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未成年犯家庭教养方式与孤独感的关系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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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未成年犯家庭教养方式与孤独感的关系研究

男性未成年犯家庭教养方式与孤独感的关系研究

  摘要采用问卷法对120名男性未成年犯与120名男性高中生进行调查,探讨了未成年犯的父母教养方式和孤独感的基本状况,以及父母教养方式和孤独感之间的关系。

结果表明:

(1)未成年犯和高中生家庭内部教养方式差异显著;

(2)未成年犯与高中生在父亲教养方式的多个维度上差异显著,在母亲教养方式的少数维度上差异显著;(3)未成年犯孤独感显著高于高中生;(4)未成年犯和高中生家庭教养方式均可预测其孤独感。

结论:

未成年犯的家庭教养方式更为消极,并且有在严重的孤独感。

  关键词未成年犯家庭教养方式孤独感

  分类号B849

  1问题提出

  未成年犯是指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触犯刑法并被处以刑罚的人。

对未成年犯罪的原因分析,我国学术界目前就此达成共识性的见解是:

犯罪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所导致。

犯罪现象的产生是多种因素有机结合下的产物。

大多数犯罪原因的论述都是从人和社会的关系层面去解释。

在台湾从2004年到2013年对少年儿童犯罪原因统计中看到,心理因素较生理因素、家庭因素、社会因素、学校因素处于第一位,其在历年中所占最高比例达46.00%,最低比例为32.67%;家庭因素处于第二位,其在犯罪原因中的最高比例是20.01%,最低比例12.40%。

在家庭因素中,管教不当为最重要的因素,其比例从2004年到2013年最高比例占到67.63%,最低比例47.73%。

由此可见,心理因素和家庭教养方式在青少年成长中的重要作用。

实证研究表明,男性犯罪青少年的父母教养方式对其人格有显著性的影响,并且有着独特的模式。

因此,研究未成年犯的父母教养方式对其心理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其监狱内的教育矫正也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孤独感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实际的社会交往被阻断或隔离而产生的主观心理感受;另一种是个体的社会关系质量达不到自身的期望值时所感受到的孤独感,这种孤独感更确切地说是依恋感匮乏。

美国学者,特拉维斯?

赫希(TravisHirschi)的少年犯社会控制理论认为,当个人与父母、朋友、重要的社会机构如工作单位、学校的联系减弱时,个人就会随意的去犯罪。

因为犯罪者不再惧怕对这些社会关系的破坏。

而个体与社会的联系,其中一个重要成分便是个体与父母、朋友等重要他人的情感依恋。

这种情感依恋是抑制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

研究表明,大学生的孤独感各个维度与父母教养方式中的大多因素有显著差异。

但可能由于取样的困难,对未成年犯父母教养方式和孤独感的研究很少。

所以本研究从未成年犯父母教养方式和孤独感着手,既是从实证层面对未成年犯的犯罪原因论的验证,也是期望将家庭因素和心理因素整合起来对未成年犯罪进行综合分析。

  2研究方法

  2.1被试

  选取山东省未管所未成年犯120人,均为男性;烟台市普通高中生120人,均为男性。

本研究中未成年犯和高中生的年龄都在16-20岁之间。

其中未成年犯本次犯罪时的平均年龄为15岁,目前的平均年龄为18岁,未成年犯大多文化水平为初中及以下,占90.2%。

说明在本次犯罪时大多数处于初中阶段;普通学生中,选取高一和高三的学生,高一占40%,高三占60%。

普通高中生的平均年龄为17岁。

由于本次选取的未成年犯在监狱中的时间1-4年占70%。

由此认为,未成年犯和普通中学生这两个群体在年龄上具有可比性。

  2.2研究工具

  2.2.1父母教养方式评价量表

  采用CarloPerris等人编制的父母教养方式评价量表,由岳冬梅等人1993年修订。

量表共115个条目,父亲教养方式六个因子,因子一到因子六分别为:

情感温暖、理解,惩罚、严厉,过分干涉,偏爱被试,拒绝、否认,过度保护。

母亲教养方式包含五个因子,分别为:

情感温暖、理解,过度保护、过度干涉,拒绝、否认,惩罚、严厉,偏爱被试。

量表采用四点评分法,即“总是”记4分、“经常”记3分、“有时”记2分、“从不”记1分。

本研究中,该量表的内部一致性信度系数(Cmnbach’α)是0.933。

  2.2.2UCLA孤独量表

  采用Russell等编制的UCLA量表,该量表有三个版本,本研究采用1996年修订的第三版。

量表包含20个使用孤独感体验的条目,采用四点计分,1分表示“从不”,2分表示“很少”,3分表示“有时”,4分表示“一直”。

得分越高,孤独感水平越高。

本研究中,该量表的内部一致性信度系数(cronbach’α)是0.881。

  2.2.3未成年犯基本信息量表

  由自编的一组调查未成年犯基本情况的题目组成,有“犯罪时年龄”、“目前年龄”、“犯罪类型”、家庭结构、单亲与否等调查题目。

  2.3施测程序

  由心理学研究生首先对未成年人管教所的两名干警进行培训,培训包括对心理问卷的主要内容、施测程序、施测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相关处理方案。

然后由两名干警在大教室进行团体施测。

普通中学生由心理学研究生担任主试,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施测。

  2.4数据处理

  剔除无效问卷后,采用SpSS19.0进行描述统计、方差分析、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

  3研究结果

  3.1未成年犯与高中生家庭教养方式和孤独感状况

  3.1.1家庭内部父母教养方式一致性比较

  在父亲教养方式中将过度保护和过度干涉分为两个因子,便于与母亲教养方式一致,将其合为一个因子,即为过度保护过度干涉。

  对未成年犯和高中生的父母教养方式进行配对样本t检验的结果见表1和表2:

未成年犯父母教养方式在惩罚严厉、拒绝否认和过度保护过度干涉上具有显著差异。

在未成年犯在惩罚严厉因子上,父亲显著高于母亲;而在拒绝否认和过度保护过度干涉因子上,母亲得分显著高于父亲。

情感温暖和偏爱被试因子上差异不显著。

由表2可知,在高中生父母教养方式上,情感温暖理解、惩罚严厉、拒绝否认和过度保护过度干涉因子上具有显著差异;在偏爱被试因子上,差异不显著。

  3.1.2未成年犯和高中生父母教养方式差异比较

  对未成年犯和高中生父亲教养方式的情感温暖理解、惩罚严厉、过分干涉、偏爱被试、拒绝否认和过度保护六个维度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显示在因子情感温暖理解上,高中生得分高于未成年犯,且差异显著;在因子惩罚严厉、过分干涉和拒绝否认上,未成年犯得分高于高中生,且差异显著;在因子偏爱被试和过度保护上差异不显著(详见表3)。

对未成年犯和高中生母亲教养方式的情感温暖理解、过度保护过度干涉、拒绝否认、惩罚严厉和偏爱被试五个维度上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显示在因子一情感温暖理解维度上,高中生得分高于未成年犯,且差异显著;在因子四惩罚严厉维度上,未成年犯得分高于高中生,且差异显著。

因子二过度保护过度干涉、因子三拒绝否认和因子五偏爱被试上无显著差异(详见表4)。

  3.1.3未成年犯和高中生孤独感的差异比较

  对未成年犯和高中生的孤独感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显示未成年犯的孤独感得分高于高中生,且差异显著(详见表5)。

  3.2个体家庭教养方式和孤独感之间的相关

  相关分析结果表明(见表6、表7),未成年犯父亲教养方式中的因子二惩罚严厉、因子三过分干涉、因子五拒绝否认和因子六过度保护与孤独感呈显著正相关;高中生父亲教养方式中的因子一情感温暖理解、因子四偏爱被试与孤独感呈显著负相关;高中生父亲教养方式中的因子五拒绝否认与孤独感呈显著正相关。

  未成年犯母亲教养方式中的因子三拒绝否认、因子四惩罚严厉与孤独感呈显著正相关;高中生母亲教养方式中的因子一情感温暖理解、因子五偏爱被试与孤独感呈显著负相关。

  3.3家庭教养方式对孤独感的预测作用

  为进一步探讨父母教养方式对孤独感的预测作用,分别在未成年犯和高中生两个群体中,以父母教养方式的各个维度为预测变量,分别以孤独感为结果变量,运用Stepwise法,进行多元回归分析。

在回归分析之前,以父母教养方式的各个因子为自变量,以孤独感为因变量绘制散点图,观察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是否存在线性关系。

在未成年犯的父亲教养方式中,得出因子二、因子三、因子五和因子六与孤独感有明显的线性关系;高中生的父亲教养方式中因子一、因子二、因子四和因子五与孤独感有明显线性关系。

