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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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

湖南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

(2014-2020年)

为加快推进我省基础教育信息化,促进基础教育均衡与公平,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结合湖南基础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和湖南建设教育强省的总体部署和发展任务,以信息化教学环境建设和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为基础,以加快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创新为重点,以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为关键保障,强化教育模式和学习方式创新,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引领与推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支撑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信息化体系,显著提升基础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努力缩小我省基础教育区域、城乡、校际、群体之间的差距,为全面建设教育强省、构建学习型社会、推进教育现代化、办人民满意教育做出重要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应用驱动、融合创新。

以应用为先导,统筹协调信息化环境建设、资源开发、教师队伍三要素之间的关系,以课堂教学和学校管理为重点,积极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内容更新、教师教学方法变革、学生学习手段多样化、教育管理模式改革等领域的应用与创新,以信息化手段全面促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基本形成教育、技术、创新与服务全面融合的良好局面。

2.研训一体、试点先行。

深入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必须探索与创新应用机制,突出研训一体,充分发挥基础教育信息化推进中管理、研究、培训与指导形成的强大合力,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分类指导,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领域的深入应用,为基础教育改革与创新提供重要支撑。

3.科学规划、统筹协调。

针对基础教育线长面广点多,覆盖各城区和乡镇,地区、城乡、校际、群体之间差异较大等情况,科学做好顶层设计和规划实施。

强化省级统筹协调,各级政府全力参与,充分调动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目标任务和建设标准统一的前提下,实行分区、分层、分步推进,实现基础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整体发展。

4.政府引导、多方参与。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基础教育的公益性和基础性,突出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和相关教育机构在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积极鼓励多方参与,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法人资本进入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领域,多渠道多形式整合资源,建立健全基础建设成本分担机制,全面提升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整体水平。

三、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面完成“三通两平台”建设任务,基本形成人人可享数字教育资源的信息化环境,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水平显著提升,信息终端与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应用模式更趋多样化,基本实现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学生综合信息素养普遍提升,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和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明显增强,形成与信息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思维方式和学习能力;建立加快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工作机制和多渠道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形成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标准及评价体系,初步实现基础教育信息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支撑与引领作用充分显现,基本形成与湖南基础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

(一)硬件建设是前提,加快缩短区域、城乡和校际间信息化环境差距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学校应用、服务驱动”总体思路,基本实现所有地区和学校宽带网络的全面覆盖,区域、城乡、校际、群体之间的数字鸿沟显著缩小。

整体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环境建设。

强化当地政府加快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推广“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典型经验,创新建设模式,精心设计项目,以县市区为单位、以宽带网络校校通为重点,整体推进县域教育信息化环境建设。

至2020年,全省中小学校宽带网络开通比例达到100%,校园基本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优质资源班班通”的班级覆盖比例达到100%,100%教师建立个人网络学习空间,100%初中及以上学校建立班级网络学习空间,中小学校网络教室、办公电脑满足教学与办公需要,建设更适合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环境,全面提高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二)资源建设是基础,加强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优质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日趋完善,完善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共建共享机制,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日趋丰富并得到广泛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扩大,基本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的支撑服务能力与质量明显提高。

系统开发基础教育阶段学科教学资源。

加强湖南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公共资源开发、应用与服务,到2020年,建成覆盖基础教育阶段各学段、各学科、各教材版本的针对教学重点、难点问题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库,为中小学师生免费提供成系统的公共优质数字资源。

加强基础教育公共资源开发与个性化优质资源建设协调发展,探索基础教育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多元化机制,不断扩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覆盖面。

加强个性化资源开发新模式的研究应用。

加强教师、班级、学生网络学习空间的应用,以空间为依托加强师生个性化教学资源的自主开发,强化空间资源的广泛互动,通过学习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与公共资源的互联互通,形成公共资源与个性化资源的优势互补,不断增强基础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的有效性与针对性,提高优质资源的支撑与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微课、“慕课”等数字教育资源建设的新模式,探索建立具有泛在性、生成性、开放性、智能化的学习资源建设体系,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的需求。

加强优质教育资源的远程共享与协作。

借助网络通讯、移动互联网技术,以“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为重点,探索建立区域、城乡、校际远程共享协作的形式与机制,探索城乡网络远程互动教学模式,特别是帮助偏远农村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以信息化手段着力打造区域、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高度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配置最优化,促进农村学校快速发展,尽快缩小区域、城乡和校际发展差距,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公平发展。

(三)教师培训是关键,全面提升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

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普遍提高,教师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能有效应用信息技术,广泛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有效解决课堂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思想、理念、内容、方法和过程的深度融合。

教师利用信息技术泛在学习、持续学习和主动学习的能力普遍增强,专家引领、全员参与的网络教研基本普及,网络研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普遍提高。

