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二期智能化招标文件最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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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二期智能化招标文件最终

临沂颐高上海街二期

弱电智能化工程承包

建设单位:

临沂颐正置业有限公司

日期:

2013年5月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章、投标单位须知

一、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三、承包范围、要求及方式

工程概述

承包范围

承包要求

承包方式

四、五、工程款预结(决)算及变更

六、工程款的支付

七、投标报价依据

八、投标报价注意事项与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九、评标原则

十、投标书格式及附件

第二章、合同条款

一、协议书

二、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

四、合同附件

附件一:

丙方认质认价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二: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附件三:

总承包协调工作细则

附件四:

关于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附件五:

分部分项工程占投资百分比

附件六:

文明工地评分标准

附件七:

取费附表

附件八:

安装工程造价计价办法

附件九:

廉洁合作协议

附件十:

临沂颐高上海街二期智能化工程专业施工范围和技术要求

附件十一临沂颐高上海街智能化工程量清单和品牌表

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建设单位概况

项目名称:

山东临沂颐高上海街二期智能化工程

建设地点

临沂市兰山区新区沂蒙路西侧,东至沂蒙路,西至金茂花园小区。

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详见合同附件十一“临沂颐高上海街二期智能化工程专业施工范围”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要求工期

计划工期:

总施工周期日历天,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实力自报工期。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地方质量标准、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设计甲级施工壹级资质;系统集成叁级资质;安防一级资质。

承包方式

智能化部分施工承包,专业分包签署三方合同,土建总承包单位行使总承包管理,建设单位负责支付工程款及全面管理。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发布和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6月5日15:

00点

发布和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临沂项目公司

联系人:

踏勘现场

踏勘时间:

2013年6月8日

踏勘集中地点:

工地现场,投标单位自行到现场踏勘.踏勘时必循遵守现场施工管理要求,否则招标单位不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任何责任。

答疑

参加此次投标的单位如对招标文件有需要澄清及答疑的问题,请于2013年6月9日14:

00前以传真形式(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发送至公司,收,。

建设单位将汇总投标单位的问题,统一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投标单位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6月17日下午18:

00时前

投标地点:

总部成本管理部

地址:

上海杨浦区长阳路1568号四季广场19号楼

联系人:

钟鸣

电子邮件:

投标文件份数

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并备投标书电子文档一份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个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金额:

人民币5万元整(必须在2013年6月16日前交纳)

户名:

临沂颐正数码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

工商银行临沂城西支行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不允许

法人代表证明及委托书签

字或盖章要求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装订要求

商务标、技术标分别装订成册。

要求装订牢固,不可拆解

封袋上写明

建设单位名称、工程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地址、投标日期等,袋口加盖骑缝章

评标

综合评标法,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评标小组进行评定

履约保证金(保函)

按合同价的10%计取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其中履约保证金为20万元,(合同签订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其中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扣回),其它为履约保函,合同签订10天内提交。

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为暂定总价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所提供工程量清单仅供各投标单位参考。

投标须知事项

一、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及附件时,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及附件是否齐全完整,若发现缺页或损坏影响使用时,应当即向招标方提出,以便补齐。

否则,由此产生的投标文件内容缺少、不全等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负。

二、踏勘现场

踏勘工程施工现场方式,具体时间等事项见前附表,交通工具由各投标单位自备,相关费用自理。

各投标单位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情况及施工空间、交通道路等情况,并在投标标书中考虑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一切因素,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情况为理由提出延长工期或延长竣工日期以及经济补偿等要求,对此,招标单位将一概不予考虑。

三、答疑回复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现场踏勘中存在疑问且可能影响到本次投标的地方提出书面疑问,以递交或传真形式(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发送至合约部钟鸣收,,建设单位将汇总投标单位的问题,统一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投标单位。

不主动领取书面答疑文书所产生的责任及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未提交疑点书面资料的,视为投标单位对本招标文件及相关内容已充分理解并无异议。

四、投标注意事项

1、各投标单位投送标书时,必须同时携带

(l)法人代表证明书;

(2)法人代表委托书;

(3)投标报价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件。

上述证件均为原件,如不齐全,投送的标书将不予接受。

2、评标阶段注意事项:

