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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基金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

 

企业名称:

(盖章)

申请日期:

 

灵璧县房产管理局制

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

物业名称及座落

物业管理单位

物业公司联系人

市民邮箱或联系电话

业委会联系人

市民邮箱或联系电话

1.本次基金使用所涉及的范围:

2.基金用途(请选择):

□电梯的维修、更新□屋顶补漏、楼顶更新

□墙面修补□监控设施的改造维修

□电控门维修□消防设施的改造维修

□大门、大堂的改造□其他项目

上述申请事项现已过保修期。

3.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上述维修(更新、改造)费用不在物业服务费中列支。

4.物业结构类型;物业竣工后至今已使用年限;上述申

请事项现已过保修期;本次申请使用数额元(附经费预算方案)。

5.是否已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将供水、供电、供气、

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设施设备移交相关专业单位:

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盖章):

 

征求业主意见情况

根据维修基金使用相关规定,本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年____月____日采用(A:

召开业主大会B:

书面征求业主意见)的形式,商议动用相关楼幢(单元)物业维修基金事宜。

本小区(大厦)项目,工程预算为元,相关建筑物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总人数为_______人,其中同意动用物业维修基金的业主专有部分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人数为_______人,已超过相关建筑物总面积的2/3及总人数的2/3。

根据业主意见,现同意由(施工单位)按预算进行施工,特此申请划拨物业维修基金元角分(大写)。

如增值部分不足以支付的,同意在基金本金部分中按规定列支。

上述情况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名):

(盖章):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地址

联系人

业委会

联系地址

物管企业

管理项目

建筑物坐落

竣工时间

维修项目

维修面积

受益户数

项目

损坏

状况

使用

单位

意见

本物管区因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需大修(含中修)、更新或改造,拟申请使用住房维修基金(大写)。

 

申请人使用维修基金单位(章)

年月日

 

勘察

意见

 

 

签字(盖章)

分管

领导

意见

 

签字(盖章)

主管

领导

意见

 

 

签字(盖章)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的程序

 一、由物业管理企业将物业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和经费预算方案报业主大会批准后,再报杭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经核实后,拨付70%的维修费用;

  二、维修更新工程完工后,由物业管理企业将下列要件报杭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经核实后,拨付维修费用的余额:

  

(1)工程决算单;

  

(2)业主委员会审核签章的施工承包合同;

  (3)工程维修更新的发票原件;

  (4)业主委员会验收合格证明。

一、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①小区内的道路;

  ②小区内的路灯;

  ③小区内园林绿化地;

  ④小区内的地下排水管;

  ⑤小区内的文化体育场所;

  ⑥小区内的停车场;

  ⑦其他公用设施。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①房屋的承重墙的结构部位;

  ②抗震结构部位;

  ③多墙面;

  ④楼梯间;

  ⑤公共通道;

  ⑥门厅;

  ⑦公共屋面;

  ⑧电梯;

  ⑨机电设备;

  ⑩本体消防设施;

  ⑾公共天线;

  ⑿本体上下水共用管道;

  ⒀共用防盗监控设施;

  ⒁其他房屋本体共用部分。

  二、物业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

  1.发展商按本小区建设总投资的2%交纳公用设施维修基金。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请参照《附录》,仅供参考):

  ①多层房屋(不带电梯)

  --外墙涂料(含水刷石):

0.25元/平方米/月;

  --外墙贴瓷砖、马赛克:

0.20元/平方米/月;

  ②高层房屋(含多层带电梯):

  --使用国产(含合资)电梯:

0.30元/平方米/月

  --使用进口电梯:

0.35元/平方米/月

  三、维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①发展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小区建设总投资的2%计算公用设施维修基金;

  ②发展商应一次性将公用设施维修基金划拨到区住宅管理部门的专用账户上。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①公司财务部应在小区住宅保修期满以后开始计收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②财务部会计应在每月的20日编制住户下月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应收明细表》;

  ③明细表交财务部经理审核:

  --经审核存有疑问,应及时查明并予以更正;

  --经审核无误财务部经理应在明细表上审核栏内签署姓名、日期。

  ④财务部会计根据审核无误后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明细表》,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填写费用收取单;

  ⑤收费单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无误加盖财务专用章后交管理处公共事务部的相关人员派发;

  ⑥公共事务部的相关人员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派发;

