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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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附件:

余杭区200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根据《余杭区2009年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意见》中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综合素质评价必须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进程;有利于引导学校教育教学变革,促进素质教育的长期、顺利地实施;有利于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个性特长的有效发展;有利于改进传统的评价观,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基本原则

1、科学性原则:

评价应体现学生发展的特点,将个性特长评价、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2、导向性原则:

强调学生学习的主体性、综合性学习、知识与能力的统一,以真正体现推进素质教育的正确导向。

3、可行性原则:

评价方案要切实可行,具有先进性、本土性和可借鉴性。

4、诚信原则:

凡参与的评价者要本着实事求是,诚实守信,严肃认真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确保评价的公正、公平,确保评价结果与学生日常表现的一致性。

三、组织机构

为了全面、准确地反映和评价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的发展状况,应当建立余杭区和学校两级评定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以及评定工作小组,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余杭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区评委会)

(1)委员会成员

主任:

赵丽萍

副主任:

王方鸣严明程宁

委员:

方金琪徐蔚周雁南汪震林金国昌胡会云

吴金顺费锦南叶雨吴菲沈元璋黄法良

周建峰冯国民周晖许永明

(2)区评委会主要职责

制定或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监督评价程序,组织区域评价和指导学校评价工作,受理质询、申诉与举报,纠正评价中的失误和查处违规行为。

(3)区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一科)和综合评语、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五个工作小组,由王方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雁南、沈元璋、黄法良、周晖、叶雨分别担任各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由教育行政人员、教研员、教研大组成员和优秀教师代表组成)。

各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起草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和评价细则,对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依据评价标准对学生的A级成绩进行评定和审核。

2、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定领导小组和评定工作小组

(1)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定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教师、家长(或其他社会人士)组成,校长任组长。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规章制度(包括公示、诚信、培训、监督、考评制度),落实评价办法,制定学校具体的评定程序,确定各评定小组成员并签诚信协议,组织并监督学校的评定工作,审核并认定学校各评定小组的评定结果,对评定分歧予以仲裁,对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本校学生综合素质各项目A级申报名单和有关材料等。

(2)学校成立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四个“测评等第项目评定小组”,(由学校评定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各评定小组以教研组长为组长,相关学科教师为成员,人员不少于3人),以每个毕业班为单位建立“综合评语评定小组”(由学校评定领导小组提名,各班学生分别投票确认。

各评定小组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科教师为成员。

组织办法见下文)。

测评等第项目评定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依据全区统一测评标准,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等第P或E的评定,并报学校评定领导小组审核。

综合评语评定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组织学生撰写自我描述性评语和同学间互评;通过访谈,听取其他任课教师和学生家长的评价意见;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小组集体讨论,由班主任撰写学生综合评语,并报学校评定领导小组审核。

四、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标准和方法

(一)综合评语

1、基本要求

对学生的综合评语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有关内容、人选、程序等应事先向学生及其家长公布,评价结果应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如有异议,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2、评价内容

综合评语主要是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中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难以量化评价的内容进行定性整体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发展潜能,体现其发展状况,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供参考,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水平。

3、评价程序

主要就上述五个方面,根据有关的评定要求,组织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教师评价,其基本程序如下:

(1)学生自评。

学生对自己三年来的发展情况进行自我整体描述,撰写“自我描述性评语”,并由家长阅读、签字认可。

(2)同学互评。

同班同学间以一定形式交叉认可“自我描述性评语”,然后由教师代表阅读、审核签字。

(3)教师评价。

评定小组在学生自评互评,并征求家长和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对每一位学生进行讨论定格,然后由班主任主笔撰写综合评语。

讨论定格的内容主要为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等,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个方面一般分突出和较好两级,突出的学生一般占30%左右。

班主任撰写评语时要注意评定关键词的使用,如突出的关键词一般为“突出”、“显著”、“优异”、“优秀”等,较好的关键词为“良好”、“好”、“较好”等,这些关键词供参考,可类推。

极个别问题比较严重的学生,为对高一级学校负责,应在“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栏中予以如实说明,但所写内容事先须征得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最后,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予以审核确认。

4、组织机构

由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为每个毕业班提名拟选为评定小组的成员5人。

每个小组成员给所在班级学生授课不能少于1年,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师德优良,尤其是诚信意识要强。

