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标准化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与竣工验收规范学习试题复习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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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化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与竣工验收规范学习试题复习资料

2018年《质量标准化》、《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与竣工验收规范》系列学习试题

单位:

姓名:

岗位:

得分:

一、填空题(共50题,每空1分,总分300分)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2、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3、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4、检验批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5、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6、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7、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8、建筑工程优良质量不仅使生活、生产场所能保证使用安全、保证工程的使用功能,还能使建筑工程更耐用、更舒适、更环保和节能,更方便使用,也更协调美观。

9、《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编制目的和指导思想是一致的,“验评分离、强化验收、过程控制、完善手段”。

10、模板及支架应根据安装、使用和拆除工况进行设计,并应满足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固性要求。

11、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12、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3、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影响其工程强度的有原材料、配合比、凝结时间、运输、浇筑、振捣、养护等因素,控制这些因素影响的方法是有限的。

14、模板及支架拆除的顺序应按照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扳的顺序。

15、模板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

爬升式模板、工具式模板、高大模板以及高层混凝土结构模板支架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验证。

16、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代号、强度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进行检验。

17、钢筋隐蔽工程验收的内容,增加了钢筋搭接长度、锚固长度、锚固方式;箍筋、横向钢筋位置;箍筋弯钩弯折角度、平直段长度等。

18、钢筋可靠连接,是保证应力传递及结构受力性能的。

常用的连接方式有焊接、机械连接及绑扎连接。

19、混凝土结构外观严重缺陷修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露筋、蜂窝、孔洞、夹渣、疏松、外表缺陷,应凿除胶结不牢固部分的混凝土至密实部位,清理表面,支设模板,洒水湿润,涂抹混凝土界面剂,应采用比原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一级的细石混凝土浇筑密实,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

20、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使混凝土工程质量的内容更全面。

21、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22、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3、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24、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25、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经理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的,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按照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

26、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标准化主要内容包括: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人员配备、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完善工程资料等。

27、项目部应编制《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专项方案》,方案中应突出质量常见问题的防治措施,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28、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验收过程、记录和标识应符合相关规定,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共同参加,并签字确认,建立进场材料质量验收台账。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用于工程。

材料验收应在施工现场内进行,并核查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随行技术资料等。

对需要复验确认的材料应及时现场见证取样,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

建筑材料使用前应按照规定的批次、检测项目进行检测,检测报告中代表批量、检测结果等信息应齐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工程。

对验收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应进行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

29项目部应对材料堆放、使用进行管理,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储存、运输、加工,钢筋加工区、水泥库房、砂石堆场、标养室等应位置合理,规范设置。

各种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并设置明显标识牌。

30、项目部应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技术交底、样板引路、三检制、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质量管理、成品保护、质量问题处理、质量改进等。

31、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的要求,向质量管理人员、班组长逐层进行技术交底,并办理签字手续。

应在样板集中展示部位设置班前讲评台,现场依据样板进行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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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工程施工实行样板引路制度,做到样板先行。

工序施工前,应在施工现场做实物样板、工程实体样板等。

样板制作范围应当包括模板安装、钢筋绑扎、砌体组砌、建筑防水、外墙保温以及常见质量问题防治等,样板间(件)应留有影像资料,并经验收合格。

混凝土结构应重点展示梁、板、柱、墙钢筋接头和交叉处理、保护层控制、模板支设方法等,墙体应重点展示砌筑排砖、构造柱和圈梁设置、拉结筋设置、梭砖斜砌和墙梁、墙柱部位构造处理等。

33、施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检查制。

砌体结构的承重墙、柱和框架结构(框-剪结构)的框架柱、剪力墙、填充墙,每施工完一个检验批,应由项目部质量员进行实测实量,并将结果如实地填写在质量检查标识内,标识粘贴在受检部位,公示检查结果。

质量检查标识标注内容包括墙或柱垂直度、平整度、轴线位移、截面尺寸等,并有检查日期和操作人、质量员姓名。

34、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后,由质量员、技术员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内容应清晰、完整、准确。

验收合格后由监理签署意见,并留存相应隐蔽验收记录和影像资料。

35、施工前,应制定检验批划分计划,经监理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应按规范要求程序组织验收。

36、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质量常见问题的防治措施,住宅工程应符合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规范》的要求,消除质量通病。

37、绿色施工总体框架由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土地资源利用等6个方面组成。

38、施工管理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规划管理、实施管理、评价管理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5个方面。

39、环保措施包括扬尘控制、噪音振动控制、光污染控制、水污染控制、土壤保护、建筑垃圾控制和地下设施文物与资源保护七方面。

40、扬尘控制新技术:

施工现场道路、塔吊、脚手架等部位自动喷淋降尘技术;雾炮降尘技术;施工现场车辆自动冲洗技术。

41、噪声与振动控制新技术:

施工噪声控制技术,技术内容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先进施工工艺或采用隔声屏、隔声罩等措施有效降低施工现场及施工过程噪声的控制技术。

