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建筑规范心得体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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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建筑规范心得体会
学习建筑规范心得,体会
篇一:
建筑资料心得体会
建筑资料心得体会
建筑资料顾名思义是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它记录了一个建设项目从无到有的过程,记录了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项施工工序。
是施工企业对施工质量的一个证明资料,也是施工企业后期进行维修,维护时提供的一份参考资料。
也是审计、决算时一份强有力的证明文件。
所以建筑资料是一个建设项目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有着重要的作用。
我国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完善建筑资料体系。
如果想要完成一套完整的建筑资料,不但资料要及时的配合施工班组及时上报,还要和甲方、监理把关系处理恰当,这样资料的签字及签证的签字比较方便点。
建筑资料可分为前期审批资料、施工资料以及竣工验收资料。
以上的每项资料中包含许多小的资料,每一项资料都很重要不能马虎。
以下说下各项资料中重要的几项资料。
施工资料是三项资料里面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记录了施工过程的每一项重要工序,是施工质量的证明。
里面包含许多资料比如:
开工报告、施工现场管理检查记录、材料取样报验单、图纸会审记录、验槽记录、各分项检验批以及各种试验记录等等。
其中重要的资料是:
一、质保资料。
比如砼的抗压资料、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水泥、砂子、石子复试报告、钢筋的检测报告等等。
我们是装饰装修公司那么肯定有防水材料资料要送检。
这些是质量证明的一个依据。
二、还有隐蔽资料也是重要的一部分资料,它是施工时后道工序把前道工序覆盖了看不见的工序。
隐蔽资料包含工序隐蔽和材料隐蔽,工序隐蔽包含灰土垫层及找平层的隐蔽。
材料隐蔽就是钢筋了。
做隐蔽资料是为了证明我们做了这道工序。
在最终结算时防止甲方漏算、少算的一个重要依据。
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重要的专项施工方案。
这些方案里面会写明某些分项(分部)工程的具体做法和里面存着一些措施项目产生措施费。
结算时有起到依据的作用。
四、图纸会审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文件里面记录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结算时提供一个重要的证明文件。
五、建筑资料中的各种试验资料也很重要。
比如给排水中的管道打压记录,防水记录、还有电气试验记录。
这些都是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
六、在施工过程中不仅仅是以上的资料比较重要还有其他一些资料也很重要,在结算时起到关键作用。
比如工程联系单、甲方发的图纸、签字单、任务单、通知等等。
都要负责收集整理。
建筑前期审批资料有很多,大部分都是甲方负责去收集整理,我们施工方主要负责收集整理的文件主要有施工许可证、招、投标文件、承包合同及施工合同等一些文件。
竣工资料主要是竣工报告、及图纸的收集整理。
做为一个资料员不仅仅只完成建筑资料,还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资料的收集整理。
以上是我对建筑资料和资料员的一点心得体会,我做资料时间不是很长,还有许多东西需要去理解、学习。
以上还以有许多资料都未能提起但都是建筑资料中不可或缺的组合部分。
资料员是一个很重要的工作,我会认真、努力、负责的完成我的工作为公司争取更多的利益。
篇二: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
《建设法规》学习心得
本学期通过对《建筑法规》的学习,首次初步了解了建筑学专业相关法律知识,受益匪浅。
其中让我体会最深刻的是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在学习该课程之前对新闻报到的建设事故联想到的大概只有这样的大众词汇:
政府无能腐败,国人内心浮躁,急功近利,开发商等见利忘义,缺乏良心和诚信,豆腐渣工程之类。
虽然这认识不是很错,但身为建筑学学子,这样的认识太过于肤浅。
假若把中国的建设市场比作一架问题多多的机器,那么我们就应该去了解机器中的构架和每一道工序,找出导致故障的问题,并在我们将来的从业生涯中避免这个问题。
我们比中国建设市场,好比这台机器中的一个零件,懂法守法以法约束自己监督他人,那么中国建设市场健康发展,中国建筑名扬世界,指日可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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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应该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建筑人。
接下来具体结合课本比较感兴趣的几个知识点谈谈个人心得和体会,如有错误的地方希望能得到老师的指正:
第一章:
工程建设法律的结构和作用
“工程建设法律指的是规范工程建设行为的法律,它不仅包括直接规范工程建设行为的法律,也包括与工程建设行为密切相关的法律。
”第一章开头的首句话就提醒我们,建设工程法规涵括的范围之广。
它规范贯穿了建设的全部领域与全过程,它很详尽、细化到了基本操作层面。
如果想学好,一定要勤翻相关法律,思考相关案例。
学习建设法规,不能仅靠死记硬背,应在记忆、理解的基础上掌握问题的要点,不仅要掌握该概念、原理、方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而且应结合识记和领会的基础知识、原理和互动关系,能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第一章还给我们介绍了建设法规的竖向和横向结构及其作用。
竖向结构主要讲述了不同等级法律之间的关系,从宪法到地方性行政规章再到国际条约,相关的建设法规都渗透其中。
期中包括五个层次:
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地方性建设法规,地方建设规章。
建设法律的法律效力最高,越往下法律效力越低。
法律效力低的建设法律不得与比其法律效力高的建设法规相抵触,否侧。
其相应规定是为无效。