成立由学生组成的班级投票小组,组织学生对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提名的每个评定小组成员进行无记名投票,公开唱票、记票和公布结果,每个评定小组成员必须得到所在班级2/3及以上学生认可才能担任评定人,否则需替换。

评定小组成员被认可后,由班级投票小组成员集体签名,并公示,最后报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二)审美与艺术

●美术部分

1、评价内容

(1)认知水平:

美术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及基本的美术史知识;

(2)实践能力:

美术各学习领域的基本方法、技术和能力;

(3)学习过程、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学习的兴趣、态度、习惯及审美情感发展等。

2、评价标准

(1)P级: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应被评为P级:

①对美术学习有一定兴趣、学具准备一般及以上、能参与课堂学习、上课到课率在90%及以上。

②平时课堂问答表现一般及以上,平时课堂书面练习卷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者。

③作业完成率达到90%及以上。

④平时作业成绩70%达到及格以上者,或自选强项(一学期内作业2件)达到优良者。

(2)E级:

凡有一项未达到P级评价标准者,应被评为E级。

(3)A级测评内容和标准

测评内容:

绘画、书法两类。

具体标准:

①绘画:

种类不限,限时90分钟。

◆国画:

规格为宣纸4尺3开,横竖构图均可,现场创作

◆其他绘画:

规格为8开画纸,横竖构图均可,现场创作

②书法:

限毛笔书法,规格为宣纸4尺3开,横竖格式均可,字体不限,字数不得少于20个字,现场创作,限时60分钟。

3、测评程序

(1)学校评定小组根据学生初中三年美术课的出勤情况,参加活动的记录、学具准备、学习态度、作品获奖等情况,依据区测评标准,通过查看《学生成长记录册》,给予学生测评等第P或E的认定。

(2)凡学业评价达到P级者,可申请参加A级测评或认定。

(3)参加A级测评者的作品经区A级评定小组评定,并根据评分结果按一定比例确定A级名单。

(4)在初中三年学习中,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凭有关证明,由学校向区评委会申请并免试直接认定为A级。

①参加浙江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组织的《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B级者。

②在余杭区及以上的“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比赛的参赛者。

③在区教育局批准认可的区级美术类(现场)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或在初中阶段获得区假日活动中心组织的“书画百佳”称号者。

④经区教育局认可,由各教育辅导站组织的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类(绘画、工艺、书法、篆刻、摄影五项)比赛中获得学区一、二、三等奖者。

各学区评奖名额如下:

临平学区(一等奖6名,二等奖9名,三等奖17名。

塘栖学区(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6名。

余杭学区(一等奖4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1名。

瓶窑学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9名。

良渚学区(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

4、其他事项详见《200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审美与艺术——美术)评价实施细则》。

●音乐部分

1、评价内容

(1)认知水平:

识谱知识、音乐形式要素及基本音乐常识;

(2)实践能力:

演唱能力、演奏能力、欣赏能力及视唱能力,其中演唱、演奏两项由学生自选一项参加评价;

(3)情感态度与过程方法:

学习兴趣、态度、习惯以及课堂音乐活动的参与度等。

2、评价标准

(1)P级: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应被评定为P级。

①对音乐学习有一定兴趣,学习习惯和表现一般及以上,到课率在90%及以上。

②运用音乐知识、音乐形式要素及其表现手段一般,允许稍有错误。

③表达音乐情感一般及以上。

(2)E级:

凡有一项未达到P级评价标准者,应被评为E级。

(3)A级测评内容与标准

测评内容:

演唱或演奏(自选一项)、欣赏、视唱。

具体标准:

◆演唱(七—九年级教材中的必唱歌曲,抽取一首)

①较正确地把握歌曲的风格、韵味,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

②基本达到歌曲的基本技能、技巧要求。

③演唱时呼吸方法正确,发声自然流畅,咬字、吐字清晰准确。

④演唱形式包括:

独唱、二重唱、二人唱。

◆演奏(七—九年级教材中的演奏曲目,抽取一首)

①较正确地把握乐曲的风格特点,有较强的音乐表现力。

②基本达到乐曲的基本技能、技巧要求。

③演奏姿势和方法正确,演奏完整、清晰、流畅。

④演奏乐器包括:

笛子类乐器(含竖笛、竹笛、长笛、短笛)、二胡、琵琶、柳琴、月琴、古筝、扬琴、簧片类乐器(含口琴、口风琴、葫芦丝)、钢琴、电子琴、手风琴、小提琴、萨克斯管、黑管、小号、吉他。

