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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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

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家住建部《关于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执行总公司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总公司级、总部级重大安全风险点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总公司、总部级级重大安全风险点的检查,督促参建各方以工程风险管控为核心,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深化工程监理现场监管作用,确保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平稳可控,促进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有效提升。

二、时间安排

2015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组织架构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张志良

副组长:

陈乔松、孙成伟、邹东、袁亮亮、刘浪静、朱育宏、黄辉

(二)下设工作检查小组

第一小组:

组长汪良旗,副组长傅常庆、梁建华(主要负责车辆段及后续工程),组员质安部2人、土建一中心技术部1人、土建二中心技术部1人、风险咨询单位1人。

第二小组:

组长凌志平,副组长熊辉、梁建华(主要负责车辆段及后续工程),组员质安部2人、土建一中心技术部1人、土建二中心技术部1人、风险咨询单位1人。

建设总部监测学习小组每两周一次的检查与本次质量安全大检查结合一起开展。

车辆段及后续工程中心安排1人轮流参加两个检查小组。

检查工作协调人:

林锐深、郭志坤。

四、检查内容

(一)安全方面:

包括重大风险分析与评审报告执行落实情况、总公司安委会检查内容及安全检查评分表项目,详见附件1。

(二)质量方面:

包括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落实情况、质量检查评分表项目,详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检查小组在检查过程中须做到认真、细致,全面覆盖,按内容逐条对照检查。

(二)原则上一个半月检查覆盖所有总公司级风险点,一个季度检查覆盖所有总部级风险点,风险点要动态更新。

具体检查计划安排详见附件3,检查计划根据每季度风险点更新情况动态调整。

(三)每次检查发现问题在将总部安全例会上通报曝光;每月将检查情况进行全线通报,并发至各施工、监理法人单位;每季度将存在问题通报至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广东建工、广州建筑、广东水电集团等上级单位。

附件:

1.安全检查内容

2.质量检查内容

3.检查计划表

 

附件1

安全检查内容

序号

检查项目

施工单位安全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

1

保证项目

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不到位,或冒名顶替

 

单位工程开工前无“地质补勘报告、管线评估报告、周边环境调查报告、周边建(构)筑物调查报告”施工的(适用土建工程)

 

未完成安全报监的,擅自施工的。

 

2

安全管理项目

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及考核办法。

 

分包单位未按《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办理审核、审批、备案手续。

 

根据《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的要求,重大风险源动态防控措施未落实到位。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和审查、审批不符合规定。

 

安全隐患问题未按整改期限要求进行整改,形成闭合管理的。

 

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不符合《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

 

未按工程实际编制专业应急救援预案

 

市建委地下工程和深基坑监测预警系统平台未及时消警,被市建委、总公司或建设总部通报的。

 

未落实《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暂行)指引》相关要求的。

 

未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周检、月检)和专项安全检查,未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未落实《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

 

被总公司或建设总部或工程中心安全约谈的。

 

法人单位未派管理和技术专家每季度对项目部检查和巡视,并留有检查记录和台账。

 

区域公司未派管理和技术专家每月对项目部检查和巡视,并留有检查记录和台账。

 

工程过程中出现应急事件,法人单位未及时派管理和技术专家到场进行技术支持和援助的。

 

工程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不符合实际。

 

每月未落实重大风险源的辨识、评审、未上墙公示。

 

未对作业人员做三级安全教育。

 

未对作业人员做班前教育。

 

未给作业人员办理平安卡。

 

未对作业人员做安全技术交底。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作业。

 

未按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未按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和设备的。

 

3

施工现场项目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无方案施工,施工现场措施与方案不相符。

 

轨行区作业未按《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运输管理办法》要求执行的。

 

未对超预警值、控制值的监测点进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的。

 

未按规范要求对第三方基准点、监测点进行埋设,清晰标识类别、编号、保护要求。

 

未对第三方监测点采取有效保护措施而导致损坏的。

 

“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五临边”(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防护不符合规定。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

 

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不符合规定。

 

机械设备进场未报验、或报验不符合规定。

 

施工现场使用不合格施工机具,防护不符合规定。

 

施工现场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操作不符合规定。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符合消防要求。

 

未正确使用视频监控、门禁系统。

 

视频监控室无人值班。

 

视频监控及门禁系统污损未及时清洁修复。

 

