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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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管理制度
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建立和健全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管理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员工参加培训,不断地提高员工的职业化水平与岗位技能,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2.培训原则
以符合公司发展与组织能力提升为基本原则
3.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其分公司。
4.培训管理职责与权限
4.1.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培训工作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4.2.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培训管理职责与权限
4.2.1.总公司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订与修订;
4.2.2.总公司年度、季度培训计划的制订;
4.2.3.共性培训课程的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4.2.4.培训评估及其改善对策的制订;
4.2.5.总公司培训费用的管理;
4.2.6.总公司培训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4.2.7.内部培训师队伍的建立与管理;
4.2.8.外部培训机构、培训讲师的联系与管理;
4.2.9.对总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培训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4.2.10.本制度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批培训事项;
4.3.分公司的培训管理职责与权限
4.3.1.员工培训制度的制订;
4.3.2.员工年、季度培训计划的制订;
4.3.3.培训课程的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4.3.4.培训评估及其改善对策的制订;
4.3.5.培训费用的管理;
4.3.6.培训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4.3.7.内部培训师队伍的建立与管理;
4.3.8.协助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实施公共课程培训;
4.4.总公司、分公司的其他部门培训管理职责
4.4.1.本部门员工年、季度培训的计划编制;
4.4.2.本部门员工培训课程的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4.4.3.本部门员工的培训评估及其改善对策的制定;
4.4.4.本部门内部讲师的管理。
5.培训的对象、内容与形式
5.1.培训对象
总公司和分公司全体员工均为培训对象
5.2.培训类别
为了方便管理,本制度将员工培训按培训的组织实施机构(或方式)的不同分为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两大类;按培训内容的不同分为员工知识培训、员工技能培训和员工态度培训三大类;按培训对象和培训目的的不同分为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岗位技能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管理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培训六大类。
5.2.1.内部培训
本制度所称内部培训是指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别或联合组织员工集中上课、技能竞赛的培训活动,由公司内部培训责任人组织,外聘培训讲师讲课,教练指导,或采用放光盘,录音方式上课等。
5.2.2.外派培训
本制度所称外派培训是指公司员工经总公司或分公司负责人批准带薪离岗参加公司外部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班学习,且与该培训学习相关的费用由公司支付报销的培训。
5.2.3.员工知识培训
通过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让员工了解公司经营基本情况,如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经营方针、经营状况、规章制度等,便于员工参与公司活动,增强员工的自信心。
5.2.4.员工技能培训
通过培训,使员工掌握完成本职工作所必备的技能,如谈判技能、操作技能、处理人员关系的技能等,与此同时培养、开发员工的潜能。
5.2.5.员工态度培训
通过培训,建立起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培训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培训员工应具备的精神和态度。
5.2.6.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目的:
使新员工迅速了解、融入工作环境,知晓在本单位最基本的工作行为准则。
2.培训内容:
新员工入职单位的基本情况,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考勤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S、质量意识及与从事岗位直接相关的一些技能培训等。
3.培训责任人:
新员工所在公司的培训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
4.培训方式:
集中上课或个别沟通。
5.2.7.企业文化培训
1.培训目的:
使员工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提高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
2.培训内容:
公司的发展史,发展纲要,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组织架构、基本管理制度、经营项目与品牌,公司文化活动,员工发展通道等。
3.培训责任部门: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4.培训方式:
课堂授课。
5.2.8.岗位技能培训
1.培训目的:
不断提高员工的岗位技能水平。
2.培训内容:
岗位操作技能、岗位服务技能。
3.培训责任部门:
a.分公司负责培训个性部分的规范技能要求。
b.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共性部分的规范技能要求。
4.培训方式:
外派培训、内部培训、技能竞赛。
5.2.9.专业技能培训
1.培训目的:
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2.培训内容:
财务会计、统计、人力资源管理、工程技术设计、电工、焊工等。
3.培训责任部门: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和专业对口部门。
4.培训方式:
外派培训、内部培训、自学。
5.2.10.管理能力培训
1.培训目的:
提高管理人员的企业管理能力。
2.培训内容:
根据公司的管理需求和管理者的能力状况确定具体的培训内容。
3.培训责任部门: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4.培训方式:
外派培训、内部培训。
5.2.11.职业发展培训
1.培训目的:
为拓展员工的发展空间。
2.培训内容: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和员工需求确定。
3.培训责任部门: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4.培训方式:
外派培训、内部培训、脱产学习。
6.培训计划管理
6.1.培训计划的种类
培训计划按制订实施单位、计划期间、主要内容的不同分为分公司年度、季度培训计划;总公司年度、季度培训计划。
6.2.培训计划制定依据
6.2.1.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6.2.2.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的目标和重点。
6.2.3.公司员工的共性培训需求。
6.2.4.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存在的共性问题。
6.2.5.行业及相关产业的最新标准和新知识、新技术等。
6.3.培训计划的编制审批备案流程
6.3.1.分公司培训计划编制审批备案流程:
1.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编制审批备案流程:
分公司各部门填报《年度培训需求调查问卷》,分公司培训负责人拟编《年度培训计划》,分公司负责人审核,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人力资源部分管副总审核,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审批,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分公司季度培训计划编制审批备案流程:
分公司培训负责人依据本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拟编《季度培训计划》,分公司负责人批准,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6.3.2.总公司培训计划的编制审批流程:
1.总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编制审批流程: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拟编《年度培训计划》,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分管副总审核,主管领导审批。
2.总公司《季度培训计划》编制审批流程: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拟编《季度培训计划》,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分管副总审批。
6.4.培训计划的编制规范
6.4.1.内容完整
分公司的年度、季度培训计划按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下发的通知或计划模板编制。
培训计划的内容应包括:
培训课程(题目内容)、培训目的(收益)、培训类别、牵头承办部门、协助承办部门、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讲师、培训日期、培训课时、费用预算等。
6.4.2.上报按时
1.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在计划年度始日前20天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审批备案流程进行审批备案。
季度培训计划在计划季度始日前3天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总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在计划年度始日前10天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分管副总及主管领导审批。
总公司月度培训计划在计划月度始日前5天报人力资源部分管副总审批。
7.培训实施与评估
7.1.培训实施
7.1.1.总公司及各分公司根据培训计划负责其业务范围内具体培训项目的实施,制定《培训项目实施通知单》,人力资源部进行监控并协助做好培训项目的实施。
7.1.2.培训实施过程原则上依据已制定的培训计划进行,如需调整,需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审批后方可执行。
7.2.培训评估的主要内容
7.2.1.培训收益评估,评估培训目的的实现情况,调查受训对象学得怎样。
