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土方开挖及降排水专项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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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土方开挖及降排水专项施工方案.docx

基坑土方开挖及降排水专项施工方案

***工程

 

基坑开挖及降排水

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公司

****年***月

一、工程概况

承包工程具体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3、《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4、《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2016)

5、《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6版)

三、施工工艺技术

(一)土方开挖

一)工艺流程

测量放线——机械开挖高程为3m的土方(放坡系数为1:

1.5)——基坑圆木桩支护施打——机械开挖高程为1m的土方(放坡系数为1:

1.5)——基坑放线——人工开挖至0.4m。

挖土应自上而下分段分层进行,边挖边检查坑底宽度,不够时及时修整,每1m左右修边一次,至设计标高,再统一进行一次修坡清底,检查坑底宽和标高。

二)施工方法

1、挖土方案总则

土方开挖前,必须调查清楚地下设施的种类、尺寸、位置和埋深,并请相关单位派人现场监护和指导施工。

土方开挖不得乱挖、超挖,开挖中发现有未曾查明的地下管涵以及地质情况有变化时,通知设计单位处理。

开挖时应注意观测和防护,确保相邻建(构)筑物及施工安全。

开挖前应做好施工区域内地面积水、雨水、地下渗水的排水工作。

(1)基坑开挖根据基坑支护的特点并与之协调,基坑开挖应遵守以下要求:

1)土方开挖应遵循时空效应的原理,严格实行“分层、分段、对称、平衡”的原则。

2)进行挖土分区,分块对称开挖。

(2)基坑土方开挖必须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3)配备足够的相关物资,保证土方开挖工作的顺利进行。

2、挖土原则

(1)土方开挖前,应完成定位、放线、基准点引测工作,否则不得开挖该皮土方。

(2)挖土时应自上而下分层开挖,严禁掏洞开挖。

作业中断或作业后,开挖面应做成稳定边坡。

(3)开挖土方的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挖掘机作业半径范围内不得有人,并指定专人指挥值守。

(4)机械开挖作业时,必须避开构筑物、管线,在距管道边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在距直埋缆线2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开挖。

(5)土方开挖应结合施工缝严格施行“先支护、分层分段”原则,将基坑开挖造成的周围设施的变形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6)土方开挖必须按设计规定的开挖深度分层开挖,自然放坡段每一层开挖深度不大于5.0m,严禁超挖。

(7)基坑坡顶地面荷载不超过20kPa,周边严禁超荷堆载。

(8)人机配合土方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

机械作业时,配合作业人员严禁处在机械作业和走行范围内。

配合人员在机械走行范围内作业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

(9)基坑底20~30cm厚的基土,用人工挖除整平,并防止坑底土扰动,开挖到位后及时验槽并浇筑砼垫层。

(10)在开挖过程中,如出现裂缝或滑移迹象,应立即暂停施工并将施工人员及设备撤至安全区域,在查清原因、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恢复施工。

3、挖土施工技术措施

(1)基坑土方开挖时,结合基坑特点,选择合理的开挖顺序及开挖层厚。

开挖层厚上应分层剥离选择合理的剥离层厚,使主动土压力分段释放,这样能预防支护结构因局部应力集中而造成的失稳,保证基坑的整体稳定性。

1)在基坑开挖前,对场地进行整平,范围为基坑顶边界线外1.5~3.0m以内。

2)临时坡道待挖土机退出基坑后,在坑顶面挖除,基坑的边壁进行切削清坡,以保证边坡的大致平整。

3)施工车辆荷载和堆载应满足设计单位提出的限载要求。

基坑坡顶上严禁车辆行驶速度过快和急刹车。

4)同一开挖面内开挖深度有较大差异时,宜先挖至浅基坑标高,换填或垫层浇筑完毕后,再开挖较深的基坑,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边坡的稳定。

严禁超挖,基坑底部留20~30cm进行人工挖土。

5)分段验槽,下步工序跟紧:

当某一施工段人工挖到设计标高后,及时请监理进行验槽,验收通过后进行下一步施工,以免基底土暴露时间过长。

6)机械进出口通道处,应事先在基坑护壁附近铺设路基箱以扩散压力,或者局部加固地基,减少侧压力

4、机械作业

(1)挖掘机作业

1)发动机启动或者操作前必须发出信号,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作业半径内严禁站人。

2)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

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3)装载作业必须待汽车停稳后方可以开始装料;卸料时,在不碰击汽车任何部位的情况下,斗应该尽量放底,并禁止汽车从驾驶室上越过;

4)作业时,禁止任何人上下机械和传递物品,严禁边工作边保养;

