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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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
(试行)
一.为有效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科学评价质量安全管理现状,推动建设.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防范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指南。
二、本指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标准规范制定。
三、本指南主要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各方主体开展质量安全自查工作,也可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对和参建单位实施履约管理及评价等工作,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工作。
四、本指南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质量检测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等8个主体的检查评分表组成,详见附表1~10。
五、检查评分表主要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主、标准分数、扣减分数、实得分数、合计分数、评价意见等内容。
六、检查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检查评分表满为100分,得分应为按规定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二)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不出现负值,各检查项目扣减分数不超过该项标准分数。
(三)如遇有缺项,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分:
遇有缺项时实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100
检查表重分实查项目标准分数之和
(四)多人对同一工程项目检查时,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
七、检查评定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一)合计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评定为优良;
(二)合计得分在70分(含70分)至80分,评定为合格;
(三)合计得分不足70分,评定为不合格。
八、受检单位存在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资质资格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九、检查评定等级为不合格时,受检(自检)单位必须限期整改为合格。
十、检查发现有质量安全隐患的,受检(自检)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十一、本指南应当与相关标准规范配套使用。
附表5施工单位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造价
进度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
检查项目
检查合计(100分)
安全管理(10分)
文明施工(7分)
脚手架(8分)
基坑支护/模板工程(12分)
矿山法(12分)/盾构法(8分)隧道(合20分)
安全防护(8分)
施工用电(10分)
塔吊/龙门吊/物料提升机(7分)
起重吊装(8分)
施工机具(5分)
其他专项(5分)
评价意见: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说明:
1、汇总表满分100分;
2、在汇总表中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在汇总表中该项赢得满分分值╳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100;
3、遇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分+实查项目实得分值之和/实查项目应得满分分值之和╳100;
4、其他专项主要是指:
轨行区施工安全、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等。
附表5.1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资质与资格
资质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扣10分
存在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扣10分
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未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扣10分
项目部未按要求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扣10分
企业未按规定配备、委派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持安全成产考核合格证,扣10分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扣10分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到岗履职或未现场带班,每人扣3~8分
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在多于1个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扣5分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每人扣3分
10
2
责任制度与目标管理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扣6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3分
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及其考核制度,扣4分
目标未分解或未量化,各扣3分
考核制度未有效落实,扣1~3分
6
续表5.1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3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
方案
使用未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扣14分
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查制度,扣5分
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扣14分
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分项工程为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
110kV或35kV或其他高压电线路送电前未制定送电方案,扣10分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扣5~8分
对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论证、审查并落实审查意见,每项扣6分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及完善,扣5分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工艺、产品,扣14分
未进行主要风险源辨识、登记、公示,扣5分
当地质条件和施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未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每一项扣5分
14
续表5.1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6
安全技
术交底
企业负责人未按规定带班检查,扣10分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扣5~10分
未有效开展日常、定期、敏感期安全检查或安全专项整治扣2~5分
未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关键节点施工前安全条件验收,每项扣5分
未组织高大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起重机械安装等重大风险工程的验收,扣4分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扣10分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未按“五到位”(责任、时限、措施、资金、预案)原则落实整改,每项扣2~5分
未建立安全检查档案,扣5分
10
7
安全教育和班前安全活动
为核查工程周边环境现状,扣5~10分
核查结果与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不符时未反馈给建设单位,扣3分
未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重要建(构)筑物、管线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扣10分
未按规定与受施工影响的管线管理单位签订管线保护协议,扣3分
在管线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时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安排专人监控,扣5分
10
