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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常见心理问题及鉴别

第一节常见心理问题的分类

•1·一般心理困扰

•2·神经症

•3·人格障碍与性心理障碍

•4·精神病

•5·其它心理因素相关的生理障碍

•重点:

神经症

神经症的历史演变

•1769年,苏格兰医生WilliamCullen.首先提出了神经症这一名称。

•当时的定义:

“是神经系统的一般性的病”,“是没有发热和没有局部病变的感觉和运动的病。

──  把神经症明确地区别于神经系统以外的病

•神经症是临床门诊中常见的疾病,全国流行学调查,患病率为22.21%,精神科门诊中神经症占50%,内外各科就诊者中神经症占9.5%。

•患者主动求治,自知力完好,心理咨询门诊接待的对象多为神经症患者

•国外学者调查,神经症的终身患病率为13.1%,远远高于精神病的1.7%患病率

•神经症传统概念:

神经症是一组临床表现为情绪焦虑、抑郁、紧张、恐惧,强迫以及神经衰弱或疑病症状为主的轻性精神障碍。

•症状没有可查实的病理基础,与病人的现实处境不相称,但病人对存在的症状感到痛苦和无能为力。

•没有幻觉、妄想及显著的意志行为紊乱,人格有缺陷但结构完整,现实检验能力和自知力存在,社会功能部分受损。

•神经症的临床特征

 · 有一定人格基础。

 · 起病常有心理社会因素的影响。

 · 主要表现为焦虑、抑郁、恐惧、强迫、

疑病、躯体化症状,或神经衰弱症状。

 ·没有可证实的器质性病变,并与病人

的现实处境不相称。

· 病人对存在的症状感到痛苦和无能为力。

· 自知力完整或基本完整,病程多迁延。

•神经症的心理障碍特点:

1、意识的心理冲突;病人觉察到他处于一种无力自拔的自相矛盾的心理状态。

(无法控制他自认为应该加以控制的心理活动,如焦虑、恐惧、强迫观念等。

2、精神痛苦;神经症是一种痛苦的精神障碍,病人往往主动求助。

喜欢诉苦是神经症病人的突出表现之一。

3、心理障碍持久;神经症是一种持久的精神障碍,常常持续数月或数年,甚至数十年。

4、功能部分缺损:

妨碍了病人的心理功能或社会功能。

5、自知力完整,能够主动求医。

6、没有任何躯体疾病或精神病性障碍为基础。

神经症与正常人的界定

•1.心理冲突的特征

常形:

与现实处境直接相联系

带有明显的道德性质(道德与不道德)

变形:

与现实处境没有直接联系(琐事)

不带明显的道德性质(无对与错)

•2.起病时间界限(病程)

短程:

<3月

中程:

3月~1年

长程:

>1年

•3.精神痛苦程度

痛苦体验深度痛苦持续时间

•4.社会功能影响

影响范围:

职业活动;社交活动;

家庭活动;个人生活。

影响程度:

轻、中、严重、极重

神经症与其它精神障碍的界定

•与器质性疾病的鉴别

(因果、伴随、无关)

 时相关系;程度相关

•与人格障碍的鉴别

 起病形式与界限

  观症状; 精神痛苦

•与精神病的鉴别

  精神症状

  功能影响;现实检验能力与自知力

•神经症的评估除了临床诊断以外,可以应用量表评定方法进行筛查,常用的有

•SCL-90,SAS,SDS等,这些工具在后面陆续介绍此处介绍WH0提供的神经症筛选表,

•该表由Gooper从PSE的神经症症状项目中概括出10个问题,属于他评量表,用于欧洲等地区的社区筛查神经症病人,我国学者将此修改为12个问题,国内使用取得较好的信度和效度。

•指导语:

我想知道近一个月你的心情怎么样?

首先我想问问你健康方面的一些问题,特别是近一个月左右,你注意到自己有哪些方面变化?

"

•1.近来有什么事情使你烦恼吗?

当你想做什么事的时候,能不能把这些烦恼丢开不想它?

•2.你头痛吗?

有没有全身不舒服的感觉或短暂的不适?

以及身体不固定的地方出现轻微的疼痛?

•3.近来你是不是特别容易烦躁易怒?

