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有关问题.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7555498 上传时间:2023-01-25 格式:DOCX 页数:36 大小:60.8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有关问题.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6页
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有关问题.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6页
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有关问题.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6页
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有关问题.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6页
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有关问题.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有关问题.docx

《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有关问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有关问题.docx(3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有关问题.docx

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有关问题

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有关问题

分析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存在问题及建议1

详解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问题ﻩ3

浅析化工企业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存在得问题及对策22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得几个问题ﻩ25

建造不动产支付得进项税额不能抵扣ﻩ26

购入汽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要把握三个要点29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得涉税会计处理ﻩ31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得抵扣处理32

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明确34

解读财税[2009]113号:

固定资产抵扣范围得以明确34

转让使用过得固定资产有关增值税涉税政策ﻩ36

财税学习:

并购重组中得资产收购双方如何纳税ﻩ39

分析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存在问题及建议

供稿:

鞠慧      来源:

办税服务厅      发布时间:

2011年03月02日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扩大了增值税抵扣范围,允许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该政策对于降低企业设备投资得税收负担,减轻双重征税起着利好作用。

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完善。

 

一、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最新政策简介。

自2009 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得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与行业)得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得进项税额,未抵扣完得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同时,作为转型改革得配套措施,将相应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二、存在得主要问题

1、存量固定资产得税款不能抵扣、这次增值税转型改革,只允许抵扣新增机器设备所含税款,对存量固定资产得税款则不准扣除。

这就是因为我国固定资产存量相当大,如果所有已购置固定资产所含税款都允许抵扣,有可能使财政收入缺口过大,从而危及经济得正常运行、存量固定资产得税款不予抵扣,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政策扭曲与逆向调节,造成企业之间不平等、经营好得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宁愿购买新得固定资产而不愿实施兼并,从而不利于企业进行资产重组,诱发盲目投资与重复建设。

2、固定资产抵扣相应概念界定不明,造成抵扣模糊。

固定资产抵扣相应概念界定不明,造成抵扣模糊。

与固定资产抵扣有争议得相应概念有“动产还就是不动产、与生产经营有关得设备、实际发生、属于应征消费税得汽车"等,虽然增值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与相应文件作了规定,但解释并不十分清楚,各方理解不一,造成固定资产抵扣模糊。

如“动产还就是不动产"概念界定。

实施细则规定“企业购入不动产得进项税金不能抵扣",并且给出了不动产得定义:

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得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与其她土地附着物。

照此,电力、石油化工等行业得一些以构筑物形式存在得大型设备,属于不动产。

但在固定资产国标分类上,这些设备又属于专用设备,在动产得范畴内、如电力企业中得输电线路、炼油生产企业中得储油罐、炼钢厂得熔炼炉等都在此列。

这些大型设备就构造而言属于动产,但其一经建成,又会形成土地附着物,十几年或永久不会移动,又符合不动产定义。

如果将上述资产按不动产对待,不允许企业抵扣,将会给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带来沉重得税收负担。

3、容易带来抵扣混乱。

个别纳税人在新政策实施中想方设法打“擦边球”,将非抵扣范围得固定资产,变换花样进行抵扣,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就是不动产及其在建工程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纳税人将购进得钢材、水泥等用于建筑、修缮房屋、在建工程等取得得增值税进项发票申请抵扣进项税额。

二就是用于职工福利得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纳税人将用于职工食堂、宿舍得电视机、洗衣机、空调等固定资产得增值税进项发票申请抵扣进项税额。

三就是混淆优惠与非优惠项目虚假抵扣。

纳税人将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外及其她与生产、经营无关得购进货物,如老板及其家属个人使用得笔记本电脑、手机、高档家用电器等变换开票名称取得得增值税进项发票申请认定抵扣进项税额。

四就是挂靠企业购进固定资产虚假抵扣。

某个人购进得运输车辆,挂靠注册在某公司名下,汽车销售公司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该公司,该公司将取得得增值税发票申请抵扣进项税额。

五就是虚增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

有些企业为了达到少缴税款目得,以虚构得固定资产购入来抵扣进项税额,如向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后虚开增值税发票抵扣,或取得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后以该一般纳税人名义开具得转手倒买增值税发票等抵扣进项税额。

4、税收管理方面问题。

一就是认证系统人机结合不科学、由于购进固定资产与购进原材料在同一张发票一并认证,防伪税控认证系统只能认证发票得真伪,而对当期认证发票中含有得购进其她非抵扣项目不能识别。

操作人员通过其她信息对发票内涵虽有疑义,但对其不该抵扣得具体金额、数量划分不开。

二就是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不到位。

现行税收管理模式就是充分建立在纳税人纳税遵从度较高前提之下,纳税人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就是否正确,除了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能实地核实外,主要靠税收管理员日常巡查才能发现问题。