4

文明施工项目

施工、办公和生活区场地未按《广州地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设置。

 

施工场地未硬化。

 

未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降噪措施。

 

施工场地内排水不通畅,有积水。

 

施工场地内材料堆放不整齐。

 

生活区卫生管理不健全。

 

员工宿舍消防、用电不符合要求。

 

无夜间施工许可证,进行夜间施工的。

 

5

/

重大风险分析与评审报告执行落实情况

 

门卫值班、人员出入登记情况

 

 

序号

检查项目

监理单位安全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

1

保证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安全专监未按照合同要求到位

 

每季度监理部未向工程中心上报人员到位审批表或人员到位情况与报审批复人员不相符

 

2

安全管理项目

未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安全专篇》。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安全专篇》中的内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

 

未定期组织进行重大风险源的辨识、评审,未对每月风险点组织排查,未制定相应控制措施

 

未按合同要求对承包商安全文明措施费计划及每月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审批。

 

未执行《广州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暂行)指引》的。

 

未按有关规定审批和验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发出停工指令。

 

未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周检、月检)和专项安全检查,未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未按《广州地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和《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工地开工前文明施工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验收的

 

被总公司或建设总部或工程中心安全约谈的。

 

《监理实施细则-安全专篇》中安全控制点、关键部位(或工序)无有针对性监理控制措施。

 

监理部未配置至少一名安全监理工程师,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主任资格。

 

未落实《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主导设备、特种设备进行审核、验收。

 

未对施工项目部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进行旁站,且旁站记录不齐全。

 

未按照地铁公司规定每月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未对施工中安全隐患和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发出整改通知书的。

 

对自身或业主等监管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未及时跟踪落实,形成闭合管理的。

 

未对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教育情况进行检查的。

 

未按规定要求对现场进行巡视,对关键施工环节和事故易发、多发工序实行旁站的。

 

监理日志未能全面记录安全监理情况;巡视、旁站记录不真实、不完整。

 

3

/

公司未派管理和技术专家每季度到监理部检查和巡视,并留有检查记录和台账。

 

监理月报、周报按合同履行情况

 

业主项目工程师开工前、每季度安全培训记录

 

附件2

质量检查内容

序号

检查项目

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

1

保证项目

项目经理、总工不到位

 

质量报监未完成前擅自进行主体结构施工

 

未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或质量管理相关制度

 

伪造检测数据或结果,或出具原材料、设备虚假合格证明

 

2

质量管理项目

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办理未完成或未完善相关手续,擅自施工的

 

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深基坑、暗挖、高支模等重大工程无专项方案或专项方案未经审查擅自施工的

 

偷工减料或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未按经审查的施工图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因质量问题被总公司、总部或工程中心约谈的

 

质量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

 

未通过报验擅自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质量缺陷处理未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表观质量控制的通知》(穗建质[2013]1965号)的要求进行处理,质量缺陷处理无记录或未经验收的

 

项目管理机构未按要求设置专职质检人员,或专职质检人员不到位

 

重要工序、部位施工时,项目管理人员不在岗

 

施工记录、施工日志、验收记录不齐全、不同步、不真实

 

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不到位

 

出现施工质量通病未及时处理、或混凝土表观质量差(如出现混凝土开裂、渗漏、蜂窝、麻面等外观质量等)的

 

因施工单位原因出现质量检测不合格项目

 

质量检测不合格项或质量问题整改处理未及时闭合的

 

未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未做好质量检查记录

 

3

材料管理

建筑材料检验不合格或未出检测结果,擅自使用的

 

现场未按规定设立标准养护室或未进行标准养护的

 

材料见证取样未执行二维码制度的

 

未经业主同意,钢筋、混凝土、防水材料未采用甲招已供而擅自购买并使用在工程项目中

 

混凝土试件未植入芯片

 

无材料管理及检验制度,未编制材料进场及检测计划的

 

未按经审批的试验检测方案进行送检或检测频率不符合要求的

 

未送经业主批准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原材料进场未按要求进行报验、送检

 

材料进场记录、批次、数量记录不完整,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

 

材料检验、试验报告等文件缺失

 

检测仪器设备没有按规定检定或校准

 

现场材料存储不当或试块、试件制作不规范

 

4

测量管理

无测量专项方案,或方案未审批实施实体工程测量的

 

未按要求建立测量复核制度或复核制度未落实的

 

