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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规章制度

中心试验室职责

1、执行国家、铁道部现行有效的检测标准规范、业主要求,建立本室有效文件清单。

2、按照青藏铁路公司建设指挥部检测试验中心授权的试验检测项目及经业主验收批准的检测项目对本工程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进行检测,未批准的检测项目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检测。

3、负责各种材料的选厂检测,参加物资分供方的评审。

4、指导和监督检查施工现场试验工作的质量控制。

5、负责本室检测仪器设备的建账、建档、检定/校准、维护保养及状态标识。

6、参加有关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供有关检测资料。

7、合理选择原材料及砼、砂浆配合比,保证工程质量。

8、及时做好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存档和上报。

 

中心试验室主任职责

1、主持试验室的日常工作,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中心试验室的全面管理工作。

2、加强两个文明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执行上级、业主有关质量及检测的规定,签发检测试验报告。

4、组织收集各种试验科技信息、标准规范,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及新工艺。

5、负责完善试验室内部机构设置及各岗位职责。

6、负责试验工作的总结及上报。

7、负责考核试验室检测人员的工作质量,提出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8、采取措施确保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技术负责人职责

1、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中心试验室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

2、组织贯彻执行招标文件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方针政策及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具体措施。

3、提出技术配置要求,制定技术活动计划,采集技术标准规范,编制检测技术文件,处理检测技术问题。

4、负责组织实施人员技术培训及业务考核。

5、签发检测试验报告。

6、参与工程质量检测事故调查。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试验员职责

1、经考核合格获取相关证书后才能独立进行检测,对所分工的检测工作的质量负责。

2、做好检测前的准备工作:

检查、加工样品,正确分样并记录;检查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并记录。

3、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检测,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4、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使用仪器,及时填写仪器设备操作使用记录。

5、及时填写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准确,并按规定程序送审。

6、做好施工现场的施工控制和质量控制。

7、严格执行试验室管理制度和检测人员纪律。

8、执行安全卫生制度,保持室内整洁,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料员职责

1、负责有关文件、标准、规范、规程、技术书籍的收集、登记、建账、借阅收还、保管等工作。

2、负责检测资料、检测管理资料、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登记、建账、分类、存档,打印下发试验报告。

3、严格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复制、散发检测报告,泄露原始数据。

4、负责档案资料的借阅管理,销毁过期档案资料应经主任批准并登记入档。

5、负责档案资料的接收、核对、分类、标识,做好防水、防盗、防蛀工作,确保保管良好,贮存于适当环境中,避免损坏和丢失。

6、负责收集各种试验资料和报表,并汇总整理上报。

 

设备管理员职责

1、组织新购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工作。

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2、负责建立本室检测仪器设备台账和档案,督促检测人员做好设备档案的记载。

3、联系检测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制定检测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统计检测仪器周期检定/校准计划完成情况。

4、负责设备的唯一性标识、校准状态的标识。

5、负责组织调查仪器设备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状况,发现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组织检修。

 

样品管理员职责

1、负责样品的外观检查和封样检查,清点样品的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合格后方准入库并登记。

2、负责样品入库后的分类保管,采取措施防止样品丢失、损坏、变质,赋予样品唯一性编号并贴标识,已检和未检样品应有明显的标识。

3、负责样品的领用和归还管理工作。

4、按规定做好样品的检后处理和备用样品的处理。

5、做好样品室的防水、防盗工作。

 

试验检测记录管理制度

1、原始记录填写要求数据真实、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其记录表应使用《铁路工程试验表格》。

2、书写一律采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或红色笔。

3、原始记录不得涂改,如有记错时,应对错误数据划双道横线杠改,将正确数据写在上边,并加盖更改人用章。

4、检测记录的相关信息应齐全,空白栏目应划斜杠。

5、参加试验人员应各自签字,不得漏签或代签。

6、试验过程中如遇到停电、仪器设备发生故障,一般应重新试验,如确实不影响数据精度要求时,在试验记录中注明。

 

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

1、检测报告应及时填写,数据要与记录表中对应项目一致,同意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检测报告应按工程建设单位使用统一格式。

检测试验报告一律用微机打印。

3、出具的报告不允许有更改内容,凡有更改情况的报告一律作废重写。

4、报告要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楚,数据准确。

结论做到文字简练,公正明确。

5、报告要严格签字手续,试验、复核、技术负责人要分别签字,严禁一人代签。

6、报告须经过质量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签发,加盖试验检测专用章与认证标志章,以保证报告的法律效力。

7、试验检测报告应及时提交,除对试验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一般项目各级试验室应于委托后的48小时内,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8、试验检测资料使用统一编号。

 

中心试验室管理制度

1、合理配置人员,分工明确,各级试验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和不定期对试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责任心。

2、各监测室仪器设备布局合理、摆放整齐、保持干净,每次试验结束后,试验人员应清扫室内地面,擦拭仪器,将仪器摆放至原位,室内禁止抽烟、吐痰、吃东西,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禁止带入与监测无关物品。

3、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必须经过自检、见证试验合格并经驻地试验监理同意后方可使用,坚持先试验后使用的原则。

