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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锅炉试运行方案

开工锅炉试运行方案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JB/T10094《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

GB50273《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1576《工业锅炉水质》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二、试运行条件

1.水电系统安装到位,完成验收。

2.炉体及附件体安装到位,完成验收。

3.水质化验设备到位,具备水质化验的条件。

4.泵站土建工程、内部装修、暖通安装、给排水安装完工,完成验收。

5.锅炉房已通过国家安监部门验收、具备试运行条件。

二、试运行时间、地点

1.时间:

5月15日至6月15日。

2.地点:

开工锅炉房。

三、参加单位及职能:

1、执行单位:

西安锅炉有限责任公司

2、参加单位及职能:

监理:

监督施工单位试运行全过程,对试运行结果负责。

机电部:

监督施工单位试运行全过程。

工程部:

负责协调施工单位的调度。

3、机电部负责人:

李生荣

机电部执行人:

王蛟

试运行事故应急抢救小组:

程大猛窦粉宁张晓江梁琦王欣涛

四、试运行项目

SZL20-1.25-AII型开工锅炉的试运转

五、主要设备技术参数

SZL20-1.25-AII型开工锅炉以及相关附件。

试运行方案

一、运行前的检查

锅炉在点火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有关附件、管道):

1.锅炉的内部检查

锅筒内部装设的排污管、加药管、进水管、及仪表管应齐全完好,通畅无堵塞。

锅筒(锅壳、炉胆和封头等)、集箱及受热面管子内的污垢、杂物等应清理干净,且没有缺陷和损坏,没有遗留物。

炉膛内部应无结焦、积灰及杂物,炉墙、炉拱及隔火墙应完整严密。

水冷壁管、对流管束外表面应无缺陷、无积灰、结焦及烟垢。

内部检查合格后,人孔、手孔应密封。

2.锅炉的外部检查

锅炉的支、吊架应完好。

风道及烟道内的积灰应清除干净,没有遗留物在内。

风道及烟道内的调节门、挡板应完整严密,开关灵活,启闭度指示准确。

检查完毕后,应开启省煤器再循环管的阀门。

锅炉外部炉墙及保温应完好严密,炉门、灰门、看火孔和人孔等装置应完整齐全并关闭严密。

所有的润滑脂和润滑油全部添加完毕,油位正常。

3.锅炉安全附件的检查

压力表、水位计、温度计及连接管应齐全并符合规定。

安全阀、泄放阀应安装合理,泄放管畅通,直通至安全地点,应有防冻措施。

主汽阀、给水阀与逆止阀的开关状态应正常。

4、汽水管道的检查

锅炉的蒸汽管道、给水管道、疏水管道和排污管道应畅通,各管道的支架、保温良好,阀门完好.开关灵活。

5、燃烧设备的检查

机械传动系统各回转部分应润滑良好。

炉排无变形和损伤,炉排片的间隙合适,机械传动装置应进行试运转。

链条炉排冷态试车8小时以上,冷态试车应达到下列要求:

①炉排片在链轮轴处应平稳转弯。

②炉排片没有缺片或损坏。

③炉链与链轮的啮合良好。

④炉排无跑偏。

⑤炉排片转动无卡住现象。

⑥炉排销轴有否严重弯曲,如有应抽出校直重装。

⑦不允许不相干的机件(螺栓、螺帽、铁钉等铁器)失落在链条炉排的任何地方。

⑧煤闸门左右侧与炉排面的距离要相等,以保证炉膛两侧煤层厚度相等。

⑨炉排各风窗的调风门和烟道内的烟气调节门开关灵活。

⑩燃烧器与供气系统运行正常。

6、给水及水处理设备的检查

水泵应处于正常状态并试运转,给水管路、阀门、水箱及附件应处于正常状态。

离子交换设备应无泄露、腐蚀、堵塞,具备运行条件。

7、通风设备的检查

检查送、引风机内有无异物。

对风机进行试运转,烟、风挡板能灵活转动,检查风机及烟、风道整体有无异常。

8、除渣及除尘脱硫设备的检查

除渣设备装设齐全,润滑、冷却系统正常。

试运转无异常现象。

9、燃料输送设备的检查

燃料充足,输送系统运转正常。

10、自动控制系统的检查

检查电路、控制盘、调节阀、操作机构及一次仪表灵敏可靠,联锁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火焰监测器应处于工作状态。

