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区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方案办法》附加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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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区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方案办法》附加文件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一十条

 

第一十一条

 

 

第一十二条

 

第一十三条

 

第一十四条

 

 

第一十五条

 

第一十六条

 

第一十七条

 

第一十八条

(一)

(二)

 

第一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附表

 

日照有效时间

 

日照的有效时间根据建筑物朝向确定(见下表)。

建筑物朝向的角度超过日照有效时间表规定角度范围的,不作日照分析。

日照有效时间表

建筑物朝向

日照有效时间

建筑物朝向

日照有效时间

正南向

9:

00~15:

00

南偏东1˚~15˚

9:

00~15:

00

南偏西1˚~15˚

9:

00~15:

00

南偏东16˚~30˚

9:

00~14:

30

南偏西16˚~30˚

9:

30~15:

00

南偏东31˚~45˚

9:

00~13:

30

南偏西31˚~45˚

10:

30~15:

00

南偏东46˚~60˚

9:

00~12:

30

南偏西46˚~60˚

11:

30~15:

00

南偏东61˚~75˚

9:

00~11:

30

南偏西61˚~75˚

12:

30~15:

00

南偏东76˚~90˚

9:

00~10:

30

南偏西76˚~90˚

13:

30~15:

00

注:

朝向角度取整数,小数点四舍五入。

 

 

 

 

 

附件1

 

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

(样例)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章)

设计单位:

(章)

设计负责人:

(签名)

日照分析单位:

(章)

分析:

(签名)

校对:

(签名)

审核:

(签名)

日照分析负责人:

(签名)

 

计算软件:

软件版本号:

计算时间:

年月日

 

 

XXXX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结论

 

(建设单位),就拟建项目对其基地外客体建筑范围内确定的客体建筑楼的日照影响以及基地内拟建客体建筑

楼的日照状况,委托我单位进行日照分析。

经我单位分析,基地外客体建筑楼(XX区XX路XX弄XX号...)以及基地内拟建客体建筑楼的日照日照规定要求。

 

日照分析单位:

(章)

 

 

XXXX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

 

一、建设单位(委托方)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设计单位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设计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资质证书编号:

 

三、日照分析单位(受托方)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设计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资质证书编号:

 

四、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以下简称委托方),就拟建项目对其基地外客体建筑范围内确定的客体建筑楼的日照影响以及基地内拟建客体建筑楼的日照状况,委托我单位进行日照分析。

建设地点:

用地范围:

(四至范围)

(二)基地内拟建建筑:

编号(名称)

使用性质

层数

最高点

绝对标高(米)

±0.00的

绝对标高(米)

室内外

高差

(米)

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编号

A1楼

住宅

11

43.55

6.30

0.60

A3、A4、A13

A2楼

住宅

11

43.55

6.30

0.60

无遮挡建筑

注:

基地内客体建筑A1—A9楼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日照自身遮挡影响。

(三)基地外客体建筑范围内的客体建筑:

编号(门牌号)

使用性质

层数

绝对标高(米)

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编号

备注

B1楼(XX区XX路XX弄XX号)

住宅

8

38.75

A1、A2、A4、A11楼

经批准尚未建设

注:

基地外客体建筑B1楼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日照自身遮挡影响。

客体建筑包括设计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的、或经批准尚未建设、以及正在建设的等建筑。

(四)基地外参与叠加分析的主体建筑:

编号

使用性质

层数

绝对标高(米)

备注

C1楼

办公

15

60.00

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

 

注:

1、上表中的标高为建筑最高部位的绝对高程(吴淞高程系统)。

2、具体进行日照分析时建筑标高以日照分析附图上所标示的诸屋面标高为准。

建筑为平屋面时,该标高系指建筑女儿墙(包括栏杆)或屋面附属设施(含水箱、电梯井或构架)顶部的绝对高程;建筑为坡屋面时,该标高系指建筑屋面檐口或屋脊的绝对高程。

3、主体建筑包括设计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的、或经批准尚未建设、以及正在建设的等建筑。

拟建建筑的阴影范围,主、客体建筑位置关系,各建筑标高如附图所示。

 

五、分析资料的来源说明

由委托方提供:

1、市测绘院版地形图电子文件。

2、XXXX项目总平面图、XX楼—XX楼建筑单体平、立、剖面施工图图纸及电子文件。

3、北侧XX地块总平面图、XX楼—XX楼建筑单体平、立、剖面施工图图纸及电子文件。

4、市测绘院《测绘成果报告》XXXX号。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情况,除上述主、客体建筑外,按规划管理部门要求的主客体分析范围内其他在建或已经批准方案待建的建筑有:

我单位在上述资料基础上进行日照分析计算。

 