•4.最近你是不是对什么事情特别神经过敏紧张焦虑或害怕?

你是不是躲避使你紧张害怕的事?

•5.你近来考虑问题是不是和平常一样头脑清楚精神集中?

•6.近来你有没有觉得情绪非常低落心情沉重?

是不是对工作或其他事情觉得没意思,不感兴趣?

•7.你的饮食和睡眠好吗?

•8.近来你与别人交往时是不是缺乏自信心?

和别人接触时你是不是觉得特别不自在?

•9.你明知自己已经做完了的事,是不是还得反复检查?

这种反复检查是由于你忘了吗?

•10.你是不是很容易疲乏无力?

你有没有精力不足或精疲力竭的感觉?

•11.你是不是常有晕倒或情感爆发?

•12.近来你还有什么别的不舒服?

•上表中,第134题筛选焦虑症,第三5710题筛选神经衰弱,第6题筛选抑郁症,第83题筛选强迫症,第11题筛选癫症,第12题作为补充

•各类神经症筛选阳性的最低预报分为2分

•评定者若不是精神科医生,可按照筛选表上的问题询问被评对象,不加解释

神经症的常见类型 

•恐怖症

•强迫症

•焦虑症

– 急性焦虑(惊恐障碍)

– 慢性焦虑(广泛性焦虑)

•躯体形式障碍

–躯体化障碍

– 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 疑病症

•神经衰弱

神经症的分类(CCMD-3分类)

•恐怖症

–  场所恐怖症

–  社交恐怖症

–  特定恐怖症

•焦虑症

–  惊恐障碍

–  广泛性焦虑

•强迫症

•躯体形式障碍

–  躯体化障碍

–  未分化躯体障碍

–  疑病症

–  躯体植物神经紊乱

–  持续躯体疼痛障碍

•神经衰弱

•其它神经症

–  人格解体神经症

DSM-IV分类

•焦虑障碍

·惊恐障碍

–  伴有广场恐怖

–  不伴广场恐怖

·恐怖障碍

–  单纯性恐怖

–  社交恐怖

·强迫障碍

·创伤后应激障碍

–  急性、慢性、迟发性

 ·应激障碍

·广泛性焦虑

 

•躯体形式障碍

·躯体化障碍

·未分化躯体障碍

·转换障碍

·疼痛障碍

–  伴心理因素

–  伴心理因素与躯体因素

–  急性、慢性

·疑病症

·躯体变形症

·其它躯体障碍

ICD-10《國際疾病分類第十次修訂文本》

第四十三屆世界衛生大會於一九九零年五月十七日通過

•恐怖性焦虑障碍

–  广场恐怖

–  社交恐怖

–  特定恐怖

•其它焦虑障碍

–  惊恐障碍

–  广泛性焦虑

–  混合性焦虑抑郁障碍

•强迫性障碍

•应激反应与适应障碍

–  急性应激障碍

–  创伤后应激障碍

–  适应障碍

•分离(转换)性障碍

•躯体形式障碍

–    躯体化障碍

–    疑病症

–    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    持续性疼痛障碍

•其它神经症

–  神经衰弱

–  人格与现实解体

•神经症诊断标准

【症状标准】至少有下列1项:

①恐惧;②强迫症状;③惊恐发作;④焦虑;⑤躯体形式症状;⑥躯体化症状;⑦疑病症状;⑧神经衰弱症状。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或无法摆脱的精神痛苦,促使其主动求医。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焦虑症另有规定。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与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各种精神病性障碍,如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及心境障碍等.

•器质性精神障碍是指各种脑器质性精神病、躯体疾病和中毒引起的可逆性或不可逆性脑功能损害时所致的精神障碍。

包括脑器质性精神障碍、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即症状性精神病)和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即中毒性精神障碍)。

(传统上把癫痫包括在内)。

•导致成瘾的物质有毒品烟酒和某些药物等,它们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影响精神活动,所以又称为精神活性物质

(一)恐怖症(恐惧症)

•以恐惧症状为主要临床相,特点为对某些客体或处境有强烈恐惧,恐惧的程度与实际危险不相称;发作时伴有植物性神经症状,如头晕、昏倒、心慌、颤抖、出汗等;对恐惧对象有回避行为;知道这种恐惧是过分、不合理、不必要的,但无法控制; 所怕的客体或处境存在于其身体之外。