在未成年犯的母亲教养方式中,因子三和因子四与孤独感有明显线性关系;在高中生母亲教养方式中,因子一和因子五有明显的线性关系。

  回归分析结果表明(见表8、表9),未成年犯父亲教养方式的因子二惩罚严厉可以正向预测孤独感,但因子三过分干涉、因子五拒绝否认和因子六过度保护对孤独感预测不显著。

高中生父亲教养方式中,因子一情感温暖理解和因子四偏爱被试均可负向预测孤独感,但因子二惩罚严厉和因子五拒绝否认对孤独感的预测不显著。

  未成年犯母亲教养方式中,因子三拒绝否认可以正向预测孤独感,因子四惩罚严厉对孤独感预测不显著;高中生母亲教养方式因子一情感温暖理解、因子五偏爱被试均可负向预测孤独感。

从表8、表9可以看出未成年犯父亲和母亲教养方式对孤独感解释率均低于高中生。

  4讨论

  4.1家庭内部父母教养方式一致性比较

  由表1和表2可以看出,未成年犯和高中生在父母教养方式中,父亲较母亲表现出更多的严厉惩罚,更少的拒绝否认、过度保护过度干涉。

这和之前的研究结果一致…。

在本研究中,未成年犯在父母情感温暖理解因子上无显著差异,而高中生父母教养方式上,母亲给予高中生的情感温暖理解显著高于父亲。

这种不一致的教养方式和中国社会养育孩子的“虎爸猫妈”式相一致。

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由于父母代表的角色不同,那么他们给予儿童的性别角色化的任务也不一致。

所以不一致的教养方式对儿童的发展有其存在的科学性。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以及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全面综合性,“男女平等”的文化冲击一定程度上淡化了性别的界限。

1964年,A.S.Rossi提出了“双性化”概念,即个体最具优势的一种性别角色模式便是双性化,这种性别角色模式同时具有男性和女性所具有的优势性格特征。

这种双性化的性别角色可以使个体更加灵活的适应社会,以及更和谐地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

那么,在父母教养方式上,需要改变这种传统的单维度的教育,而是代之以更综合的优势教养方式,儿童需要父亲和母亲的情感温暖理解来培养其同理心、善良的品质,同时也需要父亲和母亲一定程度的惩罚来建立起对人类基本道德准则的认同,以及奠定其对法律最初的敬畏感。

  4.2未成年犯和高中生父母教养方式差异比较

  从整体上来看,未成年犯与高中生父母教养方式差异显著。

在父亲教养方式中,未成年犯父亲在情感温暖理解上显著低于高中生;在惩罚严厉、过分干涉、拒绝否认维度上显著高于高中生。

在母亲教养方式上,未成年犯在情感温暖理解上显著低于高中生;在惩罚严厉上显著高于高中生。

  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

第一,本次调研中未成年犯中有31.2%为单亲或者父母一方死亡;而高中生中这种情况只有11%。

儿童社会化的第一个场所就是家庭,第一任老师就是父亲和母亲,如果父母角色缺失,那么这个过程就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挫折。

儿童便会输在了社会化的起跑线上,那么他对这个社会的认知是不完整或者说残缺的。

这样一个带着残缺认知和不健全的自我走出社会,其践踏法律或者越轨失范行为也是可预见的。

第二,本次调研中,未成年犯父亲学历为初中及初中以下的占到76%,母亲学历为初中及初中以下占到70.8%;未成年犯中父母职业在八种可供选择的职业中,占比例最大的为农民,分别为45.5%和48.2%;而高中生父亲文化为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占到76.8%、母亲学历为高中及以上的占到67.8%;中学生父母职业在八种可供选择的职业中,商业人员、知识分子和干部所占比例达49.9%和44.4%。

就是说两个群体父母的文化水平和职业有很大的差异,那么文化水平直接影响到教育孩子手段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而职业种类则会和家庭经济、社会地位等相联系,未成年犯的父母大多是农民,那么他们的活动范围和眼界就被圈囿于一小块土地上。

他们大多数时间是低着头耕作于那块土地上。

这块土地就是他们的整个世界,那么进而思维也固定于此。

对孩子的教育也是一种“简单粗暴型”为主。

而高中生父母职业的多样性,会使得他们掌握更多的讯息和科学的教育方式。

对孩子的未来规划也相对来说更多元和更有远见。

这些综合因素的影响之下,未成年犯父母持有的不恰当教养方式,为孩子走向犯罪道路埋下伏笔。

  4.3未成年犯和高中生孤独感差异比较

  本研究结果显示,未成年犯孤独感显著高于高中生。

这与已有研究结果一致。

这说明未成年犯在监狱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致使其与正常的社会生活脱节,正常的人际关系遭到隔离。