未及时分析数据,未实施信息化动态施工

 

人员、仪器配备不到位,仪器未按照要求进行标定

 

测量日志不完善或测量资料不齐全

 

5

质量验收管理

重要工序未执行样板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重要分部未按要求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未按规定对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记录

 

“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执行不符合要求

 

6

两年治理

是否有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五方责任制落实情况(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质量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措施及质量问题处理情况,工程质量检查不合格整改及回复情况

 

推行绿色施工情况(包括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施工噪音管理、建筑施工围蔽管理、夜间施工照明管理、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建筑废弃物处理、水资源循环利用等)

 

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情况(建立劳务人员信息档案、进场教育培训情况等)。

 

 

序号

检查项目

监理单位质量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

1

保证项目

项目总监、总监代表不到位

 

每季度监理部到位人数与报审批复的人数不符

 

未建立健全质量监理制度或责任制

 

未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2

质量管理

因质量问题被总公司、总部或工程中心约谈的

 

未及时组织各种样板、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或其它隐蔽工程验收、各类中间验收

 

验收程序不符合规定,存在问题未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或验收结论不正确

 

对建设单位或质量监督等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未及时跟踪落实并及时回复的

 

未按监理实施细则实施旁站监理

 

未按经施工图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设计变更文件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

 

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周检、月检)和专项质量检查或未做好质量检查记录

 

未有效执行建设单位精细化管理相关制度的

 

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或未根据工程变化情况及时修订

 

未审查施工单位应持证人员(如测量人员、质检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等)的资格证

 

未按要求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测量和监测方案、质量缺陷与质量通病防治处理方案等,对方案针对性、可行性、可靠性和全面性没有明确的审查结论

 

监理日志、旁站监理记录不齐全、不同步、不真实

 

未按规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进场使用前审查

 

对涉及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的材料使用前未督促抽检并见证取样

 

未对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责令退场并做好退场纪录的

 

未及时对施工报验单、隐蔽工程报验记录等报验资料进行签字确认

 

未按规定召开监理例会和质量专题会议

 

监理部测量专监、试验见证人员不到位或人员资历、专业不能满足现场阶段监理现场管理

 

未按照(穗铁建总总工〔2013〕1316号)对施工测量进行有效复测检查的

 

未有效对施工单位使用二维码、芯片进行监管的

 

发现质量问题未及时上报的

 

未按要求及时向建设单位、质量监督机构报送监理月报或月报被建设单位、质量监督机构书面批评

 

附件3

检查计划表

时间

检查小组

检查地点

备注

5月27日(周三)

第一小组

八号线北延段2标,八号线北延段4标

第二小组

四号线南延段5标,七号线一期8标

6月3日(周三)

第一小组

八号线北延段5标,八号线北延段9标

第二小组

二十一号线1标员村站,十三号线1标

6月10日(周三)

第一小组

知识城线7标,十四号线邓村车辆段

第二小组

十三号线6标,十三号线7标

6月17日(周三)

第一小组

六号线6标文化公园站土建工程折返线,七号线一期1标,七号线一期2标

第二小组

二十一号线5标,六号线二期4标

6月24日(周三)

第一小组

二/八号线14标,七号线一期7标

第二小组

九号线3标花城路站~广州北站区间、1#竖井、2#竖井

7月1日(周三)

第一小组

四号线南延段1标,四号线南延段2标

第二小组

四号线南延段3标,七号线一期9标,七号线后续工程大学城南换乘改造

7月8日(周三)

第一小组

十四号线12标,十四号线13标

第二小组

九号线2标,九号线4标

7月15日(周三)

第一小组

二十一号线2标,二十一号线3标

第二小组

二十一号线4标,六号线二期萝岗车辆段

7月22日(周三)

第一小组

二十一号线11标,十四号线10标

第二小组

十三号线8标,十三号线10标

7月29日(周三)

第一小组

八号线北延段2标,八号线北延段4标

第二小组

四号线南延段5标,七号线一期8标

8月5日(周三)

第一小组

八号线北延段9标,十四号线邓村车辆段

第二小组

六号线6标文化公园站土建工程折返线,十三号线1标

8月12日(周三)

第一小组

二/八号线14标,十三号线7标

第二小组

二十一号线5标,六号线二期4标

8月19日(周三)

第一小组

九号线3标花城路站~广州北站区间、1#竖井、2#竖井

第二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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