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安置房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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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安置房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目录

一、编制概况………………………………………………….………………1

1、工程概况………………………………………………………………1

2.塔吊的选型及布置……………………………………………………2

二、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编制依据……………………………………………………3

三、塔吊运行管理机构……………………………………………………..3

(一)、安全运行管理组织机构…………………………………………….3

(二)、塔吊司机、司索、指挥等人员的管理……………………………4

四、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5

1.多塔同时作业的运行原则……………………………………………5

2.塔吊同时作业防碰撞措施……………………………………………5

3.塔吊在水平面方向的防碰撞措施……………………………………6

4.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7

5.防碰撞高压线和临街建筑通用措施…………………………………8

五、多塔同时作业安全技术措施……………………………………………9

1.安全技术措施…………………………………………………………9

2.塔吊安全交底制度………………………………………………….12

六.加强现场使用安全管理……………………………………………….12

七.塔吊维护与保养…………………………………………………………13

八.塔吊注意事项……………………………………………………………14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概况

工程名称

长安工业职工安置房工程

工程地址

渝北区空港工业园

建设单位

重庆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重庆川东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院公司

设计单位

重庆同乘工程设计有限责任

监理单位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公司

质量监督

部门

渝北区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站

总包单位

重庆长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主要功能或用途

本项目为长安工业公司职工安置房,主要功能分区包括住宅功能区、商业综合区以及文教区三部分

(2)工程规模:

本工程建筑项目总用地面积221913.2m2,其中:

A123/02地块用地面积约135759.1m2,建筑面积630971.11m2,容积率3.98,建筑密度20.56%,绿地率30.54%,停车位2370个,A105-2/02地块用地面积约18436m2,建筑面积6342.44m2,容积率0.34,

建筑密度10.34%,绿地率36.65%,停车位19个。

河滩绿地用地面积39284m2,城市道路建设用地面积28434.1m2。

总建筑面积637313.6m2,其中:

住宅建筑面积489204.67m2,商业建筑面积56454.84m2,地下车库75489.82m2,设备用房4564.11m2,配套用房(包括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等)5257.67m2,以及小学建筑面积6342.44m2。

本项目安置职工户数共5997户。

我方施工区:

19#、20#、21#楼及周边车库

单位工程名称

建筑物层数高度

建筑面积(m2)

结构形式

19#楼

32(100.5m)

22090.72

剪力墙结构

20#楼

32(100.5m)

22180.55

剪力墙结构

21#楼

32(100.5m)

22478.29

剪力墙结构

车库

1层(5m)

6500

框架

 

2.塔吊的选型及布置

本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工程全部采用QTZ63塔吊,我项目部拟定设置塔吊3台,,主要分担19~21#楼栋楼的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

与我方接触的塔吊有6台,塔机在施工现场布置中,为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止作业中大臂相互碰撞,特制定塔吊作业防碰撞措施。

(QTZ63型塔吊技术参数详见本工程塔吊安拆方案)

二.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编制依据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85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设部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DB44/516-2008

本工程本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

三、塔吊运行管理机构

(一)、安全运行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

岳平(项目经理)

副组长:

张泽忠(项目副经理)张安福(技术负责人)

组员:

龚晓松、程闯(安全员)、谢功胜(机械管理员)

岗位职责:

组长:

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保障塔吊的安全运行,全面负责落实本项目塔吊防碰撞方案中的各项安全和技术措施。

副组长:

1.项目副经理为本项目生产经理,负责直接协调施工生产和塔吊安全进行之间的矛盾,合理安排,科学实施,并负责检查本方案中各项安全和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定期组织召开塔吊安全生产会议,并及时向组长汇报。

2.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塔吊防碰撞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负责对塔吊的日常运行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汇报并监督整改。

组员:

1.安全员:

定期组织对塔吊司机、司索、指挥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对塔吊的操作、维修保养、交接班、日常检查进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整改。

2.机械管理员:

全面落实本方案中的各项安全和技术措施,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塔吊的安全运行编制具体的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定期组织对塔吊实施安全检查,负责落实塔吊的维修保养和交接班制度。

发现问题及时制定安全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

(二)、塔吊司机、司索、指挥等人员的管理

1.人员素质和能力是保证塔吊安全运行的关键,塔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并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再培训上岗证方可独立操作。

