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个税的筹划路径及案例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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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个税的筹划路径及案例分析

年终奖个税的筹划路径及案例分析

一:

年终奖个税筹划路径

备注:

1: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收入额(含年终奖)-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

有人说为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要和36000元作比较呢?

这个数有什么依据呢?

这个数肯定不是笔者掐指一算出来的。

我们首先看居民个人工资薪金个人综合税率表,其中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而如果按照年终奖计算方式,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6000元,36000/12=3000元,按照年终奖个税税率表,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发现没此时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6000元下,两种税率和都是3%,速算扣除为0,那么显然两者计算结果是一样的。

3:

至于为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0时,就应该选用工资薪金和年终奖一起计算个税,这个就更简单了。

既然全年应纳税所得(工资+年终奖),计算是小于0的。

那就不需要纳税了,此时你还单独把年终奖拿出来算税?

4:

年应纳税所得额>36000元,年终奖单独计税更有利(即工资和年终奖分别计算个税),但是需要看年终奖部分是否存在盲区,如果存在盲区,则将年终奖总额,部分归入工资薪金纳税,剩下年终奖单独纳税。

具体怎么测算,本文第三部分有详细案例介绍。

二:

年终奖个税计算案例

注意:

以下案例,笔者直接拿前一篇文章中的案例数据,为了辅助说明以上年终奖筹划路径图。

如果已经看过,可以略过,直接阅读本文第三部分。

本文第三部分将直接阐述,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6000元时,且年终奖存在盲区,年终奖划归多少作为年终奖,划归多少进入工资薪金计税,以此达到税收最优的筹划路径。

(一)单独计算优于综合计算

(1)  单独计算

案例A:

研发部王二,2019年每月税前工资为20000元(基本工资10000,薪级工资3000,绩效工资2800,加班费2400,津贴补助1800),代扣社保合计1050元,代扣公积金500元,2019年12月发放年终奖120000元,王二每月专项附加扣除为3500元2019年之前没有享受年终奖个税计算政策。

计算王二个税及年终奖个税。

工资个税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20000*12-1050*12-500*12-3500*12-60000=11.94万。

11.94万根据税率表,属于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520。

计算个税=11.94*1.%-0.252=9420元,需要缴纳个税为9420元。

年终奖单独计算:

关于新政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政策是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例计算为,120000/12=10000元,找到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月度税率表)中,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为(10%,210)。

年终奖应纳税额=120000*10%-210=11790元

由此计算可以得出,2019年王二每月工资汇算缴纳个税是9420元,加上一次性年终奖为11790元,合计王二2019年缴纳个税为9420+11790=21210元。

(2)合并计算

案例B(数据同案例A):

研发部王二,2019年每月税前工资为20000元(基本工资10000,薪级工资3000,绩效工资2800,加班费2400,津贴补助1800),代扣社保合计1050元,代扣公积金500元,2019年12月发放年终奖120000元,王二每月专项附加扣除为3500元2019年之前没有享受年终奖个税计算政策。

计算王二个税及年终奖个税。

合并计算个税:

应纳税所得额=20000*12+120000-1050*12-500*12-3500*12-60000=23.94万。

23.94万根据税率表,属于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16920。

计算个税=23.94*20%-1.692=30960元。

由此采用综合计算,王二2019年汇算需要缴纳个税为30960元,

和以上采用单独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相比较,单独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合计王二2019年缴纳个税为9420+11790=21210元。

而采用综合法计算,合计王二2019年缴纳个税为30960元。

则30960-21210=9750元,综合计算比单独计算多缴纳个税9750元。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高收入人群选择单独计算办法比综合计算更划算。

具体多少算高收入,还是需要根据数据来测算,然后进行比较得出。

(二)综合计算优于单独计算

(1)  单独计算

案例C:

财务部王五,2019年每月税前工资为5050元(基本工资3000,薪级工资1000,绩效工资500,加班费350,津贴补贴200),代扣社保合计260元,代扣公积金100,2019年12月发放年终奖8000元,王五每月专项附加扣除为3500元,2019年之前没有享受年终奖个税计算政策。

计算2019年12月王五个税及年终奖个税。

工资个税:

应纳税所得额=5050*12-260*12-100*12-3500*12-60000=-4.572,不需要缴纳个税。

年终奖单独计算个税:

解析:

本例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为,8000/12=666.66元,找到对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3%,0),年终奖应纳税额=8000*3%=240元。

(2)合并计算

案例D(数据和案例C一致):

财务部王五,2019年每月税前工资为5050元(基本工资3000,薪级工资1000,绩效工资500,加班费350,津贴补贴200),代扣社保合计260元,代扣公积金100,2019年12月发放年终奖8000元,王五每月专项附加扣除为3500元,2019年之前没有享受年终奖个税计算政策。

计算2019年12月王五个税及年终奖个税。

综合计算个税:

应纳税所得额=5050*12+8000-260*12-100*12-3500*12-60000=-3.772,不需要缴纳个税。

由此综合计算,王五2019年不需要缴纳个税。

而采用单独计算,虽然每月工资,仍然不需要缴纳个税,但是一次性年终奖需要缴纳个税240元。

则综合计算与单独计算相比较,单独计算需要多缴纳个税240元。

也就是对于这类低收入人士来说,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选择综合计算办法,是有益处。

而具体这个低收入人士选择综合办法计算的量化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测算。

(三)综合计算和单独计算一致

(1)  单独计算

案例E:

研发部王六,2019年每月税前工资为12000元(基本工资7000,薪级工资3000,绩效工资1000,加班费500,津贴补助500),代扣社保合计1050元,代扣公积金500元,2019年12月发放年终奖12600元,王二每月专项附加扣除为3500元2019年之前没有享受年终奖个税计算政策。

计算王二个税及年终奖个税。

工资个税:

应纳税所得额=12000*12-1050*12-500*12-3500*12-60000=2.34万,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应纳个税=2.34*3%=702元。

年终奖单独计算个税:

解析:

本例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为,12600/12=1050元,根据年终奖税率表,找到对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3%,0),年终奖应纳税额=12600*3%=378元。

合计纳税=702+378=1080元。

(2)合并计算

案例F(案例数据同案例E一致):

研发部王六,2019年每月税前工资为12000元(基本工资7000,薪级工资3000,绩效工资1000,加班费500,津贴补助500),代扣社保合计1050元,代扣公积金500元,2019年12月发放年终奖12600元,王二每月专项附加扣除为3500元2019年之前没有享受年终奖个税计算政策。

计算王二个税及年终奖个税。

应纳税所得额=12000*12+12600-1050*12-500*12-3500*12-60000=3.6万。

根据综合个税税率表,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

应纳个税=3.6*3%=1080元。

此种情况下,年终奖个税单独计算和年终奖与工资薪金合并计税,两种计算方式,个税总额是一致的。

如果案例F数据不变,只是年终奖多发10元(2019年12月发放年终奖12610元)

A:

合并计算个税模式下

应纳税所得额=36010元,根据综合个税税率表,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则个税=36010*10%-2520=1081元。

B:

单独计算模式下

工资个税:

应纳税所得额=12000*12-1050*12-500*12-3500*12-60000=2.34万,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应纳个税=2.34*3%=702元。

年终奖单独计算个税:

解析:

本例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为,12610/12=1050.83元,根据年终奖税率表,找到对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3%,0),年终奖应纳税额=12610*3%=378.3元。

单独计算个税模式下合计纳税=702+378.3=1080.3

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6000元时,我们计算发现,此时年终奖单独计算个税金额,工资个税加年终奖个税为1080.3,而合并计算模式下,计算个税为1081元。

明显单独计算更有利。

这也是本文段落“

(一)单独计算优于综合计算”所阐述的例子所示。

三:

年终奖个税筹划分析

在如果案例F数据不变,只是年终奖多发10元(2019年12月发放年终奖12610元),因为年终奖12610元,没有跨越年终奖盲区。

所以年终奖12610元部分单独计算个税,工资薪金单独计算个税,最终税负比工资薪金和年终奖合并计算个税更有利。

但是如果案例数据改变一下呢?

把年终奖改为35万,此时如何筹划最佳呢?

案例G:

研发部王六,2019年每月税前工资为12000元(基本工资7000,薪级工资3000,绩效工资1000,加班费500,津贴补助500),代扣社保合计1050元,代扣公积金500元,2019年12月发放年终奖350000元,王二每月专项附加扣除为3500元,2019年发放此笔年终奖之前,没有享受年终奖个税计算政策。

计算王二个税及年终奖个税。

第一步:

计算年应纳税所得额

年应纳税所得额=12000*12+350000-1050*12-500*12-3500*12-60000=37.34万

第二步:

判断选择计算模式

因为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7.34万,则年终奖和工资薪金分别计算有利。

第三步:

年终奖发放额是否属于年终奖盲区

年终奖30万,根据年终奖盲区表,属于盲区。

所以为避免陷入盲区,需要将年终奖一部分划入工资薪金计税,剩下部分单独按照年终奖计算个税。

第四步:

那么如何计算划入多少计入工资薪金呢?

年终奖35万,根据以上年终奖盲区表,有几个盲区跨越界限,一个是36000元,一个是144000元,一个是300000元。

那么35万划归多少进入工资薪金计算个税呢?

1:

如果划归30万计入年终奖,5万作为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个税:

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12000*12+50000-1050*12-500*12-3500*12-60000=7.34万

计算个税=7.34*10%-0.2520=0.482万

年终奖个税:

300000/12=25000元,年终奖个税=300000*20%-1410=58590元

共计个税=0.482+5.859=6.341万

2:

如划归14.4万计入年终奖,20.6作为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个税:

工资薪金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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