11、其他检查

平台、扶梯、围栏应完好,照明及消防设施应完好齐备,工作场地和设备周围通道应清洁、畅通。

12、检查记录

检查完毕后,应将检查过程和问题处理过程予以记录。

在烘炉和煮炉前,必须详细检查锅炉的各零部件,检查项目如下:

二、启动

(一)锅炉上水

开启所有的空气阀、压力表连通阀,关闭放水阀、本体管路及管路范围内的阀门,开启锅炉进水阀上水。

上水时要将锅筒的空气阀和过热器空气阀打开。

在上水的过程中,应检查空气阀是否排气,锅筒、联箱的孔门及各部的阀门、法兰、堵头等处是否有漏水现象。

当水上至最低安全水位时,停止上水进行检查,如有问题.进行处理;否则,上水至正常水位。

进水温度一般不高于40℃。

(二)升火与调试:

注意:

升火时温度升高不得过快,避免各部件受热不均,产生过大应力,影响锅炉使用寿命!

1.锅炉在点火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有关附件、管道),而后进行给水工作,未进水前必须关闭排污阀,开启上锅筒的放气阀,让锅炉内空气可以排出。

2.将已处理的水通过省煤器缓缓注入锅炉内。

3.点火时,开启点火门,在炉排前端放置木柴等引燃物(严禁铁钉带入)引燃,开大引风机烟气调节门,增加自然通风,引燃物燃烧后,调小烟气调节门,间断地开启引风机,待引燃物燃烧旺盛时,开始手工添煤,这时可以开启鼓风机。

当煤层燃烧旺盛后可关闭点火门,向煤斗内加煤,间断开启炉排,并在左侧拨火孔处加强观察着火情况,适当进行拨火,待前拱烧热,煤能连续着火后调节鼓引风量,炉膛负压维持在20—30Pa,使燃烧渐趋正常。

4.升火时温度增加不宜太快,避免各部分因受热不同而产生过大的热应力,影响锅炉寿命,初次升火从冷炉到水温升至工作温度的时间以10~12小时为宜,以后升火时除有特殊情况外,冷却炉不短于5小时,热炉不短于1小时。

5.当压力升到0.2~0.3MPa时,检查人孔及手孔盖是否渗漏,如有渗漏现象应拧紧人孔及手孔盖螺栓,同时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无漏。

6.当锅内压力、温度逐渐升高时,应注意锅炉各部件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应立即停炉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三)升压

为确保锅炉不致产生过大的温度应力,锅炉从冷备状态点火到升至工作压力应有一定的时间,具体时间,应按锅炉制造厂提供的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待从空气阀排出的完全是蒸汽时,关闭空气阀,过热器的人口集箱及中间集箱的空气阀、疏水阀也应关闭,但出口集箱的空气阀、出口集箱的疏水阀保持开启,直到并汽为止。

压力升到O.O5MPa-0.1MP.成压力时,冲洗水位计。

压力升到0.1MPa-0.15MPa表压力时,冲洗压力表管。

压力升到约0.3MPa表压力时,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泄漏现象,对人孔、手孔检修时拆卸过的法兰螺栓进行再拧紧。

此时,应保持汽压稳定。

汽压升高后,不可再次拧紧螺栓。

进行一次排污,并注意保持水位。

压力升到0.4MPa-0.6MPa:

表压力时,应稍开主汽阀进行暖管,暖管时注意避免水击,暖管时间应视主分汽缸的距离而定,暖管结束时主汽阀处于全开状态。

压力升至工作压力时,应再次冲洗水位计和压力表管。

升压过程中要注意控制燃烧,使其逐渐加强,并注意保持稳定。

升压过程中要注意保持水位,水位过高时用下部放水方法使其降低:

水位过低则补水。

蒸汽管路上的阀门开启后,为防止受热膨胀后卡住。

应在全开后再回关半圈。

三、正常运行

(一)水质要求

1.给水和炉水要求:

锅炉水质必须符合GB/T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标准要求,符合下表:

采用锅外水处理的蒸汽锅炉水质

水样

项目

标准值

给水

浊度FTU

≤5.0

硬度mmol/L

≤0.030

pH值(25℃)