⑤演奏形式包括:

独奏、二重奏、二人奏。

◆欣赏(七—九年级教材中的欣赏曲目,抽取一首)

聆听欣赏曲目片段,然后回答问题。

◆视唱(七—九年级教材中歌曲及乐曲的简单乐句或主旋律,抽取一首)

①音准基本到位。

②节拍、节奏把握比较正确。

3、测评程序

(1)学校评定小组根据学生初中三年音乐课的出勤情况、学习兴趣与态度、课堂音乐活动参与度、音乐认知水平、音乐实践能力等情况,依据区测评标准,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给予学生测评等第P或E的认定。

(2)凡学业评价达到P级者,可申请参加A级测评或认定。

(3)参加A级的测评者经区A级评定小组现场评分,并根据评分结果按一定比例确定A级名单。

(4)在初中三年学习中,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凭有关证明,由学校向区评委会申请并免试直接认定为A级。

①参加浙江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组织的《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B级者。

②在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小学生艺术节”音乐比赛的参赛者。

③在区教育局批准认可的区级艺术类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

④经区教育局认可,由各教育辅导站组织的中小学生艺术节音乐类比赛中获得学区一、二、三等奖者(注意:

每个奖项中集体项目获奖学生最多10人)。

各学区评奖名额如下:

临平学区(一等奖6名,二等奖9名,三等奖17名。

塘栖学区(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6名。

余杭学区(一等奖4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1名。

瓶窑学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9名。

良渚学区(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

4、其他事项详见《200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审美与艺术——音乐)评价实施细则》。

(三)运动与健康

1、评价内容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内容:

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1000米跑(男生)或800米跑(女生)、掷实心球、立定跳远五项。

具体评分办法和标准详见《细则》。

(2)、对体育课的兴趣、课堂学习参与度,学习态度;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锻炼的参与率。

2、评价标准

(1)P级: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应被评定为P级。

①2008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定达到及格及以上。

②参加区统一组织的三项身体素质测试达到合格及以上。

③参加体育课、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锻炼态度较端正,到课率在90%及以上。

有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必须持区级及以上医院或残联的证明,经校评委会同意,可以免测,只要根据上述第(3)条评定P级。

有心、肺、肝、肾重要器官严重疾病的学生,持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经校评委会同意1000米(男)、800米(女)跑改为做广播操,评分标准另定。

(2)E级:

凡有一项未达到P级评价标准者,应被评为E级。

(3)A级:

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到及格及以上者,可向学校申请并由学校统一向区评定委员会申请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学生身体素质测评,测试项目分为三大类8项,学生从三大类中各选一项进行测评。

每项最高分为10分,满分30分。

三项身体素质统一测试项目

跳跃类

跳远

立定跳远

立定三级蛙跳

力量类

掷实心球(2公斤)

推铅球(3公斤)

引体向上(男)

仰卧起坐(女)

耐力类

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

篮球(1分30秒运球投篮)

3、测评程序

(1)、P和E级可通过平时测试与统一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学校评定小组通过查看《学生成长记录册》,根据学生初中三年体育课的出勤情况,参加活动的记录、着装准备、学习态度、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等第和全区统一组织的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等情况,给予学生测评等第P或E的认定。

(2)、凡要求继续升学的学生必须参加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身体素质测评,全区测试成绩汇总后统一划定A级分数线。

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凭有关医院证明由由学校向区评委会提出申请,一周后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补测。

在初中三年学习阶段中,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在获得学校认可后,凭有关证明由学校向区评委会申请可直接认定为A级。

①初三学年代表学校参加余杭区及区级以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的学生。

②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及以上标准的初中学生。

4、其他事项详见《200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运动与健康评价实施细则》。

(四)劳动与技术

●劳技

1、评价内容

(1)参加劳动技术教育的课时量和态度;

(2)劳动技术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3)劳动技术作品的设计和创新能力;

2、评价标准

(1)P级:

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应被评定为P级。

①三年来参加学校开设的劳动与技术课程全部教学内容的学习,学习内容不少于四项(门类)。

②到课率在90%及以上。

③每位学生每学期均应配备相应的劳技配套材料。

④每位学生每学期至少应操作完成5件作品,且每件作品应符合基本工艺要求和技术要求。

(2)E级:

凡有一项未达到P级评价标准者,应被评为E级。

(3)A级

凡考核评价达到P级者,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凭有关证明,由学校向区评委会申请免试直接认定为A级。

初中三年凡在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和批准的各类科技及劳技竞赛活动中获区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2名),及下列竞赛的获奖者或参加者(指有报名名额限制的竞赛和活动):

◆省、市劳技创新操作大赛

◆省、市科技创新大赛(其中的科技创新类竞赛)

◆市中小学生科技节(劳技作品展;空模、海模、车模竞赛;科技创新竞赛)

◆全国、省、市青少年空模、海模、车模(单项)锦标赛

◆区“假日杯”中小学生空模、海模锦标赛

◆省、市青少年无线电测向锦标赛

◆省、市、青少年“电子百拼”锦标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省、市全民运动会青少年空模、海模竞赛、无线电测向竞赛

◆省“我爱祖国海疆”海模通讯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3、评价方法

(1)根据学生初中三年对劳技课的出勤率、学具(劳技制作配套)准备、课堂学习参与度、完成作业等态度、所取得的成果,结合《学生成长纪录册》,给予学生P或E的评定。

(2)在劳动与技术P级认定的基础上,经学校认可,凭有关证明,向区教育局申请认定A级。

●信息技术

1、评价内容

(1)认知水平:

知识性内容要求分为“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

(2)实践能力:

内容要求分为“模仿操作”“独立操作”“熟练操作”三个层次。

(3)学习过程、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过程方法与情感态度方面要求分为“参与”“认同”“领悟”三个层次。

2、评价方式

(1)过程性评价

根据每个学生在信息技术课堂学习过程中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和学习表现等进行评价,具体要求及内容如下:

学习习惯:

良好的上机习惯,遵守机房规则等;

学习态度:

出勤率,学具准备情况以及不在课堂上玩游戏,不在网上发表不良信息及不文明语言等;

学习表现:

能在学习中互帮互助,与他人合作学习,积极参与与信息技术相关的各类活动,课后作业完成情况等;教师可根据附件1提供的初中信息技术学科过程性评价表对每位学生进行评价,也可根据各校实际情况另行设计过程性评价表进行评价。

(2)作品式评价

根据每一学期的信息技术教学内容要求每位学生在期末完成一个相应作品,具体要求及内容如下:

第一学期(七上):

各校由信息技术教师根据教材出一份计算机基础知识测试卷进行评价。

第二学期(七下):

制作一个网页作品。

第三学期(八上):

制作一个WORD作品。

第四学期(八下):

制作一张EXCEL表格。

第五学期(九上):

多媒体综合运用,学生可选择声音、图片、动画、视频中的任何一项运用合理的软件进行处理。

第六学期(九下):

学生个人或多人合作选择教材中的一个探究性学习综合课题完成一个作品。

每一学期的作品要求学生在每一学期末上交,各校由教师和优秀学生组成作品评价小组,再结合各校实际制定每一学期的作品评价标准,此标准要求上交余杭区教育局教研室信息技术组存档。

学期评价要求教师为每个学生建立一个“档案袋”,即文件夹,用于记载和保存每个学生的个人情况(包括:

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和学习表现等)以及个人成就(学期作品及竞赛作品等)。

该“档案袋”具有延续性,应包含初中阶段各学期的学习情况和个人作品。

每学期末教师应对所有学生的“档案袋”做一备份,以免发生意外而丢失。

档案袋文件夹中的内容:

a.初中信息技术学科过程性评价表,记录各学期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及其作品等;

b.各学期的作品,按学期命名。

c.参加各级各类的竞赛作品。

3、测评程序

(1)根据每一学期的信息技术教学内容要求每位学生在期末完成一个作品(作品式评价),结合该生在信息技术课堂学习过程中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和学习表现等,由教师对每个学生进行合格(P级)或不合格(E级)的学期评价。

学校评定小组通过查看“档案袋”,根据学生初中三年课堂的出勤情况、学习准备、学习态度、认知水平、实践能力等情况,给予学生测评等第P或E的认定。

如果该生在整个初中阶段六个学期的信息技术学科学期评价中出现两个及以上E级的学生,则该生最终的毕业评价为E级。

(2)凡学业评价达到P级者,可申请参加A级测评或认定。

初中信息技术测评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进行。

测试由笔试和网络化考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网络化考试使用统一的信息技术考试系统。

