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迎宾公园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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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迎宾公园建设项目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及敏感点分布图
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4汤阴县城乡总体规划图(2013-2030)
附图5项目现场照片
附件:
附件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函
附件2项目备案确认书
附件3监测报告
附件4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附件5项目挂牌成交确认书
附件6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附件7评审意见及专家组名单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由来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必需品。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产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
面食是中华饮食的精华之一,弘扬中华面食文化成为我国面食产业一个重要任务,同时也蕴藏着巨大的商机。
安阳华龙农庄面粉有限公司拟投资80000万元在汤阴县城关镇工兴大道与中华路交叉口西北建设年产80万吨面粉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150684.89m2,总建筑面积130650.76m2,新上4条日产800吨面粉生产线,主要建设可容纳36万吨原粮筒仓群、制粉车间、面粉及副产品仓库等生产和公用工程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的规定,该项目建设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安阳华龙农庄面粉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委托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年产80万吨面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展改革委令2013第21号),该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
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起施行),该项目属于“N94粮食及饲料加工”,本项目年加工粮食25万吨以上,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接受环评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对现场进行了细致的调查,收集了汤阴县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资料,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6月4日通过了专家评审,现已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报请审批,作为该项目环境管理的依据。
1.2评价目的
开展环评的目的是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就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拟采取的防治措施进行评价、论证,选择技术经济上可行、布局上合理,对环境的有害影响较小的最佳方案,为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及建成运营后的管理以及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决策与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就该项目而言,具体的评价目的为:
(1)从国家产业政策的角度,结合安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确定项目建设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及规划要求。
(2)在对建设项目周边自然、社会、经济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掌握评价区域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环境保护目标;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并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分析该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并做出现状评价;调查明确区域内的主要污染源及环境特征。
(3)全面分析项目建设内容,掌握主要污染物产生特征,计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根据区域环境特征和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分析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排放污染物的影响范围和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论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
(4)根据该项目的布局情况,分析布局的合理性。
(5)根据该项目周围环境情况,分析外环境对该项目的影响。
(6)在进行广泛的公众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所引起的环境污染,提出切实可行的减缓或补偿措施建议,并及时反馈于工程设计与施工,最大限度降低或减缓项目建设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
1.3编制依据
1.3.1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改);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国务院令第235号);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6.1,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3号);
(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2013第21号)。
1.3.2地方法律法规
(1)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10号)》;
(2)《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16年3月29日修订);
(3)《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11月6日修订);
(4)《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2015年9月1日实施);
(5)安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发《安阳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目录》的通知(安环文〔2016〕95号)。
1.3.3技术依据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1.3.4项目依据
(1)环评委托函(2017.04);
(2)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3)《安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16-2020)》;
(4)《安阳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16-2020)》。
1.4环境功能区划和评价标准
1.4.1环境功能区划
(1)依据《安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16-2020)》对安阳市的环境空气功能区的划分,项目所在地规划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
(2)依据《安阳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16-2020)》对永通河的地表水功能区的划分,永通河(宜沟镇-后高汉)规划水质为Ⅴ类。
(3)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项目所在地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
