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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江苏燕宁

昆山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江苏燕宁工程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昆山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JL-1标总监办

二0一二年七月

安全监理实施实则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安全第一”是原则和目标,是生产过程中必须最优先考虑的问题;“预防为主”是手段和基本途径,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必须重点放在预防上,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最有效手段,是安全生产方针的基石和重心所在。

安全生产方针贯穿于建设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安全监理主要是进行工程安全监督,它从管理程序上监督施工承包单位落实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管理,从技术上监督施工承包单位遵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安全监理是一项程序化的监督管理。

本细则是指导本标段监理机构及人员,依法开展安全监理工作,规范监理机构及人员的行为。

一、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评价、监控和督察,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以内。

努力实现交通部提出的“两项达标”,即:

施工人员管理达标;施工现场防护达标。

做到“四项严禁”:

即:

严禁在泥石泥流区、滑坡区、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严禁违规进行钻孔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设计单位要进行专项安全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实施;严禁沉基坑施工无超前预报和监控量测措施施工;严禁违规立体交叉作业。

建立健全“五项制度”,即:

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施工安全监理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实现昆山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零重大事故的安全目标,确保昆山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达到省级“平安工地”标准要求。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五)、《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六)、《江苏省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试行)》;

(七)、其他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与标准等;

(八)、安全生产有关的强制性标准。

三、安全监理管理体系

(一)、在监理中组织可靠的安全管理组织保证体系,树立全员、全面、全过程的管理思想,把安全控制引入正常的监理工作中去。

为此工程项目总监办成立安全管理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总监理工程师任组长,总监代表为副组长,其余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为组员,层层落实。

安全管理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见附表)

(二)、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对文明施工与安全控制措施编制情况,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文明施工与安全控制的岗位责任制,检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具体落实情况,定期检查考评。

四、安全监理主要工作职责

(一)、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款:

1、方案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情况;

2、是否制定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4、设计单位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的安全操作和防护以及对防范安全事故提出的指导意见是否落实;

5、是否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6、施工现场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8、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排;

9、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二)、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1、由总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制止。

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4、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

监理机构应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并由专人负责。

监理人员应将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的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记入台账。

总监理工程师及安全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施工安全监理台账记录情况;

5、审核施工单位对现场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识别、风险分析、评价和控制:

(1)、分析现场存在的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以及制定的安全目标是否协调一致;

(2)、分析、识别现场重大的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并审查下列各分部分项的专项施工方案:

●软土地基处理工程;

●路基开挖、填筑工程;

●深基坑开挖及防护;

●临时用电;

●交通管制;

●高空作业;

●其他危险较大的工程。

(3)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审核施工单位是否组织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4)做好危险源控制的风险分析,审查施工单位在一般风险、可接受的风险和重大的风险从管理上、技术上提出控制措施。

五、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一)、建立安全监理联系网络:

每个监理都有安全监督责任;

(二)、认真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应急预案等,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实施;

(三)、严格检查:

根据强制性标准,进行安全设施检查、验收并督促其整改。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

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整改合格后再行查验。

施工工期内还应进行抽查;

定期检查:

参于、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月度、季度、年度和节日前的安全检查;

巡视检查:

对施工场地,环境、设备和危险源进行有重点的巡视检查;

旁站检查:

对关键部位,关键工艺实施旁站检查;

平行检查:

在日常安全检查中,监理进行平行检查;

(四)、做好安全监理记录,及时记录和反馈:

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安全巡视和检查情况,对频繁出现的违规现象,通过会议纪要或监理工作联系单给以提醒指出,严重的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暂时停工令;

(五)、协助事故分析和处理。

六、安全监理制度

(一)、建立安全监理日记制度,记录施工过程中与安全有关的各项事宜;

(二)、坚持安全监理例会制度,对施工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三)、按要求编制安全监理月报,主送建设单位;

(四)、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建设安全法规、条例及标准,守法、诚信、公正、科学,既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利益,又不损害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五)、监理机构发现安全生产有问题时,应及时向承包单位提出,安全责任仍由承包单位承担;

(六)、当质量、安全与进度发生矛盾时,监理机构有权作出是否调整施工进度的决定,并报告建设单位。

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一)、安全监理预控目标

1、主要是对工程建设中的人、物、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预测、评价、监控和监督,通过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行为,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范围内,以确保安全性,保证建筑工程安全和建筑职工的人身安全;

2、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值:

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和经施工组织设计确认的安全目标值,作为本工程安全监理预控制目标:

加强现场监督管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策略,控制负伤率和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施工准备阶段的控制要点

1、安全监理工作准备

(1)落实安全监理组织机构、监理公司在进驻现场前应组织好安全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明确安全监理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

(2)制定安全监理程序、记录和表格。

按照工程施工的工艺流程制定出一套相应的科学的安全监理程序和工作制度,对不同结构的施工工序制定出相应的检测、验收方法;

(3)调查、分析现场重大的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及早提出防范措施,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并备案;

