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溪中学教师教育教学奖惩条例出勤绩效职评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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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溪中学教师教育教学奖惩条例出勤绩效职评聘

甘溪中学教职工出勤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质量能稳步上升,确保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根据《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教职工请假暂行规定》(沿教人字【2007】51号)、《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学校管理暂行规定》(沿教发【2007】02号)以及《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沿府办发【2009】2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请全体教师遵照执行。

第一章特殊假(计假不扣款)

第一条、婚假3天,双方都达到晚婚年龄的,增加婚假10天。

再婚夫妻的婚假一律给假3天(婚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

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

产假97天(含节假日),产前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

在产假期间办理并获《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增加90天。

男方护理假5天,晚育7天。

第二条、教职工子女嫁娶给假5天,兄弟姐妹(含家属之兄弟姐妹,下同)结婚给3天假。

父母(含岳父母,下同)、配偶或子女在县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给护理假3天,全期累计不能超过5天(护理假必须有医院的住院证明以及住院收费依据销假,否则按事假计入考勤)。

陪护看病按事假处理。

第三条、丧假:

丧父母、配偶、子女给假至入土安葬后3天为止,丧兄弟姐妹、祖父母(含外祖父母)给假3天。

(外县教师另加路途时间)

第四条、因参加各种成人考试(本系统),考试期内作例假处理(考试以准考证为准),请假时间为考试时间加路途时间。

请假者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未安排好自己工作的(包括自己的课务,学校不计入代课),否则按事假记入考勤。

第五条、探亲假按沿教发[2007]51号《沿河县教职工请假暂行规定》执行。

第二章病假

第六条、住院治疗必须持县以上医院(含甘溪乡中心医院)疾病证明书和住院证明、收费凭证等办理请假手续。

住院期间不扣款(销假必须提供疾病证明书和住院证明以及住院收费原件和复印件),其余每天按40元扣款。

第七条、教职工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除按学校出勤制度扣款外,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计发。

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除按学校出勤制度扣款外,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

第八条、凡属法定传染病或绝症病的持有关证明到校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休息,不扣款。

只享受工资待遇,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病休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一旦发现病休人员从事第二职业的立即停发工资。

第三章事假

第九条、教职工无特殊情况不得请事假。

为了更好地促进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设立月满勤奖30元。

第十条、教职工请事假每天扣款50元,如果当天代课费超过扣款金额的代课费由请假者承担;如果当天开会或开展教研活动的按第十三条会议扣款。

每学期事假累计超出5天的,超出天数按每天60元扣款,且不能参加当年的评先评优。

教职工事假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除按学校出勤制度扣款外,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事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除按学校出勤制度扣款外,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第十一条、上级检查工作(之前已经预见或通知到位),有关人员不假离校,影响学校工作开展的,教师每次扣款60元;行政和半工作量人员不假未到的一次扣款100元。

第四章迟到早退旷课

第十二条、上课(含早读和晚自习):

旷一节扣款60元,旷工1天扣款100元,迟到一次扣款10元,超过10分钟一次扣款20元,超过20分钟为旷课;早退5分钟以内,一次扣款10元,超过5分钟按旷课论处。

只请早读、晚自习事假的扣20元、病假扣10元。

(任课教师到执教班侯课,上课钟响未到的按迟到记入考勤,教师迟到后教务处如未安排代课,人到后拒不上课的按旷课加倍扣款。

)凡因迟到、早退、旷工还要承担因无人上课或未安排代课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十三条、会议(含已通知到位的临时会议、升旗仪式):

政治学习(教师会)、校委会议、教研活动、班主任会议等,旷一次扣款40元,迟到、早退每次各扣款10元,超过10分钟扣款20元;事假一次扣款20元。

病假一次扣款10元。

学校领导因私事临时推迟开会或取消会议的按缺勤扣款。

第十四条、全校性集会(含开展的各种活动)事先已通知,按时间长短折算课时,不足一课时的按一课时计算。

第五章请假和审批权限

第十五条、教职工请假由常务副校长审批,超过5天不超过30天的还要送乡教育管理中心审批,30天以上的基层签署意见后送县教育局审批,所有请假者必须将假条交回学校教务处备案待查。

