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新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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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新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贵州省红十字会“绿色家园行动——
健康新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原则。
为确保“绿色家园行动——健康新村”项目的顺利实施,规范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执行能力,协助政府推动贵州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贵州省红十字会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属贵州省红十字会组织实施的“绿色家园行动——健康新村”项目均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资金性质。
“健康新村”项目是绿色家园行动的重要工作载体,该项目是以传播红十字精神为核心,以家园建设(含物质家园和精神家园)为中心,以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创建励业帮扶示范基地和设立村级爱心互助金为主要内容,以加快基层红十字会建设为基础,以发挥项目资金引子作用整合社会各方资源为主要运作方式的一项具体工作。
目的是由基层红十字会通过绿色家园行动理念将农村发展需要的各种生产要素整合起来,通过项目化的运作方式,推动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加快红十字事业在农村的发展,最终达到以实施“绿色家园行动——健康新村”项目整合全社会人道力量参与我省扶贫开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绿色家园行动项目资金是“贵州省红十字会绿色家园行动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省红十字会绿推办”)为保障全省“绿色家园行动——健康新村”项目顺利实施而募集的人道资金,项目由省红十字会募集资金为主,但在项目建设上要以其项目、资金为引子,带动整合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各类资源,把政府各部门涉及的各类资金、建设项目和社会资源整合使用,全面抓好项目建设。
该资金的使用除符合基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外,还须遵循本(暂行)办法之规定。
第四条管理原则。
加强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加快乡级、村级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各级红十字会组织的作用。
特别是通过开展“绿色家园行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关注和支持红十字会的组织建设,配备必要的人员,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逐步实现省、市、县、乡、村红十字会项目工作五级联动。
通过项目实施,解决基层红十字会组织的工作活动阵地、红十字文化传播平台。
发展、吸纳“绿色家园行动”志愿者,成立多种类型的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相应的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发展壮大农村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队伍。
“绿色家园行动——健康新村”项目和资金的安排,遵循绿色家园行动理念优先、使用效益优先、可持续性强优先的原则进行立项审批。
依照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实施。
第五条管理职责。
项目由“省红十字会绿推办”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市(州、地)红十字会负责协调、指导、督导、督促实施,县(市、区)红十字会负责具体实施工作,项目乡(镇)、村基层红十字会参与、配合、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资金用途
第六条使用的主要范围
(一)建一个600M2左右的村级红十字健康文化广场,并设立一个固定红十字知识宣传栏,投入资金约4万元。
(二)建一个40M2左右红十字服务站,为基层红十字组织提供活动场地,投入资金约4万元。
(三)建一个60M2左右博爱卫生站,投入资金约6万元。
(四)改(扩)建一所红十字博爱小学,改善农村小学基础教学条件,投入资金约10万元。
(五)实施人畜饮水、串寨路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农民的生活居住条件。
(六)实施一批博爱新居项目,为每户补助1-1.5万元。
(七)投入10万元启动资金,在项目村设立“爱心互助金”,主要用于“灾后重建、励业帮扶、生态文明、助弱济困”等方面,重点是帮助最易受损害人群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互助金”的实施,切实加强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红十字会组织在农村开展工作的长效运转和可持续发展机制,不断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八)投入10万元励业帮扶资金,帮助项目地生产技术能人,建立科技培训基地,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为项目地培养更多致富能人,带动村民共同致富奔小康。
第三章立项审批
第七条申报程序。
县(市、区)红十字会负责宣传发动,明确绿色家园行动的目的、意义以及实施的内容,做好项目的筛选论证并制作项目建议书,做好项目的初审工作;市(州、地)红十字会复审项目进行把关,汇总项目资料并把关材料报送“省红十字会绿推办”,“省红十字会绿推办”组织专人到实地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并形成报告报省红十字会执委会进行最终审定。
“绿色家园行动——健康新村”项目需符合当地发展的整体规划,不能与当地政府部门规划的项目重叠,避免重复建设,要充分整合当地闲散资金,弥补项目资金不足,真正发挥项目的最大效益。
第八条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必须具备以下8个基本条件;
1、建立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必须成立乡(镇)、村级红十字会;
2、必须围绕以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创建励业帮扶示范基地和设立村级爱心互助金为主要内容来申报项目;
3、以农村所需、农民所急,政府支持、群众参与,带动力强、示范面广、受益度高的项目为主;
4、项目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具有整体推进意义;
5、符合当地镇村和相关部门发展规划;
6、政府能无偿给红十字会在当地媒体上提供宣传平台,大力宣传绿色家园行动工作;
7、实施地点在贵州省辖区范围内;
8、能在项目地交通要道等醒目位置树立碑记,记载捐方善举,允许援建项目冠以“贵州省红十字会绿色家园行动——×××健康新村”,个别涉及民族习惯、宗教信仰等地区的冠名需在签订项目协议时予以注明。