(4)开工前应及时召开第一次现场安全会议,对安全监理工作进行沟通;

(5)编制监理安全实施细则。

2、对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2)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3)审查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独立考核,拥有安全监督、检查、建议权;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必须持证上岗,专业特种分包队伍人员接受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5)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7)对进场施工设备设施的安全进行检查;

(8)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并要求建立符合本项目工程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检查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认证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值班制度,作业人员和外包队伍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等各项制度是否已建立,执行情况如何,是否有记录);

(9)检查施工单位的安保机构是否为专立机构,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人员不得与施工组织机构体系人员相重合;

(10)根据业主安全管理要求,对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各分项工程逐一检查,要求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方案,报批后方可施工;

(1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完善的安全教育制度,监督项目部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执行的情况,检查各级培训记录(台账),特别是转场、转岗、新进场、复工人员的技能和安全培训;

(12)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通过各种形式对周围群众作安全宣传教育;

(13)督促承包人建立安全经费专用帐户,并有人监管,有详细的使用记录,不得挪用的转借;

(14)督促施工单位对所有施工人员(包括分包和协作单位)办理各类保险,对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5)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国家规定及业主要求制定了农民工工资发放等保障措施;

(16)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区域内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其他灾害、施工过程危险性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工艺、工序进行认真的分析,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方案并落实相关人员、器材、设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救援演练,特大桥、特殊技术结构桥梁或危险性大的结构物施工需将应急预案报上级部门审批。

检查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并针对本工程。

(三)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依据的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条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002年局部修订);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给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JGJ141-90;

《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85;

国务院第393#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起执行)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

2、现场文明施工监理要点及检查内容:

(1)项目经理部及施工现场挂牌内容齐全,挂放整齐、醒目(安全警示牌、指示牌、公告牌及各种宣传标语、口号等);

(2)要求项目部的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分开设置,不得混居,尤其生活区、办公区应与施工区要有圈套距离,但尽量要有专用道路出入,对独立桥梁的施工区要与周边环境实施隔离;

项目部及各施工点的生活区食堂、宿舍、厕所按要求设置,环境整洁,有具体的清洁和消毒计划和记录,项目部备有应急医疗药品和急救设备;

构件、料具堆放整齐,并设有明显表识。

道路通畅,无大面积积水等;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集中对放,及时清运。

污水排放要通畅、符合环卫要求;

施工便道、便桥保证正常使用,施工通道和应急救生通道保持畅通,并定期检查。

施工便道平整,宽度、结构层厚度满足要求,不能有较大坑塘,不能扬尘,要有专门的洒水设备,保持洒水清洁。

无论便道、便桥均要求保持车辆行驶时具有良好的视线,在视线较差、狭窄、拐弯或落差较大位置均要求设立安全警示牌,在便道两侧的排水沟与便道顶存在一定高差的位置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绳或其他标识。

便桥桥头必须设置限速、限重、限航、限宽高等安全警示标志,两侧桥头挂红灯,便桥栏杆高度合适,钢桁架空隙处不能过大以防行人跌入。

便道及便桥要及时维护,桥面钢筋、钢板不能反翘,定专人每天检查、检修;

泥浆池、取土坑、深基坑周围需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警示牌。

尤其是积水取土坑应设立禁止游泳的标志,并有专人值班;

桥梁预制厂等现场预制场地在场地施工前要做好应力计算和台座基底压实处理工作,龙门架、起重设备、吊机等应有安全验收和检查记录,钢铰线张拉时要有安全防护措施;

油库、发电机房、配电房、木工间、仓库、宿舍区等重点防火部位要落实责任人,要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设施(灭火器、沙堆、隔离网等),所有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状态,重点部位要有安全撤离通道和消防通道且保持畅通。

为保障安全设施的正确使用和有效使用,要求除了通过宣传教育形式都会大家使用方法外,还要在设施旁边标明使用方法及其他应急预案内容;

现场作业的每位施工人员需戴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品;

3、土方工程安全施工控制要点:

(1)开挖基坑时,要按规定的边坡坡度分层下挖,人力挖掘土方必须自上而下顺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开挖操作人员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米,纵向间距不小于3米;

(2)基坑、井抗开挖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坑壁边坡有无裂缝和坍塌现象(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先兆,应立即采取措施。

在雨季、地下水及流砂地区挖土时,必须视具体情况增加坡度加固支撑;

(3)机械开挖基坑时,坑内不得站人作业。

必须留人在坑内操作时,挖机应暂停作业。

开挖机坑的人员不得在坑壁下休息;

(4)基坑开挖中,遇有流砂、涌水、涌砂及基坑边坡不稳定等现象发生时,应立即撤出基坑。

只有切实采取加固措施,才能继续开挖;

(5)降水作业中,应随时观测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程度,当沉降或变形超出预警数据时,应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

(6)高陡边坡处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且必须挂牢;

B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C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4、钻孔灌注桩施工安全作业要点:

(1)钻机皮带转动部分不得外露,所使用的电气线路必须是橡胶防水电缆;