1.4.2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环境功能区划分,本次评价执行以下环境质量标准:
1.4.2.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1。
表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因子
取值时间
二级浓度限值(µg/m3)
执行标准
PM10
日平均
15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TSP
日平均
300
SO2
日平均
150
1小时平均
500
NO2
日平均
120
1小时平均
240
1.4.2.2地表水质量标准
本项目地表水质量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具体见表1-2。
表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
mg/L(除pH外)
污染物
pH
COD
BOD5
NH3-N
标准值
6~9
40
10
2.0
1.4.2.3声环境质量标准
声环境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见表1-3。
表1-3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
dB(A)
类别
适用区域
昼间
夜间
2类
居住、工业混杂
60
50
1.4.2.4地下水质量标准
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见表1-4。
表1-4地下水质量标准
地
下
水
环
境
项目
浓度限值
单位
pH
6.5~8.5
—
总硬度
450
mg/L
硫酸盐
250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高锰酸盐指数
3.0
硝酸盐
20
亚硝酸盐
0.02
氨氮
0.2
挥发性酚类
0.002
氰化物
0.05
砷
0.05
汞
0.001
铬(六价)
0.05
铅
0.05
氟
1.0
镉
0.01
铁
0.3
锰
0.1
氯化物
250
硫酸盐
250
总大肠菌群
3.0
个/L
细菌总数
100
个/L
1.4.3污染物排放标准
1.4.3.1大气污染物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见表1-5:
表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标准
颗粒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20mg/m3
40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
39kg/h
周界浓度最高点
1.0mg/m3
1.4.3.2废水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汤阴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见表1-6。
表1-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单位:
mg/L
污染物
COD
BOD5
SS
NH3-H
动植物油
三级标准排放浓度
500
300
400
—
100
汤阴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350
180
220
35
-
1.4.3.3噪声
(1)营运期产生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见表1-7。
表1-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
dB(A)
标准
级别
标准值
昼间
夜间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
60
50
(2)建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标准,见表1-8。
表1-8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
dB(A)
昼间
夜间
70
55
1.4.3.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排放标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1.5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及评价重点
1.5.1评价工作等级及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关于评价等级划分的规定,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声环境评价等级的划分如下: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工程分析结果,选择PM10作为主要污染物,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规定,计算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
Pi=(Ci/C0i)×100%
式中:
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C0i取值:
PM10选用GB3095日均值二级标准的3倍。
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依据见表1-9,项目污染源强见表1-10,根据估算模式计算项目评价等级结果见表1-11。
表1-9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80%,且D10%≥5km
二级
其他
三级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边界最近距离
表1-10污染源参数一览表
污染源
性质
污染物
烟气流量(Nm3/h)
排放速率(kg/h)
排气高度或面源有效高度(m)
排气筒出口内径(m)或面源长(m)×宽(m
排气筒出口处烟气温度(℃)
初清粉尘
点源
粉尘
10000
5.2
37
0.6
20
清理粉尘
点源
粉尘
10000
6
40
0.6
20
无组织粉尘
面源
粉尘
0.05
12
21×21
表1-11大气评价等级计算结果
污染源
污染物
最大落地距离(m)
最大落地浓度(mg/m3)
浓度占标率%
初清粉尘
粉尘
268
0.06589
7.32
清理粉尘
粉尘
280
0.06916
7.68
卸料无组织粉尘
粉尘
121
0.01212
1.35
经计算本项目最大占标率Pmax=7.68%<10%,D10%未出现。
项目为粮食加工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项目;且评价因子未超过环境质量标准,评价范围内没有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本项目也不属于排放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有严重危害的特殊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定原则,确定该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根据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预测评价范围为以项目等效排气筒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拟建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4.32m3/d(1425.6m3/a),污水水质较简单,生活污水经项目区内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汤阴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确定本次的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低于三级,只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进行简要分析。
(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为粮食加工项目,属于Ⅲ类建设项目。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Ⅲ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确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评价范围:
以地下水流向为轴线、场址为中心,上游1km,下游2km,两侧1km,即6km2范围。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项目所在功能区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2类标准地区,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增加较小,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内。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
评价范围为四周厂界。
(5)风险影响评价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中物质危险性标准,本项目原材料无有毒物质及易燃易爆物质。