7.0~9.0

溶解氧mg/L

≤0.10

油mg/L

≤2.0

全铁mg/L

≤0.30

电导率(25℃)μS/cm

≤5.5x102

锅水

全碱度mmol/L

6.0~24.0

酚酞碱度mmol/L

4.0~16.0

pH值(25℃)

10.0~12.0

溶解固形物mg/L

≤3.5x103

磷酸根mg/L

10.0~30.0

亚硫酸根mg/L

10.0~30.0

相对碱度

<0.20

(二)安全附件操作要求

1.压力表

①压力表管中介质的工作温度不应超过80℃,不能将蒸汽直接通人表内,应在连接弯管内存满水后再使用。

②压力表弯管每班应冲洗一次,检查压力表是否正常,如发现压力表损坏,应立即停炉修理或更换。

③平时应准备一个经检定合格的压力表作备品,在运行中发现有停滞、失准等现象,应及时更换。

④为了保证压力表正确性,压力表的装设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

压力表装用前应进行校验并注明下次的校验日期,在刻度盘上划红线指示工作压力。

2.安全阀

①运行的锅炉应定期进行安全阀手动排放试验。

②当安全阀蒸汽泄漏时,不得对弹簧安全阀压紧弹簧用外移重锤加重。

③若安全阀在达到整定压力而仍没有起跳排放时,应停炉拆开检修。

3.水位表

①玻璃应经常保持清洁。

②每班应进行一次水位计的冲洗检查:

当锅炉运行开始就保持有压力时,则在点火之前进行;若没有压力时,则应在产生蒸汽开始升压时进行。

如发现堵塞或指示不正常,应立即停炉修理或更换。

③水位计阀门隔一定时间应拆卸检修一次,以维持操作灵活。

(三)上煤燃烧操作方式如下:

(1)炉膛内正常的燃烧工况应是:

火床平整,火焰密而均匀呈亮黄色,没有穿冷风的火口,燃烬段整齐一致,从烟囱冒出的烟呈淡灰色。

炉膛负压保持20~30Pa。

(2)增减鼓引风量主要是通过开大或关小鼓、引风调节门来达到,调节完毕应保持炉膛负压在20~30MPa。

(3)煤在吊入煤斗时应提前8小时分层打堆浇水,混合均匀,切忌铁器入炉,卡住炉排。

(4)燃料层厚度及炉排速度与燃料性质及炉膛热负荷有关。

大部分燃料在正常运行下,其燃料层厚度不应超过170~180毫米。

煤层厚度建议为100~130毫米。

雨天煤湿时宜采用厚煤层慢速度燃烧。

(5)煤层厚度一般调整后不宜多动,只有当煤种更换时才改变煤层厚度。

(6)上煤斗内不能缺煤,应随时消除煤斗内搭桥(煤挤住在煤斗内不往下落到炉排上)的现象。

(7)燃料的水份越高,着火准备时间就长,对于高挥发份的燃料为了防止在煤闸门下面燃烧,煤在吊入煤斗前应打堆浇水,浇水要均匀,浇水多少以保证着火理想和煤不会在煤斗内搭桥,一般以手捏能结成松团最适宜,含水量在10%~12%之间。

(8)当煤进入炉膛,应在距离煤闸门0.3米以外开始形成着火线,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在煤闸门下面燃烧,不然易烧坏煤闸门。

(9)若发现煤闸门下面燃烧,可对燃煤适当增加浇水量,并加快炉排速度。

(10)发生“脱火”时,可在左侧看火孔处用拨火钩将后面已燃烧的煤拨到新进入炉膛的燃烧层上,或投入木柴,加速着火。

(11)层应在炉排尾部老鹰铁前0.5米左右处燃烧完毕,灰渣呈暗色,在尾部应保持一定厚度的渣层,防止炉排直接暴露在火光之下。

应经常注意,如发现红光(包括暗红未烧完的炭)堆积到老鹰铁上时,应即拨火(把红火向外推)让其充分燃尽。

(12)发现结焦时要打焦,焦块不大于300毫米,以保证其灰渣顺利进入出渣机,发现大块结焦应及时打碎并调换煤种,若前拱下两侧墙结焦,应开启点火门,进行打焦。

(13)当火床上呈现火口或燃层高低不平时,应耙平,消除火口,保证火床平整。

(14)应该避免长时间压火,因为长时间压火炉排和炉排两侧板不能得到足够的冷却,可能会带来下列弊病:

A炉排容易过热而可能损坏。

B炉排两侧板过热而发生弯曲,炉排长销与其卡住。

C炉排长销发生弯曲。

短时间压火应使煤层着火线向后100毫米,防止烧坏闸门(短时间指1~2小时)。

(15)运行时,应注意锅炉各部分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

(16)炉排卡住可能由下列原因引起:

A炉排左右两边调节螺母松紧相差很多,致使炉排严重跑偏。

B炉排在链轮处拱起与侧密封角钢卡住。

C由于铁的物件,炉排片的碎块、沉头螺钉松脱把炉排片卡住。

D大块结焦而增加的阻力。

(17)炉排片之间的松紧程度。

对大块炉排片而言,片与片之间有1~2mm的间隙,过紧会造成炉排拱起,容易卡住。

过松漏煤屑多亦不好。

对于已装好的炉排可在冷态下收紧螺母,使炉排不会在链轮处拱起,如仍有拱起现象,可将两侧边链轮适当向外移,然后再收紧螺母,其收紧程度以不起拱为止,不宜过紧。

在热态运行时如有拱起现象,仍可收紧调节螺母胀紧链条炉排,以消除拱起现象为止。

收紧和放松时左右侧距离必须相等,使松紧一致,消除跑偏。

当通过调节螺母无法张紧链条炉排时,可考虑用减短链条的办法。

(18)调速箱蜗杆轴端的安全离合器弹簧不能压得太松或太紧。

压紧弹簧的调整办法:

开车使炉排转动,用300mm的扳头卡在调速箱的方榫(即蜗杆轴伸出端)上,双手用力与转动方向相反扳住,能使安全离合器跳动,即为适宜,一般情况下,弹簧一旦调整后,再不变动。

弹簧发生跳动时,必须立即关闭调速箱进行检查,并应用扳头在方榫上扳转,使炉排向前移动。

安全离合器无弹跳时,锅炉方可继续运行。

调速箱蜗杆轴端的安全离合器弹簧压紧后其间隙之和不小于20mm。

(19)炉排调风门一般情况下首尾略微打开,中间几个视燃烧需要决定开启大小,只有在升火和燃料着火困难的情况下,才适当打开第一个调风门,当发生满膛火,焦炭在老鹰铁处还未燃烬时,才打开尾部调风门。

(20)燃烧多灰份的燃料时,出渣机应连续开动出渣,筒内水位应经常保持在一定范围以内,防止高温煤渣影响出渣机变形,同时起水封作用,防止冷风漏入炉膛。

(21)如遇铁器、僵块煤渣等把出渣机卡住,(此时安全离合器发生跳动)应即关掉电动机,用扳头在方榫处倒顺扳转,松动后再开动电机,如上法无效应临时停炉,立即打开落渣斗上的检查孔,检查处理故障。

(22)落灰斗里碎屑可收回,和煤搅拌后继续燃烧。

(四)蒸汽压力调节

应经常调整燃烧量。

使锅炉蒸发量满足供汽负荷的要求,蒸汽压力保持稳定,并不得超过规定的汽压。

为实现汽压的稳定,应随时观察蒸汽压力、蒸汽流量指示表的变化,以便随时调整。

(五)水位调节

锅炉给水应经常维持锅炉水位在锅筒水位计的正常范围内。

锅炉给水应按锅筒水位计的指示进行调整。

只有在给水自动调整器、两台低位水位计和水位警报器工作正常的情况下,方可依据低位水位计的指示调整锅炉水位。

锅炉运行中应做到给水平稳、均匀。

负荷增加时,需要加强燃烧的同时,应注意适当增加给水量;反之,应适当减弱燃烧及减少给水量,以保持水位平衡。

在负荷变化较大时,尤其应注意水位的“虚假”变化,避免误操作。

当给水自动调整器投人运行时,仍应经常监视锅筒水位的变化,并经常对照给水流量与蒸汽流量是否相符。

(六)自动控制与联锁保护

1、锅炉正常运行时,投人自动控制系统应具备下列条件:

自动控制系统的调节机构完整好用。

锅炉运行稳定,参数正常。

2、自动控制系统投人运行时,仍需监视锅炉运行参数的变化,注意自动控制系统的动作情况,避免因失灵而造成不良后果。

3、遇有下列情况,解列自动控制系统,改为手动调整:

当起停送风机、引风机时,可解列负压和氧量调整器;