横向结构则主要从整个建设过程中分别接触到的建设法规,这个直接关系到以后我们的从业,所以我觉得有必要记下来:
规范决策阶段的工程法律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规范招标阶段的工程法律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规范勘察设计阶段的工程法律主要有: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规范施工阶段的工程法律主要有: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除上述设计建设工程各主要阶段的主要的法律、法规外,还涵盖了整个建设工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与工程建设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
这些有着各自调整范围的法律、法规构成了工程建设法律体系的横向结构。
工程建设法律的作用五方面:
引导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
这个很容易理解。
主要说明了工程建设法律的重要性和对社会的意义。
第二章:
工程建设法律基础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体。
民法是现代国家基本法之一。
”
通过这一章的学习,掌握了一些民法基本的知识,为深入学习工程建设法律打下扎实的基础。
由于跟生活密不可分,所以学起来不会觉得枯燥。
下面总结一下这一章的重点难点和学习过程中思考的问题。
1、民法的内容:
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责任。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主体、客体和内容
主体:
自然人,既包括公民,又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在我国民法中,公民和自然人在法律上的地位是相同的。
法律上是这样的,但是现实中人的地位总是被分为三六九等当然包括法律地位。
贫民上诉无门,官员欺压百姓,农民工以死讨要工资这些恶性事件在中国社会屡见不鲜了,总的来说还是法律意识薄弱,百姓不会使用法律这把利剑,使得官员对法律的藐视。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成立的条件:
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这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
法人又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企业法人以盈利为目的社会经济组织。
像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股份有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等都是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则是为了实现国家对社会的管理及其他公益目的而设立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其他组织,这个比较难理解,是指依法或者依据相关政策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
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各类组织。
不具备法人资格,个人理解可能是这类型的组织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吧?
这类组织有付属性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和一些不完全具备法人条件的协会、学会、研究会、俱乐部等社会团体。
客体:
法学理论上课题一般表现为财、物、行为和非物质财富
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这是民
事法律关系的核心,直接体现了主体的要求和利益。
套用到建设工程中,假如a设计公司为华农勘察设计一栋新教学楼,那么主体是a设计公司和华农,客体是勘察设计的这个行为,内容是华农向a设计公司支付一定费用的义务,a设计公司提交给华农一个满意的勘察设计结果,和收取相应费用的权利。
3、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民事法律
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
这一部分的内容比较难理解的是表见代理: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以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议定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一开始百思不得其解,字面上的意思这明明就是代理人无权代理的错误。
而且假如被代理人已经跟代理人解除代理关系了,若代理行为造成的损失还是由被代理人承担的话,那么对于被代理人来说岂不是很冤。
解释这一行为为
什么有效的关键词在于有理由相信。
我想这条规定是出于维护社会的稳定考虑的,对于第三方来说他是善意的,而且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也就是说在第三方从客观角度上看是没有过错的。
然而对于代理人来说,看似没有错误,但其实被代理人是有不明显过失的,他没有告知善意的第三方代理人没有此代理权。
至于为什么没有告知是被代理人的过错可能基于这两点吧:
首先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善意第三方,这毕竟是或者曾经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
二者,关键还是“有理由相信”这种理由可以是这种代理行为在之前有效地发生过数次等等。
4、民事权利:
物权,这是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事权利,有必要认真理解什么是物权和如何保护自己的物权。
债权跟物权不同的是:
物权是对世权,债权是对人权;物权是绝对权和支配权,债权是相对权和请求权;物权的课题只能是物,债权的客体可以是物、行为和智力成果。
知识产权有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
5、诉讼时效:
是指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时间。
一开
始对这句话的疑惑是保护民事权利为什么要规定一个时间,相关机关不是应该以人为本,时刻保护群众的权利吗?