•临床类型:

 场所恐惧症:

多在20-40岁起病

 社交恐惧症:

多起病于青春前期

 单纯恐惧症(物体恐惧症):

常起病于童年

(二)强迫症

•以强迫症状为主要临床相,其特点是:

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并存,二者的尖锐冲突使病人焦虑和痛苦,病人体验到观念或冲动系来源于自我,但违反自己意愿;虽极力抵抗,但无法控制;病人意识到强迫症状的异常性,但无法摆脱。

•女性发病率略高,通常都在25岁前发病。

病程迁延者可以仪式动作为主而精神痛苦减轻,社会功能严重受损。

•强迫症的临床类型

  强迫思维(强迫观念)  强迫行为(强迫动作)

  强迫冲动(强迫意向)  强迫情绪(强迫心境)

  混合状态

(三)焦虑症

• 焦虑是一种从轻度紧张和微弱的不适到恐惧、忧郁或惊慌的内心体验。

以焦虑为主要临床相。

•以焦虑和紧张情绪障碍为主,伴有植物神经系统症状和运动性不安为特征

•焦虑症有两种主要的临床形式:

  急性焦虑—惊恐障碍

  慢性焦虑—广泛性焦虑

•1、惊恐障碍(惊恐发作)

•  在没有客观危险的环境下发作,或发作无明显而固定的诱因,以致发作不可预测;

•发作时突然出现强烈恐惧,出现濒死感或失控感。

•同时伴有众多躯体症状:

心悸,胸闷,胸痛,气急、窒息感,以及显著植物神经症状,如过度换气、头晕、多汗、面部潮红或苍白、震颤、手脚麻木、胃肠道不适等。

•也可有人格解体、现实解体等体验。

•发作突然,10分钟内达到高峰,一般不超过一小时,发作时意识清晰,事后能回忆发作的经过。

两次发作的间隙期可无任何症状。

•惊恐发作的临床类型

  单纯的惊恐发作

  惊恐发作伴广泛性焦虑

  惊恐发作伴强迫

  惊恐发作伴恐怖

  惊恐发作伴抑郁

  不完全性发作(部分发作)

  完全性发作

•惊恐发作的常见症状

  ·心悸或心率加快;·气急或窒息感;

  ·胸痛或胸部压迫感;·咽喉梗阻感;

  ·头晕或晕倒感;·恶心或腹部不适;

  ·出汗;·恐惧感濒死感;

 ·失去控制;·震颤或发抖;

  ·躯干肢体麻木或刺痛、发冷或潮热;

  ·现实或人格解体等。

•2、广泛性焦虑(常见)

  以缺乏明确对象和具体内容的紧张不安(浮动性焦虑)或对现实生活中的某些问题过分担心或烦恼为特征。

•有显著的植物神经症状、肌肉紧张,如心慌、心跳加速、胸闷、气急、头晕、多汗、面部潮红或苍白、口干、胃部不适、恶心、腹痛、腹涨、腹泻、尿频等植物性焦虑;常有易惊吓,对外界刺激易出现惊跳反应,注意集中困难,难以入睡和容易惊醒和易激惹等;有的可出现阳萎、早泄、月经紊乱和性欲缺乏等性功能障碍;病人难以忍受又无法解脱。

•运动性不安:

表现为搓手顿足、紧张不安、来回走动、不能静坐。

•起病缓慢常无明显诱因。

•(四)躯体形式障碍

  以持久地担心或相信各种躯体症状的优势观念为特征的神经症。

  病人因“躯体症状”反复就医,各种医学检查阴性和医生的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

  经常伴有焦虑或抑郁情绪。

  尽管症状的发生和持续与不愉快的生活事件、困难或冲突密切有关,但病人常否认心理因素的存在。

  病人常有一定程度寻求注意(表演性)的行为,并相信其疾病是躯体性的。

  常有反复医学检查,且对检查结果不信任。

  病程常慢性波动。

•躯体形式障碍临床类型

1、躯体化障碍

  有多种多样、经常变化的躯体症状,症状可涉及身体的任何系统或器官,最常见的是胃肠道不适(如疼痛、打嗝、返酸、呕吐、恶心等),异常的皮肤感觉(如瘙痒、烧灼感、刺痛、麻木感、酸痛等)、皮肤斑点及月经方面的主诉也很常见。

