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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生产技术矿山测量规程

矿山生产技术矿山测量规程

第十五章总则

15.0.1矿山测量是矿山生产建设中一项重要基础技术工作,是正确指导生产,监督资源合理开采,进行科学管理,实现矿山生产技术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矿山必须加强测量工作及其业务技术管理,配备足够的人员、设备和仪器。

15.0.2矿山测量工作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建立足够精度的矿区基本控制网及建立满足井下(或露采)生产所需的测量控制系统;

2、测绘矿区地形图及矿界;

3、进行地上、地下各种工程的施工、竣工测量;

4、填绘反映矿山生产现状的各种采掘(剥)工程图和专用图;

5、验收采掘(剥)工程量和质量;

6、开展岩层移动、地压、边坡滑动及建(构)筑物变形等的观测研究。

15.0.3矿山必须遵照国家测绘局颁发的《测绘许可证试行条例》的规定,申请办理和取得“测绘许可证”。

在矿山测绘活动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测绘法规和本《规程》的规定,认真开展测量工作的全面质量管理,切实保证测绘质量。

15.0.4矿区基本控制测量、坐标系统改算、矿井联系测量、重要贯通测量、岩层移动观测等重大测量项目,均应编制技术设计与技术总结报告。

15.0.5测量成果的精度评定以中误差为标准,当观测误差的观测值本身大小有关时,应同时用相对误差来评定观察结果的质量。

允许误差(限差)一般采用中误差的二倍值(接近限差的应是少数)。

小型矿山和次要工程,可采用中误差的三倍值。

15.0.6在测量实践中,应经常对实测成果进行各项精度的评定和分析,总结经验,积累资料,以求得各种测绘误差的基本参数。

15.0.7建立测绘仪器的管理与使用制度,并定期检校,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在进行重要测量工作前,还应按检校规定作必要项目的检验和校正。

因正常磨损,自然老化等原因,致使仪器达不到精度要求时,应予降低使用或申请报废。

15.0.8对各项工程的测设标定,必须以审批的设计为依据。

用于测设标定的测量控制点及其成果,应认真检查核对。

重要工程测量必须对计算的标定数据和标定位置进行复核。

15.0.9外业测量记录和内业计算资料必须经过严格检查。

提交使用和呈报的测绘资料均应通过审核。

15.0.10矿山测绘资料必须系统整理编录,并按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归档和提供使用。

15.0.11为加强矿山测量工作的管理,矿山应建立、生产测量的规章制度和测绘操作规程,实现测绘工作及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

15.0.12随着测绘科学技术的发展,在测量和制图方面应尽量采用新仪器、新技术、新方法及电子计算机技术。

15.0.13本《规程》对测量精度与作业要求未做出规定的,矿山应参照《有色金属矿山测量手册》执行。

第十六章矿区基本测绘

第一节一般规定

16.1.1矿山均必须首先建立矿区统一的基本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

16.1.2一个矿区的井上、井下基本控制,必须采用统一的平面作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有条件的矿山应尽量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

16.1.3生产矿山的基本控制网原则上采用勘探时期的坐标和高程基准。

当此基准是假定坐标和高程系时,应尽量与国家相应等级的三角点和水准点进行联测。

第二节矿区基本控制网的联测和改建

16.2.1矿区基本平面控制网的联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用作起算数据的成果,能保证经过加密和扩展后的5″小三角相邻点的点位中误差、及最弱边相对中误差,均符合本《规程》规定的要求;

2、为考虑矿山生产建设发展需要,对所用起算数据的精度,还应有适当的储备;

3、所利用的网点,必须首先于实地调查核实,确认其可靠性,点位便于加密和扩展,标石稳固,保存良好,标志易于辨认。

16.2.2矿区基本控制网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改建:

1、点位标石大不分被破坏,难以补建;

2、一个矿区内坐标系统不统一;

