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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差错缺陷评定标准

医疗差错、缺陷评定标准

医疗差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过失,给顾客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增加了医疗费用,但未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且未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争议;或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虽然医务人员有诊疗护理过失,但未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任何后果的医疗事故争议;或医务人员虽有诊疗护理过失,但病员的死亡、残疾、功能障碍等后果属疾病的自然转归,与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没有因果关系的医疗事故争议。

医疗护理缺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诊疗护理过失的行为.根据其对顾客的影响程度,可分为轻,中,重三度。

重度缺陷:

严重影响疗效或造成重要组织器官损害致功能障碍;甚至造成残废,死亡等严重不良后果。

中度缺陷:

影响疗效,延长疗程,造成组织器官的可愈性损害;或违反操作规程,增加顾客痛苦与医疗费用,但无严重后果。

轻度缺陷:

对顾客不造成影响或对顾客有轻微影响而无不良后果。

麻醉科

一般差错:

(1)低位椎管内麻醉未按常规操作进行致平面过高,出现呼吸抑制,经处理未发生不良后果者。

(2)硬膜外麻醉未按常规操作进行,致穿破硬脊膜或麻醉导管遗忘体内带回病房。

(3)因麻醉插管未按常规进行,致顾客牙齿松动、脱落,咽喉部严重损伤;

(4)麻醉不全,严重影响手术进行。

(5)急诊手术通知单送达后,30分钟内麻醉医师未做好麻醉准备者。

严重差错:

(1)麻醉科医生临床抢救顾客时,遗忘重要器械、药品影响抢救者。

(2)麻醉科医生因术中玩忽职守致顾客出现呼吸循环骤停,经抢救顺利恢复者。

(3)因麻醉穿刺未按正规操作造成气胸。

(4)麻醉科医生因不负责任造成无氧供给或二氧化碳潴留者。

麻醉缺陷

重度缺陷

(1)麻醉科医生临床抢救顾客时,遗忘重要器械,药品影响抢

救者。

(2)麻醉科医生因术中玩忽职守致顾客出现呼吸循环骤停,经抢救顺利恢复者。

(3)因麻醉穿刺未按正规操作造成气胸.

(4)麻醉科医生因不负责任造成无氧供给或二氧化碳潴留者.

(5)麻醉科值班人员无故停止,拖延或推诿手术,或擅离职守影响手术按时进行。

中度缺陷

(1)低位椎管内麻醉未按常规操作进行致平面过高,出现呼吸抑制,经处理未发生不良后果者.

(2)硬膜外麻醉未按常规操作进行,致穿破硬脊膜或麻醉导管遗忘体内带回病房.

(3)因麻醉插管未按常规进行,致顾客牙齿松动,脱落,咽喉部严重损伤;

轻度缺陷

(1)麻醉不全,严重影响手术进行.

(2)急诊手术通知单送达后,无特殊原因30分钟内麻醉医师未

做好麻醉准备.

 

医疗差错、缺陷评定标准

医疗差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过失,给顾客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增加了医疗费用,但未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且未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争议;或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虽然医务人员有诊疗护理过失,但未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任何后果的医疗事故争议;或医务人员虽有诊疗护理过失,但病员的死亡、残疾、功能障碍等后果属疾病的自然转归,与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没有因果关系的医疗事故争议。

医疗护理缺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诊疗护理过失的行为.根据其对顾客的影响程度,可分为轻,中,重三度.

重度缺陷:

严重影响疗效或造成重要组织器官损害致功能障碍;甚至造成残废,死亡等严重不良后果。

中度缺陷:

影响疗效,延长疗程,造成组织器官的可愈性损害;或违反操作规程,增加顾客痛苦与医疗费用,但无严重后果。

轻度缺陷:

对顾客不造成影响或对顾客有轻微影响而无不良后果。

手术室

一般差错:

(1)主要手术器械、药品准备不全,影响手术进行者。

(2)体腔关闭前未认真查对清点敷料、器械,增加探查次数而延长手术时间30分钟以上者(体内找到为医师差错)。

(3)手术顾客因体位固定或摆放不当及保护不全,使皮肤压伤或出现水泡者。

(4)因责任心不强,用热水袋或电极造成轻度灼伤者。

严重差错:

(1)因未严格查对,术中输错血或用错药。

(2)接送顾客或手术前、后坠车、坠床。

(3)因交接班不严而误用未消毒物品。

(4)病理标本丢失,影响诊断治疗者。

(5)值班人员无故停止、拖延或推诿手术,影响手术按时进行。

手术缺陷

重度缺陷

(1)手术方式,部位,时间选择错误导致手术失败者;

(2)手术操作不当损伤重要脏器,影响患者生理功能;

(3)违反操作规程直接或间接造成大出血休克;

(4)手术操作不当或术前准备不足而致不能达到手术目的;

(5)术后体内遗留非治疗性异物;

(6)术中遇到复杂情况,未及时报告上级医生或会诊讨论而未得到妥善处理;

(7)术中出现术前未预料到的情况,需改变手术方式而未与顾客及其家属办理告知签字手续,术后发生争议.

中度缺陷

(1)手术粗暴造成过度组织损伤,但无后遗症;

(2)操作不当导致过量失血,但未引起出血性休克;

(3)操作不当导致感染,血肿,瘘管,窦道形成而影响愈合;

(4)违反手术分级管理的越级手术;

(5)无正当理由所致择期手术术前等候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

轻度缺陷

(1)切口遗留异物而影响愈合者;

(2)化脓性病灶切开引流不畅需再次扩大引流或延期愈合;

(3)器械使用不当造成患者损伤;

(4)术后因伤口处理不妥影响切口如期愈合.

 

医疗差错、缺陷评定标准

医疗差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过失,给顾客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增加了医疗费用,但未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且未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争议;或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虽然医务人员有诊疗护理过失,但未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任何后果的医疗事故争议;或医务人员虽有诊疗护理过失,但病员的死亡、残疾、功能障碍等后果属疾病的自然转归,与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没有因果关系的医疗事故争议。

医技工作缺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诊疗护理过失的行为。

根据其对顾客的影响程度,可分为轻、中、重三度。

重度缺陷:

严重影响疗效或造成重要组织器官损害致功能障碍;

甚至造成残废、死亡等严重不良后果。

中度缺陷:

影响疗效,延长疗程,造成组织器官的可愈性损害;

或违反操作规程,增加顾客痛苦与医疗费用,但无严重后果。

轻度缺陷:

对顾客不造成影响或对顾客有轻微影响而无不良后果。

理疗科

一般差错:

(1)开错处方,错误执行医嘱者。

(2)治疗时错置电极、部位或漏电,但伤及顾客较轻者。

(3)未遵医嘱而扩大紫外线照射范围,其红斑范围超过2cm2以上或6个生物剂量者。

(4)因查对不严,用错药、打错针、电极极性错误,但无严重后果者。

(5)针灸遗漏主穴、配错穴位或针灸完后忘记取针带回病房或家中者。

(6)治疗中出现二度烧伤、电解伤,面积大于0.5cm2,小于1cm2者。

(7)因封闭、针灸治疗造成小血肿(面积<2cm2)或轻度感染者。

严重差错:

(1)针刺治疗中造成气胸,不需外科治疗自行吸收者。

(2)治疗中出现二度烧伤、电解烧,面积大于1cm2者。

(3)对诊断明确的禁忌顾客进行错误治疗者。

(4)因保管、使用检修不当,造成贵重仪器,主要部件损坏而不能使用者。

理疗科

重度缺陷

(1)针刺治疗中造成气胸,但自行吸收者。

(2)对诊断明确的禁忌顾客进行错误治疗者。

(3)因保管、使用检修不当,造成贵重仪器,主要部件损坏而不能使用者。

中度缺陷

(1)治疗时错置电极、部位或漏电,但伤及顾客较轻。

(2)未遵医嘱而扩大紫外线照射范围,其红斑范围超过2cm2以上或6个生物剂量者。

(3)因查对不严,用错药、打错针、电极极性错误,但无严重后果。

轻度缺陷

针灸遗漏主穴、配错穴位或针灸完后忘记取针带回病房或家中者。

 

