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修造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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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修造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船舶修造企业事故应急预案

市海陵造船厂

 

1总则1

1.1目的1

1.2编制依据1

1.3适用围2

1.4工作原则3

2企业危险性分析4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4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4

3组织机构及职责9

3.1应急组织体系9

3.2指挥机构及职责9

4预防与预警17

4.1危险源监控17

4.2预警行动20

4.3信息报告与处置20

5应急响应23

5.1响应分级23

5.2响应程序24

5.3应急结束27

6信息发布29

7后期处置30

7.1现场保护30

7.2保险31

7.3工作总结与评估1

8保障措施32

8.1通信与信息保障32

8.2应急队伍保障33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34

9培训与演练40

9.1培训40

9.2演练41

10奖惩42

10.1奖励42

10.2责任追究42

11附则44

11.1术语和定义44

11.2应急预案备案44

11.3维护和更新45

11.4制定与解释45

11.5应急预案实施45

12.1一般处置案49

12.2火灾、爆炸事故处置要点49

12.3氧气火灾事故处置要点50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控制生产现场及其它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触电、可燃助燃气体及化学危险品泄漏造成人员伤亡、急性中毒或重大经济损失等突发事故发生,遵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海陵造船厂生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通过预案实施使应急预案工作协调统一、紧急有序,从而达到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或消除人员伤亡和各种经济损失的目的。

 1.2编制依据

 1.2.1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

《人民全生产法》(人民国主席令第70号)

《人民国消防法》(人民国主席令第83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2006-1-22发布)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船舶修造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原船舶修造部冶生[1996]204号)

《氧气安全规程》(船舶修造工业部[88]冶安环字第856号)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3号)

《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1.2.2有关技术规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DB33/630—2007)

1.3适用围

本预案适用于船舶修造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火灾、触电、中毒等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预防和减少船舶修造事故,切实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省、市、区安监局的统一领导下,公司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企业船舶修造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企业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企业为主,分级响应。

船舶修造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现场应急指挥部为主,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省、市、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指导、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

    (4)依靠科学,依法规。

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决策。

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依法规应急救援工作。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船舶修造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进行社会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做好物资和技术储备工作。

 

2企业危险性分析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海陵造船厂为船舶修造行业的生产型企业,公司地址位于市海陵区物流园区渔行村,公司法定代表人恒亮,主要经营围为船舶修造。

目前公司拥有总资产500万,公司占地面积16000平米,拥有职工60人,有数名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员,专职安全员1人。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危险源

2.2.1.1船舶建造主要危险源

(1)预处理:

火灾爆炸

(2)切割下料:

起重伤害、职业病

(3)小组立:

起重伤害、物体打击

(4)冷热加工:

机械伤害、起重伤害

(5)中组立:

机械伤害、起重伤害

(6)分段制作:

起重伤害、火灾爆炸、高处坠落、中毒窒息

(7)分段预舾装: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8)分段喷涂: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9)分段总组:

起重伤害

(10)总段合拢:

起重伤害、中毒窒息、火灾爆炸

(11)机器设备安装:

源:

起重伤害、中毒窒息、火灾爆炸

(12)船体涂装: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13)船舶下水:

物体打击、淹溺

(14)码头舾装:

火灾爆炸、高处坠落

(15)船舶试验及试航:

辐射伤害

(16)危险化学品仓库(油漆库、瓶库)

2.2.1.1船舶修理改装主要危险源

(1)火灾爆炸

热工作业:

装焊、气割、打磨、敲铲、打砂

喷涂作业:

喷吵、油漆、化学清洗

驳油作业:

燃油驳运

(2)高处坠落

离坠落基准面2m及以上的作业环境中所有项目

(3)物体打击

作业环境所有项目

(4)中毒窒息

密闭空间作业

喷涂作业

CO2灭火系统修理

清油、清舱作业

(5)坍塌

脚手架搭拆和使用项目

(6)起重伤害

作业环境所有项目

(7)机械伤害

作业环境所有项目

(8)车辆伤害

作业环境所有项目

(9)淹溺

进出坞、移靠泊、水上作业

(10)触电

作业环境所有项目

2.2.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火灾爆炸

(1)船板切割大量使用乙炔、氧气。

乙炔为第2.1类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2)涂装作业中使用喷漆属第3类易燃液体,具有易燃易爆性。

(3)动力电缆和照明设备供电电缆漏电、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和短路而引发电气火灾。

(4)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转引起火灾。

(5)雷击可能引起火灾。

(6)施工检修过程中的焊接、切割火灾危险性。

企业存在危险源主要有:

危险化学品库、乙炔站、制氧站、液化气站、木料场所、涂装作业场所、明火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船舱及封闭舱作业、船舶下水作业等。

2、电气伤害

(1)雷电伤害

(2)静电伤害

(3)漏电伤害

3、中毒

乙炔或氧气有可能引起作业人员窒息;常压下,当氧的浓度超过40%时,有可能发生氧中毒。

喷漆中含有二甲苯等有机溶剂,有毒性危害。

4、起重伤害

本企业行车多,在运行、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起重伤害。

5、厂车辆伤害

6、机械伤害

机械设备快速转动部件、快速移动部件、摆动部件、啮合部件等如果缺乏良好的防护设施或操作使用维修不当,都可能伤及手脚头发等部位。

7、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在正常生产巡查和设备维修时,可能发生高处作业人员的坠落和高空坠物伤人事故。

9、淹溺

码头作业人员有落水淹溺危险。

10、台风、汛情的危害

在遭遇强台风时,固定或移动的设备、设施可能发生倾斜、倒塌,将会危及人员的生命安全。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领导机构】应急指挥部是船厂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企业部领导机构。

领导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公司有关领导按照业务分工和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中担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船厂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办事机构】厂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归口管理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厂系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履行值守应急职责,综合协调信息发布、情况汇总分析等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专业应急救援小组】专业应急救援小组由厂有关部门领导和员工组成。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船厂应急救援指挥部

船厂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如下

总指挥:

恒亮副总指挥:

宏根

指挥部成员:

各班组长成员。

总指挥:

全面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负责具体的指挥工作,当总指挥不在现场时,副总指挥行使总指挥职责。

3.2.2应急救援小组

发生紧急事故时,迅速在事故现场附近安全地带设立临时指挥部,由厂长任总指挥,负责全厂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调度,厂长不在时,专职安全员为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现场指挥,事故应急处理期间,全厂围一切救援力量与物资必须服从调派。

厂所有部门班组都有职责参与应急救援,根据各自职能特点和现场应急需要。

3.2.3职责

1、厂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⑴组织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⑵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⑶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⑷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⑸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⑹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⑺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⑻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⑼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2、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

⑴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决定。

⑵负责组织厂各应急救援小组,落实应急救援人员(包括应急救援队伍及各专业小组负责人和人员),并存档。

⑶实施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⑷检查抢险抢修、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讯联络等装备器材配备情况,是否符合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

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保证能有效使用。

⑸检查应急救援的物资的准备情况。

⑹负责员工的应急救援教育及应急救援演练。

⑺负责与外部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的协调、信息交流工作。

⑻建立并管理应急救援的信息资料、档案。

⑼应急救援办公室应备有如下资料:

1)危险物质数据库:

危险物质名称、数量、存放地点及其物理化学特性。

2)救援物资数据库:

应急救援物质和设备名称、数量、型号大小、存放地点、负责人及调动式。

3)重大危险源示意图,图中应注明;

——存放危险物质的地;

——救援设备存放点;

——消防系统和附近水源;

——重大危险源的进口和道路状况;

——安全区;

——重大危险源的位置与边地区的关系。

4)关键岗位人员的地址和联系式;(包括应急救援队伍及各专业小组负责人和人员);

5)现场其它人员,如承包商和参观者等;

6)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法规、标准、手册;

7)政府部门和应急服务机构的地址和联系式;(包括和本厂附近的有关应急救援单位,如:

医院、消防队、安全、环保部门等);

3、应急咨询专家组

由厂技术专业负责人任组长,由生产、安全、环保、设备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应急咨询专家组。

应急咨询专家组职责:

⑴指导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改完善;

⑵掌握厂区域重大危险源及易燃易爆、防火重点部位的分布情况,了解国外的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⑶对安全事故的危害围做出科学评估,为应急指挥部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

⑷参与事故危害围、事故等级的判定,对事故影响区域的警报设立与解除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⑸指导各应急小组进行现场处置;

⑹负责对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和财产损失程度评估工作。

4、各救援队伍职责

(1)消防抢险队职责

a.接到通知后,迅速集合队伍奔赴现场,根据事故情形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具,协助事故发生单位迅速切断事故源和排除现场的易燃易爆物质;

b.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指令,迅速抢修设备、管道,控制事故,以防扩大;查明有无中毒人员及操作者被困,及时使重中毒者、被困者脱离危险区域;

b.现场指导抢救人员,消险危险物品,开启现场固定消防装置进行灭火;

c.负责现场灭火过程的通讯联络,视火灾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请求联防力量救援;

d.现场固定消防泵、移动灭火器等要按规定经常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e.负责向上级消防救援力量提供燃烧介质的消防特性,中毒防护法,着火设备的禁忌注意事项;

f.有计划地开展灭火预案的演习,熟悉消防重点的灭火预案,提高灭火抢救的战斗力。

g.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预测设备、管道泄漏部位,进行计划性检修,并进行封、围、堵等抢救措施的训练和实战演习。

