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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油党发8号附件基层党支部工作的实施细则

基层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庆油田基层党支部的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有关制度,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大庆油田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基层党支部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继承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组织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心聚力,固本强基,团结和带领员工群众为推进实施原油持续稳产、整体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矿区三大战略任务而奋斗。

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

第三条 大庆油田所属基层单位,根据行政建制、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设立党支部。

第四条 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应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由上级党组织决定,可与其他单位组建联合党支部。

第五条 油田所属各单位在国内市场整建制派出的队伍,保持原有党组织设置;非整建制派出的队伍,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党员人数超过3人的,应建立党组织。

派出到国外市场的队伍,在当地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建立党组织。

第六条 外出执行临时性任务、参加短期学习或被抽调参加某一个临时机构,工作时间超过3个月,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第七条非在岗党员较多的油田居住小区,可建立油田社区党员联系服务站,与非在岗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共同做好其教育管理监督工作。

第八条 党员达到或超过7人的党支部,一般应设立支部委员3至7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分工。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

第九条 党支部一般应根据本单位党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划分若干党小组,每个党小组选举党小组长1人。

一个党小组不应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

第十条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两年或三年。

任期届满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时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须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延期一般不超过半年,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年。

任期内委员缺额时,应及时补选,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上级党组织可以调动、任命党支部的负责人。

第三章党支部的职责和标准

第十一条 党支部的职责

(一)抓学习,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

宣传和执行中央和上级精神,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

(二)抓思路,与行政共同研究和确定本单位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参与本单位生产经营等重大问题决策,结合实际,制定规划,落实措施,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三)抓服务,确保各项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紧紧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发展目标,发挥政治优势,积极做好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关心群众的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的生产工作积极性。

(四)抓党建,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强党支部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搞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建立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五)抓队伍,培育适应油田持续发展需要的合格人才。

坚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支持技术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抓热点,保持油田和谐稳定的发展局面。

坚持密切联系群众,认真研究解决员工队伍以及与企业有关系的其他群体中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关注的问题,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员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创建和谐型企业。

(七)抓文化,营造健康向上的氛围。

继承和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

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以先进文化为引导,运用有效载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形成良好风尚,培育共同价值观。

(八)抓工团,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

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领导,关心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建设,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依据法律和相关章程的规定,结合自身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第十二条 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的正式党员。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三)具备一定的科学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表达能力。

(四)熟悉党务工作业务以及党务工作者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五)掌握本单位生产工作业务,一般应具有行政或技术岗位工作经历和经验。

第十三条 党支部书记的配备

基层党支部书记配备应本着宜专则专、宜兼则兼的原则,生产一线基层队党支部书记、基层站(队)长可实行“交叉任职”。

同时,要注重抓好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不断提高党支部书记队伍整体素质。

第十四条 党支部委员的设置

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群工委员,其他委员可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设置。

第十五条 党支部建设的标准

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

第十六条 党支部民主建设

(一)认真落实党内选举制度。

要遵守党内选举的程序和办法,营造有利于选举人充分表达意愿的环境和条件。

要遵守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选举人依照规定自主行使选举权。

(二)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

坚持党支部班子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是本单位重要问题,必须经党支部委员会或班子会(队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生产经营方面的重要问题包括:

年度生产工作计划的制定及落实计划中的重要问题决策;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完善;各项改革方案的制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班组建设;人员调整使用;员工培训;评选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工资、奖金分配;其他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根据研究内容的需要,党支部委员会和队务会可合并召开。

党支部委员和行政班子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三)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听取党员、群众对党支部的建议和倡议。

畅通党员民主监督渠道,党员定期评议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保障党员权利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党员有权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对本单位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有根据地提出批评意见,但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第四章党支部的基本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三)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四)党课一般每半年组织一次,以党支部上级党组织集中组织为主。

要围绕党在一定时期的中心任务和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把重点放在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不断提高党课质量,切实增强党课的针对性、实效性。

第十八条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包括党员组织生活会和党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

特殊情况或根据上级党组织安排,可随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党员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

由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党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委员在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的同时,还要参加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即双重组织生活,议题由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九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

党支部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结合党员队伍实际做出具体安排。

评议过程中要抓好学习教育、个人总结、征求群众意见、党员之间互评、组织鉴定和总结整改等环节的工作。

要坚持党员标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评议要客观、公正、全面、准确。

评议结束后,召开支部大会作评议情况报告。

对优秀党员进行表扬;对不合格党员要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同时,党支部要同每名党员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第二十条“创先争优”活动制度