3、与矿山整体规划、矿区定点划界、环境治理、地籍管理等要求不相符;

4、等级或精度偏低;

5、已有测量资料不齐全,无法与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

6、控制面积过小;

7、发现原网有错误。

16.2.3改建、联测工作应根据情况采用以下方式:

1、重新全面布网;

2、以新网内高一级的三角点为控制,将旧网点联测为新网的加密网点;

3、选取旧网中某些可靠的三角点,纳入作为新网中相应等级的点;

4、当旧网距新网较远和新网精度不足以控制旧网的改建时,可联测旧网中一点的坐标及一边的坐标方位角,必要时重量起算边,将旧网改建为新网坐标系之独立网。

16.2.4联测换算的要求:

四等以上(含四等)的基本控制网,应尽量选取多个重合点进行联测,并按最小二乘法原理求出精确的新旧换算元素。

当受客观条件限制,只有两、三个重合点时,可采用简化方法求算,取其平均值作为换算元素。

16.2.5换算成果及同轴技术处理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矿区原有基本控制网点,按换算元素一次性改算完毕;

2、矿区原有坐标系统的各种比例尺地形图(原图或底图)应以图幅为单位一次性地全部改标出新坐标方格网线;

3、井下(或露采区)控制成果的改算和测量图的方格网改绘,可按轻重缓急的原则,区别情况分区分期进行技术处理。

16.2.6矿区高程系统的改算,应以相应等级的水准测量方法和精度要求,联测不少于三个可靠的高一级水准网点,求出两个高程系统间的相差值(最或是值),作为矿区高程的改正常数。

16.2.7矿山测和资料中若有两种坐标系的成果在同一表册或文字资料中出现,或在同在图纸中同时标绘有两种坐标系的方格网时,必须分别做出不同的标注和必要的说明。

第三节矿区平面控制测量

16.3.1矿区平面控制网应采用高斯正形投影,按3°(或1.5°)分带计算其平面直角坐标。

当控制网边长变形每公里大于5厘米时,可用选择“抵偿面”的方法限制长度变形。

小型矿山,当采用独立平面控制系统时,可将控制测量观测结果投影在某一平面上直接进行平差和计算其平面直角坐标。

16.3.2矿区首级控制网的布设范围和等级的选择,必须适当考虑矿区发展的远景。

加密网以满足当前生产建设的需要为主。

16.3.3矿区基本控制网的布设,应从整体到局部分级布网,逐级控制,首级控制网的三角形应近似等边;一般三角形内角不应小于30°,特殊情况下个别角亦不应小于25°。

当采用插网、插点或导线加忙时,可越级布设。

但5″和10″小三角应布设成近于直伸形的线形锁。

16.3.4矿区各等级三角网(锁)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6-1的规定。

表16-1三角网(锁)主要技术规格与精度要求

等级

平均边长(KM)

侧角中误差

起始边边长相对中误差

最弱边长相对中误差

三角形最大闭合差

边长范围(KM)

首级

加密

二等

±1〞

1/120000

±3.5〞

三等

5/3-7

±1.8〞

1/150000

1/120000

1/80000

±7〞

四等

2/1-3

±2.5〞

1/100000

1/80000

1/40000

±9〞

5〞

1/0.5-1.5

±5〞

1/50000

1/40000

1/20000

±15〞

10〞

0.5/0.3-0.7

±10〞

1/20000

1/10000

±30〞

16.3.5三角网(锁)的起始边边长,应尽量采用相应精度的电磁波测距仪测定;小三角网(锁)的起始边,也可用经过检定的钢尺直接丈量测定。

16.3.6当矿区首级控制采用导线形式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导线应尽可能布设成直伸形,相邻边长不宜相差太大;

2、导线布设的要求应满足表16-2规定;

3、当附合导线长度超过规定时,宜布设成结点网形;高级点与结点间和结点与结点间的路线长度,不应大于表16-2规定长度的0.7倍。

表16-2导线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附和导线长度(KM)