当锅筒水位变化过大,超出其允许变化范围时,可解列给水调整器;

当锅炉运行不正常,自动控制系统不能维持锅炉运行参数在允许范围内变化或自动失灵时,应解列有关的自动控制装置。

4、运行时应检查自动控制系统的电路、控制盘、操作机构及一次仪表是否正常。

5、应定期对自动控制系统进行校验。

6、各种自动控制系统的具体操作按生产厂提供的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7、锅炉运行时保护装置与联锁装置不得任意退出停用

8、当锅炉保护装置与联锁装置解列时,其手动操作要严格按照生产厂的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9、锅炉房清洁

⑴锅炉房应保持整洁,锅炉房里不应堆放其他杂物。

⑵注意室内照明,压力表尤应有良好照明,使司炉看得清楚。

经常巡视锅炉周围,检查锅炉及附属零件是否正常。

⑶调速装置及链轮轴导轨处保持清洁,防止煤屑堆积渗入机件内部影响正常工作。

(六)排污

一般给水内含有或多或少的矿物质,给水进入锅炉后,矿物质在锅内沉淀下来。

为了防止由于水垢、水渣而引起的锅炉烧坏,必须保证炉水质量,炉水总碱度应不超过18毫克当量/升,超过上述范围时,应对炉水进水排污。

一般用户在化验条件尚未完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定期进行排污,每班不少于1~2次。

1.排污应在低负荷,炉水温度低于100℃时进行。

在排污时应密切注意锅筒内压力与出水温度的关系,每次排污后,应对系统进行补水。

2.排污时具体操作如下:

锅筒、集箱、省煤器上都有独立的排污系统。

每个管道上串装有二只排污阀,排污时首先将第二只(离锅炉远的一只)全开,然后微开第一只排污阀,以便预热排污管道,待管道预热后再缓缓开大第一只排污阀,排污完毕后必须先缓缓关小第一只排污阀,关闭后再关第二只排污阀,如此操作的目的,是用第一只控制排污,以保证第二只的严密性,当第一只渗漏时,仍可使用第二只控制排污。

排污时,如发现排污管道内有冲击声,即应将第一只排污阀关小,直至冲击声消失为止,然后再缓缓开大,排污不宜连续长时间进行,以免影响水循环。

3.排污完毕,关闭排污阀后,应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检查方法是:

关闭排污阀过一些时间后,在管道上用手试摸,是否冷却,如并不冷却,则排污阀必有渗漏。

(七)停炉

锅炉停炉一般分为四种情况:

1.遇到炉排卡住或炉排片断裂时,为了迅速地解除故障,应进行临时故障停炉(亦称短时间压火),但循环水泵不可停止运转。

2.短时间内不需供暖时应暂时停炉(压火),锅炉压火后,应保证锅炉水温不回升,循环水泵才能停止运转。

以上两种情况下停炉时,先关鼓风机,停止炉排转动,清除闸门下面的煤,以防煤闸门烧坏。

3.正常停炉,必须使锅炉出口水温降到50℃以下,然后停泵,停炉前20~30分钟停止供煤,减慢炉排速度,抬起点火门,等炉排前面的煤进入煤闸门200~300毫米时,停止炉排转动,将煤闸门放下,防止大量冷风进入,适当关小鼓风机,让煤燃烬,最后停止鼓风。

4.紧急停炉

锅炉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取紧急停炉,并通知有关部门。

⑴因水循环不良造成锅水汽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与出口压力相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0℃时;

⑵锅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时;

⑶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全部失效时;

⑷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⑸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

⑹补给水泵不断给锅炉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时;

⑺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危胁锅炉安全运行时;

⑻其它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

5.紧急停炉应着重防止事故扩大,具体步骤如下:

⑴先停止鼓风,然后停止引风。

⑵将煤闸门降低到最低点,迅速铲出煤斗内的存煤,并打开点火门,清除炉排头部堆积的煤。

⑶以最快速度使炉排运转,把炉膛内的渣及煤通过出渣机全部清除掉(未烧烬的煤可以回用),最后停止炉排转动。

⑷锅炉熄火后,应关闭主汽阀使主蒸汽管与蒸汽母管隔离。

视事故的性质,必要时可开启空气阀、安全阀,迅速排放蒸汽,降低压力。

编稿人:

王泓旭郑世强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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