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662361 上传时间:2023-01-08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8.1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docx

《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docx

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

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

【论文摘要】

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现代社会犯罪中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青少年犯罪已被国际社会列

为第三大公害。

青少年犯罪人员主要以无业人员过多,父母离异、畸形家庭子女犯罪的多,结伙犯罪的多,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多,不计后果、追求哥门意气的多等等。

近年来,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确立以及与教育产业化、贫富差别悬殊等社会问题,社会矛盾日益加剧。

青少年犯罪已呈上升趋势,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本文分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客观原因,简要介绍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

【关键词】

青少年犯罪原因家庭社会学校预防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

(一)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

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其次是抢夺、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人数众多;再有者,就是模仿电影电视中的主人翁做案手法,呈“英雄”,无所顾忌,不故后果挥刀作案,以致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罪行。

(二)、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

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

有的模仿影视片中的黑社会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

值得重视的是,有的少年深受黄色、淫秽音像制品的毒害而不能自拔,为了寻求精神刺激,而持刀、持械拦截少女实施暴力。

(三)从犯罪年段年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

有一名少年犯杀人案,该少年看着手表杀人,计算杀一个人需多长时间,杀完以后还准备杀第二个人。

有的少年犯罪手段已经达到智能化、成熟化。

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踩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有的已会运用反侦察手段;有的一人就犯有数罪,而且情节都比较为严重。

(四)从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

在受到刑事处罚的青少年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

有些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

(五)从犯罪身份看,辍学少年人数居多。

二、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分析

青少年犯罪与其他犯罪一样,也是社会各种消极因素在个别青少年中的集中反映,其犯罪是主观因素与社会、学校、家庭等客观因素相结合所造成的,概括来讲,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观因素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转折点,青少年因其生理和心理诸因素都处于“变化活跃期”也可以说是“热变化”状态,加上其生活经历也比较简单,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各种“情景”都很难有正确的把握,这样只要“一不小心”就很容易导致出现“冲动”或者是“颓废”两种极端心态。

具体表现为:

1、道德意志薄弱。

青少年时期,是心理发展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过渡时期。

这一时期,青少年正处在高度的社会化进程中,身心发展都尚未定型,可塑性很强,拒腐蚀的能力较差,如果受到外部条件的不良诱惑和熏染,就容易走向反面,形成“孤注一掷”、“偏激浮躁”、“报复仇视”等心理,甚至沦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2、是非观念模糊。

由于青少年的社会阅历浅,缺少必要的是非观念,在他们心理上最容易表现出:

一是重感情。

往往以哥们义气代替健康的友谊,人云亦云,没有自己的主见,“从众同流”心理严重,不知不觉就造成了违法犯罪;二是易冲动。

往往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绪,感情用事,以致造成明知故犯的严重后果。

3、价值观念扭曲。

由于受社会消极因素的影响,一部分青少年形成了畸形的价值观:

“浓缩人生”、“老实吃亏”、“法不责众”等错误的价值观,而互助友爱、无私奉献却被他们视为傻瓜,自私自利、唯权唯钱成为了他们的价值取向。

不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必然导致不良的行为,成为违法犯罪的心理动因。

(二)、客观原因

1、社会风气的不良影响。

由于我们工作中忽视了对孩子思想的教育,加上社会上请客送礼、贪污贿赂等腐败现象的影响,部分青少年对社会产生怀疑和矛盾心理,失去了是非观念,甚至对正确的东西也持怀疑态度。

有的违法犯罪分子毫不隐瞒的说:

“人活着就是八仙过海,各显其能,能贪污的贪污,能受贿的受贿,我不能贪污也没条件受贿,只好采用笨重的办法去偷去抢。

”在这种思想支配下,这种人藐视国法,大胆作案,抓住了坐几年牢,抓不住算我走运,吃喝几顿,快活几天。

如一起盗窃案件中,涉案的几个年轻人年龄都在二十岁左右,由于受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影响,几个人经常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盗窃、抢劫。