(2)安全警戒及现场治安队职责

a.发生事故后,治安队根据事故情景配戴好防护服、防毒面具等,迅速奔赴现场;根据火灾爆炸(泄漏)影响围,设置禁区,布置岗哨,加强警戒,巡逻检查,禁无关人员进入禁区;

b.接到报警后,封闭厂区大门,维修厂区道路交通程序,引导外来救援力量进入事故发生点,禁外来人员入厂围观;

c.治安队应到事故发生区域封路,指挥抢救车辆行驶路线。

(3)医疗救护队职责

a.熟悉厂区危险物质对人体危害的特性及相应的医疗急救措施;

b.储备足量的急救器材和药品,并能随时取用;

c.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做好准备工作,伤者送来后,根据受伤症状,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对伤者进行急救,重伤员及时转院抢救;

d.当厂区急救力量无法满足需要时,向其他医疗单位申请救援并迅速转移伤者。

(4)物资供应队职责

a.物资供应队在接到报警后,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准备抢险抢救物质及设备等工具;

b.根据生产部门、事故装置查明事故部位管线、法兰、阀门、设备等型号及几尺寸,对照库存储备,及时准确地提供备件;

c.根据事故的程度,及时向外单位联系,调剂物质、工程器具等;

d.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e.负责抢险救援物质的运输。

(5)通信联络队职责

a.通讯联络队接到报警后,立即采取措施中断一般外线,确保事故处理外线畅通,应急指挥部处理事故所用迅速、准备无误。

b.迅速通知应急指挥部、各救援专业队及有关部门、部门,查明事故源外泄部位及原因,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下达按应急预案处置的指令;

c.接受指挥部指令对外信息发布。

(6)监测队职责

负责对事故发展情况及对边环境影响的监测,对火灾爆炸气态泄漏物去向进行跟踪监测。

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

(7)疏散引导队职责

负责公众疏散(包括厂人员和厂外边人员),引导消防人员或医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8)洗消去污队职责

a.负责灭火、抢险后事故现场的洗消去污,泄漏物防化、防毒处理。

为恢复生产作好准备。

b.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等待事故调查人员取证。

5、协作单位职责

根据协议应承担的协作工作,相关协作单位负责消防灭火、抢险、救护及医治伤员。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监测监控的式、法

1、建立危险源管理制度,落实监控措施。

2、建立危险源台账、档案。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行车、叉车按规定定期检测。

4、安全附件和仪表按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检定,主要包括各机组、储罐、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该配备的安全阀、压力表等。

5、火灾报警器、可燃气体探头与计算机联网并定期校正。

6、重点关键部位设置摄象头监控。

7、全厂和各部门对危险源定期安全检查,台风汛期前实施专项检查,查“三违”,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8、制订日常点检表,专人巡检,作好点检记录。

9、设备设施定期保养并保持完好。

10、做好交接班记录。

4.1.2预防措施

对各类危险源的预防措施见表4-1。

 

表4-1各类危险源的预防措施

序号

危险源

危险因素

防措施

1

预处理

火灾爆炸

1、保持通风;

2、机器设备启动前应检查设备完好;

3、喷漆泵应接地并确保良好状态;

4、控制作业围其他作业或人员引起的明火。

2

切割下料

起重伤害

1、作业司机和指挥手(挂钩工)应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2、钢丝绳、卸扣、吊耳等有无损坏和变形,条板捆绑应牢固;

3、围人、机动车辆应不影响作业安全;

4、作业人员应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

职业病

1、作业人员应保证眼睛、口部防护;

2、检查切割设备自身防尘措施是否有效。

3

小组立

起重伤害

1、作业司机和指挥手(挂钩工)应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2、钢丝绳、卸扣、吊耳等有无损坏和变形;

3、围人、机动车辆应不影响作业安全;

4、作业人员应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

物体打击

保证片体摆放、堆放稳定。

4

冷热加工

机械伤害

1、剪、切、冲、压等设备在运转过程中应确保现场有安全监管并统一指挥;

2、所有设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应确保完好。

起重伤害

1、作业司机和指挥手(挂钩工)应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2、钢丝绳、卸扣、吊耳等有无损坏和变形;