本工程投标后投标单位不参加开标仪式,由建设单位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并对商务部分进行统计分析做出书面文书,建设单位可以要求各投标单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补正。

有关的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五、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交付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未中标投标单位保证金最迟不超过投标有效期后30天内无息退还。

在退还保证金时,投标单位将建设单位发放的招标文件和有关图纸资料返还建设单位,如发现有缺页、毁损及丢失现象等,建设单位有权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壹万元作为资料损坏赔偿费用。

六、合同履约金/履约保函

对中标单位,按合同价的10%计取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其中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合同签订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其中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扣回),其它为履约保函,合同签订10天内提交。

七、中标通知

1、建设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确定中标单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通知书对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自发出后,中标单位应在30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中标单位不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八、投标单位标书文件的有效期

1、标书文件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无权变动投标标书内容,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例外。

2、中标单位的标书有效期至完成本标书规定的招标承包(或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并通过竣工验收和办理决算后止。

3、投标单位的标书有效期为90日历天。

九、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建设单位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同等约束作用;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送交或传真招标单位予以确认;

2、为使投标单位有合理的时间将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建设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4、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内。

十、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按照指定的活动日程参加投标活动,并且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十一、对本工程的定标结果,建设单位将不作任何解释。

承包范围、要求及方式

一、工程概述

工程名称:

山东临沂颐高上海街二期弱电智能化安装工程

建设地点:

临沂市北城新区沂蒙路西侧,东至沂蒙路,西至金茂花园小区

结构及层数:

商业及住宅项目,地下二层为设备机房及汽车库,地上一层及地上5层为大型商业百货,1、2#楼5层以上分别为21层高层住宅,其中5层为架空层。

3#、4#楼6层以上为24层高层住宅,其中6层为架空层。

建筑面积:

地上万平方米,其中商业万平方米、住宅万平方米。

地下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商业2.04万平方米、车库及设备房3.67平方米。

建设单位:

临沂颐正数码置业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单位:

临沂华夏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现场条件:

本工程目前已完成并具备了施工条件。

生活区和办公区现场无法提供场地,拟由丙方场地外统一提供。

各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作为评标的依据。

本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第3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文规定及有关规定,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施工企业。

本招标文件是投标单位编制标书、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双方签订正式施工合同的重要依据,望投标单位予以充分重视。

本招标文件以及日后答疑回复是招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的要约文件,是各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本招标文件和答疑回复及有关文件是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必须遵守的原则,承包合同一旦确定即具有法律效力。

建设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发出的其它正式文件和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发出时间较晚者为准。

二、承包范围

地块内图纸范围内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不包括超市和影院部分),包括:

监控系统、安防系统、远程抄表和节能监测系统、楼宇自控系统、车辆管理系统、楼宇对讲系统、全套弱电桥架。

三、承包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

(一)中标单位必须承诺与总包单位签订《工程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以及《工程治安承包协议书》,并履行以上协议书中的全部条款;

(二)中标单位应承诺必须根据相关“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细则的要求中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未达标的中标单位按相关规定接受经济处罚(详见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三)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为维护交通安全的纠察事宜由中标单位负责,费用考虑在安全措施项目报价中,包干使用;

质量标准和验收

(一)、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现行和山东省现行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条例和规定执行。

(二)、招标单位要求本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

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应予充分考虑并响应,并明确在未达到上述质量标准时作出经济处罚承诺。

(三)、工程的保修按《建筑法》及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所规定的要求执行,具体事项以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为准,如《工程质量保修协议》有遗漏,则遗漏部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保修期的计算是指从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合格工程文件(包括移交钥匙)之日起,保修期开始计算。

工期要求和奖罚办法

(一)、本工程招标单位计划总施工周期为日历天。

正式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正式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以有关竣工验收证明书为准。

(二)上述工期为招标要求工期,各投标单位根据各自的优势在投标书“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中自报工期,以资竞争。

一旦中标,投标工期即为合同工期,中标后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招标单位要求各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标书情况汇总表中对延误工期作出相应经济处罚的承诺。

材料供应和验收

(一)本工程材料、设备,原则上由中标单位采购、运输到施工现场并保管,同时对产品质量全面负责。

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必须是由正规铭牌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并附有质量保证证明。