  ⑦已办理银行托收的住户,由出纳员将托收明细表交银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托收,并直接划归代管基金专项账户上;

  ⑧出纳员应在银行每次托收后的二日内到银行读取托收数据,并及时将托收结果制表交财务部会计按《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⑨住户用现金交纳的由出纳员按照《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及《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收取;

  ⑩出纳员应在每日下班前,将当日收取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按照《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和《银行存款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存入基金的专项帐户内;

  ⑾出纳员应在每日下班前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款收据、收款清单、银行解款书及时交财务部会计核对;

  ⑿财务部会计对没有按时交纳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应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应收账款标准作业流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催缴;

  ⒀对尚未售出的空置房屋,其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由发展商交纳;

  ⒁对催缴3次依然不交纳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业主,公司可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或根据《委托管理全合同》、《业主公约》中的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摧缴措施;

  ⒂对逾期未缴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财务部会计应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计收滞纳金。

  四、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①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使用公用设施维修基金时,应向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提供以下材料:

  --公司总经理签字并加盖管理公司或管理处章的使用申请;

  --相关项目的有关图纸、预算资料;

  --施工承接单位或人员资质资料。

  ②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在接到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申请后14日内召集业主大会审议:

  --同意使用的,向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由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公司总经理或管理处经理共同签字的《住宅小区共用设施专用基金使用申请表》;区住宅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请表后的14日内完成审批,并将款项划拨到公司账户;

  --不同意使用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应将不同意见书面通知管理公司。

  ③业主大会不同意使用公用设施维修基金,而管理公司认为有充足理由的,应向区住宅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经复议同意管理公司申请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必须执行;

  ④业主管理委员会可以对使用维修基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及材料消耗等进行监控,并按工程要求进行验收;

  ⑤公用设施维修基金账目,应由下列单位每3个月张榜公布一次;

  --业主管理委员会;

  --管理公司或管理处。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①管理公司收取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原则上30%用于房屋本体公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和零星小修,70%用于房屋本体公用部位的中修以上维修工程,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②管理公司因需要进行中修以上的维护工程时,应向业主委员会提供下列资料:

  --有公司总经理或管理处经理签名的申请计划;

  --该项目的预算资料;

  --其他相关资料。

  ③申请计划经业主委员会或该栋业主审议:

  --如经审议,业主管理委员或该栋50%的业主不同意,而公司或下属管理处认为有足够理由实施该项工程的,公司或下属管理处可向小区住宅管理部门申请,经管理部门核定后实施;

  --如经审议,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该栋50%的业主书面同意后,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应按计划执行该项工程;

  ④整个小区的本体基金不够支付的,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由全体业主分摊;

  ⑤单栋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不够使用时,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该栋50%以上业主书面同意,由该栋各业主分摊;

  ⑥公司财务部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业主管理委员会提交下年度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计划及预算:

  --业主委员会应在收到公司计划及预算的15日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业主委员会在收到公司提交的急修工程计划及预算的7日内应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⑦公司或下属管理处使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完成房屋本体共用部位维修养护项目后;

  --日常维修和零星小修的费用支出证明由公司总经理签字,作为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支出的记账凭证;

  --中修以上的工程应出具《施工项目清单》,由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或该栋楼长(或20%以上业主)、公司总经理签字,作为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支出的记账凭证。

  ⑧财务部应每3个月公布一次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账目。

  五、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程序

  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管理程序:

  ①公用设施的维修基金由区住宅管理部门设立专门账户管理,区管理部门不得干涉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基金的正常使用,但应严格按使用审批程序审查无误后支出;

  ②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银行利息可以作为维修基金的日常开支;

  ③财务部会计根据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收支单据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薄,按照《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独立的财务处理;

  ④小区业主或其他相关人员及单位,如对设施维修基金的收支账目有疑问,可向下列单位提出质询:

  --业主管理委员会;

  --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

  ⑤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接到质询后:

  --原则上应在7日内予以答复;

  --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管理程序:

  ①财务部会计应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以房屋每栋为单位设立专账管理,并设立专用账号存储各栋物业的本体维修基金;

  ②经办人凭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支出的原始凭据,按《费用审核报销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③财务部会计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报销单据按照《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④如小区内的日常小修超过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比例,则应:

  --经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所需进行维修的单栋房屋的50%以上的业主同意;

  --将超出的部分在下年度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小修费里冲抵;