有时盗窃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有时抢劫现金,来充实他们空虚的精神生活。

他们不是靠勤劳的双手去致富,而是抱着幻想,以身试法,去盗去抢、去骗,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2、外来腐朽思想和文化的腐蚀。

随着对外开放,旅游业的发展,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腐朽思想生活方式也象苍蝇一样飞了进来,在青少年中产生了不良影响。

青少年身心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吸收能力强,而批判、辨别能力差,容易把坏的当成好的去仿效和追求。

加上我们缺乏正确的引导,促使他们为追求物质精神享受而不惜挺而走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3、就业不足,使无可事事的青少年有时间去违法犯罪。

现代化的生活促使青少年成熟的比较早,有些人在十五、六岁就具有了成年人的思维能力和生活要求。

他们成熟之后,在生活上、经济上就有了独立的愿望。

他们容易经常“自我设计”处处以自我为中心,要求周围的人尊重他、理解他,希望自己成为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

就业问题除经济意义之外,还反映出他们一种精神方面的需要。

这个问题一旦得不到解决,他们就会产生消极的心理反应。

生活的困难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他们感到自己正当权利没有得到正当保障,产生反抗心理。

4、国家机关工作中存在某些问题,对青少年犯罪起到催化作用。

有些地区的政法机关对犯罪活动打击不力,许多重特大案件长期不能破案,或虽已破案,由于案件久拖不决,失去应有的现实意义,起不到震慑犯罪的作用。

有的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立案不查或久拖不决给那些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一种侥幸心理,以为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以至于使其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不能自拔。

有的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为了某些经济利益或达到某些领导下达的抓人指标,该从轻的不从轻、不该拘留的也拘留了。

还有的劳改、劳教场所管理不善,教育不力,使他们在服刑或管教期间不仅没有受到改恶从善的教育,反而彼此学习了不少犯罪的经验,有的甚至在释放途中就继续作案。

5、家庭的不良影响。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家庭在孩子的整个成长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可以这么说,家庭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有什么样的家庭环境就会培养出什么样的孩子。

真可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现代社会,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精神文化生活内容的更为丰富。

现代家庭在经受各种诱惑的同时,也逐渐在发生变异。

这对孩子幼小心灵产生了重大冲击,各种心理“畸形”的孩子应运而生,给整个社会造成了压力。

这主要表现在:

(1)、家长的生活方式不当或行为不端。

如家长挥霍浪费、无限制地给予孩子零花钱、参加赌博、封建迷信活动等,对孩子产生了潜移默化的不良影响,给其违法犯罪心理的形成提供了物质条件和思想基础;

(2)、家长监护不力、寄存孩子现象突出。

这可以说是近几年来出现的一个“新事物”,父母打工在外或因工作太忙,无暇顾及孩子,就将孩子“寄存”在别处——外婆家、奶奶家、亲戚处,让孩子从小就感受不到他们的爱,给孩子心灵造成了阴影。

形成“妒忌心理、孤僻性格”,使外界的不良诱因有了可乘之机。

在近几年的各类青少年犯罪中,寄存孩子犯罪数占到了20—30%的比例,而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3)、家庭环境恶劣。

父母离异已成为现代文明社会中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

据统计,在近年,我国离婚率每年以30%的速度递增,父母离异后,许多孩子无人照管,即使有人照看,也是要遭受到“后妈”、“后爸”的冷眼和排斥,给孩子心理留下痛苦的创伤,形成孩子“仇恨心理”“报复心理”。