测试总分为100分,笔试部分满分为50分,网络化考试则从Windows操作系统、Internet操作、FrontPage网页制作、Word文字处理、Publisher操作、Excel数据处理、PowerPoint制作相册、多媒体技术这8个模块中每年任意抽取2个模块进行考试,每个模块为25分,满分也为50分。

测试时先进行笔试,时间为45分钟,然后根据各校实际的设备情况分组进行网络化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场30分钟。

考试后由区教育局按一定的比例统一划定A级线。

(3)在初中三年学习中,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凭有关证明,由学校向区评委会申请并免试直接认定为A级:

①参加区级及以上的信息技术学科相关的各类竞赛(如:

作品大赛,杭州市中小学科技节,本学科学会组织的各类竞赛等),并获得三等奖以上者;(作品大赛必须是现场比赛)

②参加余杭区教育局认可的信息技术学科相关竞赛并获奖者。

③参加由教育部艺术委员会组织的全国电脑绘画作品大赛并获奖者。

④参加省中小学计算机等级考(二级),并获得优良等级者;(只限09届初中应届毕业生)

4、其他事项详见《200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信息技术评价实施细则》。

(五)探究与实践

●实验操作

1、评价内容

(1)根据注重平时学习,着眼整体素质的要求,测评内容严格控制在教学大纲和教材规定的学生必做的分组实验范围内,主要考察学生基本操作技能以及应知应会的达成度,

(2)学校根据学生初中三年来实验课的准备(预习)情况,实验课的出勤率,实验操作、撰写实验报告等业绩,给予学生合格级(P级)或不合格级(E级)的认定。

(3)优良级(A级)的认定,全区统一组织进行。

2、评价标准

(1)P级: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应被评定为P级。

①实验课前能预习;

②初中阶段,学生完成实验课出勤率在90%以上;

③学生动手操作要求:

基本掌握大多数常用仪器的使用方法和常用实验方法;能收集实验证据和简单地处理实验数据,数据处理基本正确;通过分析简单的实验现象和数据获得结论,实验现象和数据基本正确;具有一般的实验习惯。

④能及时撰写实验报告,实验报告基本正确;

(2)E级: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被评定为E级。

①实验课前不预习。

②实验操作动手能力差,不会使用常用实验仪器;不会收集实验证据和简单地处理实验数据;实验结果不正确,不能按时完成考查实验;实验习惯差。

③不能及时撰写实验报告,实验报告不正确。

(3)对学生实验操作成绩认定后,凡能达到合格级(P级)又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假日杯)组织的实验操作比赛中获奖者,其成绩可认定为优良级(A级)。

3、测评程序

(1)学校评定小组根据学生初中三年实验课的出勤情况、学习兴趣与态度、活动参与度等情况,依据区测评标准,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给予学生测评等第P或E的认定。

(2)凡实验操作成绩达到P级者,可申请参加A级测评或认定。

4、其它事项

(1)实验操作A级测评采取全区统一组织、同一试题、现场测评、统一划定等第的方式施行。

(2)整套试卷由两个试题组成,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分。

试题于测评当天现场公布。

(3)测评时实行单人单桌,要求独立进行实验设计和操作并完成实验报告。

监考教师现场评分,汇总上交后由区教育局统一划定评定等第。

(4)测评前公布本次实验操作测评所需的实验器材清单,测评学校据此做好准备工作。

(5)测评内容严格控制在教学大纲和教材规定的学生必做的分组实验范围内。

主要测评学生掌握常用仪器的使用方法和常用实验方法;能收集实验证据和简单处理实验数据,且数据处理正确;能通过分析简单的实验现象和数据来获得结论,实验现象和数据正确;能设计一些解决简单实验问题的实验方案;具有良好的实验习惯。

●综合活动课程

综合活动课程是以充分而有特色地发展学生基本素质为目标,以最新信息和学生的直接经验为主要内容,按照各种实践活动项目和特定活动方式组成的课程形态。

其评价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1)研究性学习

研究性学习评价的主要内容:

①参与研究性学习活动的态度。

②在研究性学习活动中所获得的体验情况。

③学习和研究的方法、技能掌握情况。

④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情况。

⑤学生的学习结果。

(2)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

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评价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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