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及加固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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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及加固规程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既有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时,应针对各个鉴定单元进行安全性鉴定或适用

性鉴定鉴定。

【条文说明】

工程结构的可靠性包括三方面内容,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

耐久性评定时,应给出既有结构的相应耐久年数。

本规程使用’适用性鉴定’。

3.1.2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既有建筑幕墙的可靠性鉴定:

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且仍需继续使用;

已存在影响安全性和使用性的明显缺陷;

未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建造、或验收;

4风环境变化导致风压显著增加;

5使用单位有可靠性鉴定需求。

【条文说明】

1.设计无特别指明时,既有幕墙正常设计使用周期通常可按25年取值。

2未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建造、或验收的既有幕墙主要指:

1)在建

设部《玻璃幕墙设计、制作、施工安装的若干技术规定》(建设776号文附件)

发布前,即1995年以前建成的玻璃幕墙;2)《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A2001)实施前,即2001年6月以前建成的金属与石材幕墙;3)未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进行工程验收的玻璃幕墙和金属与石材幕墙。

Jgj102-96

3既有建筑幕墙存在明显缺陷包括:

使用过程的脱落现象;较明显的变形、错位、松动现象;主要构件或连接存在较严重并且较普遍的腐蚀、损伤、变形、老化现象;以及建造完成后发现原设计或制造安装过程中存在较严重缺陷时。

4幕墙风环境的显著变化不仅会影响结构安全性,风压增加还会引起幕墙变形增大、抗风压等级下降、风雨同时作用下阻止雨水渗漏的性能下降等问题,因此要求进行可靠性鉴定。

5使用单位的可靠性鉴定需要主要指:

不属于本条所列1~4款范围,但使用单位出于对自身专业技术技能不足的担心、以及对幕墙可靠性的关注,而提出的鉴定要求。

3.1.3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安全性鉴定:

1幕墙改造前的安全性检查;

使用过程中发现可能仅影响安全的不利状况;遭受重大灾害、侵蚀或超设计许可的意外荷载;

主体支承结构发生重大变动;

使用单位有安全性鉴定要求。

【条文说明】

幕墙结构通常附着在建筑物只提结构上,当幕墙相关联的建筑物主体结构发生重大变动时,通常会影响幕墙的安全性,因此,应进行安全性鉴定。

3.1.4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使用性鉴定:

1幕墙日常维护的检查;

2幕墙使用功能的鉴定;

3幕墙有特殊使用要求时的专门鉴定3.1.5当因特定部位环境侵蚀或火灾、爆炸、高温以及人为因素造成幕墙局部范围损伤时,可针对局部范围进行可靠性鉴定。

【条文说明】

局部范围可靠性鉴定的结论不得扩展用于其他非鉴定范围的幕墙区域。

3.1.6幕墙鉴定单元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个鉴定单元的幕墙展开面积不宜超过5000m2;鉴定单元在空间上宜具备一定的连续性;

宜区分立面幕墙和采光顶;

不宜跨越不同建筑物;

可兼顾面板支承方式、支承结构体系、面板材料类型、幕墙分布部位等因

素。

【条文说明】

1幕墙鉴定单元的面积也不宜过大。

5000平米幕墙规模相当于边长为50m高度为100m的一栋楼的一个完整立面。

当鉴定单元过大时,容易出现

2鉴定工作通常针对某一个连续区域进行,因此规程要求鉴定单元在空间上宜具备一定的连续性。

3为实现建筑意图,常常可以见到在某一幕墙区域内建筑师选用了多种幕墙面板材料(如玻璃、石材、铝板等)、多种面板支承方式(点支式、背栓式、框架式等)或不同支承结构(铝材、钢结构、索结构)。

为保证鉴定单元在空间上的连续性,应允许一个鉴定单元内可含不同幕墙面板材料、不同面板支承方式、不同支承结构体系等情况。

表3.1幕墙面板类型、支承方式、支承结构体形式

幕墙面板支承结构分类

幕墙面板的

材料类型

面板分布部位

面板支承方式

支承结构

a框式支承

(明框、隐框、半隐框)