3、围人、机动车辆应不影响作业安全;

4、作业人员应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

5

中组立

起重伤害

1、作业司机和指挥手(挂钩工)应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2、钢丝绳、卸扣、吊耳等有无损坏和变形;

3、围人、机动车辆应不影响作业安全;

4、作业人员应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

物体打击

1、保证片体摆放、堆放稳定;

2、单片板的固定、安装过程中应由钢性连接。

6

分段制作

起重伤害

1、作业司机和指挥手(挂钩工)应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2、钢丝绳、卸扣、吊耳等有无损坏和变形;

3、围人、机动车辆应不影响作业安全;

4、作业人员应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

火灾爆炸

在已经形成密闭或狭窄空间时,应格执行皮带出舱和通风到位措施等要求。

高处坠落

1、脚手架搭设必须经过验收;

2、2M以上作业必须系扣安全带;

3、分段胎架围应尽量减少材料的堆放。

中毒窒息

在已经形成密闭或狭窄空间时,应保证通风措施到位。

7

分段脱胎

起重伤害

1、分段吊运案是否有策划或设计;

2、确认分段在胎架上的固定点已全部割除;

3、作业司机和指挥手(挂钩工)应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4、钢丝绳、卸扣、吊耳等有无损坏和变形;

5、围人、机动车辆应不影响作业安全;

6、作业人员应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

物体打击

1、分段上摆放的零散物件是否已清理;

2、确证分段脱胎后的摆放及支撑稳定。

3、分段脱胎后摆放场地围应设置明显警戒区域。

8

分段预舾装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在已经形成密闭或狭窄空间时,应格执行皮带出舱和通风到位措施等要求。

9

分段喷涂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1、在已经形成密闭或狭窄空间时,应按照密闭舱室涂装作业要求,格执行作业申报制度;

2、确保通风措施到位。

10

分段总组

起重伤害

1、分段吊运案是否有策划或设计;

2、作业司机和指挥手(挂钩工)应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3、钢丝绳、卸扣、吊耳等有无损坏和变形;

4、围人员、机动车辆应不影响作业安全;

5、作业人员应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

11

总段合拢

起重伤害

1、分段吊运案是否有策划或设计;

2、作业司机和指挥手(挂钩工)应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3、钢丝绳、卸扣、吊耳等有无损坏和变形;

4、围人员、机动车辆应不影响作业安全;

5、作业人员应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

6、分段脱钩前要确认分段固定到位。

中毒窒息、火灾爆炸

1、在已经形成密闭或狭窄空间时,应按照密闭舱室涂装作业要求,格执行作业申报制度;

2、确保通风措施到位。

12

机器设备安装

起重伤害

1、大型机器设备吊运案是否有策划或设计;

2、作业司机和指挥手(挂钩工)应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3、钢丝绳、卸扣、吊耳、葫芦、滑车、千斤顶等有无损坏和变形;

4、围人员、机动车辆应不影响作业安全;

5、作业人员应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

6、大型机器设备脱钩前要确认固定到位;

7、在吊运或平移过程中确保下无人。

火灾

1、火灾作业实行申报制度;

2、机器设备应做好防火措施。

13

船体涂装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1、应按照密闭舱室涂装作业要求,格执行作业申报制度;

2、确保通风措施到位;

3、油漆打磨时在确保通风的前提下,格控制进舱作业人数。

14

船舶下水

物体打击

1、牵引、导向钢丝绳可能打击围,应确认人员全部撤离,防止断缆伤人;

2、下水船舶上面的可移动设备设施要确认固定,防止滑移。

淹溺

临边作业人员应穿戴救生衣

15

码头舾装

火灾爆炸

1、应按照明火作业要求,格执行作业申报制度

2、确保通风措施到位。

高处坠落

1、洞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2、施工照明到位。

16

船舶试验及试航

辐射伤害

1、作业必须申报;

2、人员必须撤离。

4.2预警行动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可能导致船舶修造灾难事故的信息后,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当应急救援指挥部认为事故较大,有可能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要及时向海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海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及时研究应对案,采取预警行动。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信息报告与通知

1、应急管理办公室(总经办)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值守:

86588879。

一旦事故发生,现场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厂应急管理办公室(总经办),厂应急管理办公室(总经办)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企业负责人,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按照现场处置程序立即开展自救。

2、厂应急管理办公室(总经办)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记录报告时间、对姓名、双主要交流容。

4.3.2信息上报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并在1小时向海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海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3.3信息传递

海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上报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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