六、本日照分析报告采用日照分析软件(版本号)进行分析计算。

本日照分析计算的参数如下:

参数类型

边界参数

经纬度

东经121度28分,

北纬31度14分

日照基准年

2001年

计算日期(节气)

12月22日(冬至日)

计算时间

09:

00-15:

00

计算间隔

1分钟

采样点间距

窗户0.3米,场地

时间统计方式

5分钟以上统计

七、日照分析说明:

(一)客体建筑

在附图一中,作XXXX项目拟建高层建筑A1—AXX楼建筑高度1:

1.4倍的扇形客体建筑范围,在该范围内基地外有住宅BXX楼、办公楼,基地南侧D1地块,根据规定,此次日照分析基地外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客体建筑为BXX楼;本项目基地内A1—AXX楼为住宅,AXX—AXX楼为办公楼。

“先南后北”建设顺序下,客体建筑范围内北侧D1地块有规划居住建筑(文教卫生建筑)尚未确定设计方案,D1地块主要朝向度,规划建筑高度米,根据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或《技术规定》),D1地块建筑控制线退界米,沿建筑控制线上布置等长的虚拟建筑楼进行线上多点分析,计算采样点间距1米。

此次日照分析基地内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客体建筑为—楼。

 

(二)主体建筑

附图二中,作上述客体建筑以300米为半径的主体建筑范围,在该范围内有基地内拟建AX—AX楼,基地南侧D2、D3地块。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D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建筑高度米,贴线率%,现状,地块主要朝向度,目前设计方案尚未确定。

“先北后南”建设顺序下,主体建筑范围内南侧D2地块沿北侧建筑控制线上布置虚拟建筑楼作为主体建筑分析。

根据详细规划或规划条件,楼的建筑高度米、贴线率%。

D3地块贴线率无规划要求。

此次日照分析中,D2地块作考虑;D3地块作考虑,经分析,此次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为—楼。

(三)其他:

经分析,拟建高层建筑AXX楼(住宅)户仅有一个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不大于连续两小时,应对对其中窗位进行与D2地块虚拟建筑楼的距离校核。

 

八、日照分析结论:

分户统计依据:

 

结论表1:

基地外客体建筑结论表

基地外客体建筑编号

项目建设前

统计到窗

项目建设后

统计到窗

项目建设后

统计到户

B1楼

所有南向居室窗户均能满足住宅日照标准

新增X个不能满足住宅日照标准的南向居室窗户

新增X个不能满足住宅日照规定的住户

结论:

结论表2:

基地内客体建筑结论表:

基地内客体建筑编号

项目建设后

统计到窗

项目建设后

统计到户

A1楼

有X个南向居室窗户不能满足住宅日照标准

X户不满足住宅日照规定 

XX楼

所有南向居室窗户均能满足住宅日照标准

每户均能满足住宅日照规定 

结论:

(如有待开发地块有虚拟建筑和唯一日照通道情形的,应提交表3-表5)

结论表3:

基地外客体虚拟建筑结论表

基地外客体

虚拟建筑编号

地块主要朝向

项目建设后

采样点满足日照的比例

结论

XX楼

%

符合要求

结论:

 

结论表4:

基地外主体虚拟建筑结论表

基地外主体

虚拟建筑编号

地块主要朝向

贴线率

结论

XX楼

%

符合要求

结论:

 

结论表5:

拟建居住建筑有唯一日照通道的结论表

基地内拟建建筑编号

窗位编号

间距满足情况

时间满足情况

统计到户

XX楼

结论:

 

客体建筑的具体日照时间分析结果和分户情况详见建筑单体日照时间分析附表。

 

设计单位:

(章)

建筑单体日照时间分析附表:

共页

 

B1楼窗日照分析表(XX区XX路XX弄XX号)

层号

分户编号

(门牌号码)

窗位

窗台高(米)

xx项目建设前

xx项目建设后

朝向

(有效时间段)

日照时间

最长有效连照

日照时间

最长有效连照

1

1-01

1

0.90

09:

00~09:

52

00:

52

09:

20~09:

52

00:

32

南偏东4度

(9:

00~15:

00)

2

0.90

09:

00~12:

19

03:

19

10:

18~11:

10

00:

52

3

0.90

09:

00~12:

39

03:

39

10:

45~12:

39

01:

54

1-02

4

0.90

09:

00~12:

57

03:

57

11:

10~12:

57

01:

47

5

0.90

09:

00~13:

11

04:

11

11:

32~13:

11

01:

39

6

0.90

09:

00~13:

24

04:

24

11:

51~13:

24

01:

33

注:

B1楼底层窗台标高xx米,层高xx米。

A1楼窗日照分析表(此处只示意一幢建筑,其余省略)

