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安全技术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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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或层次
施工内容
交底项目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内容:
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起重机运输机械操作安全要求
1、混凝土输送泵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且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
酒后或服用镇静药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
3、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
5、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
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6、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
8、机械在社会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的规定。
9、机械通过桥梁前,应了解桥梁的承载能力,确认安全后方可低速通过。
严禁在桥面上急转向和紧急刹车。
通过桥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10、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交底人
被交底人
项目负责人
执
行
情
况
安全员:
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三份,交底人、安全员、被交底人各一份。
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或层次
施工内容
交底项目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内容:
11、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
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并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雨季应将机械停放在地势较高的坚实地面。
12、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
13、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
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机械设备机体及工作装置运动轨迹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起重机械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
1以下
1—15
20—40
60—110
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近距离(KV)
1.5
3
4
5
6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近距离(m)
1
1.5
2
4
6
14、作业前必须检查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行程开限位开关、防脱钩装置及吊索具,确认安全。
15、作业前必须了解现场的道路、构筑物、架空电线及吊物的情况。
起重机械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16、作业时必须听从现场指挥人员、信号工的统一指挥,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清;
(3)吊装物下方有人;
(4)吊装物上站人;
(5)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6)斜拉斜牵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无容器;
交底人
被交底人
项目负责人
执
行
情
况
安全员:
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三份,交底人、安全员、被交底人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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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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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内容
交底项目
交底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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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吊装物质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1)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17、不得随意拆改安全防护装置。
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制动。
18、严禁起重机械超载作业。
严禁斜拉、斜吊和吊装埋入地下的物体。
起吊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前,必须确认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已全部松动。
19、吊装零散物时,必须用吊笼。
20、起吊时,应先将吊物吊离地面10~30cm,经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再行提升。
对可能晃动转动的重物,必须拴控制绳。
21、吊装作业时,严禁人员在吊物下方穿行或停留。
22、起升和降落的速度应均匀,严禁忽快忽慢或突然制动。
回转动作应平稳,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操作。
23、卷筒土上的钢丝绳应联接牢固、排列整齐。
放绳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保留3圈以上。
钢丝绳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国家标准为何请标注)
24、运输车辆必须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二)载重汽车司机注意安全事项
1、载重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2、载重汽车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
3、运载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等危险品时,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4、在施工现场行驶时应遵守现场的限速规定。
无限速规定时,应根据现场道路及周围人员情况确定车速,但最大时速不得大于15公里。
5、在施工现场倒车应先鸣笛,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倒车。
6、使用起重机、装载机、挖掘机装卸车时,汽车驾驶员不得停留在驾驶室内。
(三)自卸汽车司机注意安全事项
1、自卸汽车驾驶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且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交底人
被交底人
项目负责人
执
行
情
况
安全员: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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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三份,交底人、安全员、被交底人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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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或层次
施工内容
交底项目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内容:
2、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
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驾驶自卸汽车。
酒后或服用镇静药者不得驾驶自卸汽车。
3、作业中应观察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驾驶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品。
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
5、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
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6、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
8、车厢内严禁载人。
9、自卸汽车在沟槽边卸料时,应有专人指挥,卸料时汽车后轮距槽边不得小于1.5m,并设牢固挡掩。
10、举升车厢检修、保养车辆时,必须将车厢支撑牢固。
(四)油罐车司机注意安全事项
