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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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适用于08级法学专业)课程编码:
112612060学时:
64学分:
4开课学期:
第三学期课程类型:
专业基础课先修课程:
宪法学;法理学教学手段:
板演一、教学目的与任务:
通过学习一是了解行政法学的基本原理;二是掌握行政行为的种类,为依法行政提供理论指导;三是掌握行政诉讼法的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是帮助其他课程的学习。
课程的任务是,通过向学生传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使学生从整体上对我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基本框架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
进而熟悉各种行政法律规范,提高运用行政法律规范进行诉讼、处理行政纠纷的能力。
为其将来依法行政或者依法维权奠定必要的知识和能力基础。
二、课程的基本内容: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全国法学专业本科教学14门核心课程之一。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共分十二章。
第一章行政法的概念,包括行政与行政法的含义,行政法的渊源与分类,行政法的地位及作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
第二章行政主体,包括行政主体的含义与类型,行政主体的资格、地位与职务关系,行政主体与相关组织或个人的联系与区别。
第三章行政职权,包括行政职权的含义、特征与类型,行政职权的设定与授予,行政职权的分配、委托和行政协助,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行政权限。
第四章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行为概述,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
第五章行政程序,包括行政程序概述,行政程序基本原则,行政程序基本制度,行政程序法治化。
第六章行政赔偿,包括行政赔偿的含义及特征,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行政赔偿的范围,行政赔偿请求人与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的程序,行政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行政追偿。
第七章行政补偿,包括行政补偿的含义与特征,行政补偿责任的构成条件,行政补偿的范围与方式,行政补偿的标准与程序。
第八章行政复议,包括行政复议的含义与特征,行政复议的原则与作用,行政复议参加人,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的管辖与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的程序。
第九章行政诉讼概述,包括行政诉讼的概念与构成要件,行政诉讼法的概念与功能,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第十章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包括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管辖。
第十一章行政诉讼参加人,包括行政诉讼参加人概述,行政诉讼原告、被告和共同诉讼人,行政诉讼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
第十二章行政诉讼程序、证据、法律适用及涉外行政诉讼,包括行政诉讼程序,行政诉讼证据,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涉外行政诉讼。
第一章行政法的概念(4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熟悉行政法的含义、特征和种类,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掌握行政法的渊源。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是行政法的含义,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种类,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难点是行政法的含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讲授教学。
第一节行政与行政法一、行政二、行政法第二节行政法的渊源与分类一、行政法的渊源二、行政法的分类第三节行政法的地位及作用一、行政法的地位二、行政法的作用第四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三、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第五节行政法律关系一、行政法律关系的含义二、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四、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五、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问题与思考题:
章后第1至3题。
第二章行政主体(4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行政主体的基本理论;熟悉行政主体之间的职务关系,中央与地方行政机关体系;掌握行政主体的特征及类型,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和联系,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行政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是行政主体之间的职务关系,中央与地方行政机关体系,行政主体的特征及类型,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和联系,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行政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难点是行政主体之间的职务关系,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和联系。
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讲授教学。
第一节行政主体的含义与类型一、行政主体的含义二、行政主体的类型第二节行政主体资格、地位与职务关系一、行政主体的资格
(一)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
(二)行政主体资格的变更(三)行政主体资格的消灭(四)行政主体资格的确认二、行政主体的地位三、行政主体间的职务关系第三节行政主体与相关组织或个人的联系与区别一、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一)行政机关的含义
(二)行政机关的特征(三)我国行政机关体系(四)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二、行政主体与被授权的组织三、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四、行政主体与公务员问题与思考题:
章后第1至3题。
第三章行政职权(4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行政职权的概念、本质、分类;熟悉行政职权的分配;掌握行政职权的设定、授予、委托。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是行政职权的分配,行政职权的设定、授予、委托;难点是行政职权的设定、授予、委托。
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讲授教学。
第一节行政职权的含义、特征与类型一、行政职权的含义
(一)行政职权是具体化的国家行政权
(二)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拥有和行使的国家行政权(三)行政职权是法定的国家行政权二、行政职权的特征
(一)国家强制性
(二)不可处分性(三)单方性(四)优益性三、行政职权的类型固有行政职权和非固有行政职权;羁束行政职权和裁量行政职权;行政规范制定权、行政决定权、行政命令权、行政措施实施权、行政确认权、行政裁判权、行政制裁权和行政救济权。