5)行走时,履带应该和动臂平行,回转台应该止住,斗离地面1米左右。

下坡应该低速行使,禁止变速和滑行;

6)作业时,要注意选择和创造合理的工作面、严禁掏洞挖掘;

7)禁止用挖掘机拖拉侧面的物体,严禁用突然落下的方式进行挖掘。

8)禁止将挖掘机布置在上下两个挖掘段作业,在工作面移动时,应该先平整地面并清除障碍物才能移动,在松软地面上移动时候,必须在运行装置下垫木板;

9)作业时候如果遇到较大的石块或者坚硬物体,应该先清除再继续作业;

10)禁止用斗全伸出顶起挖掘机。

斗没有离开地面时,严禁横向行使或者回转运动;

11)禁止在电线等架空物下作业,不准将斗长时间滞留在空中;

12)操作人员必须随时注意机械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并及时解决;

13)挖掘机行走时候,如果遇到电线、交叉道、管道、桥梁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挖掘机与高压线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应该尽量避免倒退行走;

14)挖掘机行走路线应与路面、沟渠、基坑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免滑翻。

(2)自卸汽车

1)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良好;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翻斗内严禁载人;

2)运输车辆应保证方向、制动、信号等齐全可靠。

装渣高度不得高出车箱,车辆应平稳行驶,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紧急制动;

3)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刮断。

4)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

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

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间距不小于10m,并严禁车上乘人。

车道应有专人维修,悬崖陡壁处应设防护拦杆。

5)施工机械停止作业时,汽车必须停放在安全可靠、基础牢固的平地,严禁在斜坡上停车,临时在斜坡上停车,必须用三角木等对车轮阻滑。

三)检查验收

1、主控项目

基坑:

坑底标高偏差不得超过-50mm,用水准仪测量;长宽允许偏差为+200mm,-50mm,用钢尺丈量;边坡应符合设计要求,可直接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2、一般项目

基坑:

表面平整度不超过20,用2m靠尺检查。

基底土性应满足设计要求,可直接观察或土样分析。

3、成品保护

开挖时应注意保护测量定位控制桩、轴线桩、水准基桩,防止被挖、运土机械设备碰撞、行驶破坏;边坡开挖,须经常用坡度尺测量,确保坡度不陡于设计值。

夜间施工应设足够照明,防止地基、边坡超挖。

基坑内外必须做好排水措施,及时抽排雨水、地下水,防止扰动地基;雨季施工,高边坡须做好截水导流工作,防止冲刷过度导致边坡坍塌。

(二)施工降水

本工程施工降排水工程包括:

堰体内明水抽排、降低地下水、基坑表面积水(围堰渗水、降雨、地表渗水及其它途径来水)抽排,基坑周围汇水排除四个方面。

在已开挖好的基坑底加宽的1米范围内,人工开挖一矩形排水沟,该排水沟深0.5米,宽0.5米,以保证基坑内排水,并在沟槽的一端设有集水井,采用轻型井点降水,将基坑底排水沟内的水集中抽排出基坑外,确保基坑内无积水。

一)、施工工艺及方法

1、施工工艺程序:

放线定位→开挖沟槽→铺设总管→冲孔→安装井点管、填砂砾滤料、上部填粘土密封→用弯联管将井点管与总管接通→安装集水箱和排水管→开动真空泵排气,再启动离心水泵抽水→测量观测井中地下水位变化。

2、井点设备安装:

首先按规划线路布置好集水总管,以后在集水总管旁靠基坑一侧,以高压水枪冲孔,安装井点管。

井点孔必须保持垂直,孔径上下一致,孔深应比井点管底深0.5m左右,保证井点管周围及底部有足够的滤层,砂滤层宜选用粗砂,以免堵塞漏管网眼,砂滤层填好后,距地面以下0.5~1.0m深度内应用粘土封口,捣实,防止漏气,此项工作是保证顺利抽水的关键。

3、试抽水:

井点系统安装完毕后,要进行试抽水,检查有无漏气、漏水现象,出水量是否正常,水质是否浑浊。

在满足抽排渗透流总量的基础上,渗流之流速要调整到允许不冲底速范围内,以后才可转为正常抽排运行。

4、井点使用:

井点应保证连续不断抽水,若时抽时停,滤管易于堵塞,中途停抽,地下水回升,会引起基坑边坡塌方等事故。

为此一定要有备有机泵和电源,坚持每昼夜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不断观测机械的安全运行、真空度、出水量、水质浑浊外,并要检查基坑坡面有无渗流和地面水的通道,四周建筑物有无裂缝,位移等情况。

二)、基坑维护:

本工程基坑面积大,暴露时间长,基坑维护显得特别重要。

具体方法是:

在开挖好排水沟,及时排除积水。

基坑维护安排专人负责对排水沟和排水机坑要经常检查疏通,排水设备要经常保养维护,并有一定的备机,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如发生意外情况要及时处理。

四、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一旦发生基坑施工安全事故,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成立现场抢险领导小组。

项目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

组长:

项目经理

成员:

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施工队长

报警电话:

民警110急救120消防119

(二)技术措施

针对本基坑特点及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确定具体应急措施,避免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出现较大变形,影响基坑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稳定:

(1)应对基坑坡顶及邻近地面变形过大的预防性措施。

1)针对新出现的与原设计考虑的环境条件不相符的新情况,首先重新审核原设计的支护结构体系的安全度,必要时进行加固处理,增加支护体系的整体刚度。

2)由于本基坑较深,当边坡出现不稳定情形时,立即提出处理方案对边坡进行补强支护处理,加固措施应确保使支护结构有足够刚度。

3)不论是上述何种情况,当变形值过大,可能会导致边坡在短时间内整体失稳或破坏时,应首先考虑在坑底采用土方、砂袋等进行反压加强或增设斜向支撑等措施;尽可能减少坡顶堆载,条件允许情况下可在坡顶部位进行卸荷。

因此,施工过程中应在现场附近切实准备一定的土方、砂袋和型钢,以备不测。

4)具体措施如下:

①地面裂缝:

地面裂缝:

地面一旦出现裂缝,顺裂缝注入水泥与水玻璃混合液,地面用水泥砂浆抹平,同时在裂缝外侧布置土钉,增加抗拉力,稳固变形土体。

现场备足草包,塑料布,钢管等应急物质,以便能及时抢险。

②变形过大的应急处理措施:

a土方开挖过程中出现局部坑壁位移过大,坑边出现裂隙等情况,应及时暂停土方沿基坑纵向的开挖范围。

可在坡体设置圆木桩,并在坡面增设一排土钉,限制水平位移。

如变形发展迅速,应立即回填土方,阻止变形进一步扩大,待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开挖。

b若基坑侧壁出现局部滑塌,应查明原因,消除产生滑塌因素,同时进行修补加固。

c若土方开挖至基坑底标高时支护结构监测数据已达报警值,应加快垫层砼及主体结构底板施工进度,并将垫层和底板砼浇筑至基坑边。

d对于发生变形较大的区段,应及时卸除相应区段基坑顶部的材料堆载,并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的停滞位置,控制支护结构变形的发展。

e当基坑位移监测数值超过速率或总体警戒值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在有条件地段坡顶立即采取挖土卸荷。

以减少坡顶荷载,降低基坑相对深度,改变坡体应力分布,达到基坑坡土稳定的目的,并增加监测次数,确定其加固后的位移值是否正常。

③坡脚滑移:

坡体加撑,坡脚增打木桩或采用石子草包堆叠坡脚,阻止坡脚继续滑移。

④环境保护方面应急处理措施:

a、土方开挖前应按照设计要求预先设立观测点,对周边环境变形等内容进行观测,并在施工过程中密切关注基坑监测数据,切实做到信息化施工。

B、当通过沉降监测发现地面建筑物沉降已达到预警标准值时,应及时查明引起沉降的具体原因:

如确认是由基坑支护结构变形所引起的,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压密注浆等加固措施。

(2)始终不允许坡顶堆载及(例如载重车)超过设计允许值,如果一定要增加堆载,先通知设计单位对边坡进行加固处理;

(3)坑底不允许随意卸载和改变设计现状的超挖。

(4)临边的防护:

基坑四周用φ48×3.5mm的钢管打入地面1000mm深作为防护栏杆的立杆,钢管距基坑边的距离为500mm,防护栏杆由上、下两横杆和立杆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米,下杆离地高度为0.6米,立杆间距为2米,并在栏杆底部用180mm宽50mm厚的木板作为挡脚板。

并在基坑周边挂安全提示标语和安全警示牌。

(三)应急预案

当坡顶的水平、垂直位移达到报警界线、或坡顶水平位移突然加大、突降大雨或暴雨时应立即起动应急预案。

现场管理人员根据出现的险情或有可能出现的险情,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办公室、抢险领导小组。

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处理。

如果事故较大或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建设单位向政府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救援预案。

坍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1事故类别及危险性分析:

1.1事故特征事故类型:

施工基坑(槽)坍塌;边坡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建筑物坍塌等。

1.2危害程度:

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交通中断、施工中止、延误工期。

1.3事故征兆:

地面、建筑物裂缝;边坡滑动;出现流土、落石;支撑体系晃动等。

1.4发生条件:

未按专项方案进行施工;施工降水不到位;支护不足;违章作业;违规堆载;现场监护缺失;支护、位移监测不到位等。

1.5可能发生的危险部位或工序:

基坑开挖、围堰填筑、混凝土浇筑、建筑物拆除等

2应急处置程序

2.1现场人员第一时间报警,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

2.2现场负责人、现场处置小组成员接到报告应立即联系各应急处置部门及时赶到事故现场。

2.3组长到达现场后应根据现场情况,按照应急处置措施组织现场人员进行自救。

2.4事故超出应急能力时,向119、120以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支援。

3应急处置措施

3.1出现坍塌征兆时:

3.1.1当施工人员发现土方或建筑物有裂纹或发出异常声音时,应立即通知该区域施工人员迅速撤离可能坍塌区域,同时报告现场负责人。

3.1.2现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查看情况,并通知现场处置小组。

3.1.3工程部、安全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对危险区域进行查看,由现场处置小组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并负责执行,待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3.2发生坍塌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大声呼叫,通知该区域施工人员,立即疏散,并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

3.3现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到达现场,询问现场人员有无人员被埋,对现场施工人员人数进行清点,确定有无人员被埋,并将情况立即报告现场处置小组。

然后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做好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该区域,以免造成二次伤害。

3.3.1若没有人员被埋:

待现场处置小组赶到现场后,对现场进行详细检查,并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机械进行清理,对周边区域存在的塌方隐患进行处理。

3.3.2若有人员被埋:

现场负责人应立即询问现场人员,了解被埋人员数量、大体位置,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抢救工作,同时立即通知现场处置小组,并拨打120和119救援电话求援。

现场处置小组到过现场后,应组织现场人员进行许多询问、调查,掌握被埋具体人数;然后查看现场,根据坍塌情况和现场抢救情况,继续组织人员、机械对被埋人员进行抢救,准备好车辆运送伤员车辆。

3.4抢救前要详细检查坍塌区域,对有可能坍塌的隐患先处理后再进行抢救工作;抢救过程中要密切关注现场情况,特别是高处土石方情况,防止造成二次事故。

3.5被埋人员抢救出土后:

3.5.1及时送医院进行检查、救治。

3.5.2对呼吸、心跳停止的伤员予以心脏复苏直至与120救援人员交接。

3.5.3应急救援队负责清除伤员伤口,鼻口泥块、凝血块、呕吐物等,将昏迷伤员舌头拉出,以防窒息。

3.5.4对骨折、外伤流血的伤者,简易包扎、止血或简易折固定后送医院救治。

4注意事项

4.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关闭机械,以免二次伤害。

4.2注意观察基坑周边建筑物或设备,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

4.3全面了解坍塌事故发生的经过,掌握现场原有人数、现仍未抢救出来的人数。

4.4人工救援为主,除非不要不得使用机械救援,以免造成二次伤害。

4.5备齐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如车辆、吊车、担架、氧气袋、止血带、通讯设备等。

4.6人工胸外心脏挤压、人工呼吸不能轻易放弃,必须坚持到底。

(四)监测监控

1、基坑和环境监测内容有:

1)基坑四周的边坡稳定;

2)坑底隆起;

3)周围临近建筑物、道路等,监测坡顶25m范围内周边建筑或道路设施等位移变形。

每栋临近建筑物上布置不少于3个观测点;临近道路(或疏解通道)每隔30m布置监测点;

2、观测要求为:

1)沉降观测精度满足不低于四等精度要求;

2)基准点应在基坑开挖前平行观测2~3次,取其平均值作为初值,沉降和位移观测从基坑开挖开始,开挖过程中开挖侧每2天测量一次,非开挖侧每2~3天测一次,挖至坑底10天后每周测量2次,如位移趋向稳定则10天后每周测量2次,如位移趋向则10~15天测量一次,基坑回填至坑深一半时停止观测;

3)基坑支护安全等级为二级,累计位移、沉降控制值为50mm、40mm,预警值取控制值的80%。

4)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及时与甲方、设计和监理单位及时联系并采取相应措施:

位移不稳定、不收敛且超过规范要求;

某区段坡顶位移或沉降达到相应预警值;

坡顶、地面或周边管线出现异常或出现较大裂缝。

 

附件

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工程项目

单位工程

常丰片水系综合整治一期工程(赛马河东城闸工程)

分部工程

施工单位

常州市口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常州市太平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检查内容

所在部位

强制性条文规定

标准编号

检查方法

执行情况

检查人及时间

1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

闸站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GB50202―2002

7.1.3

检查、测量

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注1:

按分部工程填写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注2:

本表填写各分部工程施工直接涉及的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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