42、节材技术措施包括工具式定型化临时设施技术(工具式定型化临时设施包括标准化箱式房、定型化临边洞口防护、加工棚、构件化PVC绿色围墙、预制装配式马道、可重复使用临时道路板等。

)混凝土楼地面一次成型技术、建筑物墙体免抹灰技术等。

4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包括基坑施工封闭降水技术、施工现场水收集综合利用技术(该项技术包括基坑施工降水回收利用技术、雨水回收利用技术、现场生产和生活废水回收利用技术。

44、节能与能源利用包括施工现场太阳能热水应用技术、太阳能光伏发电照明技术、空气能热水技术。

45、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程序,绿色施工评价活动分为申报立项、过程检查和验收评审三个阶段。

申报立项时间为每年的第三季度,过程检查时间由申报单位自行确定,并提前向我会提出申请,但工程施工进度应在主体结构完成70%之前。

验收评审一般在工程竣工后,并完成申报文件及其实施规划方案中的全部内容后,向我会提出验收申请。

46、申报单位填写《黑龙江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连同“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一式一份,上报所在市(地)建筑业(建设行业)协会、质量分会,审核汇总后报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

47、装配式建筑,万科在推进以“两提两减”为核心的“5+2+X”工业化体系,即五大体系+适度预制+装配式装修+X,五大体系是:

系统模板(门窗企口、结构找坡、一次性反坎止水节、底盒预埋、门头下挂板)、全现浇外墙、装配式内隔墙、爬架、穿插提效。

适度预制:

楼梯、楼梯隔板、设备板、叠合楼板、阳台板、外挂板。

装配式装修是:

干法地暖、干法内保温、高清地坪+薄贴地砖、自流平+木地板、管线分离、集成卫生间、集成厨房。

X是:

智能、环保、人文。

48、沈阳万科西华府项目装配式应用了(预制外墙、叠合楼板、干法地暖、整体卫浴、空贴壁纸、集成吊顶和管线分离)七项技术。

49、《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设置五章,二十八个条文,十七个条文说明。

50、本标准采用装配率评价建筑装配化程度,装配率:

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二、填空题(共25题,每题8分,总分200分)

一、单位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二、分部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

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三、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当采用计数

抽样时,合格点率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

定,且不得存在严重缺陷。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

四、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五、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六、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七、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设计变更文件;

2、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3、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证明文件;

4、混凝土、灌浆料试件的性能检验报告;

5、钢筋接头的试验报告;

6、预制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和安装验收记录;

7、预应力筋用锚具、连接器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八、模板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的接缝应严密;

2、模板内不应有杂物、积水或冰雪等;

3、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平整、清洁;

4、用作模板的地坪、胎膜等应平整、清洁,不应有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5、对清水混凝土及装饰混凝土构件,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九、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检查数量:

对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十、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纵向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

2、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质量、接头面积百分率、搭接长度、锚固方式及锚固长度;

3、箍筋、横向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间距、位置,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及平直段长度;

4、预埋件的规格、数量和位置。

十一、危大工程,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

1、严把方案编审关。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针对危大工程单独编制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应当包括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项目总监审核签字。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2、严把方案交底关。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专项方案交底,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3、严把方案实施关。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方案。

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要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情况的,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4、严把工序验收关。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验收完成后,应当在危大工程所在区域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

十二、基坑工程施工安全要点划分条件:

1、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

2、开挖深度大于15m的基坑工程;

3、基坑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基坑工程;

4、设计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基坑工程;

5、侧壁为填土或软土,场地因开挖施工可能引起工程桩基发生倾斜、地基隆起变形等改变桩基、地铁隧道运营性能的工程;

6、基坑侧壁受水浸透可能性大或基坑工程降水深度大于6m或降水对周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工程;

7、地基施工对基坑侧壁土体状态及地基产生挤土效应较严重的工程;

8、在基坑影响范围内存在较大交通荷载,或大于35kPa短期作用荷载工程;

9、基坑周边环境条件复杂、对支护结构变形控制要求严格的工程;

10、采用型钢水泥土墙支护方式、需要拔除型钢对基坑安全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基坑工程;

11、采用逆作法上下同步施工的基坑工程;

12、需要进行爆破施工的基坑工程。

十三、脚手架施工安全要点:

1、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外架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

附着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总承包单位组织专业承包单位编制;

2、架体高度超过20m(含20m)的悬挑外架及爬架、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由编制单位组织专家论证,论证完毕后,由方案编制人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报编制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审核,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

3、搭设高度不足50m的双排落地式外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初审,编制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审核,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4、由专业分包单位完成编审的外架施工方案必须交总包单位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专业分包单位资质、编审人员的资格、是否经过专家论证,是否按论证要求进行修改,编审人员签字是否真实、单位用章是否合规等。

审查程序为项目经理部初审、总包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审核、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5、外架施工方案经总包单位审批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然后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备案