严禁无证上岗。

2.定期组织对司机、指挥和司索的培训和考核工作,让他们熟练掌握塔机的性能和工作原理,对不能胜任本职岗位的作业人员要及时予以清退。

3.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三定制度,做到专人指挥、专人操作、专人司索,未经机械管理员同意,不得私自换岗。

对各栋号塔吊使用的对讲机频道必须区分并加以锁定,作业人员无权改变频道。

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应答机制,即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前,先呼叫被指挥塔吊,待司机应答后,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吊动作指令。

指挥口令必须简洁清晰,在塔吊安全技术交底中要统一指挥口令。

指挥人员须时刻环顾相邻塔吊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作业指令,塔机进入交叉作业区域前要向相邻塔机鸣笛示意,并有序进入低速作业。

4.落实塔机交接班制度,落实塔吊班前检查制度,落实后作业记录制度,严禁塔机带病作业。

5.塔吊司机每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严禁疲劳作业。

夏天若工作环境温度超过35摄氏度,需配备防暑降温药品,并在驾驶室配备电风扇,以防中暑。

6.机械管理员要定期对作业人员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交底内容必须要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7.严格落实“十不吊制度“,即①超负荷不吊;②歪拉斜吊不吊;③指挥信号不明不吊;④安全装置失灵不吊;⑤重物越人头不吊;⑥光线不明或看不清不吊;⑦埋地物件不吊;⑧吊物上站人不吊;⑨捆绑不牢不吊;⑩重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8.健全报告检查制度。

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检查,及时报告,并合理安排维护保养时间,确保塔机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严格执行安全作业交底和群塔作业方案安全检查制度(交接检、周检、月检等检查制度)。

四、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1.多塔同时作业的运行原则:

1.1低塔让高塔:

塔身高度较低的塔机,在转臂前应观察塔身高度较高的塔机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1.2后塔让先塔:

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1.3动塔让静塔:

在两塔机塔臂交叉遇有运行时,在一塔机无回转、变幅等动作时,另一进行回转或变幅的塔机应对其进行避让。

1.4轻车让重车:

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塔机。

1.5在前者优先:

执行上列原则,当出现多项时,按排列顺序在前者优先。

2.塔吊同时作业防碰撞措施:

2.1塔式起重机操作过程的预防措施:

2.1.1将塔式起重机的回转进行限位。

必要时用木契设置固定的挡块,强制性限制回转在禁区内作业。

2.1.2塔式起重机司机定人定岗,塔式起重机指挥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中途脱岗,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排除。

2.1.3塔式起重机司机要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严禁开英雄车、赌气车。

2.1.4加强沟通,特殊要求要事先申明和报告。

塔式起重机加节前要事先向项目监理报告,待协商一致后方可作业。

2.1.5设置警示灯和警示标志。

提醒塔式起重机工作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观念。

2.1.6多种类材料和物品不准放置在输电线方向和附近,以免发生事故。

2.1.7严禁带病运转,塔机在运行中如遇到机械故障。

切记要严格按塔吊维修操作规程停机检修。

塔机修好后,一定要试运行。

在确认修好后方可使用,以防后患。

2.1.8施工现场加强对大风天气监察及日常施工的安全监督工作。

2.2特殊情况下预防措施:

2.2.1塔式起重机作业中断电后,塔式起重机司机要用木契等物品将回转机构锁住,防止大臂和吊钩相撞。

2.2.2风力较大时要停止吊装作业,注意到防止大臂突然吹向电线侧和其它构筑物,造成安全事故。

在这种情况下要将吊钩与可靠物体锚定。

3.塔吊在水平面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3.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防碰撞措施。

塔吊在现场的定位布置是关键,可通过严格控制两台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来预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

依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

由塔吊现场平面布置可知,四台塔吊中,相邻塔吊的距离均大于各自起重臂长度,即满足了施工需要,又克服了处于低位的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的塔吊塔身之间的碰撞。

4.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4.1 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防碰撞措施。

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位于低位塔吊起重臂工作区间时,有可能引起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发生碰撞事故。

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项目必须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合理划分,避免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

同时,项目必须配备有合格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

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

另外,机租分公司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司为现场服务,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4.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于相邻塔吊的作业面有交叉处,所以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

为此,塔吊安装时高塔起重臂比低塔起重臂高差不小于8米,高塔起重臂下端距低塔起重臂拉杆上端高差不小于2.5米。

如此,能保证低塔起重臂拉杆上端距高塔大臂下端的距离控制在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