请假时必须先征得同意后填写《请销假申请表》并按相关程序审批。

(原则上不准请霸王假和电话请假,未经批准的按旷工论处。

特殊情况下电话请假且经批准的全期不得超过2次,否则每天加扣10元;特殊情况假满返校后两天内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每天加扣10元;直至月末统计出勤时仍无补假手续的,经核实确属电话请假且经领导同意的,每天加扣20元。

第十六条、教师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有效,返校后及时向教务处报告,需续假的及时续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确因教学需要,必须提前半天向教务处申报并备案。

凡教师擅自调课(含下班辅导),双方按旷课论处。

第十八条、凡安排的继续教育学习,每天按六节课折算考勤。

第十九条、特殊工作(含两基工作)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凡请假事由不实,经学校查出,按旷工论处。

提出病假申请,但无法提供相关就诊佐证材料的,按事假加倍计考勤。

第二十一条、假条批准后必须提前半天交教务处,否则出现误课的按旷课论处,且承担因误课而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责任。

兼有班主任的如果请假或抽调一周以上的扣班主任津贴发给临时班主任。

第二十二条、离岗休息教师有局或站审批意见,只享受工资待遇。

如学校通知其返校,从通知规定到校之日起计算考勤。

借调人员按沿府办发【2009】240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凡体育课(室外)必须上满35分钟后方可安排其他活动(教师不能离开学生),否则,按早退论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后果。

第二十四条、凡行政、教师值周人员无故不到校的每次扣款100元;行政、教师值周人员在下一周星期一前将教师缺勤情况统计表交到办公室,否则扣款40元。

第二十五条、凡学校安排的勤工俭学或义务劳动,任课教师(含相关责任人)必须到场,否则按旷课论处。

第二十六条、查考勤的教师必须做到严格公正。

如有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中层干部发现教师有缺会、迟到、早退、旷工、私自调课等行为而不报告的,扣中层干部50元。

第二十七条、以上未尽事宜,按沿教发[2007]51号文件《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教职工请假暂行规定》执行。

缺勤考核扣分按《甘溪中学绩效工资考核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从2012年秋季学期期开始执行,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甘溪中学教师教育教学奖惩条例

为了增强全体教师的主人翁责任感,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奖惩机制,增强办学活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此条例。

第一条、凡报道我校先进事迹文章在乡级以上刊物发表的(以办公室统计为准),除享受双稿酬外,另按乡(含学校)级20元、县级30元、地级50元、省级80元、国家级150元计奖。

信息报道在“沿河教育局网或政府网站”发表的每篇奖30元,地级教育局网或政府网站的每篇奖50元,省级教育局网或政府网站及以上网的每篇奖80元,简讯折半计奖。

第二条、被评为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教师、先进班主任等先进个人的(以办公室统计为准),按乡级80元、县级100元、地级120元、省级200元、国家级500元计奖。

学校每学年度评选一批校级管理育人先进个人2名、先进班主任5名、优秀教师8名、优秀教研组组长2名、优秀保卫宿管员1名。

第三条、教师本人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行的各级各类竞赛获奖的(以办公室统计为准)(同一竞赛按最高级别享受一次,获奖以文件或获奖证书在校办公室登记为依据),按乡级一、二、三等分别奖50、40、30元、县级一、二、三等分别奖70、60、50元、地级一、二、三等分别奖80、70、60元、省级一、二、三等分别奖100、90、80元、国家级一、二、三等分别奖120、100、90元(辅导奖和其他部门举行的比赛必须有开展的相关文件通知减半给予奖励)。

第四条、教师的教育教学论文在国家、省、地、县级报刊杂志(CN级)上发表者(以办公室统计为准)每篇分别奖80元、50元、30元、20元,(音乐、美术教师的专业作品发表的与论文享受同等奖);非报刊杂志发表的但又是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每篇奖30元。

通讯、散文等文章在各级报刊杂志发表的按级别奖励40、30、20、10元。

第五条凡分管或负责的工作被乡教育管理中心、乡党委政府、县书面通报批评的分别扣50、80、100元,扣3、5、8分。

第六条严禁教师赌博,上班期间被查实的,第一次扣款50元,扣3分;第二次扣款100元,扣5分;第三次报上级处理并以第二次为基准加倍处罚,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考核为不合格;无论节假双休日,还是工作期间被公安机关抓获一次罚款300元,扣10分,当年的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考核为不合格。

因为赌博而影响工作的加倍处罚。

第七条上班期间酗酒闹事,影响教学工作或会议秩序的,扣款50元,扣5分。

第八条在常规考试、考核、评卷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泄密、弄虚作假等行为之一的,扣款50元,扣5分。