(4)、家长教育方法不当。

家长无原则的溺爱、袒护,使孩子对自己不良行为产生“合理感”,让孩子形成“以为恶小而为之”的心态,等孩子问题成堆后则采用极端粗暴的压制,甚至是棍棒交加,赶出家门。

许多青少年的失足与此有关,最初是长辈的喜爱、夸奖,周围人们的称赞,使孩子产生了唯我独尊、目中无人的态度。

等到罪错成堆,家长感到没面子,就采取无情的谩骂毒打。

这样从对不良行为的“合理感”未经任何思想转化突然变成“犯罪”,成为大众指责的对象,则容易引起孩子剧烈的心理矛盾,随即产生逆反心理和对抗情绪,将孩子“推”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这可以说是现代父母教育孩子的一个怪圈。

6、学校教育失误。

如果说家庭是孩子心灵成长的土壤,那么,学校就是孩子心灵成长所需的营养,学校是塑造孩子美好心灵的生态场。

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教育生态,必将对孩子心灵后天的成长产生重要而积极的影响。

但如果教育方法不当,也可能使学生染上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

我国的教育环境和局部的教育生态状况,从目前来看,还有诸多弊端,“云南马加爵事件”充分暴露了我们现代教育生态里的不足。

学校教育的失误主要有以下形式:

(1)教育思想不端正。

由于升学的压力,倡导了好多年的素质教育改革又成了完全的形式主义,依然被应试教育的反弹所占据,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忽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学习压力重,厌学情绪严重,甚至为保少数“尖子生”而将差生拒之门外,差生遭受歧视,导致学生厌学、逃学,甚至流入社会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低龄化”,原因就是大部分青少年中学毕业后,升学不能,又不愿进入职业技术教育,只好走向社会不分是非“随波而混”。

(2)学校监管不力。

一些学校管理不善,规章制度不健全,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不能进行及时的帮教处理,导致问题沉积,校风不正,甚至产生违法犯罪团体。

(3)是教师职业道德滑坡。

市场化,为教师的智力财富变成现实的物质利益搭上了一个广阔的平台。

但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少数教师忘记了为人师表的宗旨,利欲薰心,违规收费、向学生推销商品、向家长索要财物,学生不能满足其欲望时则遭受百般歧视,造成部分学生产生对抗心理,违规作对。

(4)教育方式不当。

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教育和性知识的教育,已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然而,从现实来看却不容乐观,95%以上的基础教育在这方面还是一片空白,即使少数学校有,也只是做个样子,完全放在“副科边缘”的位置。

另外少数教师对违纪学生缺乏耐心的说服教育,动不动就施用体罚和变相体罚手段,轻则讽刺挖苦、罚做作业、状告家长,重则谩骂殴打、处予罚款、赶出学校,致使学生畏惧,最后干脆逃学,流入社会参加不健康的活动,或者违法犯罪。

7、社会诱因的侵蚀。

社会的影响在孩子心灵成长中担任一个重要的角色,我们常说社会是一个大染缸在一定层面上不无道理,特别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各种西方腐化的“泊来品”蜂涌而入,加上我国体制转型和法制建设的相对滞后,社会环境遭受了一定程度的恶化,特别是校园周边环境的混乱是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

(1)社会不良环境对学校教育产生了抵毁作用。

如校园周边开设电子游戏室、网吧、卡拉OK厅等,部分业主唯利是图,播放各种恐怖、枪杀、抢劫、强奸、绑架、色情等影片,吸引青少年出入其中,以致染上不良习气。

目前出现青少年犯罪类型的恶劣性与此不无关系。

(2)社会上的小群体的吸引和束缚,使部分青少年不能自拨。

这些小群体的青少年游离于犯罪边缘、行为异常,对一些有不良倾向的青少年具有影响驱动作用。

这种小群体通常由社会闲杂青年和流失生组成,经常三五成群地在学校周围活动,吸引和拉陇学生加盟。

小群体中,参与结伙打架,偷盗勒索、赌博淫乱等违法犯罪的情况不胜枚举。

他们往往重哥们义气,经常一起吃喝玩乐,青少年一旦入伙,难以自拨。

三、青少年时期的心理要素的主要特征

青春花季的少年,正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是可塑性最强的时候。

如果不能抓紧时机促使他们向积极的方向发展,而是走向了反面,就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归纳起来,少年时期的心理要素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渴望独立的心理。

