各种情况加以区分:

第一,区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第二,区分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的可能性;第三,区分两种相反的可能性;第四,区分可能性的程度,对可能性作量的分析。

9、形式和内容的辩证关系是什么?

割裂二者犯?

什么错误?

答:

形式和内容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对立表现在:

对于任何一个具体事物来说,内容和形式属于事物发展过程中性质、地位和作用不同的两个方面,二者存在着确定的差别,内容不能同时是形式,形式也不能同时是内容。

两者的统一表现在:

第一,内容和形式相互依存;第二,内容和形式相互作用;第三,内容和形式相互转化。

如果是片面追求形式而忽视内容则会犯形式主义的?

错误。

如果片面强调内容反对任何形式则会犯形?

式虚无主义的错误。

10、怎样才能通过事物的现象认识它的本质?

答:

①要在实践的基础上观察和了解大量生动具体的现象,尽可能占有丰富而真实的感性材料,这是实现由现象到本质的前提条件。

②开动思维机器,对大量的现象以及它们的相互?

联系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

③从现象中认识本质之后,又要在关于事物本质?

认识的指导下继续研究新的现象,从中发现更深刻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哲学简答题七

1、辩证唯物主认识论与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原则区别是什么?

答:

①旧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是消极的、被动的、直观的反映论,它有两个根本的缺陷:

第一,它离开社会实践,离开人的社会性和历史发展,去考察认识问题,因而不了解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不了解主体对客体的能动作用。

第二,它不了解辩证法,不能把辨证法应用于反映论。

由于它存在这个根本缺陷,就不能真正揭示认识的本质、过程及其运动规律,不能成为科学的认识论,因而也不能驳倒唯心主义认识论和不可知论。

②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区别于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特点是:

第一,它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正确地阐明了认识是主体通过实践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

第二,它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科学地说明了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揭示了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由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不仅克服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根本缺陷,而且使反映论成为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成为科学的认识论。

2、简述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及相互关系。

答:

①认识主体是指处于一定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中,从事着实践活动和认识动的人。

认识客体是主体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②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并不是彼此脱离而独立存在的。

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关系。

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主要表现为双重的关系:

实践关系和认识关系。

实践关系是主体在物质形式上改造客体以及客体被主体改造的关系。

认识关系是主体在观念形式上改造客体以及客体在观念上被改造和被反映的关系。

主体和客体的认识关系是从属于实践关系的,而且是在实践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是为完成改造客体而服务的。

这就是说,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认识世界,反过来,又以对世界的认识为指导,去自觉地能动地改造世界。

3、为什么由认识到实践的飞跃意义更加伟大?

实现此飞跃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

由理性认识到实践是认识的第二个飞跃,它比第一个飞跃,意义更加伟大,因为第一,只有通过第二个飞跃,才能产生物质力量,精神变物质;第二,只有通过第二个飞跃,才能检验认识是否正确,并且认识才能得到充实、健全和发展。

实现第二个飞跃的条件:

①认识必须正确;②理论要联系实际,从实际出发;③理论必须被群众掌握指导群众实践活动;④必要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

4、简述对一个具体事物的正确认识往往需要经过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答:

①人们对具体事物的正确认识,往往要经过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②从认识对象看,客观事物是复杂的,又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人们对它的认识只能由现象到本质、由片面到全面逐步地深入和扩大,经历多次反复才能够完成。

③从认识主体看,人的实践总是具体的、历史的,人的认识能力也是历史地形成的,因而总要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只有通过实践和认识的多次反复,才能逐步克服主观性和片面性,达到比较正确的认识。

5、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是什么?

答:

①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的两个不同阶段,是相互区别的。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是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而产生的。

感性认识的形式有感觉、知觉和表象。

形象性、直接性是感性认识的特点,它所反映的内容是事物的现象。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对感性认识材料的抽象和概括。

理性认识的形式有概念、判断、推理。

抽象性、间接性是理性认识的特点,它所反映的内容是事物的本质。

②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统一是:

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这是认识论的唯物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辩证统一的基础是实践。

6、什么是真理?

为什么说真理都是客观的?

答:

①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②真理都是客观的,又叫客观真理。

这是因为:

第一,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

任何真理都包含着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类的客观内容。

第二,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

真理不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只能由社会实践加以检验。

7、如何理解真理和谬误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化?

答:

①真理转化为谬误,主要表现在:

第一,真理是具体的,如果超出其适用的条件和范围,真理就要变成谬误。

第二,真理是一个过程,如果不随历史条件的变化和发展而丰富和发展真理,或者超越历史条件把只有将来能实现的东西运用于现实,真理都会转化为谬误。

第三,真理是全面的,如果把真理性的认识从完整的科学体系中孤立出来,也会变成谬误。

②谬误转化为真理,主要表现在:

第一,谬误改变了条件和范围,就可能变成真理。

第二,谬误可以成为正确的先导。

第三,谬误可以作为“反面教员”,从反面给我们以启迪,使我们在分析批判谬误的过程中发展真理。

8、为什么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答:

实践之所以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

①真理的本性就是主观同客观的相符合。

真理这一本性要求必须把主观意识同客观事物联系起来,才能判明主观是否同客观相符合。

②实践的特点决定了只有它才能满足真理本性的要求。

第一,实践具有普遍性优点;第二,实践具有直接现实的优点。

9、实践检验和逻辑证明的关系是怎样的?

答:

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

逻辑证明是运用已知的正确概念和判断,通过推理,从理论上论证另一种概念和判断正确性的逻辑方法。

②逻辑证明是探索真理,论证真理的手段,它给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理论依据,可以证明实践无法直接检验的科学理论的正确性。

③逻辑证明有其局限性,它不能离开实践的基础,逻辑思维本身就是实践的产物,经过逻辑证明的东西,最终也要实践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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