4.3多台塔吊同时作业,应周密考虑锚固前后塔吊的高度差和锚固的时间差,保证主体结构施工全过程保持各塔吊间的高度差。

如遇特殊情况或与方案有冲突,应适时调整。

5.防碰撞高压线和临街建筑通用措施:

5.1塔吊再顶升过程中严禁回转起重臂,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塔吊间及塔吊与建筑物直接发生碰撞。

5.2塔吊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和管理。

严禁违章作业和超载使用。

机械出现故障或者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予以解决。

5.3塔臂前端明显标志,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塔与塔之间回转方向必须错开,严格控制楼和楼之间的操作高度和作业时间。

5.4从施工流水段上考虑两塔作业时间尽量错开,避免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两塔使用发生碰撞。

5.5塔吊在起吊过程中尽量使小车回位,当塔吊运转到施工需要地点时,在将材料运到施工地点。

5.6塔吊同时作业必须照顾相邻塔吊作业情况。

其吊运方向,塔臂转动位置,起吊高度,塔臂作业半径,互为交叉作业,并由专业信号已设立限位哨,以控制塔臂的转动位置及角度,同时控制器具的水平吊运。

5.7禁止相邻塔吊同时向同一方向吊运作业,严防吊运物体及吊绳相撞,确保交叉安全。

五、多塔同时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

1塔机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并卸去吊钩上的吊索,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1.2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动频率,且要做到专机专用。

1.3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

指挥人员未经主管和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

1.4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

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塔机的编号,待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1.5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

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须环顾周围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示语言。

安全指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1.6凡参加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吊索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7起吊前应认真检查所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若发现链条、钢丝绳以及工夹吊具已达到报废程度,应立即停止使用,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1.8垂直运输必须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适当的吊运方法,严禁超重,多塔操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

1.9吊运物件时,必须待物件重心平稳。

起吊大型物件时必须有明显标志(白天挂红旗,晚上悬红灯)。

多种物件吊运前应先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吊运,散装物件必须采用专制的钢性吊桶。

1.10使用三脚架应绑扎牢固。

杆距相等,杆脚固定牢靠,不可斜吊。

使用千斤顶必须上下垫牢,随起随垫,随落随抽垫木。

1.11使用滚杠二端不宜超出工件底面过长,防止压伤手脚,滚动时应设监护人员,人不准在物件倾斜方向一侧操作。

钢丝绳穿越通道,应挂有明显标志。

1.12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低,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得将物件长时间吊悬在空中。

1.13严格执行塔吊“十不吊”规定。

①在起重臂和吊运的重物下方,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②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细长的多根物件及构件,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不吊。

锐口、棱角未采取防护措施不准吊。

零散物品不使用夹具、箱、笼、桶盛器的不准吊。

埋入地下物件不准吊。

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露天作业,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超载、歪拉斜吊不准吊。

1.14起吊前应讲清起吊点和落吊点及运行线路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

1.15起吊时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绷紧的绳子,如钢丝绳、链条等。

吊运中发现捆缚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绝不可有侥幸心理。

1.16翻转大型物体应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等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对倾斜方向站立。

1.17选用的钢丝绳或链条长度必须符合要求,钢丝绳等的夹角要适当,最大不能超过120°。

1.18吊运物件如有油污,应将捆缚处油污擦净,以防滑动。

1.19吊运大型设备或产品,必须有二人操作,并有一人指挥。

在卸到运输车辆上时,要观察重心是否平稳,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时,才可松绑卸物。

1.20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力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起吊,更不允许站在物件上同时吊运。

1.21吊运成批零星物件,必须使用专用吊桶、吊斗等工夹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物件平稳,不使相互碰撞严禁超吊。

1.22卸下吊运物件,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稳,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1.23工作结束后,应将所有工具擦净油垢做好维护保养,加强保管。

1.24塔吊、升降机安装顶升加节,详见《塔吊安装及使用专项方案》和《升降机安装拆卸专向方案》,安装前,将租赁、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

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等等文件资料上缴项目安全科。

安装完毕须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并报上级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后方可使用。

1.25大型机械安装、顶升、加节、拆卸现场必须设置警戒区域,作业前现场安装负责人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遇五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停止安装作业。