根据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装置、设施及生产所使用的原料、产品特性分析,项目建成后环境风险主要为粉尘爆炸事故。
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需特殊保护地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及社会关注区,为非环境敏感地区,为二级评价。
因此,本项目风险评价仅作简要分析。
1.5.2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1.5.2.1评价内容
根据项目外排污染物特征,结合拟选厂址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确定的本次评价工作内容见表1-12。
表1-12评价内容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区域环境概况
自然环境概况、社会环境概况、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区域污染源调查等
2
工程分析
现有工程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工艺流程、排污节点、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给排水、物料平衡、水平衡、污染源及其治理措施等。
3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环境空气、声环境、地下水现状监测与评价
4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建筑垃圾等影响分析
5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6
环保措施可行性论证
主要针对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可行性论证
7
清洁生产分析
分析本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水平、节能降耗及污染物控制等方面对其清洁生产水平进行分析
8
环境风险评价
对建设项目运行中的环境风险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
9
总量控制分析
给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
10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从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进行分析
11
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建议
提出工程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建议,并给出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12
结论与建议
从环境保护角度给出项目建设是否可行的结论,并进一步提出加强环境保护建议
1.5.2.2评价重点
结合项目排污特点及周围环境特征,本评价在对工艺过程进行透彻分析的前提下,以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为重点。
1.6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对项目区周围环境状况的现场踏勘,项目周边环境见表1-13和附图2,该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4。
表1-13项目周边环境一览表
序号
项目
方位
至厂界距离
1
杨孔村
N
92m
2
李孔村
N
494m
3
陈孔村
NE
372m
4
苏孔村
NE
828m
5
焦孔村
E
1174m
6
五里村
NE
1422m
7
西官庄
SW
2158m
8
后小滩村
SW
865m
9
前小滩村
SW
1376m
10
寺台寺村
SW
1794m
11
刘庄村
S
2390m
12
大光村
W
1700m
13
云光社区
W
1151m
14
孔村社区
NW
1314m
15
南园村
NW
1424m
16
段庄
NW
1396m
17
永通河
S
834m
表1-14该项目主要保护目标
保护对象
方位
距离(m)
功能要求
大气环境
杨孔村
N
92m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标准
李孔村
N
494m
陈孔村
NE
372m
苏孔村
NE
828m
焦孔村
E
1174m
五里村
NE
1422m
西官庄
SW
2158m
后小滩村
SW
865m
前小滩村
SW
1376m
寺台寺村
SW
1794m
刘庄村
S
2390m
大光村
W
1700m
云光社区
W
1151m
孔村社区
NW
1314m
南园村
NW
1424m
段庄
NW
1396m
地表水
永通河
S
834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
地下水
厂址周围区域
--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声环境
厂界
--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标准
杨孔村
N
92m
1.8评价工作程序
本次评价工作程序如下图所示:
图1-1评价工作程序图
第二章区域环境概况
2.1自然环境
2.1.1地理位置
汤阴县位于华北平原与太行山脉交汇的山前地带,地处北纬35°45′~36°01′,东经114°13′~114°42′,东西最大距离约35km,南北最大距离约20km,总面积645.86km2。
北与安阳县和安阳市文峰区、龙安区接壤,东至卫河与内黄县隔河相望,东南至五陵镇与内黄、浚县交界,南至大盖族,西南至龙堂,西北至王佐与鹤壁市交界。
京广铁路、107国道公路和京珠高速公路、石武高铁纵贯县境,汤濮地方铁路,壶台省道公路横跨东西,使这里的交通优势更加凸现。
县城南与省会郑州相距180公里,北去20公里即为豫北名城安阳。
北与安阳县和安阳市文峰区、龙安区接壤,东至卫河与内黄县隔河相望,东南至五陵镇与内黄、浚县交界,南至大盖族西南至龙堂西北至王佐与鹤壁市交界。
总面积645.86平方公里。
本项目位于汤阴县城关镇工兴大道与中华路交叉口西北,具体位置详见附图1。
2.1.2地形地貌
汤阴地势总体上西高东低。
以京广线为界,大致可以分为西部太行山东麓丘陵山区和东部山前洪积冲积平原区两大部分,整个地势由西南向东北缓缓倾斜,海拔高程最低点54m,最高点186.4m,包括丘陵、平原和泊洼三种地貌类型。
丘陵地区主要分布在县域西部和中南部,因分别位于县城东部和西部而合称东西二岗。
其中京广线以西的五里岗丘陵区属太行山余脉,海拔78~186.4m。
县域中南部的火龙岗丘陵区面积相对较小,海拔77~111.8m。
两片丘陵岗地均为南北走向,丘陵区合计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9.6%。
京广铁路以东、卫河以西的县域中北部为广阔的平原区,占全县土地总面积53.4%。
平原区土壤肥沃,土层深厚,是优质农田集中分布的地区。
平原区海拔高程60—75m,沉积物以黄土物质为主。
县域东部和东南部,因历史上为黄河故道,河道纵横,古河床之间,留存下众多大小不一的湖泊洼地,干涸之后经多年耕作利用和改造,形成今天的泊洼地貌。
泊洼地海拔高程54~65m,地势低洼,土层深厚,土质较好,泊洼区面积合计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7.0%。
汤阴县地貌构成情况见表2-1。
表2-1汤阴县地貌类型构成
地貌类型
面积(万亩)
构成比例
丘陵岗地
28.64
29.6
平原
51.57
53.4
泊洼地
16.49
17.0
本项目区域位于黄河冲积平原,地形平坦,地势开阔,地面标高67~75m。
场地内多为耕地,局部为林地。
2.1.3地质
汤阴县地质构造属汤阴地堑,西有青羊口断裂,东有汤东断裂,由于岩层错动,使第三纪湖泊(泥灰岩等)和河湖相(砂砾岩等)上升为丘陵,形成县境西部五里岗和东部火龙岗,中部下沉,充填巨厚的第三纪沉积物和第四纪河流相沉积物,表层地层为第四系砂、粘土、亚粘土、亚砂土。
全线工程地质条件一般,未见不良地质现象。
地表主要分布软土和松软土,主要为软塑状粉质黏土和粘土,土层埋深2.4~6.5m,松散和稍密的粉土和砂类土,土层埋深0~10.6m。
在20.0m的勘探深度范围内,地层由表层的耕植土(Q4ml)、第四系全新统(Q4al+pl)冲、洪积物所组成。
根据不同时代、成因类型和岩土工程地质性能,将地层划分为四个岩土工程地质单元,自上而下分别叙述如下:
(1)灰黄~黄色粉质粘土单元(Q4al+pl)
表层为约0.5m厚的暗褐色耕植土,其下为灰黄~黄色粉质粘土,可塑~硬塑状态,含少量螺壳残片,无摇振反应,稍有光泽,干强度和韧性中等。
本单元层底埋深为2.0m~3.0m,层厚2.0m~3.0m,平均厚度2.18m,层底分布高程48.87m~50.03m。
(2)灰黄色粉土单元(Q4al+pl)
灰黄色,粉土,湿,中密~密实,摇振反应中等,无光泽反应,干强度和韧性低。
局部为灰黄色粉质粘土,可塑状态。
含少量螺壳残片。
本单元层底埋深4.0m~5.5m,层厚1.5m~3.0m,平均厚度2.39m,层底分布高程46.07m~48.01m。
(3)灰黄~灰色粉土单元(Q4al+pl)
灰黄~灰色,粉土,湿,中密~密实,摇振反应中等,无光泽反应,干强度和韧性低。
本单元层底埋深7.0m~8.0m,层厚2.0m~4.0m,平均厚度3.10m,层底分布高程43.43m~45.03m。
(4)灰黄色粉质粘土单元(Q4al+pl)
灰黄色,粉质粘土,可塑状态,局部为硬塑状态,无摇振反应,稍有光泽,干强度和韧性中等,本单元含10%~20%的姜石,粒径10mm~30mm。
本单元最大揭厚12.5m,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