(二)“绿色家园行动——健康新村”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设要切合实际,群众受益效果显著,辐射广,带动能力强。
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应包括:
项目信息(项目全称、项目负责人信息、实施地点及类型、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建设工期、项目背景等);项目资料(立项依据、建设的主要内容、资金筹措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工程平面布置图等)项目管理(综合效益分析、项目实施运行管护、申报意见等)。
第九条审批原则。
项目应以社区、行政村或自然村寨等为重点,注重可持续发展,项目应包括红十字会组织发展与能力建设内容。
需符合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原则。
通过项目实施倡导绿色家园行动理念,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现代农业、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十条项目周期。
市(州、地)红十字会每年年底前上报下一年的项目计划及项目建议书,“省红十字会绿推办”次年6月前审核评估并报省红十字会执委会确定执行。
第十一条批复程序。
项目审批实行所在地红十字会申报制,层层审核把关制。
“省红十字会绿推办”负责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查,必要时到项目所在进行实地考察,经审查合格汇总后报省红十字会执委会下发批复文件。
对申报已批复的项目和资金,一般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则由相关市(州、地)、县(市、区)红十字会重新报送项目调整方案,按照程序申报获批复后方可实施项目。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二条管理主体。
省级在省红十字会执委会的领导下,由“省红十字会绿推办”全面负责“绿色家园行动——健康新村”项目的实施及管理工作,市级红十字会须成立相应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县级红十字会须在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商请建设、审计、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各级须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执行工作。
负责项目执行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业务知识与技能,尽可能保持人员的稳定。
各级红十字会每月向“省红十字会绿推办”报送项目进度。
按照已获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所有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
第十三条省级红十字会对项目实施宏观管理、检查、监督和评估项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外联络与沟通。
第十四条市、县、乡(镇)级红十字会对项目进行具体管理,落实项目计划书的内容,组织项目实施、检查、评估及修正,及时向省红十字会通报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变化,以及时寻求共同认可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第十五条项目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上一级红十字会应当支持、帮助和监督下一级红十字会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下一级红十字会应当配合和接受上一级红十字会的指导与监督,及时反映情况,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第十六条确定通知。
项目批复文件发送到项目所在市(州、地)红十字会。
同时,在绿色家园行动网站上进行公布。
市(州、地)红十字会接通知后,须及时将文件转发到项目所在县(市、区)红十字会。
第五章资金管理和监督
第十七条使用原则。
项目资金必须坚持预算制度、申报制度、审批制度、审计制度,严格按“事前预算、事中监督、事后决算”的原则使用项目资金。
第十八条管理方式。
项目资金要实行“专人管理、专册登记、专款专用、张榜公布、透明使用、封闭运行”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第十九条实施方式。
对于项目资金达到招投标要求的,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对项目达不到招投标限额的,由县级成立专门机构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计划规定的范围使用。
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终止、撤销、变更、追加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报批方可执行。
第二十一条拨款程序。
由县(市、区)红十字会提出拨款申请,市(州、地)红十字会需对拨款申请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
申请拨款时,县(市、区)红十字会需提供项目拨款申请表和相关附件(包括开具的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绿色家园行动——健康新村”项目协议书等资料),“省红十字会绿推办”收到拨款申请和相关附件后,按照项目批复文件予以拨款。
第二十二条分期拨付。
项目分两期拨付项目款,第一期款额为全部项目款的80%,以银行汇款方式拨付。
下达立项通知并签署本协议后,即将第一期项目款划至市级红十字会指定账户,由市级红十字会转拨至县级红十字会建设资金专户;全部工程竣工并向省红十字会提交《援建项目竣工报告》(含招邀标资料、施工合同、施工各阶段和竣工照片、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工程决算或审计报告、施工单位工程款收讫证明等)后,“省红十字会绿推办”即将尾款划至市级红十字会指定账户,由市级红十字会转拨至县级红十字会建设资金专户。
“爱心互助金”10万元,由“省红十字会绿推办”根据协议要求一次性拨付至市级红十字会账户,由市级红十字会转拨至县级红十字会,县级红十字会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将项目资金一次性转拨至乡(镇)红十字会账户,在资金使用上必须按照《贵州省红十字会“红十字绿色家园爱心互助金”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并制定出“爱心互助金”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
每一笔爱心互助金的使用须进行张榜公示。
第二十三条民主监督。
项目实行民主管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由县(市、区)红十字会协调乡(镇)或村组织实施,并协助乡(镇)、村红十字会、会员小组一同负责监督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在项目实施地张榜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二十四条违纪责任。
