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值班制度各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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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值班制度各种

门卫值班制度

2007-6-239:

54:

06 作者:

ycrx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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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衣着整治,佩带袖章上岗,严守岗位,确保社区安全。

二、对外来陌生人员进行询问,检查证件,并搞好登记,对推销人员和收购废旧物品等无关人员要严禁入内;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熟悉社区内的基本情况,掌握人员的流动情况,发现住户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要尽责制止和规劝,发现住户有不法行为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四、注意防火安全,出现可疑火光、黑烟或异味,要一查到底弄清原因,遇火灾要及时采取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消防部门。

五、管好车辆的进出、行驶、停放,确保车辆停放有序,保护好花草树木。

积极维护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敢于同各种不法分子作斗争。

六、严禁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逗留、闲谈。

值班室内必须整洁有序,各种登记齐全,物品摆放整齐,禁止出现值班室内家庭化、生活化的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007-6-239:

55:

24 作者:

ycrx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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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全年各重大节日和季节特点,街道安委会每年检查不少于6次,街道主要领导参加的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遇特殊情况和上级要求,另行安排,每次检查应有台账记录。

  二、安全检查要做到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

重点检查对象一般为辖区范围内的企业、建筑、学校、医院、公众聚集场所等易燃易爆和易发生群死群伤的单位,并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状况,组织开展好各类专项治理工作。

  三、检查督促企事业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检测领证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检测率和持证率要达100%。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或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及时整改的,要督促隐患单位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加强跟踪检查。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2007-6-239:

55:

45 作者:

ycrx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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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常动用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每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街道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其它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应参加上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三、街道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持证上岗率为100%。

四、街道安全生产职能部门要督促企事业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并做好领证及其复审工作,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杜绝无证上岗。

五、街道安全生产职能部门要督促企事业单位开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安全教育的台账。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六、街道安委会和有关部门对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应自查和检查一次本辖区内各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落实情况。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2007-6-2310:

02:

2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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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调解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保证对纠纷的正确调解,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人民调委会必须定期进行业务学习,每月召开一次调解会议,学习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且检查本月工作情况,分析纠纷动向,研究疑难纠纷调解方法,制定预防纠纷的措施。

每次学习要有文字记载,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主要内容等,要求清晰明确,调解主任每年组织调委会委员学习不少于6日,组织调解员学习不少于1日。

二、信息报告制度

人民调解信息报告范围、程序、时限、方式及上报任务。

1、信息报告范围

(1)因婚姻家庭纠纷、生产经营性纠纷、财产性纠纷、侵权纠纷等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民转刑、群体械斗、群体上访的动态和苗头。

(2)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间纠纷。

(3)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出的社会矛盾纠纷的动态和苗头。

(4)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案件。

(5)经调委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在诉讼阶段被人民法院撤销或认定无效的较长典型的案件。

2、信息报告程序

报告一般实行逐级上报的原则,即(居)调委会——(街道)司法所——区司法局(基层科)和街道综治办。

3、信息报告时限和方式

对重大矛盾纠纷的信息要以最快方式,在最短时间内(6小时)向街道司法所报告,对阶段性工作情况要及时分析、及时总结。

报告原则上采用文字材料的形式。

4、信息报告任务

各调委会每月报送矛盾纠纷信息不少于1条,每年提供的典型事例材料不少于3篇。

三、纠纷登记排查制度

纠纷排查制度是人民调解组织定期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摸底、登记、分类处理的一项工作制度。

调委会每周组织信息员、调委会工作人员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工作。

掌握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事、重点人的情况,调解会要区别情况处理,能够当场代解的纠纷苗头按照简易程序调解,对涉及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债务、生产经营、赔偿的纠纷按照规范程序调解。

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过程中,要及时填写调解文书,调解结束后,将纠纷情况反映在调解台账上。

排查的重点:

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纠纷;有可能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苗头,隐患;群众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排查的主要范围:

1、因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2、因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发生的矛盾纠纷。

3、因社会集资、企业债券不能正常兑付引发的矛盾。

4、因土地、宅基地等问题引发的矛盾。

5、因学校的教育系统内、外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

6、因宗教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纠纷。

7、因房地产交易及住房拆迁,建筑施工等城市建设工作引发的问题。

8、因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引发的重大矛盾纠纷。

9、其他问题引发的矛盾。

五、纠纷讨论制度

各调委会对重大、疑难的纠纷调解要进行研究,由调委会主任主持;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方面的代表列席。

纠纷讨论中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每个成员的意见,如果对纠纷的处理意见分歧较大,应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通报请示。