第二节行政职权的设定与授予一、行政职权的设定二、行政职权的授予三、行政职权设定与行政职权授予的区别第三节行政职权的分配、委托和行政协助一、行政职权的分配二、行政职权的委托三、行政协助第四节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行政权限一、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二、行政职权与行政权限问题与思考题:
章后第1至2题。
第四章行政行为(14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行政行为的含义与特征;熟悉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划分;掌握行政行为的效力与分类,行政立法行为的特征及其种类,行政许可的特征、种类、作用及原则,行政征收的原则,行政征用的救济,行政确认的特征,行政给付的特征的及种类,行政奖励的特征及基本原则,行政强制的种类及其特征,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则,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行政裁决的种类,行政调解的特征,行政处罚的特征、程序及原则,行政指导的特征及法律救济,行政合同的特征及种类。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是行政行为的效力与分类,行政立法行为的特征及其种类,行政许可的特征、种类、作用及原则,行政征收的原则,行政征用的救济,行政强制的种类及其特征,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则,行政处罚的特征、程序及原则;难点是行政指导的特征及法律救济。
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讲授教学。
第一节行政行为概述一、行政行为的含义二、行政行为的特征三、行政行为与相关概念的区别四、行政行为的分类五、行政行为的功能六、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和生效要件七、行政行为的生效时间八、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九、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变更、废止与消灭第二节抽象行政行为一、抽象行政行为的含义、特征和种类二、行政立法行为三、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第三节具体行政行为一、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和资格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制度的基本原则有:
许可法定的原则;公正、公平、公开、平等、民主的原则;合理裁量的原则;便民、效率的原则;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原则。
行政许可法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二、行政征收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行政行为。
我国行政征收体制主要由税和费组成。
三、行政征用主要是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的征用。
集体土地的征用,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地将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
四、行政确认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否定)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五、行政给付行政给付即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主体在公民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它包括:
抚恤金;特定人员离退休金;社会救济、福利金;自然灾害救济金及救济物资。
六、行政奖励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为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模范地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的或精神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七、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财产、身体及自由等予以强制而采取的措施。
它包括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强制措施两种基本类型。
八、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
九、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指由行政机关主持的,以国家政策、法律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方法和活动。
行政调解作为行政机关的一种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后果。
十、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及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
人身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驱逐出境);财产罚(罚款、没收);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申诫罚(警告、通报批评)。
十一、行政指导行政指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事务的范围内,对于特定的人、企业、社会团体等,运用非强制性手段,获得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指导行政相对人采取或不采取某种行为,以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
十二、行政合同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目的,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基于相反方向的意思一致而缔结的契约,称为“行政合同”,或称为“行政契约”。
问题与思考题:
章后第1至15题。
第五章行政程序(4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以行政程序的含义与意义,行政程序的设定;熟悉行政程序法治化的意义及现状,行政程序法治化的理论基础,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掌握行政程序的构成。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是行政程序法治化的意义及现状,行政程序法治化的理论基础,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行政程序的构成;难点是行政程序法的理论基础,行政程序法的目标模式及其选择。
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讲授教学。
第一节行政程序概述一、行政程序的概念二、行政程序的种类二、行政程序的意义第二节行政程序基本原则一、行政民主原则二、行政法治原则三、行政公平原则四、行政效率原则五、行政公开原则第三节行政程序基本制度一、行政程序基本制度概述
(一)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的概念
(二)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的意义二、信息公开制度
(一)信息公开的概念
(二)信息公开制度的内容三、职能分离制度
(一)职能分离的概念
(二)职能分离的内容四、听证制度
(一)听证的概念
(二)听证的基本内容第四节行政程序法治化一、行政程序法的理论基础
(一)程序正义论的概念
(二)程序正义论的渊源1自然正义原则2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二、依法设定行政程序
(一)行政程序设定权的含义
(二)行政程序设定权的划分1国家权力机关的行政程序设定权2国务院的行政程序设定权3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行政程序设定权4国务院所属部、委的行政程序设定权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程序设定权三、行政程序法的发展过程与完善途径