平均边长(M)

往返丈量边长相对误差

测角中误差

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

水平角测回数

方位角闭合差(")

J

J

三等

±1.8〞

9

±3

四等

±2.5〞

6

±5

5“

2.4

200

1/20000

±5〞

1/10000

2

4

±10

10“

1.2

100

1/10000

±10〞

1/5000

1

2

±20

注:

n-测点

16.3.7水平角观测应选择在大气稳定和成象清晰的条件下进行,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16.3.8归心元素的测定可参照国家三角测量规范进行。

16.3.9各等级三角网(锁)水平角按方向观测法,其测回数及观测各项限差规定如表16-3。

表16-3水平角测回数及观测限差的规定

等级

观测仪器型号

测回数

光学测微器两次重合读数差(〞)

半测回归零差(〞)

一测回内两倍照准差2C变动范围(〞)

化归同一方向后同一方向值各测回互差(〞)

三角形最大闭合差(〞)

测角中误差(〞)

三等

J

9

1

6

9

6

±7

±1.8

J

12

3

8

13

9

四等

J

6

1

6

9

6

±9

±2.5

J

9

3

8

13

9

5〞

J

3

3

12

18

12

±15

±5

J

6

18

18

10〞

J

2

3

12

18

12

±30

±10

J

3

24

24

注:

(1)当照准点方向的垂直角超过±3°时,该方向的2C较差可按同一观测时间段内的相邻测回进行比较,其差值仍按上表规定,按此法比较应在手薄中注明;

(2)三角形的最大闭合差个数,在一个三角网(锁)中只能是极个别的。

各等级导线水平角的观测,当只有两个方向时,宜按左、右角观测(多于两个方向时,仍按方向法观测)。

在总测回数中应以奇数测回和偶数测回(各为总测回数的一半)分别观测但线前进方向的左角和右角。

观测右角时仍以左角起始方向为准变换度盘位置,左角和右角分别取中数后,按[左角]中+[右角]中-360°=△,所计算的△值限差不应超过限值规定。

16.3.10水平角观测误差不符合要求时,应在原来度盘位置上进行重测,重测原则按下列规定进行:

1、2C较差或各测回互差超限时,应重测超限方向并联测零方向;因测回互差超限重测时,除明显孤值外,原则上应重测观测结果中最大和最小值的测回;

2、零方向的2C互差,或下半测回的归零差超限,该测回应重测;

3、一测回中重测方向数超过本站所测方向总数的1/3时(包括观测三个方向有一个方向重测),该测回应重测;

4、每测站基本测回重测的方向测回数超过本站全部总测回数的1/3(重测的不完整测回不计入重测测回数)或边角校验超限时,则该站应全部重测;

5、因三角形闭合差、极条件、基线条件、方位角条件自由项超限而重测时,应进行认真分析后择取有关测站整站重测。

16.3.11外业观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和检查验算观测成果是否满足各项限差要求,确认全部符合规定后,方可提交内业投入计算。

并检验以下项目:

1、三角网(锁)测角中误差;

2、导线(网)测角中误差(可按左、右角观测值或方位角闭合差求得);

3、圆周角闭合条件自由项的限值;

4、三角网极条件(边长条件)自由项的限值;

5、基线条件(起始边条件)自由项的限值;

6、方位角条件自由项的限值。

16.3.12三、四等三角网的方向观测值应进行高斯投影的方向改化,以及距离的改化。

16.3.13平差计算应根据布网形式合理选择平差方法,要求如下:

1、三、四等三角网的计算£¬应按最小二乘法原理采用条件观测平差或间接观测平差;

2、5″、10″小三角及以下控制网计算,可采用简化方法平差和近似方法估算其精度。

16.3.14平差计算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平差计算时,对数据及数据输入应仔细核对,打印出的成果进行校验,编制的成果资料中注明所使用的语言、程序号及上机机型,成果中有代码的说明其含义;