6、用于架子搭设的材料、构配件,如架管、扣件、安全网、脚手板、钢丝绳、型钢、用做吊环或锚环的圆钢、电动葫芦等必须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送检,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7、外架搭设前,外架施工方案编制人必须向外架施工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员必须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时,项目专职安全员全程参与监督,交底完毕、交底双方和监交人均必须在交底单上签字,交底单由交底双方和监交人保存;

8、外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作业人员按经审批的外架施工方案搭设,外架搭设完毕后,由项目生产经理组织方案编制人、外架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外架作业班组长对外架进行验收,并保存相关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外架投入使用前,外架方案编制人向管理外架的施工员、外架使用班组进行外架使用安全交底,并形成交底记录;

10、外架使用过程中,管理外架的施工员对外架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查,禁止随意改动外架、拆除附属设施等不安全的行为。

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11、外架拆除前,由外架方案编制人向负责外架拆除的施工员、作业班组进行外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外架拆除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作业人员按方案要求进行。

十四、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

1、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履职,不得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必须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负全责,负责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负责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4、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送检试样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不得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5、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的验收,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不得签署虚假文件。

6、项目经理必须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支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必须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起重机械使用过程日常检查,不得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

7、项目经理必须将安全生产费用足额用于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不得挪作他用;作业人员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不得上岗;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8、项目经理必须定期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必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在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

9、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安全教育,组织审核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未经质量安全教育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10、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报告质量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

十五、努力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工程项目为载体,施工质量应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提高:

1、提高质量技术措施编制和落实的有效性。

制订的质量措施简明扼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是对工人的培训教材、施工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并能将措施很好地落实到施工过程中,能起到指导施工的作用。

2、提高工程质量强度的均质性和施工精度。

施工过程控制结构构件的强度,使其达到设计要求的均衡性、减少离散性,用平均值、均方差、最大最小值来限制,各部位的质量尽可能达到匀质的强度,提高工程安全性和使用寿命。

提高操作精度,是质量的主要内容,也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方面。

3、提高施工功能的完善性。

工程的价值是使用功能,必须在保证结构安全后,保证使用功能,提高质量发挥更好的使用功能,主体结构、空间尺寸、设备安装、装饰效果等,尽力令使用功能达到完善。

4、提出工程整体质量美观性及整体效果。

装饰是工程质量的重要内容,在结构质量有保证的基础上,装饰效果对使用功能的完善,对工程本身、周围环境、城市面貌都有重要影响。

工程质量有艺术性、社会性、文化性等,必须精心施工。

5提高工程资料的完整性。

工程资料不仅是验收的条件,也是质量的一部分。

包括控制资料、质量记录、检测资料、验收资料等,是工程管理和验收的重要内容,使资料很好反映工程质量和施工管理的水平。

十六、明确实体质量的监管重点:

1、涉及公共安全及工程耐久性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过程控制及完全检测,以混凝土结构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为主,内容为强制性条文及结构实体检测;

2、检验批的验收强化过程控制,分部工程的验收检验检测重视功能及过程控制重点;

3、质量主体单位与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行为和实体质量与安全措施设施质量及到位情况;

4、日常监管和重点抽查抽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5、明确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对危险性较大的安全管理部分,重点进行监管,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的项目为主;

6、出现质量、安全苗头或问题时,倒追行为问题,促进质量、安全的事前事中控制、事后检测,杜绝事故发生。

1.事前控制的内容:

人员上岗资格(人员素质是基础,坚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技术措施审查、安全责任单位人员的落实;

2.事中控制的内容:

施工技术措施落实,材料验收、施工程序执行情况、试验检测控制;

3.事后检测,质量指标符合规范规定。

十七、脚手架技术交底(或避免事故发生方案应考虑)的要点:

脚手架搭设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编制人员应参与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和检查:

1、脚手架搭设尺寸符合方案要求,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a不应超过0.5m。

2、连墙件设置应符合方案要求,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

高度≤50m,40m2;高度>50m,27m2。

(6.4.2p32)结构施工阶段,结构施工即将完成,进入装修阶段或装修施工,不能随意拆除。

外墙外保温(墙砖粘贴在聚苯板上),膨胀螺栓入结构深度,由拉拔试验确定。

3、脚手架(含支撑架)顶部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9.0.7p58)。

4、脚手架防护棚严禁上人堆料。

施工荷载不宜超过1kN/㎡。

5、脚手架(含支撑架)施工层有集中荷载(大型设备等)时、底部脚手架必须加固(立杆加密等)。

6、场馆、厂房、共享空间内的混凝土大梁(支撑架高15m以上,大梁高1.4m以上),立杆间距不宜超过0.5×0.5m,步距不宜超过0.9(或0.6m),高宽比不大于3,连墙件水平间距应为6m~9m,竖向间距应为2m~3m。

按规范设置剪刀撑。

30m以上超高支撑要比高度低的支撑,搭设的构造要求更要严格。

--500mm混凝土板,步距1.2m,立杆间距600×900mm,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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