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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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行动方案.docx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行动方案

 

根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营造践诺守信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重点。

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

(三)主要目标。

第一步优先清理:

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单位:

县人社局);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责任单位:

县发改委);中央或市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有条件清偿的地方“两款一金”(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大型国有企业欠款、按照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PPP项目到期应付合同款等(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县发改委等)。

各镇、县直有关部门务必于202***年1月底前完成清欠(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提前完成),确保民营企业有明显获得感。

第二步着力清理:

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地方政府欠款(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已被叫停的不规范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且已形成一定工作量的欠款(有关工程项目不得借机重新启动)(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县发改委等);确有困难的国有企业欠款(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

由各牵头部门督促各镇、开发区管委会和企业制定详细清偿计划,202***年底前完成清欠。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县经信委、县财政局(国资办)、县发改委(物价局)、县人社局、县规划建设委、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委、县审计局、县金融办、县重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县人行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清欠办)设在县经信委。

县经信委分管负责同志任主任,县财政局(国资办)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

县经信委、县财政局(国资办)等部门要明确机构和专人负责,全面开展清欠工作。

各镇、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班负责,并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调查。

各镇、开发区管委会和县发改、财政(国资)、人社等部门组织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

根据清欠主要目标,制定行动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填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报表》,并将清欠工作情况(包括清欠工作进展和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相关的解决措施等)及清欠行动方案于1月15日前报送县清欠办。

 

(二)优先清欠。

各镇、开发区管委会和县财政(国资)、人社、发改等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对优先清理目标任务进行清欠,确保应付尽付、不留死角。

对已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按规定期限抓紧化解,有条件的地方要优先安排偿还。

财政部门要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对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不得拖延。

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要作重合同、守信用的表率,带头认真清欠,确保应付未付账款“限时清零”。

优先清欠阶段实行每周定期报送信息制度。

各镇、开发区管委会和县财政(国资)、发改等部门,于每周一下午17:

00点前向县清欠办报送上述有关报表和工作情况,202***年2月8日前报送书面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

(三)着力清欠。

对暂时难以完成的清欠任务,各镇、开发区管委会和县财政(国资)、发改等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办法,明确工作步骤和清欠时间表,稳步推进清欠工作,确保202***年底前全面完成清欠任务。

各镇、县直有关部门对列入202***年底前完成清欠的账款,要督促有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尽快制定包括时间表、路线图等在内的详细清偿计划。

着力清欠阶段实行月报制度,从202***年2月起,各镇、县直有关部门于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情况,并于202***年12月13日前将书面清欠情况总结报告报送县清欠办。

 

(四)开展核查。

县清欠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优先清欠和着力清欠完成时限节点,对各镇、开发区清欠工作情况分阶段开展督促指导。

四、主要措施

(一)落实清欠责任。

各镇、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要求,加强协调,落实目标责任制。

各镇、开发区管委会对本地区清欠工作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各相关成员单位特别是财政(国资)等部门要按照清欠行动方案要求,在抓紧组织清欠、严防新增拖欠、加强政策支持、完善长效机制等方面制定出台细化方案和政策措施,落实好各项分工任务。

县清欠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督促指。

审计部门要加大对有关清欠工作的审计力度。

(二)严防新增拖欠。

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

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

(三)加强政策支持。

各级财政部门对拖欠不还的下级地方政府,要采取减少其相应转移支付等措施坚决推动清欠;对及时主动清还欠款但短期内资金紧张的下级地方政府,要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予以支持。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指导企业加强往来账款管理,鼓励大型国有企业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授信体系,避免通过不正当方式挤占民营企业资金套利。

县人行、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国资办)要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向地方平台公司提供融资支持,依法合规解决拖欠问题。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拖欠账款行为的监督惩戒,督促国有企业将应付账款控制纳入内部绩效考核。

(四)完善长效机制。

各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研究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有关制度,依法查处垄断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肃处理打击报复、限制或无正当理由终止业务往来等行为。

 

 

附件:

XX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报表

 

附件

 

XX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

万元

项目

拖欠账款合计

其中:

(一)拖欠农民工资

(二)两款一金

(三)财政已下达资金预算或调剂决算资金渠道的欠款

(四)保留入库的PPP项目到期应付合同款

(五)被叫停PPP和政府购买且已形成工作量等欠款

1.工程款

其中:

涉及民生安全工程款

2.物资采购款

3.保证金

一、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

已偿还金额

 

 

 

 

 

 

 

 

 

剩余金额

 

 

 

 

 

 

 

 

 

其中:

列入202***年底前清偿的余额

 

 

 

 

 

 

 

 

 

二、地方大型国有企业

已偿还金额

 

 

 

 

 

 

 

 

 

剩余金额

 

 

 

 

 

 

 

 

 

其中:

列入202***年底前清偿的余额

 

 

 

 

 

 

 

 

 

其中:

地方政府平台公司

已偿还金额

 

 

 

 

 

 

 

 

 

剩余金额

 

 

 

 

 

 

 

 

 

注:

1. 报送时间:

自202***年12月26日起,每周二下午17:

00前盖章传真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2. 填报要求:

填报时,如某项尚未统计,则不填;如没有偿还金额或该项目不存在,则填0。

3. 相关指标解释:

(1)已偿金额是指国办明电通知印发后偿还的欠款合计;

(2)剩余金额是指截至填报当日的各项欠款剩余金额;

(3)拖欠账款合计不等于各分项加总,各分项间可能存在交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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