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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

一、事故处罚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管理不严造成事故或习惯性违章将给予事故、违章单位或个人经济处罚,对施工单位的经济处罚将下发《罚款通知单》或以通报形势处罚,安环部在进行处罚时,应视其具体情况对承担连带管理责任的相关部门按处罚标准减半罚款。

(一)施工单位发生特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对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作以下惩处:

1.对直接责任者所在施工单位领导给予不少于2000元的罚款;

2.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2万元以上罚款;

3.对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

(二)施工企业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应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作以下惩处:

1.对主要责任者给予2000元罚款;

2.对次要责任者给予1000元罚款;

3.对事故责任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给予1000-1500元罚款;

4.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1.5万元以上罚款;

5.对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

(三)施工单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作以下惩处:

1.对主要责任者给予给予2000元罚款;

2.对次要责任者给予1000元罚款;

3.对事故责任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给予1000-2000元罚款;

4.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1万元罚款;

5.对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个人罚款500元。

(四)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应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作以下惩处:

1.对主要责任者给予1500元罚款;

2.对次要责任者给予1000元罚款;

3.对事故责任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给予1000-2000元罚款;

4.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1万元罚款;

(五)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罚:

1.对主要责任者给予800-1000元罚款;

2.对次要责任者给予500-800元罚款;

3.对直接责任者所在工地领导给予个人300-500元罚款;

4.扣罚事故单位5000元/人次。

(六)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的处理,按200-500元/人次罚款,并通报批评。

1.发生恶性未遂事故或公司认定的其它恶性事故(包括对工程影响较大的事故),按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2.对主要责任者给予1000-2000元罚款;

3.对次要责任者给予500-1000元罚款;

4.对直接责任者所在单位领导给予通报批评,个人罚款300-500元。

(七)发生误操作事故,罚款500元/次。

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如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接地线,带接地线合断路器,误入带电间隔等),罚款1000元/次。

(八)公司安环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未按时间整改的(未提前一天申报理由的)延期一天罚款100元,重大整改项目延期一天罚款300元,并责令其停工整顿。

二、违章处罚

(一)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机构

1.施工单位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不到位,罚款500元/人。

2.不按规定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学习培训的,罚款100元/人次。

3.外包工、民工、临时工未在安环部进行安全教育,罚款100元/人。

4.特种施工人员资质审查不合格,罚施工项目承包单位100元/人,并停业整改。

5.未设置专门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罚款1000元。

6.未进行安全技术交接,罚款100元/次。

7.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就先行开工的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

(二)施工人员个人着装及防护

1.施工现场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者,罚款5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

2.施工现场穿裙子、短裤、背心、扎领带者,罚款50元/人次。

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

3.试运现场穿带钉的鞋,罚款5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现场。

4.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罚款50元/人次。

5.用安全帽当凳坐,罚款100元/人次。

6.对高空及临边、临口作业不系安全带的发现一个处罚施工单位100元/人次,并将当事人清出施工现场。

7.高空抛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者,罚款200元/人次。

8.高空坠落,罚款500元/人次,造成伤害的按事故处罚条例叠加处罚。

(三)安全作业证和工作票

1.无票证工作,罚款1000元/次。

2.工作票到期未注销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罚款100-200元/张。

3.工作负责人离开工作现场或同时持有多张工作票,罚款200-500元/张。

4.工作负责人更换工作内容而没有办理工作票更换手续,罚款200元/张。

5.施工人员不办理相关票证,随意扩大工作范围,罚款500元/张。

6.未按票面要求设置安全措施、安全标志和围栏或擅自改变、拆除安全措施、安全标志和围栏,罚款500元/张。

(四)防火防爆

1.工地临时建筑未配灭火器材者罚款200元。

并限期配齐,否则加倍处罚。

2.损坏工地消防栓或用消防水做施工用水,洗手、洗物者处罚100元/人次。

3.冬季在现场生明火取暖,烘烤衣物,发现一次扣罚1000元。

4.易燃易爆物品保管不善,罚款100元/处;“三气”堆放不按规定者处罚100元。

5.各种人为原因造成现场的火警,罚款2000元/处

(五)遮拦、护栏、栏杆

1.土建工作面交付安装,永久栏杆、遮栏或护栏未跟上(确因安装不需要除外,但必须设临时防护设施)的罚施工单位200元/处(谁施工、谁负责)。

不合格的罚款50-100元/处。

无安全标示牌、警告牌,罚款100元/处。

2.工作平台临边没有临时栏杆,临时拿起措施未跟上,罚款100元/处。

3.标准化临时栏杆,无警告标志,每10米罚款50元。

4.擅自移动、破坏、拆除遮栏、护栏、安全网、安全标示牌、警告牌等,罚款200元/处。

(六)孔(洞)、沟盖板

1.孔(洞)无盖板及其它防护措施,罚款100元/个。

整改通知下达一天后不整改,罚款200元/个(谁施工、谁负责)。

2.沟道无盖板,又无防护措施,罚款50元/处。

整改通知下达两天后不整改者,罚款100元/米。

3.孔洞采用跳板或钢模板作盖板,罚款50元/处。

4.擅自揭开、移动孔(洞)、沟道盖板的,罚款300元/处。

5.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成品、半成品土建施工作业面上擅自开孔(洞)的,罚款300元/处。