贵州省红十字会筹资与财务部对项目资金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加强支付审核,并协同“省红十字会绿推办”不定期抽查各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严禁项目专项资金被挪用、侵占,一经发现将收回项目专项资金,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的责任。
第六章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验收程序。
“绿色家园行动——健康新村”项目竣工后实行自下而上验收,县(市、区)红十字会全面自查验收。
合格后向市(州、地)红十字会报送验收合格报告,市(州、地)红十字会组织市级验收,验收合格后,向省红十字会报送验收报告,“省红十字会绿推办”组织抽查验收。
第二十六条验收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是否与确定的项目建议书中的内容相吻合;主要工程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质量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运行管护和文档管理情况。
第二十七条验收资料。
县(市、区)红十字会应收集整理拨款、协议书、招(邀)标资料、施工合同、项目各阶段照片、项目进度说明、质检报告、审计报告、结算报告、施工单位收款证明、项目验收报告、总结报告等,以上材料作为验收工作的必备资料。
第二十八条验收移交。
项目验收后,由项目所在县(市、区)红十字会落实项目管护主体,办理移交手续,建立健全管护制度,保证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项目效益。
第二十九条资料归档。
项目档案是项目执行的实证,应当妥善保存相关文字和影视资料,包括项目计划书、备忘录、会谈记录、电话记录、请示、批示、资料申请报告、财务档案、联络信函、电邮、项目报告、财务报告、督察与评估报告、基线调查资料、采购合同及报价、招标资料、新闻报道、图片、照片和影视资料等。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暂行)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暂行)办法由“省红十字会绿推办”负责解释。
贵州省红十字会绿色家园行动——“健康新村”项目候选村情况调查表
调查时间:
年月日
身份确认
省、县(区)、乡(镇)、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有关人员情况统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没有就不填)
职务
姓名
联系方式
(电话、邮箱、QQ)
职务
姓名
联系方式
(电话、邮箱、QQ)
县红会负责人
村支书
县红会项目负责人
村主任
乡红会负责人
村红会负责人
包村干部
产业协会或合作社负责人
序号
问卷内容
结果
备注
1
人口情况
①村民户数
②全村总人口数
其中女性人数
①
②
③
2
其中:
①汉族
②__苗__族
③_蒙古_族
④______族
⑤其他
①_____户_____人
②____户_____人
③_____户_____人
④_____户_____人
⑤_____户_____人
3
外出打工人数
______150______人
4
村党支部建设情况(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情况
本项须用文字描述
5
村委会建设情况
本项须用文字描述
6
贫困人口数
其中:
五保户
低保户
危房户
留守儿童
其他
_____户________人
______户
________户
_______户
________人
7
地理情况
与县城距离
8
与乡政府距离
9
与其他重要集市或景点距离
10
资源情况
矿产资源情况(含开发情况)
须用文字描述
11
饮水情况
须用文字描述
12
气候情况
须用文字描述
13
旅游资源情况
须用文字描述
14
农业经济
2010年人均收入情况
元
15
总耕地面积
____亩,其中田__亩。
16
人均耕地面积
亩
17
村民主要收入来源
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
产业发展情况
分布情况
18
产业协会或合作社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9
基础设施情况
“三改三清”现状
急需解决的问题
20
水电设施建设现状
急需解决的问题
21
文化设施建设现状
急需解决的问题
含远程教育、图书室的情况
22
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急需解决的问题
23
医疗卫生建设现状
急需解决的问题
其中卫生室情况尽量详细
24
基础教育情况现状
急需解决的问题
25
文化广场建设现状
急需解决的问题
含宣传栏情况
26
村办公用房情况
急需解决的问题
27
爱心互助金
村里的发展情况
(今年全村发展计划和工作重点,村民发展中最需要得到什么帮助)
28
村红十字会建设情况
29
群众对红十字会的了解程度
30
村规民约情况(具体有那些)
31
村民自治开展情况
32
如果设立爱心互助金后将怎么去管理,重点支持的范围是什么
33
励业帮扶示范基地
其他外来团体/个人在当地推行的项目情况(请详列名称、工作内容及年份)
34
村里有哪方面的能人
各是哪些
35
致富能手有多少,具体发展产
业的情况
36
科技培训基地建设情况
37
2011年村里在脱贫致富方面有什么规划及想法
38
2011年县、乡对村产业发展有什么规划及设想
39
如果我们在这里实施励业帮扶,你们将如何去组织实施
40
资源整合情况
县政府对村规划情况,年内是否有项目,具体情况如何
41
乡政府对村规划情况,年内是否有项目,具体情况如何
42
其他部门或团体在年内计划实施或正在实施的项目情况
43
如项目实施,那些群众可投工投劳
44
其他
绿色家园行动
健康新村项目
申请书
项目申请单位:
(盖章)
项目执行单位:
项目实施地点:
贵州省红十字会印制
20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用计算机或蓝、黑墨水认真填写,文字表述简明、数据准确。
二、有关数据和计量单位以国家统一规定为准。
资金以万元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三、本表一式四份。
由项目申报县(市、区)红十字会自留一份、报市(州、地)红十字会一份、“省红十字会绿推办”两份。
绿色家园行动——“健康新村”项目建议书拟写框架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箱号码
联系地址、邮编
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
申请援助资金
政府及部门补贴资金
群众自筹资金
群众投工投劳
启动时间
完成时间
项目背景(主要包括项目实施地的自然、社会、经济等现状)
第二部分:
项目立项的依据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三部分: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
项目的范围、地点、规模、工程量等主要建设内容:
第四部分:
项目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项目投资概算:
资金筹措:
第五部分:
项目工程平面布置图
需做施工设计的项目相关图纸附后:
第六部分:
项目施工前图片
第七部分:
项目的综合效益分析
第八部分:
项目实施和运行管护
一、红十字会员小组组成:
二、主要职责:
项目所在地村委会或乡镇党委
(签章)
第九部分:
申报意见