7.2.2.培训效果评估,评估培训讲师的授课能力与水平,调查培训讲师教学效果。
7.2.3.培训组织评估,评估培训内容是否适合公司发展要求,是否受学员的欢迎,调查培训组织、培训计划做得怎样。
7.3.培训评估方法
7.3.1.问卷调查:
是通过学员填写培训收益评估、培训效果和培训组织评估于一卷的《培训评估表》来进行评估的。
7.3.2.《培训心得报告》或《工作改善计划表》的提交,主要用于培训收益评估
7.3.3.考试考核:
课堂作业、课后考试、考核的方法,主要用于培训收益评估。
7.4.培训评估的实施
7.4.1.每次公司内部培训课程结束后都必须进行培训评估。
7.4.2.培训评估,应根据培训对象和内容不同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1.培训收益评估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a.培训内容为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专业理论知识等,培训评估可以采用闭卷考试的方法,在培训课程讲课结束后,即时进行,由培训组织责任人实施。
b.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为目的的培训,培训评估可以采用做课堂作业,在培训课程讲课结束后即时进行,由培训讲师出题,培训组织责任人制发试卷,组织实施;也可以由学员在培训结束后撰写培训小结。
c.以提高岗位操作技能为目的的培训,培训评估可以采用现场提问,现场操作的方法,在培训计划中作出评估安排。
2.培训效果评估,可以采用由学员填写培训评估表的方法,在每次培训课程讲课结束后即时进行,由培训组织责任人实施。
3.培训组织评估,可以采用培训效果的评估方法,可与培训效果同时进行。
7.5.培训评估报告
由培训责任人根据《培训评估表》、《培训心得报告》及《培训签到表》编写《培训评估报告》。
分公司《培训评估报告》经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后需传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总公司《培训评估报告》直接由人力资源部编写。
8.内部讲师及课程的管理
8.1.内部讲师资格与培养
8.1.1.内部讲师的来源
总公司及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皆担负有培养员工的责任,是内部讲师的主要承担者;各职能部门的业务骨干,技术部门的技术尖子将是员工业务培训的主要教师来源;
8.1.2.内部讲师的分类
内部讲师分为试用讲师、初级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
1.试用讲师:
主讲专业领域一年以内工作经验,并有良好的业绩表现,
2.初级讲师:
主讲专业领域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并有良好的业绩表现,做试用讲师期间授课场次达20场次、学员评价平均分在35分以上。
3.中级讲师:
主讲专业领域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并有良好的业绩表现,做初级讲师期间授课场次达30场次、学员评价平均分在40分以上。
4.高级讲师:
主讲专业领域四年以上工作经验并有良好的业绩表现、做中级讲师期间授课场次达50场次、学员评价平均分在45分以上。
8.1.3.内部培训师工作职责
1.完成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培训计划中安排的培训讲课任务。
2.编写培训讲义教材。
3.协助培训组织者做好培训评估。
4.改进培训讲课的方式方法,提高培训效果。
8.1.4.内部讲师及课程的资格申报
1.内部讲师及课程的资格申请:
总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可根据申请情况每年度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申报,人力资源部每年进行一次资格审核和认证。
2.凡有意成为内部讲师的员工或新开发新改进课程均可进行申报。
3.申报内部讲师及课程须先向所在公司培训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内部培训讲师申报评定表》或《内部培训课程申报评定表》,申请内容包括:
申请人背景、申报课程资料等。
4.各分公司培训负责人汇总员工申请后,进行资格及资料汇总,填写《内部讲师资格申报汇总表》,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核,再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5.总公司各部门员工的申报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
8.1.5.内部讲师及课程的资格评审
1.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对申报内部讲师的申请资料按要求进行严格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申报人的资格、申报课程两个方面。
2.内部讲师申报人及课程的资格审核标准如下:
a.申报内部讲师本人必须为本公司员工,申报时能按规定提交申报资料者。
b.申报课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课程主题、课程目的、课程简介、课程大纲、听众分析、时间安排、培训方法(如课堂授课、情景模拟、案例研讨等形式)、培训辅助工具。
3.汇总审核通过的资料,并通知符合资格要求的申报人员在所在公司进行考核试讲,试讲考核将从内部讲师资格审查、课程评定两个方面进行。
4.首次进行内部讲师资格认证评审时,申报人员无需参加考核试讲,但须提交课程资料至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参加评审。
5.试讲考核结束后,各公司将试讲考核的相关表格交回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将根据试讲返回的考核表分别就内部讲师资格的认定、课程审核两个方面进行资格评定。
a.通过内部讲师资格评定人员将呈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经批准成为内部讲师的员工将被授予内部讲师证书,并享有内部讲师的资格待遇。