1、油罐车驾驶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且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2、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
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驾油罐车。
酒后或服用镇静药者不得驾驶油罐车。
3、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驾驶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
5、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
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明显的安全防护装置。
6、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
交底人
被交底人
项目负责人
执
行
情
况
安全员:
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三份,交底人、安全员、被交底人各一份。
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或层次
施工内容
交底项目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内容:
8、油罐车的各种专用装置必须完好,油泵、油管、油罐接头、阀门、加油口等应密封良好无泄漏,通气孔应畅通,接地链条应符合规定。
9、油罐汽车的化油器不得有回火现象。
油罐汽车附近严禁明火操作,严禁吸烟。
油罐汽车停放时应远离火源;炎热季节应选择阴凉处停放;雷雨天气不得将车停放在大树或高压线下。
10、检修人员检修车辆时,不得携带火种,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五)机动翻斗车司机注意安全事项
1、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行驶时,车斗的锁紧机构必须锁紧,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2、严禁驾驶室以外任何部位载人。
3、下雪、结冰等情况下路面条件较差时,应低速行驶,不得紧急制动。
4、上下坡时应换低速挡行驶。
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
重车下坡应倒车行驶。
5、使用装载机等机械装车时,驾驶员不得停留在驾驶室内。
6、在坑、沟槽边沿卸料时,轮胎应与坑、沟槽沿保持1.5m以上的距离,并设置牢固挡掩。
严禁直接向坑、沟槽内卸料。
7、车斗装载物料的高度,不得影响司机视线,宽度不得超过斗宽。
8、车辆停放时,应停放在平坦的地面上。
在斜坡上停放时应用木楔打掩。
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必须将发动机熄火,并挂档、拉紧手制动器。
(六)叉车
1、内燃式叉车在室内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
严禁在存放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业。
2、叉装作业时,物件应尽量靠近叉装架,其重心应在叉装架中心。
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叉装架后倾,货物离地尽可能低。
在载物行驶时,起步应平稳。
变幻前进后退方向时,必须保持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
不得急转弯。
行驶时不得紧急制动。
3、当叉装架后倾至极限位置或升至最大高度时,必须将操纵手柄置于中间位置。
不得同时操纵两个手柄。
4、当搬运大体积货物驾驶员视线被挡住时,必须倒车低速行驶。
交底人
被交底人
项目负责人
执
行
情
况
安全员: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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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三份,交底人、安全员、被交底人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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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或层次
施工内容
交底项目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内容:
5、叉装作业严禁超载。
严禁用叉齿拔埋入地下的物体。
6、严禁叉车载人。
装卸及运输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在货叉下穿行或停留。
(七)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司机安全事项
1、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
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作业前伸出全部支腿,撑脚板下必须垫方木。
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
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
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脚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荷载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前方或正后方。
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作阀。
4、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5、伸缩臂式起重机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
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
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
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6、作业时,臂干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
伸臂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7、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9、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两机性能应相近,单机荷载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
10、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行走时,途经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荷载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吊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必须缓慢行驶。
严禁带载长距离行驶。
11、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
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
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
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2、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听取施工技术人员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
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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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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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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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三份,交底人、安全员、被交底人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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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或层次
施工内容
交底项目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内容:
14、作业后,伸缩臂式起重机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
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间。
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八)履带式起重机
1、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后用枕木横向垫于履带下方。
起重机工作、行驶与停放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2、作业时变幅应缓慢平稳。
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档位,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严禁下落臂杆。