A索桁架

1、玻璃面板

(1)高层建筑中低区、咼区

b点式支承

B钢桁架

2、石材面板

(2)东立面、南立面、西立面、北立面

c钢销式支承

(适用于石材)

C索网

(平面或曲面)

3、金属面板

(3)米光顶或立面幕墙

d肋式支承(如玻璃肋)

D索桁架

4、其他人造

非金属面板

E单根长构件

(钢管、铝型材、玻

璃肋)

4当单一幕墙形式连续性较好、且其展开面积较大时,宜单独作为一个鉴定单元,从而保证鉴定结论具有更为明确的针对性。

该类鉴定单元可编号为B-b-1,意义即为“钢桁架支承的点式玻璃幕墙”。

3.1.7幕墙可靠性鉴定应包括下列步骤依次进行:

明确鉴定目的、鉴定对象以及鉴定的工作内容;

开展现场调查,并收集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形成委托方认可的抽样、检测及鉴定方案;

确定抽样检测对象,开展现场检测工作;

依据检测结果、资料复核结果,进行可靠性评估及分级;出具鉴定报告。

【条文说明】

幕墙可靠性鉴定可参照图3.1中所示流程进行。

开展现场检测

明确鉴定目的、范围、内容

品足r

是「

分析及评定

1”"八二、主I是V可靠度足够?

图3.1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流程

3.1.8幕墙可靠性评定及加固改造宜按现行幕墙及结构设计规范进行。

3.1.9幕墙可靠性鉴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条文说明】

既有幕墙可靠性鉴定及加固技术规程为新编规程,国家政府部门尚无明确的

资质管理要求。

但幕墙可靠性鉴定涉及到多个专业技术领域,为保证幕墙可靠性

鉴定的技术质量,本规程对从事可靠性鉴定的单位提出资质要求。

相应资质主要指:

幕墙设计资质、幕墙检测资质等。

3.2安全性和使用性评定

3.2.1幕墙安全性和使用性评定应按构件及连接、子单元、鉴定单元的顺序依次进行。

3.2.2单个构件及单个连接的安全性等级应按表3.2.2规定确定。

表3.2.2单个构件和单个连接的安全性鉴定评级标准

安全性等级

评级标准

au级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安全性要求

bu级

略低于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安全性要求,但不影响安全

Cu级

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安全性要求,影响安全

du级

极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安全性要求,已严重影响安全

3.2.3单个构件和单个连接的使用性等级应按表3.2.3的规定确定。

 

表323单个构件和单个连接的使用性评级标准

使用性等级

分级标准

as级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正常使用要求,在目标使用年限内或下一时间段内能正常使用

bs级

略低于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正常使用要求,在目标使用年限或下一时间段内对正常使用的影响不明显。

Cs级

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正常使用要求,在目标使用年限或下一时间段内明显影响正常使用

3.2.4幕墙鉴定单元应分为面板子单元和支承结构子单元。

面板子单元应按单个板块单位、同一类型板块单位、面板子单元的顺序进行评级;支承结构子单元应按单个支承结构、同一类型支承结构、支承结构子单元的顺序进行评级。

3.2.5单个板块单位的安全性评级应依据其所含构件及连接的安全性鉴定评级结果评定为Au1、Bu1、Cu1、Du1四个等级;单个支承结构的安全性评级应依据其所含构件及连接的鉴定评级结果、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鉴定评级结果评定为

Au1、Bu1、Cu1、Du1四个等级。

3.2.6单个板块单位的使用性评级应依据其所含构件及连接的使用性鉴定评级结果、使用功能鉴定评级结果评定为As1、Bs1、Cs1三个等级;单个支承结构的使用性评级应依据其所含构件及连接的使用性鉴定评级结果、变形鉴定评级结果评定为As1、Bs1、Cs1三个等级。

3.2.7同一类型板块单位的安全性评分应依据单个板块单位安全性鉴定评级结果评为1.0、2.0、3.0或4.0分;同一类型支承结构的安全性评分应依据单个支承结构安全性鉴定评级结果评为1.0、2.0、3.0或4.0分。

3.2.8同一类型板块单位的使用性评分应依据单个板块单位使用性鉴定评级结果评为1.0、2.0或3.0分;同一类型支承结构的使用性评分应依据单个支承结构使用性鉴定评级结果评为1.0、2.0或3.0分。