影响考试、考评工作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第九条教师上课随意离开课堂或课堂纪律混乱,或在校园学生活动公共区抽烟或仪表不规范(穿拖鞋、背心、球裤等)的,一次扣款10元,扣1分并按教育局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教师必须先备后教,认真评卷和批改作业,凡缺备一节教案、缺批一次作业扣20元,扣1分;缺考(含评卷)一次扣40元,扣2分;不带教案上课视为未备。

凡被管理中心、教育局查到的缺备、缺批一节(次)扣40、60元并加倍扣分,扣教研组长、教务主任、分管副校长、校长各10元。

上多课程的,原则上要求全科目备课,经本人申请在教务处的许可下有的课可以备略案。

第十一条教师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主动参与听课、评课,缺听、评一节扣20元,扣1分。

第十二条不按时交资料,每迟交一天扣10元,缺交每项扣40元。

明显是应付的扣20元。

影响上级对我校考核评估的扣50—100元。

教学质量奖惩:

第十三条、计算班级平均分奖办法:

预设奖金1.5万元。

(1)普通班平均分与全年级普通班平均分进行比较兑现奖惩,上升1分奖30元,提高分最高不超过10分(A、B不超过15分),加绩效分2分,绩效分最高不超过20分。

下浮2分之后兑现奖惩,每下降1分扣20元,扣到20分为止,每下降1分扣绩效分1.5分,扣到15分为止。

(2)A班语文平均分减去20分后与普通班平均分比较兑现教学奖惩,英语及数理化平均分减去28分之后与普通班平均分比较兑现教学奖惩;B班语文平均分减去12分后与普通班平均分比较兑现教学奖惩,英语及数理化平均分减去20分之后与普通班平均分比较兑现教学奖惩。

A和B班教学奖惩按第

(1)项奖励办法兑现奖惩。

(3)政、史、地、生按第

(1)项减半兑现奖惩,绩效分按科目所得绩效分之和的平均分计入,绩效分最高不超过20分。

第十四条学生综合成绩奖:

预设奖金1万元。

(1)普通班学生期末成绩(语、数、外、理、化)平均分以55分以上(以100分制计算)为标准,每进入一个对计算总分科目教师进行奖励;

(2)A班以期末成绩(语、数、外、理、化)平均分以85分(以下100分制计算)为标准,每进入一个对计算总分科目的教师进行奖励;(3)B班以期末成绩(语、数、外、理、化)平均分以75分(以下100分制计算)为标准,每进入一名学生对计算总分科目的教师30元。

第十五条教学单科奖:

预设资金5000元。

以100分制计算,按

(1)

(2)(3)标准成绩每进入1名奖该科任教师20元。

(1)普通班语、数、英、物、化科目为60分

(2)A班:

语文78分,数理化英为90分;(3)B班:

语文72分,数理化英为82分。

第十六条初三中考教学质量奖(奖金总额为3万元):

凡上思中重高统招线(首次划定,下同)的,奖励该班科任教师6500元,4人以上每超1人奖1万元,文科综合科必须在B等以上和体育科必须获90%分以上的方能享受一半奖金。

第十七条音、体、美、信技等未担任统考科目的任课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教学效果的得分以担任统考科目教师均分为基准分,凡若完成工作任务效果差,酌情扣10~70%,全期出勤得分率依次扣分及奖金;完成任务好且出勤率为90%以上的可酌情加5~30%的奖金(此款只作参考,希望相关科任教师提出考核方案)。

第十八条、本制度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开始执行,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甘溪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制度

为适应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促进学校发展,更好地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沿河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沿府办发〔2009〕171号)、《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沿府办发〔2009〕240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总分为100分:

师德10分、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和教育教学过程25分、教育教学业绩35分。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公式: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教师职称的等级差额总和+按规定应扣回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之和】*教师考核得分

三、具体细则

第一条师德(10分)

1、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会议(教研)记录缺一次扣0.2分。

2、教师要爱岗敬业,服从组织调配和学校安排工作。

强调个人原因,造成工作阻力的扣1分。

经做思想工作仍拒不服从安排,不履行安排的工作职责,师德一票否决。

3、制造矛盾,拉帮结伙影响工作、或酗酒滋事或违反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的,一次扣3分;