层号

分户编号

窗位

窗台高(米)

日照时间

朝向

(有效时间段)

自身遮挡下日照时间

有效日照时数

叠加其它建筑遮挡后日照时间段

有效日照时数

1

1-01

1

0.90

9:

00~15:

00

06:

00

09:

20~09:

52

00:

32

南偏东4度

(9:

00~15:

00)

2

0.90

9:

00~15:

00

06:

00

10:

18~11:

10

00:

52

3

0.90

9:

00~15:

00

06:

00

10:

45~12:

39

01:

54

1-02

4

0.90

9:

00~15:

00

06:

00

11:

10~12:

57

01:

47

5

0.90

9:

00~15:

00

06:

00

11:

32~13:

11

01:

39

6

0.90

9:

00~15:

00

06:

00

11:

51~13:

24

01:

33

注:

A1楼底层窗台标高xx米,层高xx米。

A1楼底层2号窗位一、二层自三层起不一致。

注:

1、以上日照时间为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窗户在冬至日有效时间段内经分析得到的连续日照;医院病房、休(疗)养院住宿楼的病房、疗养室和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卧室以及大中小学教室的主要朝向窗户在冬至日有效时间段内经分析得到的累计日照。

2、不满足日照标准的窗户用灰色底纹标示。

3、建设前已不满足日照标准,建设后日照时间更为减少的窗位,用灰色底纹加粗边框标示。

九、附图

附图一:

客体建筑范围图(1:

1000~1:

2000)

附图二:

主体建筑范围图(1:

1000~1:

2000)

附图三:

日照分析窗位图(一、二层窗位)(1:

1000)

附图四:

日照分析窗位图(自三层起层窗位)(1:

1000)

附件2

日照模型计算文件格式要求

 

一、图形格式(AutoCADdwg)版本要求

二、

提交日照模型的dwg图形文档应为AutoCAD2004dwg版本。

如日照模型采用非AutoCAD标准实体建立的模型,提交前需把非标准实体转化为标准实体图形,同时提交原始分析模型,以备核算使用。

三、日照模型的内容要求

四、

为保证所提交模型方便进行日照计算结果准确性的验算,日照模型的图层、建筑命名、分析结果需按如下要求进行设置:

2.1模型整体要求

2.2

完整的日照模型需包含新建建筑、被遮挡建筑、遮挡建筑等三维模型,三类单体模型应含有:

建筑轮廓、阳台、屋顶、窗户等三维构件,且各类建筑构件需区分清晰的图层名称。

同一建筑的日照分类模型(如:

窗户、建筑标高等)需区分清晰。

提交的日照分析模型中的建筑和场地均应使用上海城市平面坐标系和吴淞高程基准,采用“米”或“毫米”单位。

2.3图层统一要求

图层统一标准

英文图层名称

中文图层名称

图层颜色

线型

类别

A-DIMS

建-尺寸

3

CONTINUOUS

建筑

A-ROOF

建-屋顶

4

CONTINUOUS

建筑

A-BALC

建-阳台

6

CONTINUOUS

建筑

R-WIND

日-窗

6

CONTINUOUS

日照

R-WIND-TEXT

日-窗-编号

7

CONTINUOUS

日照

R-BULD

日-建筑

41

CONTINUOUS

日照

R-BULD-DASH

日-建筑-虚线

8

GB.GB_DASH5

日照

R-RSLT

日-结果

7

CONTINUOUS

日照

注:

图层名称应采用“中文”或“英文”的一种。

2.4建筑命名要求

2.5

日照模型的拟建建筑、被遮挡建筑、遮挡建筑应使用A1、A2、A3……代表新建建筑,B1、B2、B3……代表客体建筑,C1、C2、C3……代表主体建筑进行分类命名。

2.6分析边界参数

2.7

日照模型需在计算文件中以列表方式提供日照计算的边界参数,内容包括:

参数类型

边界参数

经纬度

东经121度28分,北纬31度14分

日照基准年

2001年

计算日期(节气)

12月22日(冬至日)

计算时间

09:

00-15:

00

计算间隔

1分钟

采样点间距

窗户0.3米

时间统计方式

5分钟以上统计

2.8分析结果要求

2.9

日照分析单位在提交纸质报告的同时,还需要在日照模型文件中以列表方式提供纸质报告书所列的分析结果,格式和内容要求同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样例),应包括以下表格内容:

表一:

基地内拟建建筑

表二:

基地外参与叠加分析的主体建筑

表三:

基地外阴影分析范围内的客体建筑

表四:

分户统计结果表

表五:

各建筑单体日照时间分析表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五、

六、

2.10

 

2.11

2.12

2.13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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