4、对仪器设备定期保养,按规定进行自检和送检,确保性能良好精度可靠。

5、试验室应配备防火措施,试验人员了解防火知识,试验室内电路及用电设备接线由专业电工负责。

6、试验检测室配置温湿温度计,保证环境条件符合试验要求,水泥室、养护室每日测定温湿度并记录。

7、各级试验人员应熟悉标准技术规范,严格按照试验操作规程操作,认真填写各种试验检测记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妥善保管各种资料。

8、树立为施工生产服务的思想,按规范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试验检测工作,为施工生产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做好基础工作。

中心试验室样品管理制度

1、样品及样品管理、样品室由样品管理员负责;样品在样品室内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做到账物一致。

2、样品管理员接收样品时按照标准规定检查样品外观、规格、数量,检查委托单填写是否正确完整,内容是否与样品相符;符合要求后按型号、规格、品种分类存放,样品的试验状态用“未检”、“在检”“已检”标签加以标识,不符合要求的要求补充或重新取样。

3、对有温湿度、防水、防盗等要求的样品,应严格控制样品室的环境条件及设施,定期加以记录。

4、对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样品应隔离存放,并作出明显的标识。

5、符合监测条件的样品,检测人员应及时从样品室领取检测并登记。

6、根据标准要求需留样的样品应留足够数量入库保存并填写留样记录。

留样样品的处理经主任同意并填写处理记录。

 

中心试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试验室仪器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仪器设备管理主要包括仪器设备的购置审批、验收、检定/校准、标识、使用、维修、维护保养、报废等。

2、建立仪器设备总台账,写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性能状况、检定情况、购买时间、量程、精度等内容,并按送检设备、自校设备、一次性验收设备及工具在总台账中分类注明。

3、新置仪器设备到货后,由设备管理员,组织开箱调试,并检定/校准,若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联系供应商/厂家修理或退货,验收合格的仪器设备及时建立设备档案。

4、对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应指定仪器负责人,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使用说明书制定操作规程,专人维护。

5、检测用仪器设备为试验人员专用,非试验人员不得动用,严禁使用试验设备从事与试验无关的工作。

6、试验检验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注意设备和人身安全,使用完毕须断电和进行必要的常规保养,填写使用记录,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保持工作间清洁。

7、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维修后须检定或自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填写仪器设备维修记录并存档。

8、须检定/校准、送检仪器设备,编写检定计划,按周期进行检定/校准,仪器设备管理员根据检定/校准结果在设备明细位置贴上合格证、准用证、停用证等标识;严禁不检或超过检定周期使用。

9、自校仪器设备应编写自校计划,按《工程试验专用仪器校验方法》自校。

10、设备管理员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做好维护保养记录并存档,使仪器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中心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中心试验室主任负责制定与实施本试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负责试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2、试验检测工作间要设置消防器材,做好仪器防尘、防晒、防锈工作,环境设施满足仪器设备技术要求条件,做好室内卫生。

3、加强对试验人员的安全教育,试验员必须熟悉各项试验规程和各项试验仪器的安全操作要求,经常检查安全操作情况,严禁不按要求操作仪器设备,严禁仪器带病运行。

4、试验工作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物品,持证上岗,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工作间,不得在工作间吸烟。

5、仪器设备电源不得随意变动,在不使用及下班时应切断电源,电路变动和安装必须由电工进行。

6、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放射性等仪器物品应有隔离措施,由专人妥善保管。

7、试验检验过程中,使用电炉、烘箱等加热设备时,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防止发生火灾、

8、各试验检测部门要做好防盗工作,下班后关闭所有门窗,配备值班人员,防止仪器设备和重要试验资料丢失。

 

中心试验室现场试验管理制度

1、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到达现场后,由现场检测组负责对照《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审查质量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的符合性,现场验收原材料、半成品的规格、型号、包装、外观质量和数量。

2、按规定的检测频率和抽样方法抽取样品,填写《委托试验单》一式两份,送中心试验室检测。

3、样品管理员审查接收样品后,由中心试验室主任安排批准试验检测项目的检测,未批准的试验检测项目安排对外委托试验。

4、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现场检测试验人员进行全过程旁站监控,严格控制混凝土坍落度,做好记录,按规范制作标准养护试件和同条件养护试件。

5、现场检测试验人员应随时检查原材料的质量和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现场检测试验员负责现场试验设备的建账、建卡、维护保养。

 

中心试验室技术档案及保密制度

1、技术档案管理由资料员负责。

2、技术档案的保管范围与期限:

(1)、国家、部、业主有关检测方面的规定、有关的产品技术标准、参考标准、检测范围、规程、细则、操作规程和方法、标准方法等,保存期限至文件作废。

(2)、试验仪器设备档案包括出厂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出厂检定证书、周期检定/校准证书、校准记录、使用记录、维护保养记录、验收、维修、降低封存记录等,保存期限至仪器设备报废。

(3)、仪器设备登记表、检定/校准计划及完成表、试验委托单、样品入库、发放、处理登记、检测报告发放登记、试验台账、试验报表及总结、用户反馈意见及处理结果的保存期限至竣工移交。