2、不用电子计算机平差计算时,应由二人各自独立计算一份平差计算成果进行核对;

3、平差计算成果应有点的坐标值、方位角、边长、精度评定统计等数据。

第四节电磁波测距

16.4.1电磁波测距仪按测程划分为:

短程(3公里以内)、中程(3~15公里)、远程(15公里以上)三类。

按精度(按1公里测距中误差mD计),划分为三级:

一级:

mD<5毫米;

二级:

5毫米≤mD≤10毫米;

三级:

10毫米<mD≤20毫米。

本节的规定,适用于中、短程电磁波测距仪作业。

16.4.2应定期或作作业前对测距仪及其附件按规定项目作全面检验和校正。

16.4.3测距仪的测距边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测距边的边长应尽量选在仪器最佳测距量程范围内;

2、测距边两端点的高差不宜过大,以减少倾斜改正误差;

3、测线通视良好;

4、测线应避免通过发热体(如散热塔、烟囱等)、及较宽水面(如湖泊、大河等);

5、测站应避开受电磁场干扰的地方,若测线与高压输电线平行时,则测线应和高压线5米以外;

6、选择测距边时应避免视线背景部分(镜站一端的后边)有强光源和强反光物体;

7、测距视线离地面或距障碍物高度应在1.3米以上;

8、在两端点量测的气象数据,应有较好的代表性。

16.4.4测距仪测距应选择在大气稳定、成象清晰、信号传播稳定的气象条件下进行。

如遭大风或大气流影响严重时,应关机停止观测。

16.4.5测距仪测距时应严格按作业要求进行。

16.4.6电磁波测距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1、三、四等网的起始边或边长,使用一级或二级测距仪测定,每边同时段往和返的测回数各不得少于四测回(照准目标一次读数四次为一测回),或用不同时段(上午、下午和不同的白天)代替往返测;

2、5″、10″小三角边长测回,可只作一个时间段的往测,用一级或二级测距仪测定时,每边为二测回,用三级测距仪测定时,为四测回;

3、等外边的测定,可根据测距仪的精度和稳定性情况采用同时段往返测观测或单向观测,总测回数均不得少于二测回;

4、测距仪测定边长时,可分段进行观测;在干扰因素较大的地区测距时,应进行往返观测;

5、当观测数据出现分群时,应增加测回数,增加的测回数,不应少于总测回数的0.5倍;

6、两个时间段观测时,宜选择不同时间进行,如上午、下午,或白天、黄昏时分别观测;

7、观测数据的取用,必须是整测回、同人次。

16.4.7电磁波测距仪观测结果的各项限差,应

满足表16-4的要求。

表16-4电磁波测距的各项限差要求

仪器精度级别

同一测回读数间的较差值(mm)

单程测回间的较差限值(mm)

往返或不同时间段较差极限(mm)

一级

5

7

(a+b×D)

二级

10

15

(a+b×D)

三级

20

30

(a+b×D)

注:

往返测较差必须将斜距化算到同一水平面上方可进行比较。

16.4.8电磁波测距两端点的高差不宜过大。

当采用等级水准测量测定的两端点高差进行改正时,则一般可不受限制;当采用观测的垂直角进行改正时,则两端点高差(h)不得超过下式计算的限值:

h≤

×10

(米)

式中:

S—实测边长,米;T—测距边要求的相对中误差分母的数值。

16.4.9电磁波测距边采用三角高程测定的高差进行倾斜改正时,必须进行对观测,其往返观测的高差较差(δh)的限值,不应超过下式的规定:

δh<0.1×S×10

(米)

式中:

S—测距边斜距,米。

16.4.10采用垂直角直接计算平距时,垂直角测角中误差要求按下式计算:

m

″=

式中:

ma″—单程观测时所需垂直角测角中误差;