2.塔吊安全交底制度

2.1为确保塔吊的正常运行,要求各楼号对塔吊司机实行班前交底制度。

每天上班前由项目部组织,栋号长和安全员对塔吊司机进行交底,主要针对钢丝绳缠绕、防止碰撞和防止对楼发生碰撞。

2.2每周由项目部组织、各塔吊司机,总包单位参加的安全讲座活动。

对本周塔吊司机相互之间操作到位予以表扬,继续发扬,对操作不到位的塔吊司机重新学习相关操作规程。

2.3各塔吊司机室中应悬挂可能发生碰撞时应急措施和方法,提醒塔吊司机应安全操作。

树立全局观念,不耍个人英雄主义。

2.4项目部将不定时对各塔吊的运行及不定时对各塔吊的运行及操作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六.加强现场使用安全管理

1.要求塔吊司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2.吊物时严禁起重臂从周边道路及高压线上空经过,对经过高压线位置时采用机械固定,禁止从高压线上空穿过。

3.运行中,如遇到起升机构制动器突然失灵事故时,应立即将吊臂转至无人安全部位,同时改用低速下降使重物落地。

如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开关,把控制器回到零位,警告现场人员勿在吊臂和重物下逗留。

通过人工盘动回转电动机使吊臂转至无人的安全部位,然后松开机构制动器,使重物慢慢落地,待安排就绪后立即作出处理措施。

4.如遇台风等恶劣天气,塔吊严禁使用,必要时应进行加固。

5.塔吊交叉作业,服从统一指挥,防止忙中出乱。

6.严格按照方案预定的标高进行预埋、锚固、顶升。

7.做好防雷接地,塔顶和两臂安装红色障碍灯,保证夜间作业有足够的照明。

8.每台塔吊定时进行沉降观测和垂直度测量。

9.塔吊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和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超载使用,机械出现故障或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予以解决。

10.塔臂前端设置明显标志,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塔与塔之间回转方向必须错开,严格控制楼和楼之间的操作高度和作业时间。

七.塔吊维护与保养

1.各机构的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调整制动瓦和制动轮的间隙,以保证制动的灵活可靠(其间隙在0.5-1mm之间),在摩擦面上不应有污物存在,遇有异物即用汽油洗净。

2.减速箱、变速箱、外啮等部分的润滑按照润滑标准进行添加或更换。

3.要注意检查各部位钢丝绳有无断股和松股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更换。

4.经常检查各部位的联结情况,如有松动,应予拧紧。

塔身联接螺栓塑料布在压时检查松紧度,所有联结销轴必须带有开口销,并需张开。

5.安装、拆卸和调整回转机构时,要注意保证回转机构与减速器的中心线与回转大齿轮的中心线平行,回转小齿轮的啮合面不小于70%,啮合间隙要合适。

6.在运输中尽量设法防止构件变形及碰撞损坏,必须定期检查和保养,经常检查结构联接螺栓,焊缝及构件是否损坏、变形和松动。

八.塔吊注意事项

1.要求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塔机作业时,做到“安全十不吊”。

3.将塔吊的旋转限位限定在规定的范围内。

4.塔吊司机,指挥司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塔机的保养、使用及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无证操作。

同时要遵守建筑工地的安全、文明事故的规章制度。

5.塔吊必须有良好的电气接地措施,雷电时严禁在底架处附近走动。

6.塔机的工作温度为-20—+40℃。

塔机工作时,风力不得大于6级,整机拆除时风力不得大于4级。

如遇到雷电、大暴雨和浓雾天气,塔机应停止作业。

整机高度超过50米时必须安装风速仪。

7.塔机停止工作后,保证起重臂随风自由转动。

塔机出现临时故障需要检修时,必须切断地面的总电源,不允许带电作业。

8.每次顶升加节完成后,保证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紧固好。

9.塔吊司机在得到地面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

操作前必须响铃,操作时要集中精力,随时观察吊钩的进行情况和位置。

10.应当经常对塔机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机械转劫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对各连接螺栓,尤其对有震动的零部件要经常检查是否发生松动,应每十五天对塔机进行一次检查。

11.钢结构件如果在屈服性变形和锈蚀严重时及时修复或更换后方可使用。

12.经常检查结构件的连接螺栓、焊缝、销轴以及结构件是否完好,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不允许拖延勉强使用。

13.夜间工作时,必须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

14.塔吊司机要做好保养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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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十五项目部塔吊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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