•症状可涉及身体的任何系统的任一部分,而且可有多种症状同时存在。

•病人为此进行过许多检查,均没有阳性发现。

•常为慢性波动性病程,并伴有社会功能缺损,很少能够完全缓解。

•女性远多于男性,多在成年早期发病,女性最早的症状可能与性方面的困难或婚姻、恋爱问题有关。

•2、疑病症

  表现对身体健康或疾病过分担心,其严重程度与实际健康状况很不相称。

病人为自己认为罹患的某种疾病感到苦恼,而非对疾病的后果或继发性社会效应感到苦恼;常有敏感多疑、对健康过分关切并要求较高的个性特征;对日常出现的某些生理现象和异常感觉作出疑病性解释(至少六个月);病人的疑病观念很牢固,缺乏充分根据,但不是妄想,病人知道自己的疾病证据不充分,才迫切要求检查和治疗;反复就医或检查,阴性结果和医生的解释不能打消其疑虑;

•起病多缓慢,病程持续,症状时轻时重,导致社会功能缺损。

•3、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症状主要或完全由受植物神经支配与控制的器官系统功能障碍所致。

 常累及心脏系统(“心脏神经症”)、呼吸系统(心因性过度换气和咳嗽)和胃肠系统(“胃神经症”和“神经性腹泻”)。

• 症状通常为两种类型:

–  第一种类型:

以植物神经兴奋的体征为基础:

心悸、出汗、脸红、震颤;

–  第二种类型:

个体特异性和主观性,症状本身是非特异的,如部位不定的疼痛、烧灼感、沉重感、紧束感、肿胀感等。

  病人把症状归于特定的器官或系统,但任何一种类型症状,都无法找到有关器官和系统存在器质性病变的证据。

• 本病的特征临床相在于以下三方面的结合:

明确的植物神经所致、非特异性的主观主诉,以及病人坚持将之归咎于某一特定的器官或系统。

•(五)神经衰弱

 起病常有一定持久的社会心理因素,以脑和躯体功能衰弱为特征;表现为精神易兴奋但易疲劳;紧张、烦恼、易激惹等情绪症状,以及肌肉紧张性疼痛和睡眠障碍等生理功能紊乱症状。

•症状不是继发于躯体或脑的疾病,也不是其他任何精神障碍的一部分。

•神经衰弱的临床表现:

1.衰弱症状:

感到感脑子迟钝,注意不集中或不能持久,记忆力下降,脑力和体力均易疲劳,效率显著下降。

2.情绪症状:

感到烦恼,紧张而不能松弛,易激惹等。

3.兴奋症状:

感到精神易兴奋,表现为回忆和联想增多且控制不住,伴有不快感,但没有言语运动增多。

4.肌肉紧张性疼痛:

如紧张性头痛,肢体肌肉酸痛等;

5.睡眠障碍:

如入睡困难,为多梦所苦,醒后感到不解乏,无睡眠感(实际已睡,自感未睡),睡眠醒觉节律紊乱(夜间不眠,白天无精打彩和打瞌睡)。

6.其他心理生理障碍:

如头晕眼花、耳鸣、心慌、胸闷、腹涨、消化不良、尿频、多汗、阳萎、早泄或月经紊乱等。

7.多起病缓慢,就诊时往往已有数月以上的病程。

(六)癔症

•中世纪时认为癔症是鬼神附体,19世纪后认为易被催眠的人多患癔症。

•癔症是精神疾病最古老的病名之一,是由心理因素或暗示、自我暗示引起的一组疾病。

•表现为急起、短暂的精神、躯体障碍,包括感觉运动和植物神经功能的紊乱,而没有相应的器质性基础,可用暗示疗法使症状消失。

•我国癔症的患病率为3.55%,女多于男,青少年有群体爆发的报道。

•癔症的临床表现有二类:

•一类是躯体症状,又称转换症状,如突然双目失明或弱视,出现视觉障碍;突然失去昕力,出现暂时性耳聋;偏侧感觉麻木或过敏,但不符合神经分布区域特点;

