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乡街道开展危化品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大排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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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街道开展危化品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大排查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区应急局的部署要求,现决定于202a年8月至12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环节大排查行动,进一步打击各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解决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堵塞安全漏洞,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舆论宣传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
请各村、各有关单位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在本辖区内各社区、各村居全面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危害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所触犯行政、刑事责任,提高认知,营造氛围。
第二阶段:
全面摸底排查阶段(9月1日至12月13日)。
请各村、各有关单位主动作为,积极行动,充分发挥各村、各有关单位,社区、村居包片领导干部、网格员、社区、村居安全员等力量,全力排查本辖区内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的危化品单位,并将排查情况(表格见附件)加盖公章于每月13日(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天)报送至镇安监站。
第三阶段:
总结提升阶段(12月13日至12月30日)。
本次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摸底排查工作情况将列入年底各村、各有关单位安全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请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此次全年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摸底排查工作的经验教训,认真做好本辖区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并在2022年1月8日前书面加盖公章报送至镇安监站。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主要检查本辖区范围内是否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非法违法行为。
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零售店是否存在非法储存仓库;
2.重点排查村居、社区交叉部位是否存在非法生产、储存场所,可以联合兄弟村落对交叉部位进行联合排查;
3.重点排查辖区内非危化品生产是否存在非法储存大量危险化学品,并用于销售;
4.重点排查城郊结合处的各类仓库是否用于非法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5.重点排查港口处各类仓库是否用于非法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6.各村、各有关单位在本辖区发现经营场所内存有少量油漆、胶水等危化品的经营户,请各村、各有关单位安排相关业务人员或安全员等工作人员进行劝离处置。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召开宣传发动会议,要求辖区内各危化品零售、贸易企业参与进来,迅速开展自查自纠。
(二)加强排查力度,务求取得实效。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坚持“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确保大排查取得实效。
(三)加强全程监督,构建长效机制。
要把本次排查行动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的危化品排查体系。
要将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的危化品排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本辖区危化品安全监管水平。
附件:
新县镇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危化品经营单位
排查表
附件
区新县镇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危化品经营单位排查
单位:
序号
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单位名称
具体位置
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单位负责人
危化品大致种类
现场处置情况
备注
1
2
3
4
5
6
填表人:
分管领导(审核人):
填报时间:
备注:
1.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负责人不清楚的可以不填,危化品具体品名不清楚的可以大致填写,如胶水、油漆等;
2.本表只填报上个月13日到本月12日发现的非法单位,不做累计处理。
3.现场处置情况:
已现场劝离、已限期搬离、上报区应急局(销售、储存危化品数量较大或者生产危化品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