教育信息化专业人才的引进与激励机制基本建成,教育信息化专业人才队伍趋于稳定,基本实现专业人员能力达标、持证上岗。

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

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为依托,开展教师学科专业素养和信息技术素养的整合培训,将利用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推进教学改革的理论和方法以及案例作为教师培训的主要内容,提高对教与学过程及相关资源的设计、开发、利用、管理和评价水平,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有效运用,使教育技术成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核心要素,全面提升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

建立规范性、权威性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标准、培训、考试、认证和评价体系,形成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的激励机制。

构建网络环境下协作教研体系。

加强网络协作教研体系构建,逐步普及专家引领、全员参与的网络教研模式,提高网络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利用“网络学习空间”、“QQ群组”、“微信公众号”、“教师远程培训”等平台,拓展区域、城乡、校际之间教师的互动交流,提升各地、各校、教师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应用、研究与指导能力,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提供理论与实践支持。

加强“专递课堂”、“在线直播”、“网络视频”等互动模式的专项研究与实践,探索区域、城乡和校际之间的网络教学互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新机制,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四)课堂应用是核心,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到2020年,信息技术在基础教育各领域广泛应用,信息化环境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教学手段、教学组织形式、教学内容呈现方式不断创新;初步形成基于不同信息技术环境的课堂教学应用模式,推动基于班级空间、教师空间、学生空间的教学变革取得积极进展;现代信息技术独特优势充分发挥,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水平显著提升,信息化对教育变革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对基础教育“提质减负”作用凸显,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构建信息化环境下的德育模式。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用信息技术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协调的德育建设体系,不断创新德育内容和形式,增强德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在总结与完善“爱心视频”、“绿色心吧”、“家长网校”、“微视大义”等现有德育模式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基于网络的德育模式探索与创新,通过征集遴选和自主设计,建设一批易于实际操作、具有推广价值的网络德育典型案例,不断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和行为准则。

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深度融合。

利用信息技术创新课程教学应用模式,借助数字化校园、新技术以及各种学习终端,以课程为主要载体,以学校和课堂为基本阵地,拓展教学的时空边界和组织形式,积极探索“翻转课堂”、“智慧课堂”、“开放课堂”和“网络空间课堂”等模式的理念、方法和应用,建立政策、技术与服务支撑体系,形成应用模式较为完备的运行规程和操作体系,逐步实现教师的教学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深刻变革。

(五)学生能力是目标,加快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和学习方式转变

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信息技术课程计划,学生具备与信息时代发展相适应的信息素养,逐步形成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学习的意愿和良好习惯,具备健康使用信息技术的道德规范和自我管控能力;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和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明显增强,实现信息素养提升与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提高的双向互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信息化环境下促进学生自主发展、个性化发展的课程体系初步形成。

整体提升中小学生信息综合素养。

加快普及和完善信息技术教育,全面落实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计划,建立规范统一的信息技术学科考核评价制度,全面提升中小学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加强信息技术课程建设,规范教材编写标准,缩短修订周期,确保教材形式的多样化和内容的时效性,提高信息技术学科教学质量;巩固与发展“电脑制作活动”“机器人竞赛”等传统赛事成果,发展学生信息技术特长,发掘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各地各学校组织开展更有针对性和普及性的信息技术应用活动,为广大学生创设绿色、安全、文明的应用环境,整体提升学生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培养学生信息化环境下的学习能力。

帮助学生树立网络安全与文明意识,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学习的良好习惯,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切实转变学习方式,提高学习质量。

加强学习资源建设,开发3万课时的名校名师课程资源和200门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资源,以及1千个德育、音乐、美术、艺术、健康、科技、发明创新等方面素质教育特色空间资源,加快学生电子阅览室平台建设,使中小学生以云电视、计算机、移动终端等方式,实现自主学习、泛在学习。

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各种基于网络平台的学习竞赛活动,加强高中网络选修课程建设,鼓励高中生建立专题学习空间,全面提升学生信息化环境下的学习能力。

(六)管理优化是保障,加快基础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以信息化手段推进基础教育治理体系建设有明显进展,基于公共云平台的省、市、县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的教育治理职能转变、教育治理效率提高以及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学校教学与校务管理逐步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治理效率与决策水平、办学效益不断提升;建成覆盖全体学生的电子档案系统,基于信息化手段的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基本形成;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育治理公共服务模式,教育治理公共服务质量与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健全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及评价体系,教育服务与监管能力显著提升,为教育治理改革与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推进基础教育治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基础教育治理信息标准体系,制订教育治理信息标准,规范数据采集与治理流程,建立以基础教育各级学校和师生为对象的教育治理基础数据库。

整合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教育治理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化环境下基础教育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建立事务处理、业务监管、动态监测、评估评价、决策分析等基础教育治理信息系统,提高基础教育治理效率,优化基础教育治理与服务流程,支撑基础教育治理改革与创新。