(2)各类钻机在作业中,应由本机或机管负责人指定的操作人员操作,其他人不得登机,操作人员在当班中,不得擅自离岗;

(3)卷扬机在收放钢丝绳操作时,严禁作业人员在其上面跨越;卷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全部放完,最少保留3圈。

严禁手拉钢丝绳卷绕;

(4)使用正、反循环钻机钻孔时,对电缆线要严格检查;当滑移钻台时,应防止挤压电缆线。

作业中,发现电缆破损要立即处理;

(5)钻孔中,发生故障需排除时,严禁作业人员下孔内处理故障;

(6)对于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已成桩护筒尚末拔除的,应加设筒顶盖或铺设安全网遮罩;

(7)应在泥浆池边设有明显的警示和防护围栏。

桩基施工完成后,应回填泥浆池;

(8)钻机塔顶和吊钢筋笼的吊机桅杆顶上方2米内不准有任何架空障碍物;

(9)雷雨时作业人员不得在钻机下停留,防止碰撞、电击等意外事故发生。

5、预应力张拉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1)千斤顶、油表在张拉前,须配套检验;

(2)张拉作业区,应设警告标志。

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3)锚环和夹片使用前,应认真仔细检查及试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点各接口必须完好无损,螺母应拧紧。

油泵操作人员要戴防护眼镜;

(5)在张拉作业过程中,应对高压油管进行保护,防止砸破油管,高压油喷出伤人;

(6)张拉前,操作人员要确定联络信号。

张拉两端应设便捷的通信设备;

(7)在已现浇的箱梁上进行张拉作业,应事先搭好张拉作业平台,并保证张拉作业平台、拉伸机支架等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应加设护栏。

施工的吊蓝,应安挂牢固,必要时可另备安全保险设施。

张拉时,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千斤顶的两侧;

(8)张拉操作中,若出现异常现象(如油表振动剧烈,发生漏油,电机声音异常,发生断丝、滑丝等),应立即停机进行全面检查;

(9)管道压浆时,操作人员需配戴防护眼镜和其他防护用品。

关闭阀门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侧面,以确保安全;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控制:

(详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1)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督促其实施;

(2)督促承包人编制临时用电方案以及现场用电总体计划,不禁私拉乱接;

(3)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4)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按规定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达不到标准的应增设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警告标志;

(5)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

(6)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

(7)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8)配电屏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

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9)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电缆架空敷设时,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扎,室内配线、橡胶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米;

(10)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其内设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11)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2)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秒。

潮湿有腐蚀介质场所用防溅型产品,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应小于0.1秒;

(13)配电箱、开关箱中的导线进线口和出线口应在箱体的下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对于必须经过通道的电线,采用空中或地下经过方式,但要保证无缠绕、无破损,地下经过形式的要有绝对安全的绝缘保护措施和抗压措施并经常检查或更换;

(14)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7、机械使用的安全控制:

(1)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及持有相关上岗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

(2)场内所有机械设备均应有检测合格的记录、标识,起重机械、垂直升降机械、锅炉等压力器皿必须经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后方可使用,并将检验合格证明放置于明显处;

(3)所有机械按指定位置停放,避免被盗、被撞或阻挡视线,若因紧急维修或特殊情况受限制而不能离开当前位置时,要派专人看守并设置警示标志;

(4)各种施工机具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不法机具(包括运输车辆)。

所有施工车辆各类证照齐全,车况良好,杜绝黑车或报废车。

驾驶员需经过安全培训和教育,证照齐全。

车队应编号并有统一管理部门。

颗粒材料运输时,不得未落斗即起步;

(5)所有机械设备操作手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着装,不允许穿戴对工作有影响的服饰(拖鞋、短裤等);

(6)桥涵或其他大体积混凝土浇筑使用的大面积模板、支架等搭设方案要经过专项检查,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

(7)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

严禁载运人员。

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特殊情况须超载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8)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

需要夜间工作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信号灯;

(9)焊接机械应放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

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交流弧焊接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高空焊接和切割,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

(10)土石方机械严禁在离电缆1米距离以内作业。

配合其操作的人员应在机械的回转半径以外作业。

挖掘机行走时,主动轮应在后面,臂杆与履带平行,铲斗离地面1米左右;

(11)机动翻斗车严禁翻斗内载人,翻斗在卸料状态下不得行驶;

(12)砼振捣器作业转移时,电动机的导线应保持有足够的长度或松度,严禁用电源线拖拉振捣器。

砼振捣器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13)钢筋、钢铰线等冷拉或张拉设备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装设防护栏杆、挡板及警告标志。

严禁无关人员在此停留,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至少2米以外或或两侧;

(14)所有进场工程设备,需经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安全验收手续的,必须办妥安全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所有施工设备均须按相关规定挂牌作业;

8、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控制要点: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六级以上强风、浓雾气候不得露天攀登和悬空作业;

(6)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线,并应派专人监护。

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7)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a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作业,应设置防护栏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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