自我意识越来越强,希望摆脱家庭和学校的束缚,独立自主,这种心理如果引导得当,孩子就会积极向上,心理健康。

反之,则有可能与社会对立,与他人对立,最终走向犯罪。

(二)喜欢独立思考却又经验不足。

少年人思维活跃,爱独立思考,由于经验有限,他们很容易颠倒是非、从而走上违法之路。

(三)情感强烈又不稳定。

易激动、情感强烈是少年时期的又一心理特点。

引导得当,他们就会见义勇为,公而忘私。

引导不好,则可能轻举妄动,违法乱纪,还自以为是“英雄壮举”。

(四)逐渐成熟的性意识。

青春期的性成熟必然使少年关注异性、爱慕异性,这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如果不加强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并受到淫秽书画的不良影响,就可能在神秘感、好奇心的驱使下产生性犯罪行为。

所以,对少男少女应加强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在他们可塑性最强的时候“趁热打铁”,增强道德意识和法制观念。

一些调查表明,从14岁开始犯罪人数逐渐增加,15、16、17、18岁是犯罪的高峰,约占犯罪青少年总人数的69.7%。

而20至25岁,犯罪人数又逐渐下降。

由此可见,13岁至20岁这个年龄段非常关键,如果引导不好,很可能酿成终生悲刷。

四、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问题,全社会应该关注和关爱青少年的成长,使他们在一

个健康的环境中充分发挥青少年的优势,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已的力量。

对待青少年犯罪,要以预防、教育为主、惩戒为辅。

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要从根本上制止青少年犯罪,就是要重视家庭教育,法律教育,那么就请父母与社会同他们贴心交流,增强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

(一)完善立法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途径

国外有《少年法》、《少年法庭法》,许多国家都是采取法律的手段规范青少年的行为,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而且在这方面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比如,有的国家禁止18周岁以下青少年在公共场所持有香烟,无论是否点燃;禁止18岁以下青少年买烟,哪怕是为别人买,违者将被处罚。

还有的国家规定晚上10点以后,如果再向青少年销售白酒即视为违法。

我国虽然在1992年就实施了《青少年保护法》,又在1999年实施了《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填补了我国少年司法的空白,保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但是现有法律、法规由于线条过粗,规定过于笼统,操作起来难度较大。

比如,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人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所谓必要的时候,有关解释为例如家中无人管教,或者虽有人管教但确实管教不了,或者群众反映强烈,坚决要求政府收容教养。

这种规定显然不利于实际操作。

因此,许多青少年家长和有识之士,呼吁有关部门要在进一步完善立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加强社区和村镇的文明建设。

研究表明,人的发展,智慧的发展靠他自己与周围环境发生相互作用而慢慢建构起来的。

所以青少年的周围环境对他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

以村镇、社区为依托,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一个清新、干净、文明、活力的环境。

村镇、社区经常性的开展健康、高雅的活动,经常邀请有关部门对辖区群众进行普法等其他知识的学习,提高人民群众素质。

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社区化管理。

在面对失业、下岗,社会闲杂人员以及外来人口越来越多的新情况下,如何发扬社区管理的优势,实行更为有效的科学化的管理,使社区成为预防犯罪的一道坚强关口,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和探索。

(三)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细胞能正常发育,整个肌体就能健康地成长,家庭稳定,社会就相对稳定。

家庭又是第一学校,父母是第一启蒙教师,其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亲密和谐的家庭关系,正常良好的家庭教育,是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至关重要的条件。

每一个父母为此都必须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并自觉承担起一份对社会的责任。

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减少青少年犯罪的需要。

提高家庭素质,营造良好的家庭的氛围。

孩子一出生,首先接触的就是家庭环境,作为家庭环境的营造者的父母,要认真对待,引起重视,时刻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并不断学习,提高素质。