项目所在地村委会或乡镇党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红十字会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州、地)红十字会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红十字会绿色家园行动推进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绿色家园行动”项目审批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负责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项目概况
县级红十字会初审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级红十字会复审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级红十字会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绿色家园行动”项目实施协议书范本
本协议书旨在推动“绿色家园行动”项目的顺利实施,由甲方通过“绿色家园行动”的平台募集资金,用于乙方、丙方、丁方建设。
四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为了有效推行,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承诺。
一、协议主体
(一)甲方:
推广“绿色家园行动”的贵州省红十字会;
(二)乙方:
受益市级红十字会;
(三)丙方:
项目实施地县级人民政府
(四)丁方:
项目实施主体县级红十字会。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1、见《绿色家园行动简介》、《关于开展“绿色家园行动”试点指导意见》、《关于关于推广绿色家园行动——“健康新村”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确定2011年绿色家园行动——“健康新村”项目试点的通知》等,甲方下发的相关资料、文件。
2、根据捐赠者及贵州省红十字会“绿色家园行动”有关要求,该笔资金专项用于“绿色家园行动”实施项目。
3、本项目由红十字会依法独立地实施和执行,实施要按照坚持统筹规划、科学评估、分步实施、确保质量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开展试点工作,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4、项目要按照《关于开展“绿色家园行动”试点指导意见》、《关于关于推广绿色家园行动——“健康新村”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确定2011年绿色家园行动——“健康新村”项目试点的通知》、《贵州省红十字会“绿色家园行动——健康新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贵州省红十字会绿色家园爱心互助金管理办法(暂行)》等科学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三、援建项目地区、内容、金额、工期
(一)援建项目地区:
(二)援建项目内容:
(三)援建项目金额:
(四)援建项目工期:
四、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项目资金;
2、甲方充分尊重项目实施地政府部门对实施项目的统筹规划,但可以对项目实施提出意见和要求;
3、甲方负责协助和监督本协议项目的实施;
4、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原始凭据、帐簿进行审查、监督;
5、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项目实施有违规操作,可单独或联合乙方向具体执行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如执行单位不接受或出现其他违法行为,可中止该援建项目,并依法追究执行单位的法律责任和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6、甲方有权决定项目竣工后,按照捐赠方的意愿在所建的项目及建筑物上标明捐赠方指定的名称和标志。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逐级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和核实,并参与实施项目的筹划、推荐、选址等工作。
2、乙方监督项目实施县(市、区)红十字会按相关规定,开展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招标等工作,确保实施项目达到援助方意愿和总体要求。
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确保捐赠者对援建项目命名和标明标志的权利。
4、乙方每个月向甲方如实报告项目进展、项目质量、经费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甲方负责。
5、乙方在收到甲方拨付项目款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资金往来票据;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款拨付给丁方,对项目款使用进行全程跟踪监管;
6、乙方监督项目县(市、区)红十字会,按相关规定由规定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理和审计。
(三)丙方权利与义务
1、丙方应理顺当地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为项目实施提供组织保证。
2、丙方须组织成立由红十字会会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红十字会,负责抓好项目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3、丙方负责按照国家和省、市、县项目建设规划及有关部门项目建设规范性标准,对实施项目统筹规划和审核,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
4、丙方负责协调当地土地、城建、规划、乡(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尽快办理实施项目的审批手续,并尽可能减免相关配套、审批等费用。
5、丙方应责成实施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组织村民义务参与可以投工投劳的实施项目,并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行业规范性标准,督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实施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提出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对实施项目公示、编制预算、工程招标、施工组织、工程监理、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等全面负责。
6、丙方负责监督按照项目预算将项目工程款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不得在工程款中提取管理费,不得截留、挪用项目款。
7、承诺遵守“绿色家园行动”发展宗旨及“绿色家园行动”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