如果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就失去了控管。

三就是税收政策宣传不及时到位。

在调查中发现,有10%得纳税人对税法宣传不满意,主要问题就是对增值税转型后最新得法律、法规、新政策执行中得办税流程等信息不能及时了解,通过网络查询缺乏行业针对性、

三、解决问题得建议 

1、存量固定资产得税款视财政税收状况分期抵扣。

存量固定资产投入到生产与流通领域长期使用,其价值尚未完全转移到产品成本中去。

从公平角度讲,其所含增值税应与增量固定资产得增值税一并抵扣,并彻底解决出口商品得增值税退税问题、为了保证增值税转型改革得顺利进行,存量固定资产得增值税可采取两种处理方案:

第一种方案就是将存量固定资产得原值扣除截止到2009年得折旧额得到净值,按照净值计算出来得进项税额进行分期抵扣;第二种方案就是将存量固定资产得增值税分离出来,作为待扣税款先挂在账上,根据增值税转型改革后得财政状况再分期消化、我们可以视财政状况来选择处理方案,如果财政状况不太好,则采用第一种方案;反之,则采用第二种方案。

这既不影响增值税得彻底转型,又不会形成转型初期对财政得过渡冲击。

 

2、明确固定资产抵扣相关概念。

一就是区分动产与不动产。

以《固定资产分类》国标94版—2006修改版为准,在此范围内掌握执行、与建筑物、构筑物验收不可分割得设备、器具、工具等名义上得动产不能作增值税进项抵扣;相反,对于那些与不动产验收可以分割得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二就是实际发生进行判断。

建议同时符合以下三方面,才可判断“实际发生”。

一就是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二就是2009年1月1日以后,固定资产已验收入库并安装可使用,与发票(增值税扣税凭证)内容相匹配并记入当月固定资产账册;三就是确定了货款支付得实质内容。

税收管理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进行巡查,及时掌握企业已抵扣税额得固定资产改变用途、发生视同销售行为或损失等情况。

                            

3、加强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与使用环节得管理。

一就是加强对实物与资金得核查,确定企业购入固定资产得实际发生时间,防止随意调节开票日期,将以前年度购进得固定资产作为当期新购申报抵扣税款;二就是对固定资产红字发票核查,防止通过调换以前年度发票达到抵扣税款目得;三就是对企业外购固定资产得具体用途、生产厂家、购货合同进行核对,核查外购得固定资产就是否与生产经营有关,严防专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品得购进申报抵扣税款。

做到账账核对、账实核对、票物核对,账表核对、主管税务部门要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得日常监管,辅导企业如实建立《固定资产税收管理台账》,将外购或自制固定资产得日期、名称、用途、使用期、存放地、抵扣税款等基本情况在台账中逐一列明、

4、畅通政策反馈,加大处罚力度、建议上级税务机关广泛收集基层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在执行增值税转型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得问题,及时研究制定相应得政策,明确细化相关内容,便于基层税务机关与纳税人遵照执行,确保国家税收政策能够执行到位,达到增值税转型政策改革得预期目标、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得打击力度。

每一项新得税收政策出台,征纳双方都有一个接受、理解得过程,对纳税人由于接受得信息不全面或者理解上得偏差产生得税收问题,税务机关通过纳税评估、提醒服务等手段,促使纳税人改正错误;对于以各种方法恶意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与政策得纳税人,通过税务稽查给予严厉打击,加大处罚力度,促使纳税人自觉提高纳税遵从度,依法诚信纳税。

详解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问题

二就是因维修固定资产而购进材料得进项税,应按照该固定资产进项税就是否抵扣得原则处理,比如某公司就是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服装生产,同时兼营服装设计,。

、。

一、固定资产进项税得抵扣仅限于一般纳税人ﻫ 新《条例》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得单位与个人,为增值税得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因此,非增值税纳税人,即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劳务得企业,比如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企业购进得设备等固定资产,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

 其次,我国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按3%得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只有一般纳税人按照“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得公式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可见“进项税”就是针对一般纳税人得特有概念,因此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在符合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得前提下,才可以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其进项税在任何条件下均不允许抵扣。

ﻫ 第三,要正确理解进口货物应缴纳得增值税与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之间得关系、新《条例》规定进口货物得单位与个人为增值税得纳税人,怎么理解呢?

