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区沙头街道办应急避护场所设施建设工程.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640599 上传时间:2023-01-08 格式:DOCX 页数:31 大小:38.6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州番禺区沙头街道办应急避护场所设施建设工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广州番禺区沙头街道办应急避护场所设施建设工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广州番禺区沙头街道办应急避护场所设施建设工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广州番禺区沙头街道办应急避护场所设施建设工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广州番禺区沙头街道办应急避护场所设施建设工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广州番禺区沙头街道办应急避护场所设施建设工程.docx

《广州番禺区沙头街道办应急避护场所设施建设工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州番禺区沙头街道办应急避护场所设施建设工程.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广州番禺区沙头街道办应急避护场所设施建设工程.docx

广州番禺区沙头街道办应急避护场所设施建设工程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道办应急避护场所设施建设工程

 

交易文件

 

建设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单位:

广东富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7年11月

 

目录

第一章、交易须知1

一、交易须知前附表1

二、交易须知通用条款3

(一)交易文件3

(二)投标资料递交3

(三)摇珠及合同签定5

第二章摇珠办法7

一、摇珠办法7

第三章合同条款13

第四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32

第五章图纸及勘察资料32

第六章发包价预算32

第七章附件33

第一章、交易须知

一、交易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定义

建设单位(即发包人):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

广东富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州市番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

2

工程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道办应急避护场所设施建设工程

3

建设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

4

建设规模

主要为挖基坑土方约56立方米、道路标志牌约35根,场所内标志牌约58根,余泥外运等工程,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5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按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招标图纸、招标过程中所发文件固定总价包干。

6

质量标准

本工程所有项目均应按国家有关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且验收达到合格等级。

7

承包范围

本项目按发包人提供的交易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道办应急避护场所设施建设工程等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

8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

于2017年11月30日前完工。

9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0

投标资料收取方式

投标时建设单位收取投标资料,并进行资料核对,双方签字确认结果。

1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按建设单位公布的发包价作为承包意向人的承包价。

12

承包意向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计起)

13

领取发包价及图纸

承包意向人领取交易文件时一并领取。

14

踏勘现场

时间:

自2017年11月17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

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由承包意向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

15

递交投标资料的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资料起始时间:

现场递交投资料时间为

2017年11月22日9时30分至2017年11月22日10时00分

2.递交投标资料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负一楼开标室。

16

摇珠时间和地点

1.摇珠时间:

2017年11月22日10时00分

2.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负一楼开标室。

17

发包价

本项目发包价为人民币110688.09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3225.55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人民币931.12元。

承包意向人填写的承包价、安全文明施工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及与以上金额不符的报名将被拒绝。

18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19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协议书相关规定。

二、交易须知通用条款

(一)交易文件

1.交易文件的组成

1.1本交易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交易须知

第二章摇珠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五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六章发包价预算

第七章附件

2.交易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1交易文件发出后,建设单位可对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为使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时有充分的时间将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建设单位将酌情延长报名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

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报名时间不延长。

2.2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二)投标资料递交

3.投标资料的组成:

3.1投标资料主要包括的内容:

(1)封面

(2)承包意向人递交投标资料审核一览表(见《交易文件》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或适用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复印件,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9)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10)《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格式见《交易文件》附件一)

3.2投标文件资料的所有内容均以纸质文件编制。

4.投标资料格式

4.1承包意向人递交的投标资料应当使用交易文件所规定的投标资料全部格式。

4.2承包意向人应仔细阅读投标资料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如投标资料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核对需要的,经建设单位审查可否决其参与摇珠的资格。

5.承包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5.1本工程的承包总报价采用交易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5.2工程结算价应严格按照发包价及协议书执行。

5.3承包人在招标疑问收集期间未对发包价预算提出质疑,即视为承包人对本项目发包价预算的认可,以及发包价预算已包含图纸中的全部工程内容,且没有出现量差、漏项或重复计算等情况,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增加工程量或项目。