故较高中生,其会感受到更多的孤独感。

也有研究表明,孤独感与犯罪行为关系密切。

那么,未成年犯较高的孤独感可能是他们入狱之前孤独感的延续。

正是因为入狱之前就有着严重的孤独感,对自己的人际关系状况不满意,这样就造成他们与正常社会交往关系的断裂,也就失去了对社会的依恋感,从而更容易导致越轨和犯罪行为。

  4.4家庭教养方式和孤独感之间的关系

  未成年犯和高中生父亲教养方式的多个维度与孤独感呈显著相关,而与母亲教养方式中的两个维度呈显著相关。

这主要是本次研究取样全部为男性。

心理动力学理论认为,儿童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开始寻求对同性父母的认同,而对异性父母的不认同。

这种认同或自居行为有助于儿童道德感及超我的形成。

这也是儿童性别角色定位的过程,即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习得与自己性别相对应的行为方式。

那么对父母的认同就会产生一种安全感与归属感,进而促进对自我的整合与理解。

对父母的认同,也就是对父母所代表的的价值观的认同。

自身心理学认为,在心理结构形成之前,理想化自身对象,通常意义下指父母,可以为其提供理想和价值观。

未成年犯父亲教养方式中的惩罚严厉、拒绝否认、过度保护和过度干涉以及母亲教养方式中的拒绝否认、严厉惩罚都是切断儿童对其认同的因素,也是造成未成年犯在成长过程中理想化需要的不满足,进而未将父母发出的禁令、训斥和指导内化为自身的理想、价值观。

故这些未成年犯步入社会时的价值观是破碎的,进而与整个社会有一种隔离感,孤独感也由此而产生。

这也是为何未成年犯的孤独感显著高于高中生的缘由。

在高中生中,父母的情感温暖理解和偏爱被试与其孤独感呈负相关,也就是高中生父母教养方式中有更多的情感温暖因子和偏爱被试因子。

这些因素是父亲对他们的接纳与认可的表现,反过来也可促进儿童对其父母价值观、态度的内化和认可。

  大量实证研究表明,家庭教养方式可以预测青少年的孤独感。

本研究同样发现,未成年犯和高中生父母教养方式均可预测孤独感。

在未成年犯中父亲的严厉惩罚可预测其孤独感的增加,解释率为7%,这意味着消极的教养方式对未成年犯产生更多更强烈的孤独感;而高中生的父亲教养方式中的情感温暖理解与偏爱被试,可负向预测其孤独感,解释率为36%,这表明积极的教养方式可减少青少年的孤独感。

这与以往的研究一致。

但严厉惩罚、拒绝否认等消极教养方式预测作用不显著,这和之前的研究不一致。

在未成年犯母亲教养方式中,拒绝否认可预测其孤独感,解释率为4%,惩罚严厉预测不显著;高中生母亲教养方式的情感温暖理解与偏爱被试均可显著负向预测其孤独感,解释率为27%。

其他因子无预测作用。

  在未成年犯的父母教养方式中,消极教养方式如父亲的惩罚、母亲的拒绝否认可显著正向预测其孤独感;而其他因子预测不显著。

在高中生中,父母的积极教养方式如情感温暖理解、偏爱被试负向预测其孤独感,其他因子预测作用不显著。

并且高中生预测解释率较未成年犯更高。

这表明未成年犯父母教养方式较中学生父母教养方式更加消极。

  家庭是个体社会化的第一个场所,所以父母的教养方式对个体人格的形成、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心理能否健康成长以及对社会的各方面适应都有很大的影响。

个体对孤独的感受是与其人格健全与否、社会化程度高低以及对自身所处社会的制度文化的理解与认可度息息相关。

故孤独感与教养方式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通过本研究,我们建议父母对个体的心理健康教育目标应该定位为“培养积极向上幸福有成的人”;教育任务以“开发心理潜能,培养积极心理品质”替代传统的“消解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而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则应以发展性预防为主。

  5结论

  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1)未成年犯和高中生在父母教养方式的一致性上均有显著差异,且未成年犯与高中生在父母教养方式的多个维度上差异显著。

  

(2)未成年犯孤独感与高中生孤独感差异显著,并且未成年犯与高中生的父母教养方式的多个维度与其孤独感有显著相关。

  (3)未成年犯的父亲惩罚严厉对其孤独感有显著的预测作用;未成年犯母亲的拒绝否认对其孤独感有显著的预测作用;高中生父母的情感温暖理解与偏爱被试对其孤独感有显著的预测作用。

  (责任编校:

刘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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