(二)建设单位保留对部分材料(特别是暂定价的材料和设备)的甲定乙购或甲购供应或甲认可乙购权,

(三)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产品质量进行质量监督。

中标单位对验收通过的甲供材料应进行无条件的接收,并负责卸车、场内运输、堆放、抽检、保管等。

(四)甲供材料、中标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甲定乙购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采购管理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中的材料设备一节;)

(五)合同中提供“指定单价”的主材,为甲定乙购材料,特殊情况下招标单位保留甲供的权力(如经2次协调后,中标单位拒不接受甲方确定的品牌及价格)

四、承包方式

(一)中标单位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方式承接施工,并对安全文明施工负责。

(二)中标单位的工程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需持证上岗,并且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得自行调换,更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中兼职。

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月在岗不得少于26天,少于26天/月按500元/人.天罚款。

招标单位有权撤换不合格的乙方的工程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

(三)中标单位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法律法规。

中标单位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给他人或者变相转给他人承包,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主体部分转给他人或者变相转给他人承包,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

中标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将承包的建设工程的非主体部分、非关键性部分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包,除此以外如一旦发现有任何转包和分包行为时,建设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工程施工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中标单位的任何责任与义务。

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建设单位造成的其它损失,应由中标单位承担。

工程款预结(决)算及变更

一、编制、审查原则

(一)本工程在明确材料、设备价格、品牌,由投标单位结合付款条件、图纸、工作界面等对图纸范围内工作内容综合报价,作为综合单价包干,在施工过程中除设计变更新增的设备材料外,综合单价均不做任何调整;

(二)工程款支付方式:

无预付款,按照工程进度节点支付。

二、工程结算依据与原则

(一)工程结算依据

1、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或会商纪要等。

2、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投标文件。

3、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4、安装工程造价计价办法见合同相关条款。

(二)工程结算原则:

工程竣工验收达到一次验收合格要求、提交竣工全部施工资料、办理保修期返修责任书后120天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三、合同价款风险范围

(一)、按定额规定计算项目措施费:

项目措施费除正常范围内应该记取的部分外,尚包含了不可预见部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所发生的措施费,若实际施工发生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费与之不相符时均不作任何调整。

工程款的支付

一、本工程无预付款;

二、工程进度款按节点进行支付,支付进程如下:

序号

支付节点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及支付比例(%)

备注

1

第一次

完成合同范围工程量40%

支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0%

施工过程中变更增加工程量,结算时一并支付,若减少则当期扣除

2

第二次

完成合同范围工程量80%

支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0%

3

第三次

工程完工并初验合格

支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

4

第四次

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已出竣工结算报告

支付结算报告工程造价的90%,其余10%作为保修金,分二次支付

三、付款方式:

按节点支付工程款,中标单位应于25日将当月达到支付条件并经监理和总承包、建设单位检查合格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形象进度报建设单位及监理,建设单位于次月1日前完成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核定报表,次月5日前完成工程费用审核,并根据合同的各项扣款确定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

正常情况下应于次下月25日经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支付工程进度款。

四、工程进展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签证等增加调整费用,根据结算后付款条款执行。

五、本工程工期按形象进度控制,每次应完成的工程形象进度以建设单位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为准。

六、如连续两月完成工程量完成不足计划进度的70%时,可认为中标单位无能力按期履行合同,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损失。

七、施工中发现不合格项目时,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整改,同时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建设单位存档备查。

不合格项目整改工作应在当次申请进度款之前完成,并请建设单位复查通过,否则相应工程款顺延至下次拨付。

不合格项目不计入本次完成工作总量内,即不能申报支付进度款。

八、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结算报告审批结束,且以下条件全部完成后三十天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0%。

A、物业细部检查完成,首批住宅集中交付后;

B、工程结算报告审批结束后;

C、应乙方出具的付款申请书、发票等资料提供完整;

D、应支付的社会审价机构审价费全部付清后。

九、本工程按合同结算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后满1年后,14天内建设单位将结算总价的5%无息返还中标单位,程竣工验收满2年后,14天内建设单位将结算总价剩余的5%无息返还中标单位。