ρ″—206262″;α—垂直角;T—测距边要求的相对中误差分母的数值。

以上式计算的垂直角测角中误差为引数,其观测方法及测回数,应符合表16-5的规定。

表16-5测距边垂直角观测方法及测回数

观测方法

测角中误差及仪器

小于

以上

J

J

J

J

中丝法

2

1

2

1

三丝法

1

1

1

1

16.4.11各项修正值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经过气象、加常数、乘常数(必要时应顾及周期误差)修正后的斜距,才能化算为水平距离;

2、上述的气象修正和加常数修正两项,可按不同的测边精度要求和测距仪的性能,在仪器中预置或手算;

3、若进行偏心设站时,则还应对水平距离进行归心修正;

4、如果还必须对斜距加入精测频率修正值,则需在计算加乘常数之前先进行此项修正。

16.4.12测距边应进行下列计算:

1、斜距化算为水平距离;

2、水平距离归算到参考椭球面上的长度;

3、椭球面上的长度再归算到高斯平面上的长度。

16.4.13测距边的对向观测或单向观测,均必须对观测精度和边长精度进行评定。

对向观测的边长精度评定包括:

一次测量的观测值中误差;对向观测值的平均值中误差;边长相对中误差。

单向观测边长的精度评定,一般可根据测距误差源的大小估算测距精度。

第五节矿区高程控制测量

16.5.1一时难以联测的新建矿山,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允许暂时采用假定高程,但应在新区适当位置建立假定高程的“水准原点”和“辅助水准原点”各一个,以利后续的联测。

16.5.2矿区的高程控制测量分为:

1、水准测量:

主要用于建立矿区的基本高程控制。

2、三角高程测量:

主要用于山地的高程控制和矿区各等级平面控制网点的高程测定。

也可采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代替局部的水准测量。

16.5.3水准网的布设应与矿区相适应,首级网应布设成闭会环线。

加密时可布设为附合路线、结点网、或闭合环。

特殊困难的情况下,才允许布设水准支线。

16.5.4三、四等水准网点和重要的水准基点,均应埋置永久性固定标石。

16.5.5水准观测必须在标石稳定(埋没一周后)进行。

水准观测前,应对水准仪和水准标尺进行检校,并达到如下指标:

1、仪器视准轴与水准管轴在铅垂面上投影的夹角(i):

①S1型仪器,不得超过15″;

②S3型仪器,不得超过20″;

③S10型仪器,不得超过30″。

2、一根标尺上的米间隔平均真长与名义长之差:

①因瓦水准尺,不得超过±0.15毫米;

②区格式普通木质双面水准尺,不得超过±0.5毫米。

16.5.6各等级水准测量路线的长度,不应超过表16-6的规定。

表16-6各等级水准路线设计规格

等级

水准路线长度(公里)

闭合环线周长或附合于高级点间的路线长度

结点之间或结点与一级点间路线长度

支线水准路线长度

三等

45

30

12

四等

15

10

5

等外

10

6

3

注:

①水准路线中水准点的距离(即区段或测段长度),一般为1至3公里;

②在困难条件下,引测矿区或测区起算高程点的支线水准路线,可放长相应等级的40%。

16.5.7水准测量的观测结果凡超出规定限差要求的,均必须进行重测。

16.5.8三角高程测量分为两级:

I经起迄于四等水准联测的高程点上,一般沿各等级三角点和小三角点布设;Ⅱ经附合在I级线路点上,一般沿图根控制点布设。

16.5.9I级起闭点间,单一路线的间隔边数不应超过表16-7的规定。

表16-7三角高程起算点的间隔边数

等高距

平均边长(公里)

平差后三角点高程起中误差(米)

0.2

0.5

1

2

3

4

5

1米

16

14

10

4

2

±0.05

2米

16

10

6

4

3

±0.10

5米

16

10

8

6

±0.25

注:

三角高程路线的边数超过规定时,应布设成结点网。

16.5.10三角高程路线应尽量选择路线最短和由近似相等的短边组成。

凡组成三角高程路线上的各边均应进行对向观测。

16.5.11三角高程计算,应按组成的高程网或结点等,用等权代替法、逐渐趋近法、多边形法等方法进行平差计算。

单一路线高程闭合差可按边长比例进行配赋。

平差计算后,应作有关精度评定。

第六节矿区地形测绘

16.6.1矿区地形图的基本比例尺一般为1:

500,1:

1000,1:

2000,1:

5000。

矿山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生产需要,选用其中的一种或二种比例尺进行测绘。

亦可利用较大比例尺地形图进行缩小编绘,但不得采用放大编制。

16.6.2地形测图可采用大平板测绘法,经纬仪小平板联合测绘法,摄影测量法;当地形简单、范围不大时,也可采用经纬仪野外测记室内成图法,但外业一定要绘制草图。

16.6.3图根点的加密方法,可采用测角图根三角锁(网),经纬仪图根导线(包括量距导线和各种精密视距导线),以及测角会点等方法进行。

16.6.4图根点的密度应根据测图比例尺、地形条件和满足一般的施工测量确定,保证有足够的点数,个别地方图根点密度仍不够时,可布设一条边的支导线。

16.6.5图根三角锁(网)的求距角一般不应小于30°,特殊情况下个别图形的传距角也不应小于20°。

线形三角锁的三角形个数不应超过12个。

16.6.6采用单三角形,前、侧、后方交会法测定时,其交会角均不应小于30°和不应大于150°。

16.6.7凡组成三角高程路线各边的垂直角,均应对向观测。

16.6.8采用航空摄影测量像片成图时,其外业调绘和内业成图要求,按国家现行的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和内业规范的规定执行。

16.6.9地形点间距和碎部点视距最大长度的要求,不应超过表16-8的规定。

表16-8地形点间距和碎部点视距的最大长度

比例尺

地形点最大间距(米)

最大视距长度(米)

主要地物点

地形及次要地物点

1:

500

15

60

100

1:

1000

30

100

150

1:

2000

50

200

250

1:

5000

100

300

350

注:

垂直角超过±10°时,视距长度应适当缩短。

16.6.10矿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均应进行测绘。

房屋一般以墙角为准,图上区别建筑材料和质量分类,并注记层次。

独立地物能依比例尺绘出的应实测外廓填绘符合,不能依比例尺绘出的应准确测绘其定位点和定位线。

16.6.11厂矿、居民地、独立物、管线、车间、机关、学校、医院、山岭、河流、境界、植被、矿井(坑口)、废石场等的测绘,均应按现有名称做出注记。

16.6.12地貌以等高线表示为主,当首曲线不能显示地貌特征时,可测绘1/2基本等高线的间曲线。

山顶、鞍部、凹地等不明显处的等高线上,应加绘示坡线。

在地面倾斜变换处及建(构)筑物处,或空旷地,图上应测有高程注记点。

16.6.13计曲线上的高程注明:

其字头朝向高处,不得倒置,每一计曲线上应注明高程,整齐向上排列。

16.6.14地形图接边误差超过限差时,应到实地检查纠正。

16.6.15地形图的修测一般不宜在原测绘的原图或薄膜图上进行,应另用图纸进行测绘后再进行套描成图。

16.6.16当一幅图的地形变化面积超过1/2时,或图幅内的修测内容较多,应全幅图重测。

第十七章矿山境界测量

第一节矿区矿界测量

17.1.1矿区矿界具有法律的采矿权属功能。

因此,矿界测量工作,必须遵照依法划定的矿区范围图及其文件进行实地测设和标桩。

17.1.2矿界放样测量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建立矿界放样控制;

2、测设矿界标桩点位;

3、矿界碑石埋置;

4、矿界碑石位置测定;

5、编制矿界测量资料。

17.1.3矿界桩址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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