(一)行政程序法的发展过程
(二)行政程序法的完善途径(三)行政程序法目标模式及其选择(以权利模式为主、兼顾行政效率的模式)问题与思考题:
章后第1至6题。
第六章行政赔偿(4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行政赔偿,行政赔偿范围,行政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程序的概念和特征;理解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规则;熟悉行政赔偿的范围与程序。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是行政赔偿概念与特征,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规则,行政赔偿的范围与程序;难点是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规则。
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讲授教学。
第一节行政赔偿概述一、行政赔偿的含义二、行政赔偿的特征第二节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一、过错责任原则二、无过失责任原则三、违法责任原则第三节行政赔偿的范围一、侵犯公民人身权二、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三、不予赔偿的情形第四节行政赔偿请求人与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一、行政赔偿请求人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第五节行政赔偿的程序一、行政赔偿的提出二、赔偿请求的处理三、行政赔偿诉讼四、行政赔偿的时效第六节行政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一、行政赔偿方式二、行政赔偿的计算标准第七节行政追偿一、行政追偿的概念二、行政追偿的成立条件问题与思考题:
章后第1至2题。
第七章行政补偿(2学时)教学目标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行政补偿责任的构成条件的各种观点;熟悉行政补偿的标准与程序;掌握行政补偿的含义与特征、行政补偿责任的构成条件。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是行政补偿的含义与特征,行政补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行政补偿的标准与程序;难点是行政补偿责任的构成条件。
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讲授教学。
第一节行政补偿概述一、行政补偿的含义二、行政补偿的特征第二节行政补偿责任的构成条件一、行政补偿责任的宪法和法律基础二、行政补偿责任的构成条件:
第三节行政补偿的范围与方式一、行政补偿的原则二、行政补偿的范围三、行政补偿的方式第四节行政补偿的标准与程序一、行政补偿标准二、行政补偿程序问题与思考题:
章后1题。
第八章行政复议(4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行政复议的原则与作用;熟悉行政复议的程序;掌握行政复议的参加人,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管辖与复议机关。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是行政复议参加人,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管辖与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的程序;难点是行政复议管辖与复议机关。
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讲授教学。
第一节行政复议概述一、行政复议的含义二、行政复议的特征第二节行政复议的原则与作用一、行政复议的原则二、行政复议的作用第三节行政复议的参加人一、复议申请人二、复议被申请人三、第三人第四节行政复议的范围一、具体行政行为二、抽象行政行为三、行政复议的排除第五节行政复议管辖与复议机关一、复议管辖二、复议机关第六节行政复议的程序行政复议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和执行五个阶段。
问题与思考题:
章后1题。
第九章行政诉讼概述(2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行政诉讼法的概念与功能;熟悉行政诉讼的概念与构成要件;掌握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教学重点:
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我国行政诉讼案件的构成要件;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讲授教学。
第一节行政诉讼的概念与构成要件一、行政诉讼的概念二、行政诉讼案件的构成要件三、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关系四、新中国行政诉讼的发展第二节行政诉讼法的概念与功能一、行政诉讼法的概念二、行政诉讼法的渊源三、行政诉讼法的功能第三节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一、行政诉讼基本原则概述二、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
(一)选择复议原则
(二)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三)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四)不适用调解原则(五)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六)被告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负举证责任原则问题与思考题:
章后第1至2题。
第十章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2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确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原则和方式;熟悉行政诉讼管辖的分类;掌握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的分类;难点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讲授教学。
第一节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确立受案范围的原则和方式二、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三、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第二节行政诉讼管辖一、行政诉讼管辖概述二、级别管辖三、地域管辖(区域管辖、土地管辖)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又分为专属管辖和共同管辖。
四、裁定管辖问题与思考题:
章后第1至3题。
第十一章行政诉讼参加人(2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行政诉讼参加人与行政诉讼参与人;熟悉行政诉讼原告、被告和共同诉讼人;掌握当事人的概念与特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与诉讼行为能力,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行政诉讼代理人。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是当事人的概念与特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与诉讼行为能力,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行政诉讼代理人,行政诉讼原告、被告和共同诉讼人;难点是行政诉讼原告、被告和共同诉讼人。
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讲授教学。
第一节行政诉讼参加人概述一、行政诉讼参加人与行政诉讼参与人二、当事人的概念与特征。
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与诉讼行为能力四、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五、诉讼代理人第二节行政诉讼原告、被告和共同诉讼人一、行政诉讼原告