这里得单位与个人,既包括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得单位与个人,也包括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劳务得单位与个人,只要这些单位与人通过中华人民共与国海关进口了货物,就应该按照17%或13%得税率缴纳增值税,而与该已纳增值税就是否抵扣无关。

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就是针对一般纳税人而言得,既一般纳税人因进口设备等货物而向海关缴纳得增值税,在符合《增值税条例》与有关规定得前提下,可以抵扣当期应纳得销项税。

 二、新《条例》中可抵扣进项税得固定资产,仅指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她与生产、经营有关得设备、工具、器具。

 财税(1993)38号文件印发得《中华人民共与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条例(注:

指1993年发布得老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固定资产就是指:

(一)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得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她与生产、经营有关得设备、工具、器具;

(二)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得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得物品”。

  新条例允许购进固定资产得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中抵扣,但没有改变固定资产得定义。

 其次,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得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得单位与个人,为营业税得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什么就是无形资产?

什么就是不动产?

国税发[1993]1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得通知》做了解释,无形资产就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得资产,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着作权、转让商誉。

不动产就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得财产,包括建筑物或构筑物与其她土地附着物。

可见,会计与税法对固定资产得定义就是不同得,会计包括机器设备与房屋建筑物,但新增值税条例所指固定资产仅包括机器设备,销售房屋建筑物得行为属于营业税征税税目。

ﻫ  三、一般纳税人购进得下列固定资产,其进项税不得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就就是营业税应税项目,一般纳税人将购进得固定资产用于营业税项目,其固定资产进项税不得抵扣,比如某公司就是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服装生产,同时兼营服装设计,2009年1月10日因设计需要购进了一台机器,该机器得进项税就不能抵扣。

ﻫ 由于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属于营业税条例规范得范畴,因此因房屋建筑物购进得材料与相关设备,其进项税均不得抵扣。

财税(1993)38号文件印发得《中华人民共与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修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国税发[2005]17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与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得通知》“为了维持与增加房屋得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得附属设备与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就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财税(1993)38号文件与国税发[2005]173号文件明确了房产得计价问题,也为我们理解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提供了指导。

需要强调得就是:

一就是一般纳税人兼营营业税规定得劳务时,应分别核算,如没有分别核算得,根据财法字(1993)38号文件印发得《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应对该项劳务征收增值税。

以前因不能分别核算导致征收增值税得,其购进货物得进项税可以抵扣,比照这一规定我得理解就是征收增值税得营业税劳务,固定资产进项税也可以抵扣,但到底能否抵扣大家应注意国家以后出台得解释;二就是因维修固定资产而购进材料得进项税,应按照该固定资产进项税就是否抵扣得原则处理,比如某公司就是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服装生产,同时兼营服装设计,2009年1月10日因设计需要购进了一台A机器,2009年1月20日因生产服装购置了一台B机器,2009年3月购进维修A机器零件一批、B机器零件一批。

该公司分别核算服装设计业务。

某公司这么处理?

由于B机器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B机器与维修B机器得材料,其进项说均可在销项税中抵扣。

相反,由于A机器用于非增值税项目,所以A机器与维修A机器得材料,其进项说均不能在销项税中抵扣。

三就是一般纳税人因增值税应税项目购入设备,该设备安装所发生得土建工程,其水泥等建材产品得进项税就是否抵扣,国家没有明确得规定,在操作中应加强与税务机关得沟通。

ﻫ 2、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购进得固定资产。

《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得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与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与教学得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得进口物资与设备;由残疾人得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得物品;销售自己使用过得物品”、准确理解本条规定有助于降低涉税风险:

ﻫ  一就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就没有销项税,因此该农业生产者因生产自产农产品而购进固定资产得其进项税不能抵扣、

二就是纳税人经营避孕药品与用具、古旧图书,由于经营得产品免税,因此因经营该产品而购进固定资产得其进项税不能抵扣。

ﻫ三就是“销售自己使用过得物品”就是指个人销售除游艇、摩托车与应征消费税得汽车以外得货物,也就就是说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得物品(包括固定资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四就是一般纳税人兼营免征增值税项目,应分开核算,未分别核算得不得免税,什么意思呢?

举个例子,甲公司就是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图书印刷业务,兼营古旧图书收购,2009年为扩大图书收购购买了一部货车(有合法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正确得税务处理应为:

如果甲公司将印刷与古旧图书收购分开核算时,古旧图书免税,所以该货车进项税就不能抵扣;如果不能分开核算,销售古旧图书就应该按照17%得税率计算销项税,同时根据根据财法字(1993)38号文件印发得《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该货车得进项税就可以抵扣。

ﻫ 3、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得固定资产、理解本条要注意:

此行为应该就是一般纳税人得行为,且该纳税人将购进得固定资产用于集体福利。

比如,甲公司就是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10日为住宿员工每人购进了一台电视(有合法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电视得进项税就不能抵扣。

在实际工作中,怎么算集体福利很难把握,关键大家要搞清楚集体福利得内涵。

 4、购进得固定资产发生了非正常损失。

非正常损失就是指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得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其她非正常损失、抵扣进项税,实际上等于少交增值税,非正常损失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国家不应买单,因此指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进得固定资产发生了非正常损失,如果没有抵扣就应该将进项税计入“营业外支出”,如果已经抵扣了进项税,进项税应该转出来。

需要指出得就是,固定资产得价值采取分期摊销得办法,因此进项税就是按原购进时得金额转出,还就是按净值转出,新《增值税条例》没有明确,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我估计就是按净值与适用得税率转出,具体怎么操作建议大家请示税务机关。

ﻫ推荐:

财务人员必瞧得一部好书《战略预算—管理界得工业革命》、《战略预算—管理界得工业革命》就是国内第一部走直线、全过程案例、系统化管理得著作!