b.所申报的课程通过评定后,呈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经批准后该课程将列入公司培训课程库,课程开发人员可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课程开发费。
8.2.内部讲师费用管理
8.2.1.课程开发费
1.课程开发费领取规定:
所申报课程已通过备课会审查评定的,课程开发人员均可按规定领取该费用。
2.课程开发费标准:
(备注:
45分钟每课时)
课程标准
课程开发费用
课时
讲义要求
2课时
具有科学性、教育性、技术性及艺术性
50元
3课时
100元
6课时及以上
300元
3.课程开发费的领取: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将通知各分公司已通过评定的课程,课程开发费用将根据课程的讲授次数分次发放,此费用同授课费用一并由申请培训公司承担。
具体见《课程开发费发放方式及要求说明》
课程开发费用
发放方式及要求说明
50元
分5次发放,每次10元
每次发放将在该课程授课后随授课费一并发放,直至累积发放满50元
100元
分5次发放,每次20元
每次发放将在该课程授课后随授课费一并发放,直至累积发放满100元
300元
分5次发放,每次60元
每次发放将在该课程授课后随授课费一并发放,直至累积发放满300元
8.2.2.内部讲师授课费
1.授课费领取规定:
a.凡授课的内部讲师均可按规定领取授课费。
b.凡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各分公司正式组织的培训项目方可领取授课费。
c.内部讲师按授课费用标准领取授课费,授课费由申请培训单位支付。
如授课地点不在讲师工作地,所发生的餐饮、住宿、交通以及出差补助等费用由申请培训单位支付。
d.授课结束后,培训组织者负责填写《内部讲师授课费用结算单》,并连同培训评估总结的复印件一起交给内部讲师。
e.内部讲师在收到培训组织者发来的《内部讲师授课费用结算单》及培训评估总结的复印件后,核实无误签字后交至所在公司培训负责人处或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各分公司培训负责人或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交财务部结算。
2.授课费用标准:
试用讲师
初级讲师
中级讲师
高级讲师
工作时间
20元/课时
30元/课时
40元/课时
50元/课时
非工作时间
40元/课时
60元/课时
80元/课时
100元/课时
特殊项目课程,人力资源部单独确定讲师费用。
8.2.3.公司内部讲师每年可以获得一定金额书籍费,其中初级为100元/年,中级为200元/年,高级为300元/年,同时可以优先参加讲授领域的外部培训。
9.外派培训管理
9.1.外派培训审批流程
外派培训必须提交《员工外派培训申请流程》,外派培训费用和时间达到本制度规定的员工必须签订《员工培训协议》。
9.1.1.分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的审批流程:
1.分公司部门负责人(含)以下员工每人每次培训期内培训费用≤1000元的审批备案流程:
被外派培训员工填《员工外派培训申请流程》,派出部门负责人审核、分公司负责人审批,签订《员工培训协议》,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分公司部门负责人(含)以下员工每人每次培训期内培训费用>1000元≤3000元的审批流程:
被外派培训员工填《员工外派培训申请流程》,派出部门负责人审核、分公司负责人审核、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分管副总审批,签订《员工培训协议》,分公司备案。
3.分公司部门负责人(含)以下员工每人每次培训期内培训费用>3000元的审批流程:
被外派培训员工填《员工外派培训申请流程》,派出部门负责人审核、分公司负责人审核、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分管副总审核、主管领导审批,签订《员工培训协议》,分公司备案,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4.分公司总经理、副总、总助外派培训审批流程:
被外派培训员工填《员工外派培训申请流程》,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分管副总主管领导审核、总公司总经理审批,签订《员工培训协议》,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9.1.2.总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的审批流程:
1.总公司部长(含)以下员工每人每次培训期内培训费用≤1000元的审批流程:
被外派培训员工填《员工外派培训申请流程》,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分管副总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2.总公司部长(含)以下员工每人每次培训期内培训费用>1000元≤3000元的审批流程:
被外派培训员工填《员工外派培训申请流程》,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分管副总审核、主管领导审批,签订《员工培训协议》,人力资源部备案。
3.总公司部长(含)以下员工每人每次培训期内培训费用>3000元的审批流程:
被外派培训员工填《员工外派培训申请流程》,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分管副总、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签订《员工培训协议》,人力资源部备案。
4.总公司中高层成员外派培训的审批流程:
被外派培训员工填《员工外派培训申请流程》,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分管副总、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签订《员工培训协议》,人力资源部备案。
9.2.外派培训期间管理规定
9.2.1.外派培训员工在外训期间应努力学习,完成学习任务,应特别注意个人行为,不得损坏公司形象。
9.2.2.外派培训员工,在培训期间公司的考勤记录为出勤,应遵守培训组织单位的培训规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缺课。