5.4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要求承包人负责的工作,但在发包价预算中没有列明的,已综合考虑并包含在内,发包人不另外支付。

6.投标资料的份数和签署

6.1承包意向人须递交1份投标资料。

6.2除承包意向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资料应无涂改或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承包意向人加盖承包意向人的印章。

7.投标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7.1承包意向人代表应按交易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设单位递交投标资料,承包意向人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资料。

7.2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投标资料:

7.2.1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资料的;

7.2.3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资料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7.2.3承包价未按规定填写的。

8.递交投标资料的有效性

8.1建设单位应根据交易文件所述的合格条件在递交投标资料时审核承包意向人的投标文件资料。

承包意向人未能完全响应交易文件中合格条件的,视为递交投标资料不成功,不得参加摇珠。

8.2到在报名截止时间止,无承包意向人报名的,建设单位可以自行选定承包人。

(三)摇珠及合同签定

9.参加摇珠会

9.1承包意向人代表须按交易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

9.2若承包意向人未能成功递交的,建设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摇珠。

10.摇珠办法

详见第二章摇珠办法

11.发包通知书

11.1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建设单位,确认收到。

1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12.1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于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2.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

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2.3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

13.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第二章摇珠办法

一、摇珠办法

14.摇珠所依据的规则

14.1《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试行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

15.摇珠程序:

15.1按承包意向人在递交投标资料签到时的先后顺序,依次随机抽取承包意向人身份对应的序号,序号由各个承包意向人代表签名确认。

15.2建设单位摇珠随机抽取3个序号,依先后顺序确定为1至3名承包候选人。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情形选取承包候选人:

(一)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达到3家以上的,以随机抽取方式从报名单位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和第三承包候选人;

(二)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只有2家的,以随机抽取方式从报名单位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承包候选人;

(三)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只有1家的,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承包候选人。

16.确定承包人

16.1建设单位按照交易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摇珠,根据摇珠结果,最终确定承包候选人。

16.2摇珠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摇珠先后顺序确定的承包候选人,依次推荐为第一承包候选人至第三承包候选人,并编制摇珠报告。

16.3建设单位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16.4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放弃承包的或者按照相关规定被取消资格的,建设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以此类推。

16.5如果所有承包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无承包候选人,建设单位可以自行选定承包人。

16.6摇珠结果应按原公告发布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承包意向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承包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

附表一

摇珠序号确认表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摇珠时间:

摇珠地点:

序号

承包意向人名称

摇珠序号

承包意向人签名确认

 

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见证、监督人:

日期:

附表二

摇珠结果确认表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摇珠时间:

摇珠地点:

摇珠结果

摇珠序号

对应的承包意向人名称

承包意向人签名确认

第一承包候选人

第二承包候选人

第三承包候选人

 

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见证、监督人:

日期:

第三章合同条款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道办应急避护场所设施建设工程

工程编号:

工程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

发包人: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

承包人:

第一部分协议书(总则)

发包人(全称):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道办应急避护场所设施建设工程

工程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

工程内容:

本项目按发包人提供的交易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道办应急避护场所设施建设工程等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

规模:

主要为挖基坑土方约56立方米、道路标志牌约35根,场所内标志牌约58根,余泥外运等工程,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道办应急避护场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图纸以及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具体以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招标过程中所发文件固定总价大包干。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以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书时间为准

竣工日期:

从发包人书面通知开工日起计第个日历天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所有项目均应按国家有关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且验收达到合格等级。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已经包含在合同价内。

其中工人工资款比例:

人工费金额/合同价金额计算,即: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9、本合同的附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的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盖章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号:

工程项目支付专用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按通用条款的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按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行业标准。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承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按通用条款4.2条执行。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一年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本工程将按国家的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内容及权限,按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执行。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代表发包人行使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

7.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权:

项目负责人。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具备。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发包人提供水、电接驳点。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1)场地清理(包含地上建、构筑物的拆除)、平整等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如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则由承包人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承包人须在开工前三天完成上述工作。

(2)发包人不提供水、电接驳点,通讯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接驳水、电管线和用电、用水等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承包人安装独立的施工用水、用电计量表,按水表、电表实际用量缴回水电费给供给单位。

承包人为保证工期和质量而采取的其他措施(包括自行发电、自行供水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须在开工前完成上述工作。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承包人须在开工前三天完成上述工作。

(4)招标时发包人提供地质资料和地下管线资料,资料提供后承包人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进行复核勘测,确保安全施工,勘测费用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如若因承包人盲目施工造成管线的损坏,修复、赔偿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5)施工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申请批准手续由承包人自行办理。

承包人须在开工前三天完成上述工作。

(6)由承包人自行勘查和负责保护(不含迁改)施工影响或可能影响的地下管线和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用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生产性图纸由承包人制作,在合理时间内或在工程师要求时,向发包方提交。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按通用条款。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按通用条款。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承包人负责办理有关手续,费用已包括在原合同总价内。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须负全责保护所有成品,直至工程移交为止,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应自行调查及核实所有可能受工程影响的所有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并进行适当的保护。

应用人力进行任何现有管线附近的土方工程。

承包人并负责直接或间接因工程而导致的任何上述项目的损坏,一切用以调查,核实及保护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承包人必须按广州市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做好施工场地的文明施工措施,符合有关部门的文明施工要求;在竣工后搬走所有施工机械、垃圾及剩余材料,并确保竣工现场干净、整齐。

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

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

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在竣工后搬走所有施工机械、垃圾及剩余材料,并使竣工现场干净、整齐。

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承包人文明施工措施不能满足施工合同约定,发包人不予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发包人提供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接驳点,承包人负责安装独立水表、电表及场地内水电管线,水电费每月按实际用量向发包人缴纳。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日之前。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正式收到文件后七天内。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现场修改和增加工程而向发包人申请同意;发包方的变更通知及不可抗力因素。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属隐蔽工程的由双方验收签证。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按《通用条款》增加以下内容:

20.1承包人按规定健全现场安全生产、保卫措施,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文明、安全施工,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在工程进行期间,因承包人责任造成与本工程有关或本工程引致的人身意外伤亡、财产损失、破坏或罚款,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1.安全防护

按《通用条款》增加以下内容:

21.1所有安全防护措施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21.2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穗建筑[2003]106号文所规定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

文明施工要求:

按穗建筑(2006)411号文、穗建质[2008]937号文、穗建质[2008]1008号文、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2012年)执行,各文件内容之间如有矛盾,以最新文件内容执行。

22.事故处理

按《通用条款》增加以下内容:

22.1因承包人责任过失造成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

本工程的合同总价以招标图纸(包括发包人确认的招标有关资料)总价包干。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本合同总价款应包括施工设备、临时用水、用电、进场道路、临时设施费、赶工措施费、交通安全维护设施费、技术措施费、材料检测费、试验费用、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并包括执行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时所有附带工作及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

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①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包含施工过程风险的报价,承包人在施工过程所需的施工风险处理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造成附近建筑物、构筑物及现场已完成的构件破坏,需要恢复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②凡施工图纸中未有详细注明的做法,则按国家及广东省有关设计规范及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须将此因素考虑在内;③施工用的临时运输道路及临时征地的使用;④承包人对完成本工程内容(包括变更工程)的所有施工措施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和有关规定和监理单位的要求,承包人不得以施工方案变更为借口提出增加相应的措施费用的要求;⑤负责施工阶段涉及的市政、公路、水利、海事、航运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报批审工作及费用;⑥负责因施工造成的市政设施、绿化、农用地等破损后的原状恢复费用,并满足当地各业主的验收要求;⑦发包人不提供地下管线资料,承包人必须自行详细查勘,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以及原地下管线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作,承包人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

由于承包人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