建立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建立省、市、县、校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评价系统,对区域和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发展提供评估评价、动态监测、决策指导等技术服务与支撑,促进全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素质评价,采取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学校评价和社区评价等多元教育评价方式为每个学生建立数字化学生成长记录电子档案,为全面提高基础教育教育质量,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提供技术支撑。

四、专项推进工程

(一)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工程

1.工作任务:

(图例)

(1)建好湖南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2)建立基础教育数字资源遴选标准与制度;

(3)开发满足基础教育实际需求的各类专题数字教育资源:

①“直击知识点”。

围绕教材知识点,开发覆盖基础教育各学段、各学科、各版本教材的优质数字教学资源,建好成系列的基础性教学资源。

②“解难十分钟”。

以微视频为主要形式,组织开发以解决课堂教学难点为目标的数字教学资源。

③“特级示范课”。

全省在职特级教师每年至少自主录制一堂信息技术与学科深度融合的教学示范课,上传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与全省教师共享。

④“校际直通课”。

通过乡镇中心校向教学点、城区向乡镇、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学校输送优质课堂教学资源,实现校际联通、资源共享,提升薄弱学校教学质量,帮助教学点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

⑤“湖湘精品汇”。

充分挖掘湖南本土资源,围绕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民族文化开发数字教育资源,建立具有湖湘文化特色的教育资源库。

⑥“教师空间站”。

鼓励与引导教师利用个人网络学习空间开发个性化教学资源。

2.实施步骤:

(1)试点期(2014-2015年):

不断完善湖南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与国家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基本建立基础教育数字资源遴选标准与制度,形成多主体开发、动态更新的资源建设机制;完成各学段、各学科“直击知识点”资源50%的开发任务;启动“解难十分钟”“特级示范课”“校际直通课”“湖湘精品汇”“教师空间站”资源开发。

(2)发展期(2016-2018年):

完成各学段、各学科、各版本教材“直击知识点”资源的全部开发任务;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解难十分钟”资源,80%以上学科特级教师参与“特级示范课”资源开发;“校际直通课”实现义务教育阶段乡镇全覆盖,省级示范性高中实现部分选修课直通一般性高中,学前教育实现市、县级幼儿园部分活动课程直通乡镇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实现部分学科课程市级特校直通县级特校;完成“湖湘精品汇”地方课程类资源开发任务,鼓励各地开发民族文化类资源,组织部分学校开发校本课程资源;组织全省50%以上教师参与“教师空间站”资源开发。

(3)实现期(2019-2020年):

巩固“直击知识点”资源开发成果,强化学科资源的动态更新;基本实现“解难十分钟”资源各学段、各学科的全覆盖,100%的学科特级教师参与“特级示范课”资源开发;“校际直通课”基本覆盖义务教育阶段乡镇中学、普通高中、学前教育乡镇中心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建成具有相当规模的“湖湘精品汇”资源库;80%以上教师参与“教师空间站”资源开发。

3.推进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共建共享、多方竞争、审核准入,完善政府购买公益服务与市场提供个性化服务相结合的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建设基础性资源的基本思路,确保基础教育的公益性质;以网络学习空间为依托,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全员参与个性化资源开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倡依据课程标准实施多方竞争、审核准入的资源开发机制。

(二)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百千万”工程

1.工作任务:

(1)建成百所省级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示范校。

强化应用驱动,以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为核心理念,坚持省级试点研究和市县自主探索相结合,建设和遴选百所省级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示范校,探索建立符合湖南实情和基教特点的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应用模式。

(2)建成千所信息化环境下学科教学改革基地校。

立足学校的发展实情和学科教学的基本规律,充分考虑信息技术与各学科教学融合的普适性和特殊性,组织学校开展基于各种信息化环境和不同信息终端的各学科教学方式变革的探索与实践,在全省建成千所学科教学改革基地校。

(3)培养万名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融合的教学能手。

以教育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和我省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融合“三优联评”等应用活动为主要依托,在全省培养与选拔万名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融合的教学能手,建设一支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应用的师资骨干,为全面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提供示范与引领。

2.实施步骤:

(1)试点期(2014-2015年):

各市州至少设立1所省级“融合示范校”;分学段、选学科启动实施“改革基地校”建设,各县市区小学、初中、高中至少建1所;通过应用活动遴选3000名“融合能手”,力争覆盖全省各县市区。

(2)发展期(2016-2018年):

80%以上县市区至少建设1所省级“融合示范校”;“改革基地校”建设,每个县市区实现各学段、各乡镇全覆盖;通过应用活动遴选与培养5000名“融合能手”,实现各乡镇全覆盖。

(3)实现期:

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所省级“融合示范校”;“改革基地校”建设,实现县市区各学段、各乡镇、各学科全覆盖;通过应用活动遴选与培养10000名“融合能手”,实现各乡镇、各学校(不含教学点)全覆盖。

3.推进机制:

坚持自愿申报、综合评审、过程管理、动态发展的基本流程和推进思路,在全省学校、县市区、市州全面实施的基础上,采取学校、教师自愿申报,实行网络投票、专家评审、行政认定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审,强化综合评审和过程管理、动态发展相结合,确保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在有效实践的基础上持续推进。

(三)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提升工程

1.工作任务:

(1)构建一个体系:

坚持“省级建设、四级应用”的总体思路,依托“湘教云”建设“基教云”,打造湖南省基础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基础教育学校提供数据支撑与管理服务。

(2)服务两个层面:

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学校使用的基本要求,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学校管理、师生管理、教学管理建立基础数据库,为学校实施师生管理和质量监测提供个性化服务。

(3)突出三类管理:

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在校园、教学和学生三个方面予以重点突破,校园管理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条件、师生生活服务等方面,教学管理主要包括招生、考试、教务、教研、学业质量评价等方面,学生管理主要包括德育、学籍、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

2.实施步骤:

(1)平台建设期(2014-2015年):

建好湖南省基础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制定基础教育管理信息标准。

(2)学校试用期(2016-2018年):

规范数据采集与管理流程,建立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为对象的基础数据库,全省80%以上学校实现智能化校园管理、智能化教学管理和智能化学生管理。

(3)数据服务期(2019-2020年):

基本建成湖南省基础教育管理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管理平台的大数据挖掘和分析功能,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需求建立相应的软件系统,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各种教育决策提供个性化的数据服务。

3.推进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政监管、学校应用的基本思路,省级统筹建设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保证基础教育公益性和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平台建设,加强学校应用的行政监管,提高信息的安全性与数据的准确性,为学校应用提供定制服务。

(四)信息化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工程

1.工作任务

(1)建设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市区。

修订建设标准,建立长效机制,激发地方政府创建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市区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充分发挥实验县市区建设促进县域内城乡、校际与群体之间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作用。

(2)建设网络联校(园)。

立足校际均衡和优势互补,建立县域内示范性学校和普通学校、城区学校与乡镇学校、中心校与教学点、县级幼儿园与乡镇幼儿园等多种形式的网络联校(园),县际、地区和省市县之间的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建立跨区域网络联校。

(3)建设班级学生空间。

加快学生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全省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建立班级学生空间,实现全省班级学生空间的互联互通,鼓励与引导学生基于空间开展自主、合作和探究性学习。

(4)建立学生学习共同体。

立足学生个体均衡和谐发展,以学科建设为主要载体,以学习社区为基本形式,普通高中建立校内、校际之间学生学习共同体,鼓励与引导学生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自主、协作学习。

2.实施步骤:

(1)试点期(2014-2015年):

全省85%以上县市区建成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市区;每个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分别建立1-2所网络联校,每个市州1-2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建立网络联校,50%以上乡镇学校与教学点建立网络联校;50%以上初中、高中开通班级学生空间;每个市州1-2所普通高中至少建立一个学生学科学习共同体。

(2)发展期(2016-2018年):

全省100%县市区建成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全部建立网络联校,100%省级示范性高中建立网络联校,85%以上乡镇学校与教学点建立网络联校,启动县级幼儿园与乡镇幼儿园网络联园建设;城区初中、高中全部开通班级学生空间;实现城区普通高中学生学科学习共同体建设全覆盖。

(3)实现期(2019-2020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建立网络联校,普通高中基本建立网络联校;初中、高中学校全部开通班级学生空间;实现普通高中学生学科学习共同体建设全覆盖,基本实现学生学习共同体学科全覆盖。

3.推进机制:

坚持自主申请、专家论证、辐射带动、行政奖补的基本思路,以县、校为单位自主申请项目,在省、市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后实施,项目出成果并在一定范围内产生辐射带动作用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全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职责要求,加强省级统筹、协同推进,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推行厅信息化办统筹管理、基础教育处组织协调、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配合实施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全省电教系统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的主力军作用;明确各级政府作为区域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责任主体地位,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作为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实施主体地位;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明确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职能部门,在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学校设立教育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机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密切协作,加强对各地各校基础教育信息化的管理与指导,因地因校制宜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

2.加强政策支持。

制定和落实基础教育信息化优先发展政策,将基础教育信息化项目建设与“数字湖南”、“为民办实事”等重大工程结合起来,与合格学校建设、改造农村薄弱学校等重大项目结合起来。

加强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状况监测统计和督导评估,将基础教育信息化列入政府教育督导内容,严格执行教育技术能力纳入教师资格认证、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政策。

要将基础教育信息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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