(七)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具

1.购置无“入网证”厂家产品,罚款200-1000元/次。

2.安全工器具每缺一件,罚款100-200元。

3.每一件安全工器具不可靠或失效,罚款50-100元。

(八)施工机械

1.起吊设备未取得合法的使用许可证,罚款500-1000元/台。

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罚款200元/人次。

2.施工机械无安全操作规程,罚款50元/项。

3.大、中型起重机未进行定期的负荷试验,罚款1000元/次。

4.起吊设备时,偏拉斜吊的,罚款100元/次。

5.重大起吊作业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罚款500元/次。

6.被起吊的重物下面和起重机桅杆下面严禁站人,否则罚款100元/人。

7.对在设备吊装过程中,所有的钢丝绳和葫芦发现一个未经过检验的罚款100元。

(九)施工用电

1.闸刀、插座无盖,罚款50元/个。

2.电源引出无插头,罚款50元/个。

闸刀电源引出挂接罚款100元/路。

3.电源箱内线路零乱,罚款100元/个。

4.未经电源管理部门允许。

擅自搭接电源罚款500元/处。

5.按规定未接装漏电保护器的,罚款100元/处。

6.其它未按规定使用施工电源的,罚款100-500元/例。

7.对临时电源箱、电源线、照明线一处不合格者,罚款100元/处。

8.临时电杆和架空线不符合安全要求者,罚款200元。

(十)脚手架与跳板

1.在主要人行通道佩戴安全帽碰头,影响通行作业罚款100元/处,处罚后三天之内不整改者,加罚1000元/处。

2.在特殊施工要求的场所或地点,用钢模板代替跳板,罚款50元/块。

3.散铺跳板两端不用铁丝绑扎,罚款50元/块。

4.满铺的跳板无护栏,罚款100元/跨。

有护栏无防上下滑落措施,罚款50元/跨。

5.脚手架不按《规程》规定用材,罚款20元/根。

(十一)安全网

1.按规定该挂设安全网的地方没有挂设,罚款500元/次。

2.安全网破损整改通知发出2天内未处理,罚款100元/处。

3.安全网未按规程设计支杆,罚款50元/根。

4.未随施工高度上升的安全网,罚款100元。

5.安全网不拉紧、不严、不固定、里高外低罚款100元/处。

6.安全网平网的宽度不得小于3m,立网的高度不得小于1-2m。

每张网的重量不宜超过15Kg,不符合要求罚款100元/张。

7.安全网安装后,必须经专人检查验收合格签字后才能使用,否则罚款500元。

8.应经常清理网上落物,若网内有积物,罚款100元/处。

(十二)安全技术措施

1.工程项目开工前没有编制安全施工技术和安全施工防范措施,罚款500元/项目。

2.重要施工项目和重要施工工序没有办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没有按时送公司主管部门、公司安环部,罚款100-1000元/项目。

三、文明施工

(一)未经公司有关部门同意,造成路基面损坏者,(含各种车辆压坏)罚款50-100元。

并将损坏路面恢复。

(二)未经公司有关部门同意,私自占用场地,在施工主干道上堆放任何材料或搅拌水泥沙浆者处罚500元,并立即清除杂物残渣。

(三)不按规定或指定地点取土、倒土、倾倒各种垃圾者处罚200元,并负责清理转运的费用。

(四)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经检查定为脏、乱、差者,每处(项)100元处罚。

(五)设备材料乱堆乱放、阻塞交通1小时以上者罚款500元。

(六)土地上流水,造成污染。

乱倒废液废渣(酸、碱、油等)发现一次扣罚单位500元,罚个人100元。

(七)在现场酗酒或斗殴打架罚款100-300元。

(八)酒后上班者罚款100-300元/人。

(九)未经批准,大型机具开上施工道路(砼路面)者,给予3000元/次处罚。

四、其它

(一)对不服从公司主管部门、安环部管理的,罚款200元/次。

其行为较为严重的,从重处罚。

并责令清除出施工单位,情节严重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施工车辆行驶速度为15km/h(生产区内为5km/h),超速罚款200元/辆次。

(三)施工现场发现有与施工无关的闲杂人员逗留、乱窜,罚所在区域施工单位50元/次。

(四)重大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未经报公司审批者,每次罚款200-500元。

(五)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每人次罚款300-500元。

(六)所有人员进入现场不按规定着装,作业人员没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者每人次罚款50元。

(七)应设围栏、扶手、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而未设或设施不合适者,每处罚款300-500元。