做好孩子生活的榜样,让孩子从小就形成良好的习惯。

对一个家庭来说,从小就培养了孩子良好的习惯,他的家庭教育就算是成功的。

否则,孩子养成了许多不良的习惯,等他长大了才发现,就晚了,所谓“江山易改,秉性难移“说的就是这个理。

当然,在家庭教育中,父母最主要的是要培养孩子学会尊重人,对人有礼貌,而这点却恰恰让我们许多父母给勿视了。

试想,一个从来不懂得礼貌,又不会尊重别人的人,在生活中会得到别人的认可吗?

其次就是我们的父母也要不断地学习,不要盲目营造“家庭民主”,要注意如何去爱孩子,要理解什么是对孩子真正的爱,特别是要及时纠正孩子的错误,多给孩子鼓励。

不放任,也不死板,既要让孩子在家庭中感受到父母的温爱,又要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威严。

这才是真正和谐、文明的家庭。

青少年父母应当主动地进行各种知识的学习,不断的增强监护人应俱备的育人素质。

青少年家长应加强对法律常识和德育知识、育孩常识的学习。

家长们用律己正己的思想和行动影响孩子,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

父母要有正确的成才观、人才观,要了解、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掌握正确的育孩常识和方法。

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对有生理缺陷、曾犯过错误的孩子不要揭短,注意给孩子留面子,多鼓励提高孩子的上进心、自信心。

注意孩子在社会受到的不良影响,在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时,更要关心孩子的思想品德修养。

家长怎样预防少年犯罪呢?

1、观察少年的一言一行。

一般情况下,少年犯罪都是有前兆的,家长要细心观察,及时加以引导。

例如,有的少年突然变得厌倦学习,不遵守纪律,追求奇装异服;有的少年则染上了喝酒、抽烟等恶习,人际关系紧张,经常打架斗殴。

这些坏习惯都有可能是违法犯罪的前兆,如果家长能及时发现,给以正确引导,就会将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

2、多与孩子谈心。

这种谈心应该是朋友式的平等交谈,而不是居高临下的训斥。

有的家长一发现孩子有什么不良言行,就大骂出口,大打出手,根本不听孩子解释,不给孩子说话的机会。

这种做法很可能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干脆“破罐破摔”,逐渐滑向犯罪的深渊。

如果家长能够做孩子的朋友,心平气和地与孩子沟通,交流,或许会避免许多不该发生的人生悲剧。

3、别怕家丑外扬。

家长应克服虚荣心理,将孩子的不良言行告诉老师和邻居们,争取他们的帮助、配合,在孩子的周围形成一个监督圈,通过各方面的督促、引导,使孩子改邪归正,健康成长。

(四)社会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保障。

政府应给人们创造一个更加宽松的就业机会,避免待业青少年无序流动。

据调查,很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都是待业的,整日无所事事,生活无来源,势必去偷、抢等。

因而在扩大就业机会的同时,地区间应加强对就业信息的沟通、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务工人员的流动进行调配、管理,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使其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避免岗位与务工人员数失衡,造成务工人员的盲目而无序流动。

1、规范网吧,清理整顿社会环境。

鉴于网吧对青少年产生的危害,目前在我们国家,从大到《青少年保护法》这样的国家立法,小到各地出台的一些规定,对青少年出入网吧以及网吧设立的位置等都作出了越来越严格的规定;但尽管如此,令不行禁不止的事依然屡有发生。

因此,如何使这一高科技的产物确实为我们的社会发展及日常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将其负面作用降到最低限度,这就需要我们在网吧的管理上下大力气,从而真正把青少年堵在不健康的网吧之外。

同时,要加大对容美发、桑拿等色情场所及有可能诱发色情活动的经营场所进行综合治理,做到不要让污泥浊水侵蚀我们的下一代。

2、加大对出租房屋及宾馆、旅馆的的管理力度。

许多案件都反映出:

个体小旅馆及出租房屋在一定程度上正在成为藏污纳垢的场所。

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刻不容缓。

一是要建立出租房屋登记制度,做到对出租的房屋有帐可查,并对随意出租者进行严厉的处罚,使其得不偿失,从而扼制住黑屋出租的暗流;二是要加强对旅客证件的审查,对那些证件不全或没有证件的以及青少年特别是青少年男女共同投宿的,一定要严格控制入住,并及时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三是要加大公安机关的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城区内的出租房屋进行检查,对检查出来的违规、违章者,不仅要进行经济上的处罚,而且要取缔其出租资格。

3、农村保障体系急待建立。

目前,在我国的城市基本都建立起了社会保障体系,城市居民有了最低生活保障,如低保户;相对而言,在农村这一块目前还是非常薄弱的,在农村生老病死没有任何保障,加上有些人违背计划生育多子多女,因此,一旦生活陷入困境,改变起来就很难。

比如,前文提到的盗窃犯余某,其一贫如洗的家庭对于一个正处在好奇、发育并耳濡目染多姿多彩的现代生活中的少年来说,不亚于是一道沉重的枷锁。

由此一旦犯罪也就难以回头,对社会产生的杀伤力也非常大。

因此,应尽快建立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4、完善法制体系,构筑社会防线。

应该说,我国现有的《义务教育法》、《青少年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这些专门的法律法规,在一定层面上不仅填补了因国外的《少年法》、《少年法庭法》所带来的法制空白,也为我们全社会都应该履行关注青少年成长的义务提供了法律依据,为青少年的成长应该有一个健康的氛围提供了法律保障。

现实需要全社会的人都要有一颗“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博大爱心,需要全社会支持“希望工程”,把那些失学、辍学、生活无着落的孩子当作自己的孩子长期关心、爱护;要加强社会教育,积极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发挥综治办、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心理道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科学知识教育;要举办青少年父母的法制学习班强化法制观念;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违法犯罪青少年,不要歧视,要做好帮教和安置工作,减少重新犯罪。

(五)充分发挥学校育人的作用,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在教育中,一要针对青少年的思想情况和表现实际,安排专门时间,加强对理想、道德、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二是在各门学科环节中,加强德育的渗透;三要教育青少遵守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进一步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四要注意遵循青少年的心理特点、道德认识发展水平和思想品德形成规律,循序渐进,组织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增长社会知识和经验;五要对已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矫治,但教师应善待学生的“错误”。

据调查,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训斥、责骂、只会使学生产生反感,形成逆反心理、自暴自弃,甚至产生不良后果,作为教师只有发自内心、溢于言表的博大的爱,才是最有号召力的使学生醒悟。

在学校教育中,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教育和性知识教育,已是刻不容缓。

改变我国现代基础教育中的弊端,让素质教育真正走进教室,走进课堂。

对处于相对无责任年龄段的青少年来说极为重要。

在学校增设一些有实质性内容的心理辅导课或心理咨询,帮助青少年学生解答各种因生理成熟而产生的心理问题,指导青少年学生健康心理的形成。

切实减轻学业负担,改革传统的学生评价体系和内容,客观真实、公正公平评价学生。

培养学生自信心,树立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加强学校制度建设,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让校园、教师、学生共同营造一个良好健康的教育生态环境。

(六)政法部门应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成长的各种犯罪,同时做好已犯罪青少年的改造工作。

政法部门应严厉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保障青少年有一个和谐、健康的生存与成长空间,加强和做好已犯罪的青少年的改造以及服刑期满后回归社会后的工作。

政法部门与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联合,把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心理学问题、青春期问题等同时进行引导、教育,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上课、开讲座。

政法部门特别要加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力度,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各种场所及各种影视、网吧,让青少年远离暴力、远离淫秽,营造一个青少年舒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语学习 > 英语考试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