(一)原告的概念与特征。
(二)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转移。
二、行政诉讼被告
(一)被告的概念与特征。
(二)在特定案件中,原告必须确定适当的被告,其所提起的诉讼才有可能被法院受理。
确定被告的原则和标准。
法院可以征得原告同意后,追加或者变更被告。
三、共同诉讼人共同原告;共同被告。
必须的共同诉讼;普通的共同诉讼。
第三节行政诉讼第三人一、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概念与诉讼地位二、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种类问题与思考题:
章后第1至3题。
第十二章行政诉讼程序、证据、法律适用及涉外行政诉讼(10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行政诉讼审理依据,法律规范冲突及其适用原则;熟悉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行政诉讼举证责任,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种类,涉外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对外送达方式与特殊时限;掌握行政诉讼程序。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是行政诉讼程序,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行政诉讼举证责任;难点是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行政诉讼举证责任。
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讲授教学。
第一节行政诉讼程序一、起诉与受理二、第一审程序
(一)审判组织形式和审理方式
(二)审理前的准备事项(三)开庭审理的程序准备事项;出庭情况审查内容;法庭调查的内容;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公开宣判。
(四)诉讼阻却延期审理;延长审限;撤诉;缺席判决;诉讼中止;诉讼终结;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移送。
三、第二审程序概念与意义。
提起和受理。
案件的审理和裁决。
四、审判监督程序概述。
提起。
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
五、执行程序概述。
执行根据和条件。
执行程序的提起与准备。
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
执行阻却:
中止;延期;终结。
执行回转和再执行。
六、判决、裁定与决定第二节行政诉讼证据一、行政诉讼证据的特点与种类二、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被告负担原则。
原告责任。
时限。
来源。
三、行政诉讼证明标准一元化标准: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四、行政诉讼证据的质证概念和意义。
有关质证的主要内容。
五、行政诉讼证据的审核认定审查规则。
认证规则。
认证时间。
第三节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一、行政诉讼的审理依据程序规范的适用。
实体规范的适用。
二、法律规范冲突及其适用规则不同等级规范冲突。
相同等级规范冲突。
第四节涉外行政诉讼一、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种类二、涉外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适用行政诉讼法;同等;对等;国际条约;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三、对外送达方式与特殊时限问题与思考题:
章后第1至5题。
三、课程的教学要求(本门课的教学要求):
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和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从而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的发展。
本门课程是法学专业学科体系中一门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课程,讲求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突出应用性。
学生在学习本课程时应当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和研究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倡学生在学习时相互讨论和辩论,这样可以加深对课程的全面深入、准确地理解和掌握。
四、课程学时分配:
共64学时,每周4学时,见下表:
周次章节及教学内容累计学时第一周第一章行政法的概念第一节行政与行政法第二节行政法的渊源与分类第三节行政法的地位及作用第四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五节行政法律关系4第二周第二章行政主体第一节行政主体的含义与类型第二节行政主体资格、地位与职务关系第三节行政主体与相关组织或个人的联系与区别8第三周第三章行政职权第一节行政职权的含义、特征与类型第二节行政职权的设定与授予第三节行政职权的分配、委托和行政协助第四节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行政权限12第四周第四章行政行为第一节行政行为概述14第五周旁听行政审判活动(择机安排时间)18第六周第二节抽象行政行为第三节具体行政行为一、行政许可二、行政征收三、行政征用24第七周四、行政确认五、行政给付六、行政奖励七、行政强制八、行政裁决九、行政调解28第八周十、行政处罚十一、行政指导十二、行政合同第五章行政程序第一节行政程序概述第二节行政程序基本原则32第九周第三节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第四节行政程序法治化第六章行政赔偿第一节行政赔偿概述第二节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第三节行政赔偿的范围36第十周第四节行政赔偿请求人与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第五节行政赔偿的程序第六节行政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第七节行政追偿第七章行政补偿第一节行政补偿概述第二节行政补偿责任的构成条件第三节行政补偿的范围与方式第四节行政补偿的标准与程序40第十一周第八章行政复议第一节行政复议概述第二节行政复议的原则与作用第三节行政复议参加人第四节行政复议的范围第五节行政复议管辖与复议机关第六节行政复议的程序44第十二周第九章行政诉讼概述第一节行政诉讼的概念与构成要件第二节行政诉讼法的概念与功能第三节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第十章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第一节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第二节行政诉讼管辖48第十三周第十一章行政诉讼参加人第一节行政诉讼参加人概述第二节行政诉讼原告、被告和共同诉讼人第三节行政诉讼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第十二章行政诉讼程序、证据、法律适用及涉外行政诉讼第一节行政诉讼程序一、起诉与受理二、第一审程序三、第二审程序52第十四周四、审判监督程序五、执行程序六、判决、裁定与决定第二节行政诉讼证据一、行政诉讼证据的特点与种类二、举证责任三、行政诉讼证明标准56第十五周四、行政诉讼证据的质证五、行政诉讼证据的审核认定第三节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60第四节涉外行政诉讼第十六周旁听行政审判活动(择机安排时间)64五、课程习题要求:
每章后的问题与思考题按要求认真完成,计入总成绩。
六、课程主要参考书:
1选用教材: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四版),张正钊胡锦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7月第4版。
该教材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教育部推荐教材,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2参考书目: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