•出现抽搐发作,突然倒地,全身僵直,四肢抖动,呼吸急促,扯头发衣服,表情痛苦;瘫痪,不能站立或行走;失音或缄默,口吃耳语和声嘶,用手势或书写表达自己思想。

•二类是精神症状,又称分离症状,如情感爆发,突然尽情发泄,哭笑,吵闹,扯头,撕衣,撞墙,打滚;出现意识障碍,缓慢晕倒,情感丰富,行为夸张,有表演色彩,有问必答,答案近似正确;

•遗忘,不能回忆某段经历;神游症、双重人格和附体体验也会出现。

•癔症的病因与心理因素相关,使患者感到委屈、气愤、惊恐、羞愧、窘迫、悲伤的精神刺激常常是直接病因,也可通过触景生情、联想或自我暗示而发病

•学校群体癔症发作常常是因为考试太紧张、教师的不良暗示、以及迷信疲劳和体弱等因素所致

•患者的性格表现出一定的特征:

情感丰富,暗示性强,以自我为中心,富于幻想,喜欢表现自己

•神经系统的器质性病变和遗传因素均为可能病因

•由于癔症可以模拟任何疾病的症状,因此诊断要十分慎重

•我国提出的癔症诊断标准是:

•1.有心理社会因素作为诱因

•2.表现有下述情况之一:

分离性遗忘症以阶段性或事件性遗忘为主,不具有器质性遗忘的特点;

分离性漫游症,白天离家出走,无目的,开始和结束突然,无明显精神异常,有身份觉察障碍,事后遗忘;

分离性身份障碍,急起的身份觉察障碍,对周围环境缺乏充分觉察,无幻觉妄想;

3.症状妨碍社会功能

•4.排除其他疾病

•癔症可通过暗示方法来协助诊断,如能通过暗示诱导使症状复制,又通过暗示使症状消除,则有助于诊断癔症

•癔症预防上要排除一切不良的心理因素和暗示,从小培养良好性格。

•治疗上首选心理疗法,关心患者,取得信任,要让患者认识本症的非器质性和可以治愈的性质消除疑虑,配合治疗。

要寻找病因,加强心理训练,安排好生活制度,促进身心健康。

•暗示治疗是消除症状的有效方法,可通过言语暗示或示范来矫治群体癔症;另外,运用针灸、电针、注射安慰剂、理疗、催眠、药物等方法均可收到良好的暗示效果

(七)抑郁症

以持久的心境低落状态为主,且常伴有焦虑、躯体

不适和睡眠障碍,但无明显的运动性抑制、幻觉、妄想、

思维与行为紊乱等精神病特征,也不会明显影响生活能

力的神经症。

症状:

•对日常活动丧失兴趣,无愉快感

•精力明显减退,无原因的持续疲乏感

•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

•自我评价过低,或自责,或有内疚感,可达到妄想程度

•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显著下降

•反复出现轻生念头,或有自杀行为

•失眠,或早醒,或睡眠过多

•食欲不振,或体重明显减轻

•性欲明显减退

•诊断标准:

•1·情绪低落时间至少持续一年以上

•2·情绪低落的具体表现至少有以下三项相符合的症状:

(1)对日常活动兴趣显著降低但未完全丧失

(2)常深思不愉快的往事,或遇事往坏处想

•(3)感到生活无意义,对前途悲观失望,但不绝望

•(4)自觉疲乏无力、精神不振

•(5)自我评价下降,夸大缺点,缺乏信心

•(6)不愿主动与人交往,但被动接触良好,愿接受同情支持

•(7)常唉声叹气,无故流泪

•(8)易烦躁,易激惹

•(9)自认病情严重,但能主动求医,希望治愈。

神经症心理治疗策略

•不同种类的心理治疗方法,应根据每个病人的具体治疗目的而定。

大致如下:

1.以减轻病人的负担、缓解痛苦为目的

主要方法有医生的支持性心理治疗、认知行为疗法,社交技能训练以及松弛疗法;

2.以改变病人的行为、缓解症状、转变观念为目的

认知治疗、行为疗法(包括各种操作性条件反射训练);