后来想想这也许是从节约社会运行成本来考虑的吧,例如有些陈年旧案追查起来的确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所以规定个时效,能尽量避免社会的人力物力的浪费。
6、合同法基础:
签订合同一般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步骤,而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有
起特殊性,需要经过要约邀请→要约→邀请要约承诺三个步骤。
1、要约邀请:
指当事人一方邀请不特定的另一方向自己提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要约:
当事人一方想另一方提出合同条,希望另一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承诺:
指要约人完全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这一节中个人认为比较难理解的是要约邀请,要约,承诺这几个名词。
下面以投标为例介绍一下这几个名词:
投标是投标人发出的要约,中标通知书则是招标人做出的承诺。
一般情况下,都是承诺送达要约人时生效,这即是一般合同中承诺生效的“收信主义”。
但是,《招标通知书》中对承诺的生效采用了“发信主义”,即做出承诺时即生效。
第三章:
建筑法
这一章比较难理解章节是建筑工程的发包承包过程中的问题。
有两个问题我觉得需要特别注意的:
肢解发包,指的是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分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书上把导致发包人变相规避招标列为直接发包的弊端,个人觉得这逻辑关系有时候应该是这样:
发包人为了规避招标而非法肢解发包,从而使建设工程面临以下弊端:
(1)不利于投资和进度目标的控制,本该有一家承包商来完成的东西,变成有两家或这两家以上的承包商来完成。
就像一个机械玩偶本该用一个型号的零件,你强制用两种型号,可想而知,这玩偶组装难度大大提升,而且性能也会出现不定性的问题。
(2)管理成本的增加,这个很容易理解,本来只要管理少个承包商,如今要管理多个。
难度和成本都增加。
(3)发包成本的增加,肢解发包必然会使发包次数增加。
转包,指的是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从字面上可以很容易看出转包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所以转包是被禁止。
转包的弊端如下:
(1)导致工程款的流失,每次转包都会使原来用于工程建设的用款转为管理用款。
(2)不可预见的风险增加。
(3)管理的难度增加。
都很容易理解就不把书上的原话再抄一遍了。
总的来看肢解发包百和转包害而无一利,但是总有些发包人财迷心窍,铤而走险,自私自利,或者一些监督执法机关利益熏心,对这种违法行为视而不见。
这就不是法律本身的问题了,还是回到社会层面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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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省略10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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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由于时间关系和字数要求,后面的章节就不在这里论述了。
总的心得体会是我们必须要学好建设法规,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自己从事建设行业的法律水平;提高在从事建设领域作为当事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对建筑法规的重视。
篇三: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
篇一:
学习《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通过对《建设工程
法律法规选编》的学习,首次初步了解了建筑学专业相关法律知识,受益匪浅。
其中让我体
会最深刻的是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建设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
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
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
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
它
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
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
近年来,由于市场
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
工程款拖欠现
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奇绝工程款而
深深困扰,从而给本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
最后使得民工受罪:
“没有资
金争着上,有点资金全面上,有了资金也不给,逼着企业先垫上”,层层经济压力最后转移到
了民工身上,这是造成民工工钱被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
无序的挂靠,转包及承包也存在着
好多不合法的现象,还有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
问题,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
纵观整部《建筑法规》,主要是围绕建筑工程
的质量和安全,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
《建筑法规》的出台可以
解决以上这些现象,从而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
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篇二:
学习建设工程法规有感
学习
建设工程法规有感
曹洁1245703101
摘要:
社会经济不
断发展,虽然城乡建设水平大幅度提高,但是违法违规建筑却大量涌现。
建筑工程质量责任
重大,质量优劣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利益和公共安全。
因此制定了种种法律法规来规范我国的
建筑行业。
本论文通过一个学期学习《建筑工程法规》了解了法律对于建筑系的重要性,对
本文作了点总结和感想。
学习了《建筑工程
法规》后,我大概了解了法律法规及建设法规体系的有关概念;建筑法的概念及目的、适用
范围;工程建设标准的概念、特点、范围、种类、制定和实施,建筑节能、环保、文物保护
等法律制度的规定;工程建设领域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方面管理的规定,建
设领域实行执业资格制度,从业单位资质管理方面的规定,工程建设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
的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相关法律规定;
招标的原则、条件、方式、程序,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要求,开放、投标、定标的相关规定,
合同的定立、权利义务,合同的效力、履行,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违约责任,建设工
程合同和委托合同等;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概念,监理的性质、作用、原则和任务,监理法
律体系,国内外监理发展概况,监理工作内容、目标控制,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企业以及监理
规划性文件;建设工程质量的概念、工程竣工验收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的保修与损害赔偿、
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和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安全责