“创先争优”活动,即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活动。

党支部要围绕本单位生产经营和党员队伍实际,制定活动规划、确定活动内容、明确活动重点、落实活动措施,搞好评比奖励。

要广泛宣传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党员责任区、党员联系人、党员先锋岗和党员示范岗的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五章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

第二十一条 大庆油田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总的要求是“教育有效,管理有法,监督有力,服务有益”。

总的目标是广大党员要达到“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

第二十二条 党员教育

党员教育要坚持和继承行之有效的传统经验和做法,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

党支部要制定党员教育规划和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在提高党员素质上下功夫,把学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第二十三条 党员管理

(一)实施目标管理,完善党员责任区。

将党员的权利、义务与党员岗位工作相结合,做到每个党员的学习、工作、联系群众、岗位创效都有目标、有检查、有评比。

(二)严格组织生活,增强党员意识。

党支部(党小组)要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按时、认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对不按时参加的及时进行提醒,对于连续两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给予告诫,并如实做好记录。

(三)适应形势需要,加强工作研究。

党支部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党员队伍状况分析,及时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员管理工作。

探索加强非在岗党员教育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加强非在岗党员教育管理,发挥非在岗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完善流动党员管理办法,使流动党员更好地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二十四条 党员监督。

党支部要对党员重点是党员干部实行有效监督,切实保证每名党员都生活在组织和纪律之中,防止工作失误以及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党支部要定期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及时解决党员思想存在的问题,引导帮助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党员的严重问题,及时制止和纠正。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对违纪现象及时做出处理,纯洁党员队伍。

第二十五条党员服务。

党支部要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健全党内表彰制度,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调动党员岗位工作的积极性。

第六章发展党员工作

第二十六条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二十七条 正确处理好发展党员工作中数量与质量、重点与一般、培养与吸收等关系,坚持向生产、科研一线倾斜,注重在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

第二十八条 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群众对党的认识。

坚持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制度,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二十九条 认真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中培训、政审、考察、公示、审批、转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坚持党员标准,本着个别吸收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第三十条 按期讨论接收新党员,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第三十一条 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对不符合党员标准或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而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并逐级对有关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违反党纪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章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十二条 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员工。

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思想,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

在员工队伍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培育和谐文化、文明风尚,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

第三十三条 弘扬“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大庆精神。

灵活运用各种有效形式,持续开展大庆优良传统教育,继承和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加强企业文化探索和创新实践,鼓励和尊重员工群众的首创精神,与时俱进,不断赋予大庆精神、铁人精神新内涵,建设过硬队伍,永葆光荣本色。

第三十四条 抓好日常思想政治工作。

定期对员工队伍进行全面分析,清楚掌握每一名员工的自然情况、家庭情况、思想情况、工作情况。

针对员工思想动态及队伍中的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释疑解惑,化解矛盾,保持员工队伍和谐稳定。

结合企业文化实践,发挥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凝聚、辐射和导向功能,引导员工树立顺应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

第三十五条 丰富思想政治工作载体。

坚持大庆油田“评比选树”的经验,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注意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发挥典型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阵地建设,充分运用好企业精神教育基地。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搞好队史教育室(荣誉室)、文体活动室、图书室、练兵场及企业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使思想政治工作生动活泼,扎实有效,更加喜闻乐见。

第三十六条 探索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途径。

坚持以人为本,探索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针对各个时期的形势任务,创造性地运用灌输教育、主题活动、理念引领、领导示范、典型引路、自我教育、案例剖析、人文关怀等成功做法,真正做到入耳、进脑,充分发挥党支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探索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党员干部“一岗双责”,党团员、班组长和先进模范人物共同参与,面向生产经营全过程,覆盖企业全体员工,全方位、全天候的有效运行的“大政工”格局。

第三十七条 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代训、轮训、调训多种培训方式相结合,加强党务干部培训。

注重党务干部实践锻炼,丰富党务干部岗位经历,培养复合型干部。

加强后备党务干部队伍培养,注意在文化程度较高、年富力强、群众威信较高的党员中培养党务干部后备人选,使党务干部队伍始终保持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充满活力,保证思想政治工作持久发挥作用。

第八章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八条 油田所属单位党组织可根据本细则制定实施办法,对所属党支部工作组织定期检查考核,年度进行总结评比,保证细则的有效落实。

第三十九条 油田所属单位党组织依据考核结果,加大党支部工作奖惩力度,对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党支部进行表彰奖励;对战斗力不强、作用不突出,工作出现严重问题的党支部,帮助整改或进行组织调整。

第四十条 油田所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搞好对本单位党支部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和帮助党支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宣传先进经验,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党支部工作水平。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大庆油田基层党支部。

细则中如有与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不同之处,以上级党组织规定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由大庆油田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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