3.以解决冲突、转变态度及促进心理成熟为目的

人本主义心理治疗、精神分析性心理治疗,主要通过消除症状与稳定人格,可为进一步的心理治疗铺平道路。

4.治疗形式可分组治疗、成双治疗及家庭治疗的形式进行。

四、人格障碍

•人格障碍又称病态人格,是一组以人格结构和人格特征偏离正常为主的障碍,患者形成特有的行为模式,对环境适应不良,明显影响其社会和职业功能,或者患者感到痛苦。

•障碍开始于童年或青少年时期,并一直持续到成年或终生

•人格障碍在教育上有时称为不良人格,因为人格主要在社会活动的人际关系中表现出来,能良好适应社会生活者称为正常人格,适应不良者称为不良人格,与社会发生严重冲突时称为病态人格

•可见,这里是应用社会适应标准来定义人格问题,不良人格和病态人格只是程度的不同

•病态人格是在没有认知过程障碍或没有智力障碍的情况下出现的异常情绪反应和行为活动,是人格发展的内在不协调,即认知能力、情绪反应和意志行为三个方面的活动发展不协调,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之间发展不协调,理智活动和本能情绪反应活动发展不协调

•如抽象思维过分畸形发展,人会表现出过分理智化、缺乏人情味和应有的情感色彩;

•若形象思维过分畸形发展,人会陷入幻想、感情用事、易受暗示、矫揉造作;

•如本能意向活动畸形发展,人会缺乏理智,放荡不羁,缺乏自控,行为淫乱

•人格障碍和神经症在早期很难鉴别,有些患者从社会角度看是病态人格,而从临床角度看是神经症。

有人认为人格障碍从小就有,没有神经症的典型病程,疗效差,患者本人不感痛苦,也不主动求医,而神经症则否。

•人格障碍与精神病也难区分,有人认为,病态人格不是真正的精神病,因为它缺乏病因、发病日期、病程这些典型的疾病单元特征。

•在实际生活中,病态人格和正常人格很难划一条明确分界线,精神病类人格障碍和精神病的主要区别在于:

前者无神经形态改变,只是功能变化,患者无意识障碍和认知缺陷,能处理日常生活,病态人格相对稳定,而精神病则否。

•人格障碍患者多有道德伦理观念沦丧或违法犯罪倾向,尽管两者表现相似,但区别是显而易见的:

违法犯罪有预谋,有明确动机,手法隐蔽,而人格障碍导致的犯罪无预谋和动机,手法不隐蔽

(一)症状标准至少符合下述三项

•1.患者有特殊的行为模式,表现在情感警觉性、感知和思维方式上,有明显与众不同的态度和行为

•2.特殊行为模式是长期持续性的,不限于精神疾病发作期

•3.这种特殊行为模式使得患者社交适应不良

(二)病程标准开始于童年青少年或成年早期,现年18岁以上

(三)人格障碍的分类

•1.偏执型人格障碍;

•2.分裂样人格障碍;

•3.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4.冲动型人格障碍;

•5.表演型人格障碍;

•6.强迫型人格障碍;

•7.其他人格障碍;

•8.未特定的人格障碍

•.偏执型人格障碍案例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案例

•恋物癖案例

五、重性精神病

•精神病是一个不太精确的称谓,广义上它包括所有的精神障碍,狭义上主要是指重性精神病,

•如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偏执性精神病等

•世界卫生组织给精神病下的定义是:

精神功能受损已达到自知力严重缺乏的程度,患者不能应付日常生活或不能保持与现实恰当接触

•本文将重点讨论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的表现病因诊治方法,对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和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也一并讨论

(一)、精神分裂症(乱、淡、懒、幻)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常见的病因未明的精神病,多起病于青壮年,具有特征性的思维知觉情感和行为多方面障碍,一般无意识及智能障碍,病程多迁延。

我国此病发生率城市为7.11%,农村为4.26%,女性多于男性,经济水平高的居民患病率低。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具有遗传基因的疾病

•家族患病率比一般人群高6.2倍,若父母同是精神分裂症患者,子女有40%的患病危险性,父母之一是患者,子女患病危险性为7%~17%

•精神分裂症患者病前性格特征是:

内向,孤僻胆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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