任制度;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的原则和内容,土地管理的基础知识,风景名胜区的
有关法律,土地利用和保护,建设用地及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责任和处理;我国城镇住房制度
的概述,房地产开发、交易法律制度,不动产权属登记,房地产税收,物业管理以及市政公
用事业管理的相关内容;美国、英国、日本建设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包括建筑市场许可制度、
招标投标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等发面的内容。
学完本书后,我对
监理一部分内容印象最深刻。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
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
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
建设工程监理是我国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的产
物。
工程建设监理不同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是指,从项目的开始到项目
的完成,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计划、协调和控制。
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在给
定的费用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下,按时完成只有一定功能和经济实用性的项目。
建设工程项
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
建设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建设
单位提供招标代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建设
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建设监理是受业主委托,在监理合同委托
的范围内展开的独立、公正的监督管理工作、信息等。
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实
现建设与效益、数量与质量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是实现“经济体制转轨”、“经济增长转型”
这两个带全局性的根本转变的具体体现。
建设监理制度是我国工程建设体制的综合配套改革
的四项基本制度之一。
1997年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建
筑工程监理制度,建设部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在此前后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建设监理的
法规、制度和实施细则,这些法规制度规定了建设监理的机构设置、组织活动原则、监理与
各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监理的权力、义务、职责、工作程序和管理方式等内容,从而构成
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建设监理制度。
在国内施工单位现阶段的管理机构设置中,技术、造价等
管理机构的组织较为完善,而且基本上配备了足够数量的管理人员,而施工中对于质量及安
全的管控则处于相对薄弱的环节,管理机构设置中普遍
缺乏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而且施工单位的质量与安全管控则多是依赖于监理单位、
政府及各级建筑主管部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为了节省开支,而大量缩减质量与安全管
理机构的人员编制,导致施工过程中的内部质检、安全监督等工作处于相对混乱的状态,所
以监理的责任重大。
我国建设监理事业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诸如建设监理市场不规范;
一些监理单位还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建设监理水平不高;监理腐败现象时有发生等等。
我想了想问题的主要成因,一是政府宏观调控不力,宣传力度不够;二是监理企业组织形式
呆板,企业的综合素质不高;三是监理法规体系不严密,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对于这些发展
中的问题,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
加大对建设监理制度的宣传力度,以利于提高监理的社会
地位;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以利于规范建筑市场使其正常发育;完善监理规范、健全法制,
以保证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快监理企业改制步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行业自
律,以利于树立监理权威,杜绝监理腐败;加强监理培训工作,全面提高监理队伍的整体素
质,以利于提高监理水平。
在课堂上的时候,
听到了各种各样的法规条款,我感到兴奋,因为这代表着我们国家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
但是走下课堂,看见了形形色色的事实,我感到遗憾,因为我们的执法意识仍然不强,法律
在很多时候不能发挥它应该发生的作用而成了一纸空文,这是对法律的污辱,也是不懂法不
守法的悲哀。
曾经,我的一个同学的父亲因为工程拖欠款的问题久久拿不到应得的工资,当
她向我说起的时候,我便问她父亲有没有签合同,可以不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取得工资。
我
到现在仍然记得她的苦笑,有点悲哀,也有点嘲弄。
她说理论和事实是两回事,说我是在象
牙塔里的孩子,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社会,不知道什么是官,什么是权?
?
在写这篇论文的时
候我也看了很多的资料,但是我知道没有资料可以帮助我了解这个真实的社会,也更加没有
法律可以帮助每一个人建立严格执法的意志,这本来就是一个很私人化,很意志化的东西。
行为是受法律所控制的,但是想法永远不能有法律去约束。
我只觉得我国建立了良好的法律
制度可以仍然没有人去执行,或者在执法的过程中没有平等意识,那么是不可能收到良好的
效果的。
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在怎么完善,最终还是要看执法的过程。
所以,我想我们更加
应该做的是改变我们的思想,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变成现实,让法律走进老百姓
的身边,同时更走进老百姓的心里。
我们要用法律来防范和治理失信行为、更要依靠良心和
信念来支撑诚信制度,维护良好秩序的屏障。
篇三: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
建筑
工程法规学习心得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一:
学习《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通过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选编》的学习,首次初步了解了建筑学专业相关法律知识,受益
匪浅。
其中让我体会最深刻的是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建设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
权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
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
它也在各个
方面发挥着作用。
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
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