3.2.9面板子单元、支承结构子单元的安全性评级应分别依据子单元内各种类型板块单位、各种类型支承结构的安全性评分值及权重影响系数评为Au、Bu、Cu、

Du四个等级。

3.2.10面板子单元、支承结构子单元的使用性评级应分别依据子单元内各种类

型板块单位、各种类型支承结构的使用性评分值及权重影响系数评为As、Bs、Cs

三个等级。

3.2.11鉴定单元的安全性评级应依据面板子单元和支承结构子单元的安全性鉴

定评级结果、防火和防雷构造鉴定结果评定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3212鉴定单元的使用性评级应依据面板子单元和支承结构子单元的使用性鉴

定评级结果评定为一级、二级、三级。

【3.2.1-3.2.12条文说明】

综合3.2.1-3212,可形成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和使用性的分级鉴定过程,

见表3.1。

既有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的层次图可以更清楚的用图

3.2表示。

表3.1既有幕墙安全性和使用性分层次鉴定评级表

层次III

鉴定

单元

层次II

子单元

层次I

构件(含构件的构造要求)及连接(含连接的构造要求)

安全性评定等级

(综合防雷和防火,

评为

四等

使用性评定等级(评为

三等级)

1.单个板块单位承载力安全性等级

(Au1、Bu1、Cu1、Du1等级),依据两方面:

1)构件安全性等级

2)连接安全性等级

2.同一类型板块单位安全性等级(

2.0、3.0、4.0)

1.0、

3.面板子单元安全性等级(Au、Bu、Cu、Du等级)

1单个构件安全性等级

(au、bu、Cu、du等级),依据三方面:

1)承载力复核

2)破损状况

3)构造要求的符合性

1.单个支承结构安全性等级(

Cu1、Du1等级),依据三方面:

1)构件安全性等级

2)连接安全性等级

3)不适合承载的变形

2.同类型支承结构安全性等级(

2.0、3.0、4.0)

Au1

Bu1、

1.0、

2单个连接安全性等级

(aU、bu、Cu、du等级),依据三方

面:

1)承载力复核

2)破损状况

・3)・・构造要求的符佥性.

3.支承结构子单元安全性等级(Au、Bu、

Cu、Du等级)

1.单个板块单位使用性等级(As1、Bs1、Cs1等级),依据三方面:

1)构件使用性等级

2)连接使用性等级

3)使用功能等级

同类型板块单位使用性等级(

s1、

1.0、

1单个构件使用性等级

(as、bs、Cs等级),依据两方面:

1)变形

2)表面涂层破损或色泽污染

2.

2.0、3.0)

3.面板子单元使用性等级(As、Bs、Cs等级)

2单个连接使用性评级

(as、bs、Cs等级),依据单方面:

-.1).表面涂层破损或色泽污染■.…

 

鉴定单元可

鉴定单元安全性

1.单个支承结构使用性等级(As1、Bs1、Cs1等级),依据三方面:

1)构件使用性等级

2)连接使用性等级

3)支承结构的变形

2.同类型支承结构使用性等级(

2.0、3.0)

1.0、

3.支承结构子单元使用性等级(As、Bs、

Cs等级)

面板子单兀的安全性鉴定

支承结构子单元的安全性鉴定

某种类型板块单位安全性鉴定

某种类型支承结构的安全性鉴定

单个板块单位安全性鉴定

单个支承结构的安全性鉴定

—构件的安全性等级

1—连接的安全性等级

面板子单元L的使用性鉴

某种类型板块单位的使

4—

单个板块单位

、■

用性鉴定

的使用性鉴定

4

使

支承结构子

某种类型支

单个支承结

单元的使用

承结构的使

1

构的使用性

4

性鉴定

用性鉴定

鉴定

4

图3.2既有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的层次图

3.4抽样及检测

L构件的安全性等级

■]连接的安全性等级

—不适于承载的变形

构件的使用性等级

连接的使用性等级

使用功能等级

构件的使用性等级

连接的使用性等级

按变形确定的等级

3.4.1既有建筑幕墙的检测应依据检测设备、检测方法和检测对象的情况分为初

步检测和详细检测。

3.4.2初步检测应针对直接可视部位、遮挡物易移除且易恢复的部位,常采用目

测、手试、简易工具测量等检测方法进行可靠性检测。

 