医疗差错、缺陷评定标准

医疗差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过失,给顾客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增加了医疗费用,但未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且未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争议;或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虽然医务人员有诊疗护理过失,但未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任何后果的医疗事故争议;或医务人员虽有诊疗护理过失,但病员的死亡、残疾、功能障碍等后果属疾病的自然转归,与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没有因果关系的医疗事故争议。

医技工作缺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诊疗护理过失的行为。

根据其对顾客的影响程度,可分为轻、中、重三度。

重度缺陷:

严重影响疗效或造成重要组织器官损害致功能障碍;

甚至造成残废、死亡等严重不良后果。

中度缺陷:

影响疗效,延长疗程,造成组织器官的可愈性损害;

或违反操作规程,增加顾客痛苦与医疗费用,但无严重后果。

轻度缺陷:

对顾客不造成影响或对顾客有轻微影响而无不良后果。

放射科

一般差错:

(1)错照顾客或部位,错排或漏排X光号码,损坏或遗失照片,需重新检查者。

(2)诊断报告写错姓名、左右部位,已发出者。

未按规定时间发出报告者(疑难病例除外)。

(3)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胶片报废者。

(4)X光片归档错误,致使无法查找或丢失X光片或原始资料混乱者。

(5)因责任或技术原因致使重要特殊检查失败者。

(6)各种特殊检查的预约超过规定时间,延误诊治者。

(7)错配显影、定影液未使用者。

(8)报告单写错姓名、X线号并已发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严重差错:

(1)因错照顾客部位,而导致治疗错误,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2)X光片显示不清楚,因责任或技术水平导致重大病情漏诊、误诊。

(3)配错显影液、定影液造成废片者。

(4)因责任心不强,对机器设备保管、使用不当,造成仪器损坏,影响工作者。

(5)不按操作规程致各种造影失败(例脑、心、肝、肾等)。

造成顾客痛苦及药物、胶片浪费者。

放射科

重度缺陷

(1)因错照顾客部位,而导致诊断治疗错误。

(2)配错显影液、定影液造成废片者。

(3)因责任心不强,对机器设备保管、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工作者。

(4)不按操作规程致各种造影失败(例脑、心、肝、肾等)。

造客痛苦及药物、胶片浪费者。

(5)X光片有征象显示而未作出诊断。

中度缺陷

(1)错照顾客或部位,错排或漏排X光号码,损坏或遗失照片,

需重新检查者。

(2)X光片归档错误,致使无法查找或丢失X光片或原始资料。

(3)因技术原因致使重要特殊检查失败者。

(4)诊断报告写错姓名、左右部位,已发出者。

轻度缺陷

(1)未按规定时间发出报告者(疑难病例除外)。

(2)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胶片报废。

(3)各种特殊检查的预约超过规定时间,延误诊治者。

(4)错配显影、定影液未使用者。

(5)因摄片技术原因造成显影不清影响诊断。

 

医疗差错、缺陷评定标准

医疗差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过失,给顾客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增加了医疗费用,但未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且未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争议;或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虽然医务人员有诊疗护理过失,但未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任何后果的医疗事故争议;或医务人员虽有诊疗护理过失,但病员的死亡、残疾、功能障碍等后果属疾病的自然转归,与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没有因果关系的医疗事故争议。

技工作缺陷界定标准

医技工作缺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诊疗护理过失的行为。

根据其对顾客的影响程度,可分为轻、中、重三度。

重度缺陷:

严重影响疗效或造成重要组织器官损害致功能障碍;

甚至造成残废、死亡等严重不良后果。

中度缺陷:

影响疗效,延长疗程,造成组织器官的可愈性损害;

或违反操作规程,增加顾客痛苦与医疗费用,但无严重后果。

轻度缺陷:

对顾客不造成影响或对顾客有轻微影响而无不良后果。

检验科

一般差错:

(1)丢失或损坏标本不能检查者。

(2)错查、漏查检验项目或填错检验结果者。

搞错标本而标本已处理不能复查者。

(3)错配或用错试剂,检验项目与申请项目不符合、报告结果错误者。

(4)未按规定时间发出报告,检验单填写不清或不规范。

(5)使用变质或未经校正的试剂,影响检查结果的准确性者。

严重差错:

(1)所查项目不按规程处理,影响结果的准确性、及时性以致延误诊断、治疗者。

(2)因工作粗疏,错发或遗失检查结果,影响诊断及治疗者。

(3)因不负责任损坏或丢失血、骨髓、肾孟导尿、脑脊液等标本者。

(4)贵重仪器因使用、保管不当,造成主要部件损坏者。

(5)值班人员拒查、推诿、拖延各种检验影响急诊治疗、抢救者。

检验科

重度缺陷

(1)所查项目不按规程处理,影响结果的准确性、及时性以致延误诊断、治疗者。

(2)因工作粗疏,错发、漏发或遗失检查结果,影响诊断及治疗。

(3)因不负责任损坏或丢失骨髓、肾盂导尿、脑脊液等特殊标

本。

(4)贵重仪器因使用中违反操作常规、保管不当,造成部件损坏者。

(5)急诊检验无故未按时报告影响诊断治疗。

(6)因污染造成假阳性,影响诊断和治疗。

中度缺陷

(1)丢失或损坏标本不能检查或需补查者。

(2)错查、漏查检验项目或填错检验结果者。

搞错标本而标本已处理不能复查者。

(3)错配或用错试剂,检验项目与申请项目不符合、报告结果

错误者。

(4)使用变质或未经校正的试剂或容器不干净,影响检查结果的准确。

轻度缺陷

(1)普通检验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发出报告,检验单填写不规范。

(2)使用未经校正的试剂,影响检查结果的准确性者。

 

医疗差错、缺陷评定标准

医疗差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过失,给顾客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增加了医疗费用,但未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且未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争议;或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虽然医务人员有诊疗护理过失,但未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任何后果的医疗事故争议;或医务人员虽有诊疗护理过失,但病员的死亡、残疾、功能障碍等后果属疾病的自然转归,与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没有因果关系的医疗事故争议。

技工作缺陷界定标准

医技工作缺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诊疗护理过失的行为。

根据其对顾客的影响程度,可分为轻、中、重三度。

重度缺陷:

严重影响疗效或造成重要组织器官损害致功能障碍;

甚至造成残废、死亡等严重不良后果。

中度缺陷:

影响疗效,延长疗程,造成组织器官的可愈性损害;

或违反操作规程,增加顾客痛苦与医疗费用,但无严重后果。

轻度缺陷:

对顾客不造成影响或对顾客有轻微影响而无不良后果。

药剂科

一般差错:

(1)工作粗疏,遗漏或发错品种者。

(2)因未按操作常规,自制制剂不合格。

(3)毒麻精神药品未按规定管理或帐物不符者。

(4)药袋或药瓶上的姓名、剂量、用法书写不清或贴错瓶签者。

(5)处方不符合规定,把关不严或擅自发出超限量药品者。

(6)因工作不慎,配错处方、发错药品,但及时追回而未用于顾客者。

严重差错:

(1)注有“急”字的危重病员的处方,未立即配发而影响抢救治疗者。

(2)凡配制大输液含有杂质,致顾客使用后有严重输液反应者。

(3)毒、麻、精神药品因管理不善、丢失或错发并已用于顾客者。

(4)因保管不善,造成药品/中药饮片发霉、变质、过期和失效。

(5)投、发错药(包括品种、剂型、剂量)已用于顾客者。

(6)临床药师审发不慎,造成不良反应。

药剂科

重度缺陷

(1)急救处方未立即配发而影响抢救治疗者。

(2)配制大输液含有杂质,致顾客使用后有严重输液反应者。

(3)毒、麻、精神药品因管理不善、丢失或错发并已用于顾客。

(4)因保管不善,造成药品发霉、变质、过期、失效,价值400

元以上者。

(5)投、发错药(包括品种、剂型、剂量)已用于顾客者。

中度缺陷

(1)毒麻精神药品未按规定管理或帐物不符者。

(2)药袋或药瓶上的姓名、剂量、用法书写不清或贴错瓶签者。

(3)因工作不慎,配错处方、发错药品,但及时追回而未用于顾客。

(4)处方不符合规定,把关不严或擅自发出超限量药品者。

(5)临床供药不及时而影响诊断治疗。

轻度缺陷

(1)膏、粉、片剂药物制作不符合要求,或药物发霉变质。

(2)自制注射剂混有杂质,或有输液反应,但未引起严重后果。

 