十、中标单位必须开设本工程专列帐户,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将本工程款项挪作其他用途,而使本工程的进度与质量等受到影响。

投标报价依据

(一)、本施工招标文件。

(二)、本次招标的答疑回复及其他书面补充资料。

(三)、山东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造价的现行文件和规定。

(四)、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07号令)。

(五)、国家、山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相关建设工程的施工、技术质量的规范、标准、规程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等规定。

(六)、国家、山东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相关建设工程的施工、技术、质量的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安全、治安、文明施工等的规定。

(七)、设计变更造成主要材料、设备发生变化及投标报价时的暂定价部分由建设单位定质定价,实行丙定乙供,如部分材料、设备经建设单位2次协商中标单位仍不接受,则采用甲供。

投标报价注意事项与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一、投标报价注意事项

(一)本工程将依据招标文件报价依据中所定计价规范及所涉及到的有关文件,进行投标报价。

(二)根据招标文件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如因投标时招标单位尚不能确定的项目,在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时候应由中标单位进行施工的,中标单位需无条件地接受并及时完成。

招标单位提出的此类工程项目费用的计算将会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计算,中标单位在投标时向招标单位提出的任何优惠条件将同样适用。

(三)本工程的变更、签证的工程项目费用的计算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计算,中标单位在投标时向招标单位提出的任何优惠条件将同样适用。

二、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一)、投标标书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商务标标书内容:

1、商务标目录

2、投标函及投标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3、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4、商务标总说明

5、投标标书报价汇总表

6、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价格明细表

7、其他投标单位需要提供的资料

8、编制总说明;如有竞争优势条件或优惠条件

9、商务报价部分需提供电子光盘一份

二)、技术标内容: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以下内容顺序编制)

1、投标单位情况介绍:

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诚信手册、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工程概况与特点

3、主要施工方案及主要施工方法

4、主要施工技术措施(管道渗漏等质量通病的控制方案)

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6、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措施

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方法

8、质量和工期保证措施

9、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

10、管理网络及主要管理人员简介(包括主要管理人员简历及相关上岗证书、项目经理身份证、手机号、资质证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11、主要施工机械和劳动力配备计划;(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12、其它有关说明,技术标还应提供电子光盘一份。

建议:

4、主要施工技术措施(裂缝等质量通病的控制方案)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这两项一般属于土建工程,机电工程涉及较少,建议删除

(二)、投标标书格式要求:

1、投标文件应按规定的格式和本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书)的具体要求编制,并一律用中文编写打印。

内容齐全,图文清晰,装订成册。

2、投标标书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均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商务标书与技术标书分别装入档案袋内予以密封,在封口上骑缝加盖法人印章,并须在密闭袋正面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字样。

电子文本一套应另行包装并予以密封,封口上骑缝加盖法人印章。

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标书视作无效标。

3、投标文件技术标装帧要求

投标文本统一采用A4纸,平面布置、进度计划等图表统一采用A3纸,字体为宋体不加粗。

左边距为25mm,上、下、右边距均为20mm,行间距为倍行距,版面不设页眉,页脚插入居中页码(封面、目录不编页码);所有正文为宋体(不加粗)小四号字体;投标文件中全部内容使用黑色打印,不得出现彩色打印,不得正反两面打印;投标文件中须盖章的地方必须有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

投标书的任何一页均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均须投标单位在改动处盖校正章。

评标原则

一、评标内容

本工程评标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保护竞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以下评标原则:

(一)工程造价(含措施费及其它费用);

(二)施工周期;

(三)主要分部工程施工方案;

(四)确保质量、安全的技术措施和保证措施;

(五)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和保证措施;

(六)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的设置和现场管理保证体系;

(七)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八)评标时先评技术标,技术标最后一名做废标处理,不再参与商务标评标。

二、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一)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4、投标单位未交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其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或者未交验“法定代表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的;

5、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7、投标单位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

(二)、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招标文件规定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的盖章或签字,但投标文件无盖章、签字或签字不齐全的;

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三)投标报价的修正

1、细微偏差:

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单位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投标单位对其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原则为对其作不利于该投标单位的量化。

报价的补正、量化标准应符合招投标法的规定,不得有实质性的改变。

评标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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