9.2.3.外派培训批准后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应向派出公司报告,办理退训手续;中途退训缺训的,应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造成培训费用损失的按本制度规定向派出公司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9.3.外派培训结束后期管理规定
9.3.1.外派培训员工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办理以下事项:
1.接受公司业务培训的,应将培训教材资料、获得的培训证书交派出公司存档;接受其他单位培训的,应向派出公司培训负责人报告获取的教材资料、证书,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认为总公司需存档的,应交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2.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上交《培训评估表》(重点内容为培训收益评估),存入个人培训档案。
3.办理完培训费用报销。
9.3.2.派出公司认为有必要转训的,应做好转训准备,按公司培训计划完成转训任务。
9.3.3.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如培训不合格、应获未获证书的、无故旷学的,可以做扣除培训期间个人绩效分、个人承担部分培训费用、旷工等处理。
具体意见,由派出公司按情节不同提出处理建议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实施。
9.3.4.派出单位培训负责人依据培训费报销等情况填写《年度外派培训登记表》,核对《员工培训协议》中的服务年限是否符合规定。
10.员工培训费用与服务期规定
10.1.培训费用的分类及内容
10.1.1.本制度所称培训费用分为内部培训费用和外派培训费用两大类。
10.1.2.内部培训费用,包括:
培训专用教材、教具、器材的购置维修费,培训场地的租赁费等;
10.1.3.外派培训费用,包括学杂费、报名费、交通费、住宿费、出差生活补贴、书杂费,其他因培训需求发生的直接费用。
10.2.培训费用的使用原则
坚持有计划,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
10.3.培训费用的成本对象
10.3.1.分公司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分公司支付。
10.3.2.总公司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总公司支付。
10.3.3.总公司批准的分公司员工外派培训,其费用由分公司支付。
10.4.培训费用计划的审批流程
培训费用计划在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年度人力资源计划》或《年度培训计划》和《季度培训计划》中应分别列出内部培训费用和外派培训费用的计划控制数。
10.5.培训费用与服务期的规定
10.5.1.员工在进入公司后,当发生第一笔培训费用时必须与公司签署《培训协议》。
10.5.2.员工每次参加培训项目的明细将作为《培训协议》的附件,在附件中需明确参加培训的年度、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费用、培训服务期、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及日期、记录人签字及日期。
1.培训费用及服务期约定:
培训费用及服务期约定
费用(元)
服务期限(年)
0~1000
0
1000~3000(含1000)
1
3000~6000(含3000)
2
6000~10000(含6000)
3
10000以上
每增加1000元,服务期增加1年
2.培训服务期规定:
累加每次培训产生的培训费用,对应培训费用及服务期约定,约定培训服务期。
3.培训费用赔偿额与服务期计算方法:
a.经公司审批同意参加的培训项目,并按培训项目规定完成的培训,培训费用可100%报销。
b.已报销的培训费用,如员工在培训服务期未满时离职,需赔偿未满服务期的培训费用。
对于未服务满的月份,当月服务日期在15天以内的(含15天)培训服务期按半月算,当月服务期15天以上的培训服务期按全月算。
c.具体计算方法为:
培训费用赔偿额=培训费用/培训服务期总月数×未服务月数。
11.培训纪律与考核
11.1.培训纪律
11.1.1.培训组织责任人应在开课前达到培训地点,并在培训课前做好培训教材、教具、器材,培训评估资料等的准备工作。
11.1.2.培训责任人和讲师应在开课前到达培训地点,检查教具的准备情况。
11.1.3.参训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达培训场地,并按要求填写《培训签到表》。
11.1.4.参训人员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须提前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请假手续,经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请假。
中高层管理人员需经人力资源部长及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请假,未请假且培训时间不到者,一律按旷课论处。
11.1.5.原则上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培训期间不接受请假。
若受训人员在培训期间请假,需先向部门领导或培训讲师说明原因并征得同意后才可离开,但必须在培训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未经同意擅自离席的,视为旷课。
11.1.6.员工参加培训,必须在《培训签到表》上亲笔签名以示出勤,严禁其他学员代签,一经发现,代签学员和被代签学员均按旷课处理。
11.1.7.已确定必须参加培训的学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以培训签到和培训结束时的人员统计为准,未签到或培训结束时人不在培训室者,计为迟到或早退。
参训人员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课。
11.1.8.已确定参加培训但缺席者,按旷课论处。
11.1.9.已确定参加培训但签到后就离开者,按旷课论处。
11.1.10.参训人员要爱护公物,维护培训场地卫生,培训室内禁止吸烟,违者公司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