医疗差错评定标准

医疗差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过失,给顾客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增加了医疗费用,但未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且未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争议;或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虽然医务人员有诊疗护理过失,但未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任何后果的医疗事故争议;或医务人员虽有诊疗护理过失,但病员的死亡、残疾、功能障碍等后果属疾病的自然转归,与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没有因果关系的医疗事故争议。

口腔科

一般差错:

(1)洞去腐和制洞时造成I0-II0龋齿意外穿髓者。

(2)应用失活剂后未向患者文字交待复诊时间,造成延误复诊者。

(3)写错姓名、床号、药物及错照部位者。

(4)修复中因模型或修复体丢失而致顾客再次复诊者。

(5)因操作不慎,在治疗过程中使患者误服修复体,但未引起严重后果者。

(6)拔牙时遗留残根未加记录,或错戴假牙者。

(7)注射麻醉药时,未问清病史(例如高血压、心脏病、过敏史),而致轻度过敏反应者。

(8)需充填绝缘体而未充填,引起牙髓炎者。

严重差错:

(1)因工作粗疏,致失活剂不密合,造成牙组织灼伤者。

(2)根管治疗中扩孔针折断,导致拔牙者。

(3)在治疗修复中,未按常规操作造成舌、腭、龈组织较重的机械损伤者。

(4)用腐蚀药物治疗(如硝酸银、麝香草酚、碘酚)引起周围软组织严重溃烂者。

(5)拔牙撕伤软组织未经缝合,引起大出血者。

基牙预备中磨错牙或过多切割牙体组织者。

 

 

医疗差错、缺陷评定标准

医疗差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过失,给顾客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增加了医疗费用,但未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且未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争议;或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虽然医务人员有诊疗护理过失,但未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任何后果的医疗事故争议;或医务人员虽有诊疗护理过失,但病员的死亡、残疾、功能障碍等后果属疾病的自然转归,与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没有因果关系的医疗事故争议。

医工作缺陷界定标准

医技工作缺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诊疗护理过失的行为。

根据其对顾客的影响程度,可分为轻、中、重三度。

重度缺陷:

严重影响疗效或造成重要组织器官损害致功能障碍;

甚至造成残废、死亡等严重不良后果。

中度缺陷:

影响疗效,延长疗程,造成组织器官的可愈性损害;

或违反操作规程,增加顾客痛苦与医疗费用,但无严重后果。

轻度缺陷:

对顾客不造成影响或对顾客有轻微影响而无不良后果。

功能检查诊断科

一般差错:

(1)因工作粗疏,致导联、标记或部位错误,已发出报告者。

(2)检查错位、错项,遗漏检查部位,未发出报告者。

(3)错发或漏发诊断报告者。

(4)未按规定时间发出检查报告,影响顾客诊治者。

(5)不按操作常规,造成胶卷、图片浪费者。

(6)因保管不善,丢失和损坏原始资料者。

严重差错:

(1)错发、丢失图片或报告影响诊断、治疗或抢救者。

(2)因工作粗疏,保管、使用不当,损坏主要仪器部件者。

(3)图象与诊断不一致者,且发出了错误报告。

(4)诊断与手术或病理证实不一致,且有重大遗漏者。

功能检查诊断科(心功能、电生理、内窥镜、B超等)

重度缺陷

(1)错发、丢失图片或报告影响诊断、治疗或抢救者。

(2)因工作粗疏,保管、使用不当,损坏主要仪器部件者。

(3)诊断与手术证实不一致,且有重大出入或遗漏者。

中度缺陷

(1)因工作粗疏,致导联、标记或部位错误,已发出错误报告者。

(2)检查错位、错项,遗漏检查部位,未发出报告者。

(3)未按规定时间发出检查报告,影响顾客诊治者。

轻度缺陷

(1)不按操作常规,造成胶卷、图片浪费者。

(2)因保管不善,丢失和损坏原始资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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