续表5.1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8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
未建立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管理制度,扣6分
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具或安全防护服装,扣10分
未建立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管理档案,扣5分
10
9
分包管理与协调
管理
施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不明确,扣5分
与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出租单位未签订合同或合同未规定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安全要求,扣5分
分包合同、安全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扣2~6分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员,扣3分
分包合同未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扣3分
分包单位“三类”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每人扣2~3分
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扣5分
总包单位未按要求对分包队伍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扣3~5分
未与在同一场所作业的其他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或未明确双方安全管理人员,扣5分
10
续表5.1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0
安全费用
未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或未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扣2分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未按要求提取或未得到落实,扣5分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挪作他用,扣5分
5
11
应急管理
为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总体预案或主要事故的专项预案,各扣5~10分
应急预案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扣3~5分
未组织预案演练、演练流于形式或演练频次不足,扣3分
未建立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队伍,扣3分
未按要求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器材等设施,未设置应急逃生通道,或未及时更换补充失效的应急资源,每项扣2分
10
12
事故报
告处理
未建立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扣5分
事故、险情未按规定报告、处置不及时,扣4分
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安全事故,扣3~5分
未建立事故档案,扣2分
5
、
续表5.1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合计分数
100
评价意见: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附表5.2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现场围挡
工地周围未按所在城市的规定设置封闭围挡,扣10分
围挡不坚固、不稳定,扣7~10分
围挡没有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扣3~5分
围挡不整洁、不美观,扣2~3分
10
2
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进出口无大门,扣5分
在没有人员、材料、机械设备进出时工地大门敞开,扣2~3分
无门卫或出入人员未登记,扣5分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未持工作卡或其他有效证件,每1人扣2分
10
3
交通疏导
占用、挖掘道路未按规定设置交通疏解告示、行人绕行提示、文明施工用语等施工标志,扣3分
在围墙外未设置防来车碰撞墩或交通警示灯,扣5分
基坑便桥未设置限载、限速和禁止超车、停车等标志,扣3分
5
4
施工场地
出入口和主要道路未做硬化处理,扣5~10分
道路不畅通,扣3分
无排水设施或排水不通畅,扣4分
无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河)道措施,扣5~10分
现场未设置车辆冲洗装置或车辆未经冲洗带泥上路,或运料未按当地规定遮盖,每项扣5~10分
未设置吸烟处、随意吸烟,扣2分
10
续表5.2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5
材料堆放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置图堆放,扣4分
料堆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扣2分
堆放不整齐,扣3分
未做到工完场地清,扣3分
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10
6
现场住宿
现场搭建宿舍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扣10分
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扣10分
办公、生活区未与施工作业区明显分隔,扣6~10分
项目部未设置民工业余学校,扣4分
宿舍净高、宽度、居住人数超过规定要求,扣3分
宿舍无保暖、消暑、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措施,扣3~5分
宿舍未设置可开启窗户,通风、采光差,不整洁,扣2分
宿舍无床铺或未设置生活用品专柜、生活用品放置不整齐,扣3分
宿舍周围环境不卫生、不安全,或无绿化,扣3分
宿舍区未设置卫生责任人标牌,扣1~2分
宿舍内使用明火做饭,扣5分
宿舍、办公室私拉乱接电源,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热器具、高热灯具,每处扣2分
10
续表5.2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7
防火管理
施工现场为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扣5~10分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与器材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布局、配置不合理,扣5分
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未指定动火监护人员,扣5~10分
10
8
综合治理
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未分解到人,扣3~5分
治安防范措施不力,扣3~5分
5
9
施工现
场标牌
大门门头未设置企业标志,扣3分
大门口处设置的公示标牌内容不全,扣3~5分
无安全标语,扣5分
无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扣5分
8
续表5.2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0
生活设施
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食堂无卫生许可证,扣10分
炊事员无健康证,扣10分
食堂无责任制和卫生制度,扣5分
食堂使用的燃气罐未单独设置存放间或存放间通风条件不好,扣4分
食堂无吊顶,四周、地面未贴瓷砖、无排烟设施,扣2~5分
食堂生熟食未分开,无防蝇、蚊、鼠、蟑螂等措施,扣2~5分
食堂食物未留样(不少于48小时)、未做好留样记录,扣3分
不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扣5分
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扣4分
无淋浴室或淋浴室不符合要求,扣5分
未明确各区域卫生责任人,无专人管理,扣5分
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未装容器,扣3~5分
10
续表5.2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1
保健急救
无保健医药箱,扣5分
无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扣6分
无经培训的急救人员,扣4分
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扣4分
6
12
社区服务
无防粉尘、防噪音、防废弃措施,扣5分
夜间未经许可施工,扣6分
现场焚烧有毒、有害、恶臭的物质,扣5分
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扣5分
6
合计分数
100
评价意见: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说明:
1.检查评分表满分100分;
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
3.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附表5.11施工用电安全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地机动车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未采取防护措施,扣20分
20
防护方案未审批,扣5~10分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密,扣5~10分
在线路下方进行起重作业,扣20分