(4)、试验原始记录、试验报告、产品出厂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材料报检单的保存期限至竣工移交后5年。

3、资料员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外出开会或参加专业培训收集到的资料交由资料员统一保管,并办理移交手续。

4、各种技术资料应放在铁皮柜内,分类保管、标识,存取方便。

5、检测人员需借阅技术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

6、资料员要对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用户提供的检测产品技术文件图纸保密,与检测无关人员不得查阅、查看实物,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任何试验检测报告都不得外借和复制。

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和量值溯源制度

1、管理组负责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和量值溯源管理

2、每年年初,管理组根据上年度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结果和实际使用情况,制定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和检验计划。

3、所有计量器具(包括用于校验/检验专用仪器的计量器具)在首次使用前都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所有专用仪器在首次使用前都必须经校准/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计量器具由所在地法定或授权检定机构检定,检定周期按检定规程的规定由负责检定的单位确定。

5、常自校的仪器设备由本试验室校验员负责校准/检定,校准/检验周期由本试验室根据仪器设备实际使用情况和校准规程确定。

6、由计量机构检定的,需提前与有关机构联系安排检定计划。

7、仪器设备经过计量检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出具检定证书;仪器设备经校准/检验,应出具校验/检验证书和记录。

资料员应审核这些证书和记录,并与仪器设备档案一起保存。

8、仪器设备经过校定/校准或检验,由仪器设备管理员应根据检定/校准或检验结果,在设备明显位置贴上合格证、准用证、停用证等标识。

 

检测事故报告、分析和处理制度

1、试验室主任负责组织对事故的处理,审批纠正和预防措施,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对事故的调查核实,预测事故造成的后果,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意见。

2、检测事故分为以下11种类型:

人员伤亡;样品丢失/损坏;仪器设备失准/损坏;违反操作规程;环境失控;应用方法错误;检验数据错误;使用外来材料质量问题;停电/停水;分包检测失准;人员作业水平不够。

3、事故一旦发生,应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填写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记录,如是描述事故情况,划分事故类型。

4、质量负责人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5、试验室主任依据质量负责人的调查和分析,批准纠正与预防措施,发生事故的部门实施纠正与预防措施质量负责人跟踪验证;在确认验证有效时,恢复检验活动。

6、样品异常情况处理

(1)、委托送样的样品,不符合送样要求的,样品不予接收,并向委托人讲明原因。

(2)、现场抽样的样品,不符合抽样规定的,由抽样人员重新抽样。

(3)、样品因保管不善或非正常检测而造成的损坏,丢失的,应重新抽样。

(4)、凡因检测工作的失误或样品本身的原因,造成在检测过程中样品损坏,无法得出完整的检测数据者,所有检测数据作废。

经重新取样检测全部项目,检测报告以重新检测的数据为准。

7、仪器设备损坏的处理

工作中发生仪器设备损坏,操作者应停止检测,并立即报告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仪器设备状况进行调查,进行必要的检修或重新检定;仪器设备经检修,检定证明精度符合要求后,方可再投入使用;每次仪器设备损坏等情况的处置措施均应详细记录。

8、环境条件偏差的处理

(1)、当检测环境的温度、湿度等超出标准要求,应报告质量负责人,对已经取得的数据进行分析,决定是否需要重新进行检测。

(2)、因突然停电等原因导致检测中断,应立即关闭电源,保护好仪器设备,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

待供电正常后,视情况作出继续检测或重新检测的决定。

9、检验结果异常的处理

当发现检验结果异常或对检验结果有怀疑时,应报告质量负责人,及时查明原因,并做出处理。

异常的或有怀疑的数据未经调查处理不得出具检验报告。

 

不合格试验管理制度

当中心试验室在检测工作中,因受种种可观因素的影响出现不合格项目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防止不合格报告发放和使用,确保中心试验室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有效执行,避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和不良影响。

1、检测工作中不合格项目的识别

不合格项目表现在质量活动,或其活动结果不符合要求等方面,中心试验室所有人员均有识别的责任,相关负责人对其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向中心试验室主任报告。

2、检测工作中不合格项目的控制

中心试验室主任负责对不合格项目的可接受性作决定。

3、检测工作中不合格项目的处理

对不合格项目,首先令其停工整改,然后对其复查,复查时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复查合格的项目,可以继续施工;复查不合格的项目:

对原材料令其清除出场,对施工中的不合格项目停止施工,令其返工,返工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试验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工作由技术负责人负责。

凡新进中心试验室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使其了解中心试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掌握专业操作技能,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2、在职培训:

凡新增试验项目或标准被修订,对试验技术提出新要求时,中心试验室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技术负责人于每年初制定试验员培训计划,报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

3、人员考核:

局面考试考核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操作考试对最常见的检验项目进行实做考试。

考核成绩作为奖惩依据。

 

检测人员纪律

1、严格按产品技术标准、试验检测规程进行各项测试工作。

2、坚持原则,忠于职守,遵守室内各项规章制度。

3、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条件接受送样单位的礼品和先进。

4、不准擅自多抽或少抽样品,不准违章处理或使用样品。

5、不准受贿,不准假公济私,弄虚作假。

6、作风正派,秉公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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