六、共同调解制度

共同调解制度指两个或两个以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一定的程序或规定对跨地区、跨单位矛盾纠纷进行调解的工作制度。

共同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有主持调解方和协助调解方。

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责:

受理纠纷;发现纠纷有激化可能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纠纷激化;针对纠纷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收集体纠纷的有关资料,制定调争方案;向有关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共同调解意见;确定调解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及有关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参加调解;主持调解,制作调解文书;敦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做好回访工作;负责统计和档案管理。

协助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

协助进行调查研究,收集体纠纷的事实材料;主动采取措施,防止纠纷激化;配合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敦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七、纠纷回访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巩固调解成果,防止纠纷反复,而对纠纷调解已达成者所进行的检查访问制度。

回访内容主要是:

了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影响协议履行的隐患;了解当事人特别是重点人的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异常,对调解协议的态度等;有无新的纠纷苗头;对调解人员的意见、建议。

回访后,对影响正常履行协议的各种隐患、纠纷动向、当事人的思想状况等要分析研究,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

对有激化苗头的,要果断采取措施,重大险情要及时上报。

对调解工作中的问题要加以纠正。

八、纠纷办理移交制度

调委会对涉及按照规范程序调解的矛盾纠纷。

应在3天内办理,将情况可适当延长调解时间,但最长不超过5天,对些类矛盾纠纷一般调解三次,若当事人双方不服或者仍然不能平息事态,应及时书面向司法所、综治办报告,度移交相关档案资料。

九、档案管理制度

实行一案一档,专人负责制,对调解的案件按照司法部的统一规定的七种文书格式,整理存档,同时年终应将《调解纠纷登记簿》,调委会工作情况,调解文书等有关资料,统一整理存档备查。

十、岗位责任制度

调委会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以提高调解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把纠纷预防、法制宣传、业务登记、信息反馈等任务落实到人,凡发生纠纷及纠纷苗头,必须及时到场控制和调解,纠纷调解率必须保证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司法所每季度检查一次,作为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的依据。

十一、总结评比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定期对调解工作进行总结,一般是半年进行一次初步总结,一年进行一次全面总结。

工作总结的内容包括:

半年或一年来开展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调解、预防纠纷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工作中的教训、失误及其原因;今后开展工作的打算和要求等等。

义务巡逻制度

2007-6-239:

54:

3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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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巡逻制度

一、社区内的义务巡逻工作要在街道综治委、社区居委会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由社区内的青年、党团员,机关干部等组成,每天抽调若干名担任治安巡逻,主要任务是维护社区内的社会治安,防止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社区安全。

二、执行巡逻任务时,人员着装要整齐,佩带巡逻袖标,巡逻时要排好队形,带队人员要认真组织,按时到班,不得迟到早退,严格考勤制度。

三、要维护好社区内治安秩序,如发现有打架、斗殴、聚赌、玩火等现象要坚决制止,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和事要认真盘查并及时上报公安机关。

四、巡逻任务完成后,要认真作好巡逻记录,搞好交接。

安全社区管理制度

2007-6-239:

53:

33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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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要设立“创安办公室,在街道及社区居委会的具体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为管好社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负责本辖区的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区的日常管理和治安秩序。

二、健全完善社区各项规章制度,按制度抓好管理,建好各种群防群治队伍,定期实施安全工作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确保社区达到“四无”。

三、每月检查一次综治特派员、治安巡防员、社区保安员、治安信息员、义务消防队、看楼护院队、治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履行职责情况,分析一次辖区内的治安形势。

四、组织居民积极开展各项健康向上的活动,寓教于乐,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开展法律法规、思想道德、政策纪律和科学知识等宣传教育,使管理和教育相结合。

五、规范社区内的各种秩序,抓好美好绿化,环境卫生和车辆停放。

六、建立各种便民组织搞好便民服务,认真听取社区内居民意见,适时改进工作,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

七、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搞好人口管理,建立流动人口、各类重点人口的登记制度,加强社区内出租房的管理,有效地控制外来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八、积极协助街道、居委会做好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义务消防制度

2007-6-239:

28:

47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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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做好社区的消防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社区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一旦出现火险、能迅速进行扑灭或控制火情并及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

三、利用墙(板)报、宣传橱窗和散发传单等形式向居民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经常进行防火提示

四、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工作大检查,主要检查火险隐患,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和保障疏散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给予处置。

五、每季度组织一次义务消防员培训,主要学习防火基本知识,熟练掌握灭火基本技能,进行集中灭火演练。

六、每年对义务消防员进行一次调整,留强汰弱,保持队伍充实精干;对消防药品进行一次更换,确保各种消防设施始终处良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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