在线路下方搭设临时设施,扣5~10分
未经建设单位或其他施工单位同意,擅自从车站或隧道供电线路接线,扣10分
2
接零保护系统
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扣10分
10
工作接地或重复接地位置、安装及接地装置的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8分
专用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或与工作零线混接,扣10分
电气设备未接保护零线,每处扣3分
设备接零保护不符合要求,每台扣3分
施工现场防雷措施不符合规范,扣2~5分
续表5.11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3
配电箱开关箱
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扣10分
20
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每处扣5分
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每处扣1分
配电箱内未按要求设置可见断开点的隔离开关,每处扣2分
开关箱存在“一闸多机”现象,每处扣3分
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等不便操作,每处扣2分
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每处扣5分
配电箱进出线无护套保护,或无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每处扣2分
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每处扣2分
箱体及箱门未做接零保护,每处扣5分
4
现场照明
照明未采用专用回路或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扣5分
10
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每处扣2分
地下暗挖及潮湿场所等特殊场所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每处扣5分
照明变压器未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扣10分
手持照明灯具变压器一次侧末设漏电保护,二次侧末设熔断保护,每处扣2分
未按照要求在作业点、通道口设置照明或应急疏散照明,每处扣2分
续表5.11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5
配电线路
未按要求使用五芯电缆,扣10分
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或破损严重未及时更换,每处扣10分
线路过道无保护管,每处扣5分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存在乱拉乱接现象,每处扣2分
10
6
电器装置
电器具安全距离、爬电距离不符合要求,每处扣3分
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安装不符合要求,每处扣3分
闸具不具备过载、短路功能,每处扣5分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扣5分
使用国家已淘汰产品,扣5分
5
7
电气防火
电缆(线)截面不满足用电设备荷载要求,每处扣2~10分
电气设备无过载、短路保护,每处扣3分
使用大攻率、高热量照明灯具无安全措施,扣3分
易燃物质储存、使用或可易燃气体潜在场所所未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扣3分
电气设备和线路老化、残破,线路发热未及时更换处理,或导线压接不牢,线路接头处理不当,扣3分
电气线路或者设备与可燃材料无足够安全间距,又无安全措施,每处扣2分
发电机用油桶直接供油,每处扣5分
10
续表5.11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8
变配电装置
配电室门开启方向不符合规范,每处扣2分
5
配电室建筑、室内电气设备布设不符合要求,扣3分
未设警示标志或消防设施、绝缘措施,扣2分
发电机组电源未与外电线路电源实行连锁,扣5分
发电机组未独立设置接地装置、实行TN-S接零保护系统,扣5分
9
用电管理
无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扣10分
10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程序不符合要求,扣5~8分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全、针对性不强,扣5~10分
临时用电工程投入使用前未按要求验收,扣3~5分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3分
安全技术交底、设备设施验收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3分
定期巡视检查、隐患整改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3分
档案资料不齐全,未设专人管理,扣5分
合计分数
100
评价意见: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说明:
1.检查评分表满分100分;
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
3.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续表5.12安全防护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安全帽
施工现场每一人不戴安全帽,扣3分
10
安全帽不符合标准,每发现一项扣1分
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每人扣1分
2
安全网
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扣10分
10
基坑边、上下通道未安装护栏且未使用安全网,扣10分
钢结构、屋面安装不设安全平网,扣5分
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扣10分
安全网未取得安全标志,扣10分
3
安全带
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每人扣5分
10
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每人扣3分
安全带不符合标准,每人扣2分
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绳,扣5分
4
其他
钻孔、注浆、喷混凝土、切割、打磨等扬尘作业不戴防尘口罩,每人扣1分
5
续表5.12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5
楼梯口、(电梯、管道、通风)井口基坑成槽及其他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无防护措施,扣7分
7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格,每处扣3分
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扣3分
电梯井管道井、风道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缺少一道平网,每处扣4分
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扣7分
6
爬梯防护
高于2.0m的爬梯无防护笼等措施,每处扣5分
7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每处扣3分
7
通道口防护
无防护棚,扣7分
7
防护不严,每处扣2~3分
防护棚不牢固、材质不符合要求,每次扣3分
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扣7分
8
高架桥面、车站主体结构顶面、建筑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
临边无防护,每处扣5分
7
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防护不严,不牢固或高度不满足规范规定的高度等)每处扣3分
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每处扣3分
续表5.12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9
结构设施
5
主要结构件的变形、锈蚀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平台、走道、梯子、栏杆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分
高强螺栓、销轴、紧固件的紧固、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10
多塔作业
多塔作业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扣5分
5
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11
备案登记
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扣5分
5
12
周边安全
塔吊作业覆盖公共设施时无专项防护措施,扣5分
5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扣3分
13
检查检测及维修保养
未按规定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扣5分
5
未制定维修保养制度,或未按要求进行定期维修保养,扣5分
维修保养记录不真实,扣3分
无设备运转记录或运转记录填写不真实,扣1~2分
达到报废标准未及时报废,扣5分
合计分数
100
评价意见: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说明:
1.检查评分表满分100分;
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
3.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