4、校园教学区内学生在校期间教师仪表不规范(穿拖鞋、背心、球裤等)的,一次扣0.5分(穿球裤体育课除外)。

教师上课或听课、开会必须把手机调到震动档或关闭,接听手机不能超过1分钟且不能影响正常会议秩序,有急事必须请假,否则,一次扣0.1分。

上课时教师抽烟,一次扣0.2分,醉酒上课一次扣1分。

5、对学生违纪及危险行为不制止、视而不见的一次扣2分;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反映到学校,经查属实的扣1、2、3分;事态扩大反映到上级,情况属实的扣5、10分;造成后果严重被查处的,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6、各办公室内不得做违规违纪活动。

上班期间不得玩游戏、QQ聊天等与教育教学不相关的事,否则每次扣1分。

严禁教师参与赌博,工作期间被学校查实的,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第三次报上级处理;无论节假双休日,还是工作期间被公安机关抓获的一次扣10分。

7、爱护学校公物,严格执行借还程序,遵守《财经管理制度》。

各办公室、各功能室及学校公有财产有人为损坏的必须修复或照价赔偿;否则一次扣2分。

8、教师需上交各处室的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每次扣1分;因迟交材料影响工作的扣3分,影响到上级对学校考核的扣10分。

被通报以上批评的按沿府发【2009】240号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9、见义勇为、有奉献精神,不计名利,不计得失、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的经校行政会议审定通过后每项加0.5分。

第二条考勤(10分):

1、旷工一天扣3分,旷一节扣1.5分;迟到每次扣0.3分;早退每次扣1分;随意脱岗每次扣1分;(任课教师以钟声为准,如未安排代课,人到后拒不上课的按旷课加倍扣分。

如学校相关责任人员无故不安排代课的扣1分,学校早读辅导如果出现缺岗,学校不安排代岗人员,值周干部加强巡逻做好相关班级的纪律管理工作)

2、要求全体教师在坐班规定时间内有在校,但签到缺签每次扣0.1分;坐班缺席每半天扣2分;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0.5分,30-60分钟的每次扣1分。

 

3、事假:

教职工请事假每天扣1分。

4、病假:

病假三天扣1分(住院期间不扣分,超过两个月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6、全校性集会、升旗仪式教研活动(含开展的各种活动)事先已通知,按时间长短折算课时,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的按一天计算。

否则旷一次扣2分,事假一次扣0.2分,病假扣0.1分(住院期间除外),迟到一次0.1分,超过10分钟扣0.2分;早退一次扣0.5分,公假不扣分;

7、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8、每月出满勤记0.5分(公差除外)。

第三条工作量(20分):

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工作量。

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班级课时量、早读和晚自习各1课时、教研组长1.5课时/周;实验、图书、远教室管理人员6课时/周;校长岗位10课时、副校长8课时;中层干部党工团负责人6课时;教务员3课时;微机室管理员2课时),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

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20分)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

(各功能室管理人员以及校委成员凡是岗位考核为75.1—85分、65—75分、64.9分以下的工作量考核扣20%、30%、50%分。

以教育局对学校的考核其分管工作得分为重要依据)

相关教学人员的周课时数达到下表要求为课时满工作量(课务超此工作量的享受超课时费每节10元,超课时费教务处统计时以实际出勤为依据。

计算满课时量时以“音、体、美、信技”教师中最高工作量为课时基数或减出相应少的课时量,凡享受超课时费的工作绩效按满工作量计算)。

人员

类型

科目

信技

备注

普通教师

12

14

16

处室主任、党群组织负责人

6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及其他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接受学校课务安排,履行管理职责视为满工作量。

校级领导

正职2节副职4节

第四条教育教学过程(25分):

考核范围包括廉洁从教、精心备课、组织教学、考试辅导、教研教改等五个方面,考核分值为25分,考核对象为全体在岗教职工。

教育教学过程考核由分管教学领导组织实施,实行一月一次按月考核,逐月统计以均分计入考核。

第五条教育教学业绩(35分)

1、学生评教师(5分)

评教师组织能力和授课过程及常规落实情况为准,每次评价不少于10人,求平均分,结果保留两位有效小数,90%以上给5分,每减5个百分点扣0.5分,60%以下不给分。

2、班主任评任课教师(5分)

上多班级的以平均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有效小数,90%以上给5分,每减5个百分点扣0.5分,60%以下不给分。

3、领导民主评议教师和教师民主评议领导(含党群组织负责人)(5分)