(八)施工区内严禁流动吸烟,违者罚款500元。

施工区内发现烟头,每一个扣罚施工区所属施工单位50元。

(九)施工现场无安全防护措施,随意上下抛掷物品、工具,每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十)施工结束后,氧气瓶、乙炔瓶上的阀门不关闭;未用机械设备不断电停运,罚款100-200元。

(十一)现场消防器材使用后不汇报、或不及时补充的,罚款100元。

(十二)施工危险作业区、通道口、楼梯口、有害有毒场所等人群密集区应设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施工机械操作处,应挂有操作安全规定、制度、注意事项等醒目标志,缺少一处扣罚100-200元。

(十三)承包单位应加强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区治安、保卫工作。

凡因治安、保卫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人生伤亡事故、设备、材料等丢失或损坏事件的,将处以经济损失10%的罚款。

(十四)凡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施工检查、或工作会议的单位,每次处以100-200元罚款。

(十五)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每人次罚款100-200元。

(十六)严禁在成品马路、水泥地坪、成品楼板、地面上直接搅拌或堆放混凝土砂浆,严禁在该类区域上直接气焊切割、电焊接金属材料,违者罚款100-200元。

(十七)严禁在成品马路(属甲方工程建设或命名的)、水泥地坪、楼口、通道地面上随意堆放设备、建筑材料、垃圾等物品。

违者罚款100-200元。

(十八)施工承包单位在成品马路上运输砼拌和物或其它松散材料,必须设专人随时清扫、清理路面卫生,违者罚款50-100元。

(十九)严禁直接利用建、构筑物梁、柱直接捆绑钢丝绳索起吊重物,或做拖、拉的固定头。

必须时应经主管部门、安环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

违者罚款200-500元。

(二十)进行粉刷和喷涂的承包单位,对施工区域内的设备系统要采取遮挡,防止成品污染。

违者罚款200元并责令恢复成品原貌。

(二十一)对已保温的成品,安装、调试、土建等承包商都应认真保护,防止砸、撞、踩压保温层面,必要时作临时桥架,谁损坏谁赔偿。

并按损坏程度罚款500-1000元。

(二十二)设备与系统保温期间,承包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保温碎片散落,并坚持每天清理现场。

违者罚款100-200元。

(二十三)对施工中的焊条头、施工边角料、杂物等,承包单位应每天清理,违者罚款100元。

工程垃圾不能及时清理或不按规定地点乱倒的,违者罚款100-500元。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环部

 

外来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规定

一、承建各单位必须设有专(兼)职的安全监察人员,负责本单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监察工作,并对本单位的安全负责,对安全监督人员指出的不安全因素及时督促整改。

二、外来人员无专业人员陪同或无安全防范措施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三、所有进入现场的临时工,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四、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严禁穿高跟鞋,严禁酒后进入现场,现场严禁吸烟。

五、现场所有施工电源电线应布置合理、整齐,能捆绑成束的一定要捆起来,不准随地乱放线。

六、需要临时电源的单位,必须在设备基建部申请批准后,严格按临时用电制度执行,在防爆区域施工电器必须符合相关要求,使用符合要求的合格电器,并报公司安全环保处备案。

七、工作人员下班后应将带电的临时电源停电,用电设备停电。

八、正确使用电动工具,起重登高等安全工器具。

使用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因故离开或暂时停止工作应停电。

临时照明和手动电动工具必须安装触电保护。

九、工作人员下班后应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将现场揭开的盖板重新盖好。

将围栏设好,必要时应装警示红灯,严禁现场留下不设围栏的孔、洞、坑等。

十、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必要时应装好安全自锁器和速差自控器,安全带应挂在上方可靠处;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并穿软底鞋。

十一、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使用的工具及其它物品要放在不会被碰撞而坠落的地方。

凡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均要采取防止坠落的措施,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十二、应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必须交叉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围、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十三、从事电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否则禁止进行电焊作业,电焊、气焊动火作业必须做好必要的防火措施,现场附近,必须备有灭火器材,特殊动火部位必须到公司安环部办理《动火作业证》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十四、现场施工所用的易燃物品(如油漆、稀料等)必须定置摆放,并加设安全警示,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

十五、严格执行本厂气瓶使用、运输、管理制度。

十六、起重机械安装结束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负荷试验。

十七、对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应做好各种防护要求。

十八、严格执行起重和搬运的安全工作规定,起吊重物应捆绑牢固,不准长期悬在空中,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在起吊工作中,应密切配合,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十九、每天施工前应进行“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保护、查精神状态),以保证消除存在的危险因素。

二十、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搭、拆,并经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十一、现场施工用电的配电柜、盘、箱必须符合部颁安全设施的规定及配套的要求。

禁止在同—用电系统中,一部分用电设备采取接零保护,另一部分用电设备只采取接地保护。

二十二、特殊工种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环部

 

承诺书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承诺:

在贵单位进行项目建设中,将严格按照贵公司的相关制度及规定执行,因违反相关制度及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我公司承担。

 

承诺单位:

承诺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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