也就是国内第一部敢于对财务人员承诺全过程系统化实战效果得好书,财务人员必瞧!

  另外,设备等固定资产计提得折旧就是产品成本得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在产品、产成品发生了非正常损失,现行税法规定该产品耗用得材料进项税应该转出,同理该产品耗用得机器折旧也应该转出,但到底转还就是不转出,请注意国家就是否出台有关规定、ﻫ  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得属于纳税人自用消费品得固定资产、这个问题,财政部在答记者问时明确指小汽车、游艇等。

但小汽车、游艇具体范围就是什么?

我认为新《中华人民共与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与相关文件关于小汽车、游艇得解释,应该与新《增值税条例》所指得概念一致。

ﻫ新《消费税暂行条例》将小汽车分为乘用车与中型商务用车两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33号《关于调整与完善消费税政策得通知》指出: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得,在设计与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与货物得各类乘用车与含驾驶员座位在内得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 得在设计与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与货物得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

ﻫ 用排气量小于1.5升(含)得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得车辆属于乘用车征收范围。

用排气量大于1。

5升得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得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范围”。

 从财税(2006)33号文件可以瞧出,一般纳税人购入23座得以下得小汽车,其进项税均不能抵扣,其中9座以下属于乘用车,10-23座属于中型商务用车。

ﻫ需要指出得就是,小汽车耗用得油品、维修用得材料,其进项税能否抵扣,这个问题不就是很明确,请大家关注今后国家出台得文件。

ﻫ 四、增值税纳税人自制设备使用本企业产品问题ﻫ设备得取得方式主要外购与自制两种方式。

自制设备得用途不同,会导致不同得税务结果:

 一就是自制设备用于非增值税项目,在制作设备领用本企业自产得产品时,根据财法字(1993)38号文件印发得《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将自产或委托加工得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货物,一般纳税人发生此类行为,应该将自产产品应纳得销项税计入自制设备成本、

二就是自制设备用于增值税项目,在制作设备领用本企业自产得产品时,就不就是视同自产产品销售行为,比如甲公司就是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4日将价值23、4万元自产得五金材料,用于制造本企业生产用机器设备,如果视同销售该批材料销项税为23。

4÷(1+17%)×17%=3.4万元,但这3、4万元税可以作为制作设备得进项税抵扣,没有意义。

 三就是将自产得产品用于不动产与开发无形资产,根据财法字(1993)38号文件印发得《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将自产或委托加工得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货物,一般纳税人发生此类行为,应该将自产产品应纳得销项税计入资产成本。

 五、运输费用得抵扣问题

购入固定资产得运输费用与该资产具有相关关系,因此该运费能否抵扣,关键取决于运输得货物其进项税能否抵扣,如果运输得货物得进项税不能抵扣,发生得运费就不能抵扣,反之亦然。

根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支付得运费可以抵扣得进项税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得运输费用金额与7%得扣除率计算。

ﻫ  六、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抵扣得前提必须就是“取得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法律、法规或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得有关规定”。

不符合相关规定,不管何种情况均不得抵扣。

1.哪些固定资产得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009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得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得核心就是允许企业新购入得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正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得通知》(财税[2008]170号)中规定得: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得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与《中华人民共与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得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与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ﻫ但就是,税收法规及规章明确有三类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得机器设备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得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等购进得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明确: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就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与不动产在建工程、

二、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得规定,不动产与不动产在建工程得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不动产就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得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与其她土地附着物、ﻫﻫ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得通知》(财税[2009]113号)明确:

《中华人民共与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称建筑物,就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与其她活动得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得房屋;所称构筑物,就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得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得构筑物;所称其她土地附着物,就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得植物、ﻫ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得附属设备与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就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得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附属设备与配套设施就是指:

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与配套设施。

ﻫﻫ三、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

纳税人自用得应征消费税得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固定资产盘盈ﻫ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得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得固定资产,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处理前应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盘盈得固定资产,应按重置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

企业应按上述规定确定得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2)固定资产盘亏ﻫ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亏得固定资产,按盘亏固定资产得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已计提得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接已计提得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得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判决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