每次评议计算平均分,90%以上给5分,每减5个百分点扣0.5分,60%以下不给分。

4、教学质量(20分)

(1)普通班平均分与全年级普通班平均分进行比较兑现奖惩,上升1分奖30元,提高分最高不超过10分(A、B不超过15分),加绩效分2分,绩效分最高不超过20分。

下浮2分之后兑现奖惩,每下降1分扣20元,扣到20分为止,每下降1分扣绩效分1.5分,扣到15分为止。

(2)A班语文平均分减去20分后与普通班平均分比较兑现教学奖惩,英语及数理化平均分减去28分之后与普通班平均分比较兑现教学奖惩;B班语文平均分减去12分后与普通班平均分比较兑现教学奖惩,英语及数理化平均分减去20分之后与普通班平均分比较兑现教学奖惩。

A和B班教学奖惩按第

(1)项奖励办法兑现奖惩。

(3)政、史、地、生按第

(1)项减半兑现奖惩,绩效分按科目所得绩效分之和的平均分计入,绩效分最高不超过20分。

5、音、体、美、信技等未担任统考科目的任课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教学效果的得分以担任统考科目教师均分为基准分,凡若完成工作任务效果差,酌情扣10~70%,全期出勤得分率依次扣分;完成任务好且出勤率为90%以上的可酌情加5~30%的分数(考核组确定)。

6、教师本人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的(同一竞赛按最高级别享受一次,获奖以文件或获奖证书在校办公室登记为依据),按乡级一、二、三等分别加1.5、1、0.5分;县级一、二、三等分别加2、1.5、1分;地级一、二、三等分别加3、2.5、2分;省级一、二、三等分别加4、3.5、3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分别加5、4.5、4分(以上竞赛需是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协办,并以证书或文件为准。

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以证书第一位教师为主,协助指导培养的教师至多只能1人,并降一档次加分。

同一内容或同一批次竞赛,获得不同级别或同一级别多个奖项,只累计最高奖。

其他部门举行的比赛必须有组织开展的相关文件通知,减半给予奖励。

未分等第只排名次的1—2名靠同级一等奖,3—4名靠同级二等奖,5—6名靠同级三等奖,鼓励奖不设奖)。

此项最高加分不超过8分。

8、学校接受上级检查,因工作不到位或项目不达标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校长、分管副校长和项目中层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分别扣1、1.5、2、3分。

第六条、绩效工资发放其他规定

1、教职工连续事假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除按学校出勤制度扣款外,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连续事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除按学校出勤制度扣款外,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2、教职工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除按学校出勤制度扣款外,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计发。

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除按学校出勤制度扣款外,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

3、教师请事病假或抽调全学期超过一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后扣除请假天数所占上班时间天数相应比例的金额。

(抽借调人员如果上级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4、教职工借调,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的,也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借调的,不得享受绩效工资。

借调到县内教育系统以外的教职工,停发绩效工资。

5、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其中包括: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脱产学习的;(3)停发工资的;(4)在职不在岗人员。

6、凡学期内受到上级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40%、60%、100%。

第七条未尽事宜,根据沿府办发〔2009〕240号文件以及相关规定执行,其余的由绩效考评组研究决定。

第八条、本制度从2011年秋季学期期开始执行,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甘溪中学教师职称晋升(聘任)量化考评制度

姓名现职务资格聘任资格申报晋升(聘任)职务以及等级

编号

项目标准

自评分

审核分

备注

1

学历:

大学本科4分、专科3分。

2

教龄:

每年按0.4分累记。

(累计不超过8分)

3

校龄:

每年按0.5分累记。

(累计不超过5分)

4

任职年限:

每年按0.5分累计;凡符合直聘条件的加3分。

5

普通话等级(一甲10分、一乙6分、二甲4分、二乙3分、三甲1分)

6

计算机合格证(按要求合格一门记1分),经常向学校网站投稿且经审核的按等次加1、2分。

7

近三年(职称申报按任职期)连续担任教研组长、各室负责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或班主任工作3年且考核合格的每年加2分、间断的但考核合格的每年加0.5分(只加最高项)。

8

任职期内支教合格的加3分、凡符合直聘条件的加3分且优先晋升(或聘任)。

9

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每年2分、合格每年1分。

10

近三年每学期量化考核均分的50%记分。

11

近三年获优质课(含专业特长奖项)、教育教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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