  --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决定提高本体基金标准来弥补。

  ⑤小区内的业主、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存有疑问,可以:

  --向业主管理委员会查询;

  --向公司财务部查询。

  六、物业维修基金资料的保管

  1.财务部会计应在每月月末将本月物业维修基金的发生凭据汇总、记账并按《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2.财务部经理对物业维修基金的财务资料审核无误后,加密在财务部长处保存。

四、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①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使用公用设施维修基金时,应向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提供以下材料:

  

  --公司总经理签字并加盖管理公司或管理处章的使用申请;  

  --相关项目的有关图纸、预算资料;  

  --施工承接单位或人员资质资料。

 

  ②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在接到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申请后14日内召集业主大会审议:

  

  --同意使用的,向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由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公司总经理或管理处经理共同签字的《住宅小区共用设施专用基金使用申请表》;区住宅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请表后的14日内完成审批,并将款项划拨到公司账户;  

  --不同意使用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应将不同意见书面通知管理公司。

  

  ③业主大会不同意使用公用设施维修基金,而管理公司认为有充足理由的,应向区住宅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经复议同意管理公司申请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必须执行;  

  ④业主管理委员会可以对使用维修基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及材料消耗等进行监控,并按工程要求进行验收;  

  ⑤公用设施维修基金账目,应由下列单位每3个月张榜公布一次;  

  --业主管理委员会;  

  --管理公司或管理处。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①管理公司收取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原则上30%用于房屋本体公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和零星小修,70%用于房屋本体公用部位的中修以上维修工程,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②管理公司因需要进行中修以上的维护工程时,应向业主委员会提供下列资料:

  

  --有公司总经理或管理处经理签名的申请计划;  

  --该项目的预算资料;   

  --其他相关资料。

  

  ③申请计划经业主委员会或该栋业主审议:

  

  --如经审议,业主管理委员或该栋50%的业主不同意,而公司或下属管理处认为有足够理由实施该项工程的,公司或下属管理处可向小区住宅管理部门申请,经管理部门核定后实施;  

  --如经审议,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该栋50%的业主书面同意后,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应按计划执行该项工程;  

  ④整个小区的本体基金不够支付的,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由全体业主分摊;  

  ⑤单栋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不够使用时,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该栋50%以上业主书面同意,由该栋各业主分摊;  

  ⑥公司财务部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业主管理委员会提交下年度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计划及预算:

  

  --业主委员会应在收到公司计划及预算的15日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业主委员会在收到公司提交的急修工程计划及预算的7日内应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⑦公司或下属管理处使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完成房屋本体共用部位维修养护项目后;  

  --日常维修和零星小修的费用支出证明由公司总经理签字,作为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支出的记账凭证;

--中修以上的工程应出具《施工项目清单》,由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或该栋楼长(或20%以上业主)、公司总经理签字,作为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支出的记账凭证。

  

  ⑧财务部应每3个月公布一次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账目。

  

  五、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程序  

  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管理程序:

  

  ①公用设施的维修基金由区住宅管理部门设立专门账户管理,区管理部门不得干涉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基金的正常使用,但应严格按使用审批程序审查无误后支出;  

  ②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银行利息可以作为维修基金的日常开支;  

  ③财务部会计根据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收支单据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薄,按照《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独立的财务处理;  

  ④小区业主或其他相关人员及单位,如对设施维修基金的收支账目有疑问,可向下列单位提出质询:

  

  --业主管理委员会;  

  --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

  

  ⑤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接到质询后:

  

  --原则上应在7日内予以答复;  

  --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管理程序:

  

  ①财务部会计应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以房屋每栋为单位设立专账管理,并设立专用账号存储各栋物业的本体维修基金;  

  ②经办人凭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支出的原始凭据,按《费用审核报销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③财务部会计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报销单据按照《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④如小区内的日常小修超过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比例,则应:

  

  --经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所需进行维修的单栋房屋的50%以上的业主同意;  

  --将超出的部分在下年度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小修费里冲抵;  

  --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决定提高本体基金标准来弥补。

  

  ⑤小区内的业主、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存有疑问,可以:

  

  --向业主管理委员会查询;  

  --向公司财务部查询。

  

  六、物业维修基金资料的保管  

  1.财务部会计应在每月月末将本月物业维修基金的发生凭据汇总、记账并按《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2.财务部经理对物业维修基金的财务资料审核无误后,加密在财务部长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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