3、双机抬吊重物时,应使用性能相近的起重机。
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协调一致。
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荷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4、作业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说明书的规定。
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
5、需待载荷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
行走时,吊物应在起重机行走正前方向,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行驶速度应缓慢。
严禁带载荷长距离行驶。
6、转弯时,如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
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
7、起重机转移工地应用长板拖车运送。
近距离自行转移时,必须卸支配重,拆短臂杆,自动回转机构、臂杆、吊钩等。
行走时主动轮在后面。
8、起重机通过桥梁、管道(沟)等,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通过铁路、地面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9、作业后臂杆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
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闭上锁。
(九)塔式起重机
1、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应对轨道基础检查一次,发现险情及时报告,排除险情后方可使用。
2、作业前必须检查机械部件、安全装置、轨道、电气设备、吊索具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3、如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
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塔身固定。
交底人
被交底人
项目负责人
执
行
情
况
安全员:
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三份,交底人、安全员、被交底人各一份。
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或层次
施工内容
交底项目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内容:
4、操纵控制器应从零位开始,严禁越挡操作,回零位后方可反向操作,严禁急开急停。
5、严禁用吊钩直接钩挂重物。
工作中平移吊物时,吊物应高于所跨越障碍物1m以上。
起重机应与轨道端头保持2~3m的安全距离。
6、塔吊在停歇或中途停电时,应将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将吊装的重物悬在空中。
7、多机同时作业时,两机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
8、作业后,应将所有控制器拨至零位。
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之间,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打开高空指示灯,锁紧夹轨器。
9、自升塔式起重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续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2)在顶升时,必须设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装置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工的指挥。
(3)顶升时应把小车和平衡重心移至规定为之,保持被顶升部分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
顶升中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顶升。
(4)顶升作业结束后,必须有专人检查连接螺栓,确认连接牢固。
10、塔式起重机电梯每次限乘2人。
(十)门式、桥式起重机
1、严禁擅自拆卸起重机的限位器等安全防护装置。
2、当吊装的重物接近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大车临近其他起重机时,应减速慢行。
严禁用反向操作代替制动、用限位开关代替停车操作。
严禁用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3、操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或上下。
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部的行走。
严禁在小车轨道上行车。
严禁在小车轨道上行走。
严禁从一台起重机跨越另一台起重机上。
4、桥式起重机的步道及机构上下不得堆放物品和工具。
门式起重机上下得存放物品。
交底人
被交底人
项目负责人
执
行
情
况
安全员:
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三份,交底人、安全员、被交底人各一份。
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或层次
施工内容
交底项目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内容:
5、门式起重机作业前,应确认轨道地基无沉陷,轨道无障碍物。
行走时,应确认两侧允许同步,发现偏移,必须停车检查、调整。
空车行驶时,吊钩应离地面2.5m以上。
6、开始起吊前,运行线路的地面有人或落放吊装物时,应鸣铃示警。
严禁吊物从人员上方越过。
吊车行驶时,吊物离周围障碍物的距离必须大于50cm。
停歇作业时,必须将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将吊物悬在空中。
7、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必须统一指挥,每台起重机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80%。
两台桥式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作业时,两机之间距离应大于3m。
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8、运行时,不同层高轨道上的起重机错车时,上层起重机应主动避让。
9、起重机吊装的重物重量接近额定载荷时,应先吊离地面进行试吊,确认吊挂平衡、制动良好、机构正常后,再缓慢提升、运行。
严禁同时操作三个控制手柄。
10、起重机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和检修设备。
11、起重机运行中突然停电时,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
吊物未放至地面或索具未脱钩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室。
12、门式起重机吊运高大物件妨碍操作人员的视线时,应设专人监护和指挥。
13、停止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锁好门窗。
(十一)卷扬机
1、作业前应检查地锚的牢固性,并进行空载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升降作业时,起重钢丝绳、导向滑轮及吊物运动情况都应在操作人员的视线范围内。
3、严禁超载。
双卷筒圈扬机的两个卷筒同时工作时,每个卷筒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50%。
4、载物升降作业时,如无特殊情况不宜紧急制动。
如遇停电等特殊情况时,应将重物放至地面,关闭电源。
5、卷扬机放绳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留3圈以上。
排绳混乱时应停机处理。
钢丝绳跨路部分应作保护。
6、严禁用卷扬机牵引吊笼载人升降。
作业中严禁跨越钢丝绳。
7、作业结束以后,垂直运输吊笼必须降至地面,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交底人
被交底人
项目负责人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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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况
安全员:
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三份,交底人、安全员、被交底人各一份。
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或层次
施工内容
交底项目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内容:
(十二)电动葫芦
1、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试验,运转正常以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吊点应与重物的重心垂线重合。
吊物行走时,吊物的高度必须超过地面物体0.5m以上,严禁从人员上方通过。
吊物不得长时间悬空停留。
3、作业结束以后,应将电葫芦停放在安全的位置,升起吊钩,切断电源。
交底人
被交底人
项目负责人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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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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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三份,交底人、安全员、被交底人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