343详细检测中应通过现场测试或现场取样,对既有建筑幕墙进行隐蔽部位检查、材料力学性能检测、幕墙物理性能检测、结构或构件性能试验、连接性能试验等检测内容。

【342-343条文说明】

在既有幕墙可靠性检测鉴定时,初步检测和详细检测均需进行。

由于两者的抽样比例、检测费用、检测难度均有较大差别,因此,从描述方便角度出发,对此加以区分。

344检测工作开始前,应根据检测内容确定检验批。

同一检测批内的检测对象应符合下列规定:

材料类型应相同;

功能和受力特点应相同;

尺寸、规格应相近;

所进行的检测项目应项目;

产品质量应基本相同;

施工工艺宜基本相同;

所处环境条件宜相近。

【条文说明】

功能和受力特点相同,则要求把构件、支承结构、连接、开启扇、防火节点划分成不同的检测批。

尺寸、规格相近指该检测批内构件尺寸或规格的极值与平均值的相对偏差在

20鸠内。

规格可泛指跨度、厚度、杆件截面等。

检测批内所含检测对象的数量为检测批容量。

所处环境条件反映了环境侵蚀影响程度,环境影响因素有多种:

包括与朝向

相关的日照程度、受雨淋程度、幕墙所接触的室内或室外环境温度有差别。

3.4.5确定检测批容量后,应按设定原则抽样选取检测样本,针对检测样本开展检测工作。

检测样本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并宜具备检测操作的可实施性。

【条文说明】

现场检测的可实施性主要指:

1)在保证各检测对象抽样数量的前提下,宜尽可能减少对室内人员的影响;2)当能反应幕墙现状时,宜优先选择容易到达、人员易于开展检测工作的部位。

346设计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完整可信时,检测抽样数量宜按下列原则确定:

1初步检测宜按表3.4.6中n类检测类别确定最小抽样数量。

当进行下列内

检验批容量

检测类别和最小样本容量

检验批容量

检测类别和样本最小容量

I类

n类

m类

I类

n类

m类

<50

5

8

13

1201-3200

50

125

200

51-90

5

13

20

3201-10000

80

200

315

91-150

8

20

32

10001-35000

125

315

500

151-280

13

32

50

35001-150000

200

500

800

281-500

20

50

80

150001-500000

315

800

1250

501-1200

32

80

125

>500000

500

1250

2000

注:

当检验批容量小于最小样本容量时,全数检测。

2当进行受力构件和连接的外观尺寸及主要厚度复测、构件或连接布置复测、防火和防雷节点复测时,检测样本数不宜少于3个。

3对不随时间发生明显性能退化的构件或连接,宜进行材料力学性能检测,检测样本数不宜少于3个。

4对随时间而发生性能退化、且会降低结构安全性能的构件或连接,应进行材料力学性能、连接受力性能的检测,检测样本数不应少于检验批容量的0.5%、且不少于6个。

5对随时间发生性能退化,但仅影响使用性能而不影响安全性能的连接,可进行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检测样本数不应少于检测批容量的0.2%,且不少于3个。

6必要时,可对既有幕墙的水密、气密、抗风压、热工、隔声等性能进行检测,每个项目的检测样本数可取1~2个。

7含预应力索的柔性幕墙支承结构宜进行索力测量,应按表3.4.6中m类检

测类别确定最小抽样数量。

【条文说明】

1参照《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和《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确定,检测类别含义为:

1)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中检测类别I适用于一般施工质量的检测,检测类别n适用于结构质量或性能的检测,检测类别m适用于结构质量或性能的严格检测或复检。

2)检验水平标志着检验量。

对于一般的使用,使用n类水平。

当要求鉴别力较低时可使用I类水平,当要求鉴别力较高时可使用m类水平。

2不因时间而发生明显性能退化的构件指:

铝、钢材、玻璃等;不因时间而发生性能退化的连接主要指:

螺栓、混凝土浇筑时埋入式预埋件等。

347设计资料严重欠缺,或设计图纸与现场存在较大差异时,检测抽样数量宜按下列原则确定:

1初步检测宜按表346中m类检测类别确定最小抽样数量。

2应对受力构件和连接的外观尺寸及主要厚度、构件或连接布置、防火和防雷节点进行检测,抽样数量不应少于检验批容量的1.0%,且不少于3个。

防火和防雷检查抽样数量尚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3对不随时间发生明显性能退化的构件和连接,应进行材料力学性能检测,检测样本数不应少于检验批容量的0.5%,且不少于3个。

4对随时间发生性能退化、且会降低结构安全性能的构件或连接,应进行材料力学性能、连接受力性能的检测,检测样本数不应少于检验批容量的1.0%,且不少于6个。

5对随时间发生性能退化,但仅影响使用性能而不影响安全性能的连接,宜进行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检测样本数不应少于检测批容量的0.2%,且不少于3个。

6宜对幕墙抗风压性能进行检测,每个项目的检测样本数可取1~2个。

7必要时可对既有幕墙的水密、气密、热工、隔声等性能进行检测,每个项目的检测样本数可取1~2个。

8含预应力索的柔性幕墙支承结构宜进行索力测量,应按表3.4.6中m类检

测类别确定最小抽样数量。

3.5鉴定报告

3.5.1既有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工程及幕墙概况;

鉴定的目的、范围和内容;

检测及鉴定依据;

确定抽检、检测及鉴定方案;

调查及检测结果分析,开展设计复核工作;

安全性及使用性评定;

处理建议;

相关附件。

3.5.2鉴定报告中应根据鉴定要求及鉴定结果给出鉴定单元及子单元的安全性、使用性鉴定等级。

3.5.3鉴定报告中应明确cu和du级构件或连接、或Cu1和Du1级单个板块单位或单个支承结构的分布位置。

3.5.4根据鉴定结果,可按下列规定给出初步处理建议:

1鉴定单元安全性鉴定等级为二级时,宜针对薄弱部位采用加固或修复的处理方法;

2鉴定单元安全性鉴定等级为四级或安全性及使用性鉴定等级均为三级时,宜采用部分或全部拆除的处理方法;

3其他鉴定等级结果或鉴定结果,可按表3.5.4进行适修性评估并提出处理建议。

表3.5.4建筑幕墙适修性评级标准

等级

分级标准

处理建议

R1

易修、或易改造,修后能恢复原功能,或改造后的功能可达到现行标准的要求,所需总费用低,适修性好,应予修复或改造。

修复使用

R2

稍难修或稍难改造,修后能恢复或接近恢复原功能,或改造后的功能尚可达到现行标准的要求,所需总费用较低,适修性尚好,宜予修复或改造。

修复使用

R3

难修或难改造,或改造后需降低使用功能,有一定利用价值。

适修性差,是否修复或改造,取决于使用要求。

比较修复和拆换

两种方案,综合

评估后给出建议

R4

该幕墙鉴定单元已严重残损,或修后功能极差,已无利用价值,或所需总费用接近,甚至超过新建的造价。

适修性很差,宜予拆除、重建。

考虑局部拆换或

重建

3.5.5既有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报告中,宜提出下一次可靠性鉴定时间的建议,时间间隔宜符合下列规定:

1鉴定单元安全性鉴定等级为一级时,下次鉴定时间间隔不宜超过5年;二

级时,下次鉴定时间间隔不宜超过3年;

2设计资料严重欠缺或设计图纸与现场存在较大差异,且鉴定单元安全性鉴定等级为二级时,下次鉴定时间间隔不宜超过2年;

3因材料老化或出现危险征兆而委托开展的检测鉴定,鉴定等级为一级时,下次鉴定时间间隔不宜超过3年;鉴定等级为二级时,下次鉴定时间间隔不宜超过2年;

4鉴定等级情况较1~3款不利时,鉴定时间间隔应相应缩短;

1~4

5鉴定后进行加固处理的既有建筑幕墙,应根据加固处理的程度,参照款规定确定合理的鉴定时间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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