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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结构工程通病及治理

木结构工程通病及治理

  

一、   木屋架节点不牢,杆件劈裂

1.现象:

屋架杆件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端头劈裂、剪面开裂、斜断裂、下弦接头拉脱等现象,致使节点不牢,强度不足,危及屋架安全。

2.治理:

(1) 木屋架应建立检查和维护的技术档案,每隔1-2年作一次定期检查,对局部缺陷应预维护,如拧紧松动的螺母;锈蚀拉杆的涂油;渗漏木屋盖的翻修;局部重涂防腐膏等。

对影响使用安全的屋架,必须更换和加固,但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在更换或加固之前,对作用在结构上的荷载应局部或全部卸荷,并设置必要的临时支撑。

如采用千斤顶或临时支承柱进行卸荷,支承点宜设在上弦节点下面。

卸荷时应解除原支撑体系与屋架的连系,为防止受压弦杆出平面,应予以加固。

2) 临时支柱向上抬起的高度应与屋架的挠度相适应,不能抬起过高,防止杆件在更换或加固后产生附加应力。

由于增设支柱,将使连接处及各杆件内力发生变化,必要时须作验算。

3) 各种补强加固措施应预先制定方案,并进行验算,以满足原设计要求。

(2) 屋架弦杆的个别部位出现断裂迹象,或具有过大的木节、斜纹等缺陷,而其它部分完好时,可采用局部加木夹板并以螺栓连接的加固方法(上弦每侧螺栓不少于4个;下弦每侧螺栓不少于6个)。

(3) 屋架在制作过程中,如上下弦杆的端部发生轻度开裂而又无条件更换,应及时在

开裂处灌注乳胶,然后用8号镀锌铁丝捆扎牢固(利用紧丝器捆扎),并在安装时满涂防腐剂;如弦杆接头处开裂,除灌胶铁丝捆扎加固外,还要根据开裂程度,将夹板适当加长,并增加接头螺栓数量,以确保接头强度和刚度。

(4) 屋架在使用过程中,如下弦受拉木夹板断裂或螺栓间剪面开裂,可重换木夹板处理(两侧夹板必须同时更换,即使另一侧夹板未损坏)。

如更换夹板有困难,可在原夹板两端各加一块木夹板,其截面和使用螺栓数量、直径皆相同,然后通过抵承角钢将圆钢拉杆拧紧,使新加的木夹板受力工作。

(5) 屋架端节点受剪面出现危险性的裂缝时,可先按方法(3)架固(灌胶前要清除缝内灰尘),然后在附近完好部位设木夹板,再用四根钢拉杆与设在端部抵承角钢连接。

(6) 若上弦截面强度不足,可在上弦脊节间内设一横撑,以减小上弦跨中弯矩,解强度不足。

二、   屋架高度超差较大

1.现象:

屋架组装时,对结构高度,起拱高度控制不准超差较大。

2.治理:

可利用拉杆螺栓进行调整,使之符合要求。

三、槽齿不合,锯割过线

1.现象:

(1) 双齿连接时,两个承压面不能紧密一致共同受力,或槽齿承压面局部接触,致使屋架早期遭受破坏。

(2) 槽口深度锯割不准,锯口深度超过了槽口深度,削弱了杆件的截面面积。

如图6.3

2.治理:

(1) 两个槽齿不能紧密一致共同受力时,只要用钢锯锯去长的一个槽齿,即可靠自重使双齿密合。

如槽齿间有均匀缝隙,应将屋架竖起靠自重密合。

或适当拧紧拉杆螺栓使之密合。

(2) 槽口锯割过线严重的,应增设夹板补强加固。

四、   木屋架安装位置不准

1.现象:

屋架安装后,支座节点中心与支座面中心不相对应,超差较大。

2.治理:

用螺栓锚固的屋架,其位置超差后不易治理,应保证一次安装合格。

五、     屋架防腐处理不当

1.现象:

屋架端节点木材过早腐朽,钢构件严重锈蚀,危及屋盖安全。

2.治理:

(1) 如防腐、防虫处理不符要求,必须重做。

(2) 如屋面漏水、渗水,应及时维修。

(3) 当屋架端节点木材腐朽时,应在卸荷后用临时支撑将屋架顶起,再用木板和螺栓将上、下弦连接固定,然后将腐朽部分全部截去,更换新木料。

六、   木檩条节点不牢

1.现象:

同一条檩条,其接头处,檩条与屋架、山墙连接松动。

2.治理:

对节点不牢的檩条,应按规定的作法重新连接牢固,或用夹板补强加固。

七、    木檩条挠度过大

1.现象:

檩条承重后挠度过大,瓦屋面呈波浪形。

2.治理:

(1) 如果大部分檩条都产生较严重的下挠现象,应根据情况进行翻修。

(2) 如个别檩条下挠较严重,可用千斤顶将檩条向上顶出拱度,然后通长附一根向上弯曲的檩条,千斤顶拆除后再将两根檩条钉在一起,共同受力;也可将屋面板顶

起,然后在檩条两侧钉木夹板找平。

夹板长度应大于檩条跨度的二分之一,夹板接头位置不应设在檩条中部1/2跨长范围内。

八、   吊顶搁栅拱度不匀

1.现象:

(1) 吊顶搁栅装钉后,其下表面的拱度不均匀不平整,甚至成波浪形。

(2) 吊顶搁栅周边或四角不平。

(3) 吊顶完工后,经过短期使用产生凹凸变形。

2.治理:

(1) 如吊顶搁栅拱度不匀,局部超差较大,可利用吊木或吊筋螺栓把拱度调匀。

(2) 如吊筋螺母处未加垫板,应及时安装垫板,并把吊顶搁栅的拱度调匀;如果吊筋过短,可用电焊加长螺栓,并安好垫板、螺母,把吊顶搁栅拱度调匀。

(3) 吊木被钉劈裂而节点松动时,必须将劈裂的吊木换掉;吊顶搁栅接头有硬弯的,应将夹板起掉,调直后再钉牢。

(4) 因射钉松动而节点不牢的,必须补钉射钉。

如射钉不能满足节点荷载时,应改用

膨胀螺栓锚固。

九、   吸音板吊顶的孔距排列不均

1.现象:

板块拼装后,孔距不等,孔眼横、竖、斜看,不成直线,有弯曲,错位等现象。

2.治理:

吸音板吊顶的孔距排列不匀,不易修理,应一次装钉合格。

木结构工程质量预控

  

一、木屋架节点不牢,杆件劈裂

1.施工准备:

(1)熟悉施工图,了解结构情况、几何尺寸、各节点要求、起拱高度、杆件截面、吊杆和螺栓尺寸等。

(2)在平地或木板上,放出半榀屋架大样(指完全对称时),各节点均按设计图纸给出尺寸实样。

与设计尺寸的允许偏差按有关规定。

(3)先用木纹平直、不易变形和干燥的木材做样板,称作套样板。

套样板时,先按各杆

件的高度(或宽度)分别将样板开好,两边刨光,然后放在大样上,将杆件的榫齿、榫槽、螺栓孔等位置及形状画在样板上,按形状正确锯割后再修光。

要求样板对大样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mm,经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样板须用油漆或墨水标清名称,依次编号,专人保管,防止受潮或损坏。

(4)选料。

木结构的用料,必须符合国家对各类木材缺陷的允许程度和各类构件使用木材的等级范围等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制作承重木结构用的木材质量标准。

选料时应考虑如下几点因素:

下弦比上弦重要;上弦的下段比上段重要,上弦的下面比上面重要;下弦的两端比中间重要;下弦的下面比上面重要;端节点的上面比下面重要。

重要的用材料好的木料。

(5)不得将有缺陷的木料用于支座端节点的榫结合处。

(6)必须选用优等木材制作夹板。

(7)使用湿材做屋架时,选用在钢木屋架。

湿材应进行防腐处理。

用湿材做屋架宜采用原木。

采用湿方材作下弦时,可将方料剖开髓心向外,并用 12螺栓接合。

端节点处下弦髓心应向下,避开剪切面。

端节点齿连接的剪面长度比计算的加大5cm。

屋架的受拉腹杆应采用圆杆,以便于调整。

2.操作工艺:

(1)画线、下料。

采用样板画线时,对方木杆件应先弹出杆件轴线;对原木杆件,先砍平找正后弹十字线及中心线。

将已套好样板上的轴线与杆件上的轴线对准,然后按样板画出长度、齿及齿槽等。

(2)锯榫、打眼。

节点处的承压面必须平整、严密;齿连接或构件接处,不得采用凸凹榫。

上、下弦杆之间在非承压面支座节点处宜留空隙,一般留10mm;腹杆与上下弦杆结合处(非承压面)宜留10mm空隙。

钻螺栓孔的钻头要直,其直径应比螺栓直径大1mm。

钻孔时,先将所要结合的杆件按正确位置叠合起来,并加以临时固定,然后用钻一起钻透。

(3)屋架拼装。

在平整的地上先放好垫木,把下弦杆在垫木上放稳,然后按照起拱高度将中间垫起,两端固定,而在接头处用夹板和螺栓夹紧。

下弦拼接好后安装中柱,两边用临时支撑固定,再安装上弦杆。

如无中柱而用钢柱杆的,则先安装上弦杆,而后安装斜杆,最后装拉杆。

各杆件安装完毕并检查合格后,再拧紧螺母,钉扒钉等铁件。

钢木桁架的圆钢下弦、主要受拉腹杆、受振动荷载的拉杆、直径大于20mm的拉杆,螺栓必须用双螺帽。

3.预控措施:

(1)屋架必须经设计或计算方可施工。

(2)承重木结构的用料,应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6—83中规定的木材质量标准。

(3)木屋架用的板、方材宜选用经过干燥的成材。

若供应原木,应尽可能提前备料,木材运到工地后,按设计要求的尺寸预留干缩量立即锯割,使木材有一段干燥时间。

采用气干法较为切实可行,将加工后的成材按规格加垫,合理堆放,在不受曝晒的条件下逐渐风干。

直接采用原木时,应剥掉树皮,并砍平木节,然后合理堆垛风干。

原木或方木构件的含水率(指构件全截面的平均值)应不大于25%;板材及受拉构件的连接板应不大于18%。

(4)因屋架杆件各部受力不等,应根据各部位受力情况选料。

好料用在受力大的部位

和受拉杆件。

例如下弦是受拉杆件,应用好料,而端节点受力大,好料应用在端头。

对上弦来说,下段比上段受力大,好料应用在下段。

(5)上、下弦杆的接头位置应错开。

下弦接头应设在中间节间内;上弦接头设在节点

附近,但不宜设在端节间和脊节间内。

原木大头应放在端节点处。

接头的相互抵承面要锯平抵紧。

(6)接头夹板应选用纹理平直、没有木节和髓心的气干材制作。

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

用湿材制作,否则应改用钢夹板连接。

(7)木材裂缝处要避开连接处的受剪面,并注意剔除一部分开裂较严重的木材。

(8)屋架端节点受剪面易撕裂,故受剪面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而且要避开木材髓心(因髓心材易干裂),同理,螺栓排列位置也应避开木材髓心。

(9)对斜纹要按照规范要求严格限制,因木材沿斜纹开裂会使受拉杆件突然发生破坏,造成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

(10)木材有疖疤的部位,应避开刻槽处。

下弦中段内的下面边缘拉应力校大,不应有缺孔和木节。

 (11)对有微弯的木材,用在上弦时,凸面应向下;用在下弦时,凸面应向上。

(12)下弦接头每端的螺栓数目不宜少于6~8个。

适当增加螺栓数目而相应地减少螺栓直径,对连接的韧性和承载能力均有显著改善,从而减少了木材因剪裂和劈开而破坏的危害。

螺栓应布置成两纵行齐列或错列,避免单列布置产生干缩裂缝而被拉脱的危害。

(13)受拉、受剪以及系紧螺栓的钢号和垫板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用两块或多块

垫板来达到设计要求的厚度。

垫板尺寸无设计时,按照 规范GBJ206—83中有关规定执行。

屋架中央拉杆及直径≥20mm的拉杆,必须戴双螺母。

钢件的连接均应用电焊,不应用气焊或锻接。

(14)提高操作质量,防止人为裂缝的产生。

1)钻孔前,应将所要连接的杆件按正确位置叠合起来,临时固定,然后一次钻通,使孔眼顺通。

钻孔时,孔径要比螺栓径大0.5~1mm,钻头和孔位应成一直线。

钻厚料时,每钻下50~60mm后,提起钻头清除木屑,再往下钻,以免孔中塞有木屑造成钻孔位移。

当采用钢夹板或钢填板而不能一次钻通时,应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各部分的对应孔位完全一致。

拼装时用木槌轻轻将螺栓打入孔中,防止孔周围的木材劈裂。

2)保险螺栓孔必须与上弦垂直,位置在槽齿非受力面的1/3处。

3)落叶松等脆硬性木材用钉子连接时,必须先钻孔,孔径为钉径的0.8~0.9倍,孔深不小于钉入深度的0.6倍。

如钉径大于6mm,不论何种木材,均应预先钻孔。

用扒钉连接杆件时,应预先钻孔,孔位要错开剪力面,扒钉直径宜取6mm。

4)不得在杆件上钻凿非设计的孔洞;不得挖刻装设搁板用的凹槽或裁口。

(15)用湿材作屋架时,应采取以下防裂措施:

1)方木屋架的下弦应采用“破心下料”的方木,以消除因切向、径向两个方向收缩率不同而产生的环向拉力,减轻裂缝的开展。

2)端节点的剪力面长度应比设计加长50mm;被连接杆件的螺栓顺纹端距s0,应比设计加长70mm。

木夹板厚度应取下弦宽度的2/3。

3)为防止下弦端节点沿剪力面开裂,可在端头下面400mm长度内锯开一条深20mm的竖向锯口,以减小材质干缩应力,然后绑扎8号镀锌铁丝,阻止端头裂缝及竖向锯口的扩展。

4)应认真进行防腐、防虫处理,构造上要注意通风。

5)采用下弦为钢拉杆的钢木屋架。

制作钢木屋架节点时,要保证钢、木接触处的正确角度。

二、屋架高度超差较大

1.施工准备:

(1)熟悉施工图,了解结构情况、几何尺寸、各节点要求、起拱高度、杆件截面、吊杆和螺栓尺寸等。

(2)在平地或木板上,放出半榀屋架大样(指完全对称时),各节点均按设计图纸给出

尺寸实样。

与设计尺寸的允许偏差按有关规定。

(3)先用木纹平直、不易变形和干燥的木材做样板,称作套样板。

套样板时,先按各杆件的高度(或宽度)分别将样板开好,两边刨光,然后放在大样上,将杆件的榫齿、榫槽、螺栓孔等位置及形状画在样板上,按形状正确锯割后再修光。

要求样板对大样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mm,经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样板须用油漆或墨水标清名称,依次编号,专人保管,防止受潮或损坏。

(4)选料。

木结构的用料,必须符合国家对各类木材缺陷的允许程度和各类构件使用木材的等级范围等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制作承重木结构用的木材质量标准。

选料时应考虑如下几点因素:

下弦比上弦重要;上弦的下段比上段重要,上弦的下面比上面重要;下弦的两端比中间重要;下弦的下面比上面重要;端节点的上面比下面重要。

重要的用材料好的木料。

(5)不得将有缺陷的木料用于支座端节点的榫结合处。

(6)必须选用优等木材制作夹板。

(7)使用湿材做屋架时,选用在钢木屋架。

湿材应进行防腐处理。

用湿材做屋架宜采用原木。

采用湿方材作下弦时,可将方料剖开髓心向外,并用 12螺栓接合。

端节点处下弦髓心应向下,避开剪切面。

端节点齿连接的剪面长度比计算的加大5cm。

屋架的受拉腹杆应采用圆杆,以便于调整。

2.操作工艺:

(1)画线、下料。

采用样板画线时,对方木杆件应先弹出杆件轴线;对原木杆件,先砍平找正后弹十字线及中心线。

将已套好样板上的轴线与杆件上的轴线对准,然后按样板画出长度、齿及齿槽等。

(2)锯榫、打眼。

节点处的承压面必须平整、严密;齿连接或构件接处,不得采用凸凹榫。

上、下弦杆之间在非承压面支座节点处宜留空隙,一般留10mm;腹杆与上下弦杆结合处(非承压面)宜留10mm空隙。

钻螺栓孔的钻头要直,其直径应比螺栓直径大1mm。

钻孔时,先将所要结合的杆件按正确位置叠合起来,并加以临时固定,然后用钻一起钻透。

 (3)屋架拼装。

在平整的地上先放好垫木,把下弦杆在垫木上放稳,然后按照起拱高度将中间垫起,两端固定,而在接头处用夹板和螺栓夹紧。

下弦拼接好后安装中柱,两边用临时支撑固定,再安装上弦杆。

如无中柱而用钢柱杆的,则先安装上弦杆,而后安装斜杆,最后装拉杆。

各杆件安装完毕并检查合格后,再拧紧螺母,钉扒钉等铁件。

钢木桁架的圆钢下弦、主要受拉腹杆、受振动荷载的拉杆、直径大于20mm的拉杆,螺栓必须用双螺帽。

3. 预控措施:

(1)木屋架起拱,可采用抬高立人的方法,只要中竖杆的轴线尺寸(即设计图纸中的结构高度)准确,起措高度也能随之准确,所以在组装屋架时,要严格控制中竖杆的轴线尺寸。

控制方法:

屋架基本组装后,在脊节点和下弦中央节点分别找出节点中心,然后利用钢拉杆螺栓调整其距离,使之符合屋架结构高度的尺寸。

为便于屋架组装和调整高度,中钢拉杆的下料长度应比大样尺寸长50mm。

(2)绘制大样或直接在木料上画线时,轴线位置必须正确。

加工时画线锯割也要正确,组装时各节点连接要严密。

三、槽齿不合,锯割过线

1.施工准备:

(1)熟悉施工图,了解结构情况、几何尺寸、各节点要求、起拱高度、杆件截面、吊杆和螺栓尺寸等。

(2)在平地或木板上,放出半榀屋架大样(指完全对称时),各节点均按设计图纸给出尺寸实样。

与设计尺寸的允许偏差按有关规定。

(3)先用木纹平直、不易变形和干燥的木材做样板,称作套样板。

套样板时,先按各杆

件的高度(或宽度)分别将样板开好,两边刨光,然后放在大样上,将杆件的榫齿、榫槽、螺栓孔等位置及形状画在样板上,按形状正确锯割后再修光。

要求样板对大样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mm,经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样板须用油漆或墨水标清名称,依次编号,专人保管,防止受潮或损坏。

(4)选料。

木结构的用料,必须符合国家对各类木材缺陷的允许程度和各类构件使用木材的等级范围等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制作承重木结构用的木材质量标准。

选料时应考虑如下几点因素:

下弦比上弦重要;上弦的下段比上段重要,上弦的下面比上面重要;下弦的两端比中间重要;下弦的下面比上面重要;端节点的上面比下面重要。

重要的用材料好的木料。

(5)不得将有缺陷的木料用于支座端节点的榫结合处。

(6)必须选用优等木材制作夹板。

 (7)使用湿材做屋架时,选用在钢木屋架。

湿材应进行防腐处理。

用湿材做屋架宜采

用原木。

采用湿方材作下弦时,可将方料剖开髓心向外,并用 12螺栓接合。

端节点处下弦髓心应向下,避开剪切面。

端节点齿连接的剪面长度比计算的加大5cm。

屋架的受拉腹杆应采用圆杆,以便于调整。

2.操作工艺:

(1)画线、下料。

采用样板画线时,对方木杆件应先弹出杆件轴线;对原木杆件,先砍平找正后弹十字线及中心线。

将已套好样板上的轴线与杆件上的轴线对准,然后按样板画出长度、齿及齿槽等。

(2)锯榫、打眼。

节点处的承压面必须平整、严密;齿连接或构件接处,不得采用凸凹

榫。

上、下弦杆之间在非承压面支座节点处宜留空隙,一般留10mm;腹杆与上下弦杆结合处(非承压面)宜留10mm空隙。

钻螺栓孔的钻头要直,其直径应比螺栓直径大1mm。

钻孔时,先将所要结合的杆件按正确位置叠合起来,并加以临时固定,然后用钻一起钻透。

(3)屋架拼装。

在平整的地上先放好垫木,把下弦杆在垫木上放稳,然后按照起拱高度将中间垫起,两端固定,而在接头处用夹板和螺栓夹紧。

下弦拼接好后安装中柱,两边用临时支撑固定,再安装上弦杆。

如无中柱而用钢柱杆的,则先安装上弦杆,而后安装斜杆,最后装拉杆。

各杆件安装完毕并检查合格后,再拧紧螺母,钉扒钉等铁件。

钢木桁架的圆钢下弦、主要受拉腹杆、受振动荷载的拉杆、直径大于20mm的拉杆,螺栓必须用双螺帽。

四、木屋架安装位置不准

1.施工准备:

(1)木结构制作、装配完毕后,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检查、记录材料质量、结构及其构件尺寸的正确程度及构件的制作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准吊装。

(2)木结构吊装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修整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缺陷;

2)拧紧所有螺栓(包括圆钢拉杆)的螺帽;

3)根据结构的形式和跨度,合理地确定吊点,并按翻转和提升时的受力情况进行加固。

经试吊证明结构确具足够的刚度;

4)采取防止构件错位和连接松动的措施;

5)在墙、柱上测出标高,然后找平,并弹出中心线位置,安放好混凝土垫块或涂刷防腐剂的垫木,安装好固定螺栓;

6)对跨度大于15m采用圆钢下弦的钢木屋架,应采取措施防止就位后对墙、柱产生的推力;

7)吊装用的一切机具、绳、钩必须事先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操作工艺:

(1)试吊:

吊装时应由有经验的起重工指挥,当屋架起吊离开地面30cm后,应停车进行结构、吊装机具、缆风绳、地锚坑等的检查,没有问题才可继续施工。

(2)第一榀屋架吊上后,立即找中、找直、找平,并用临时拉杆(或支撑)将其固定,待

第二榀屋架吊上后,立即装钉上脊檩,作为联系构件,并装上剪刀撑。

支撑与屋架应用螺栓连接,不得采用钉连接或抵承连接。

(3)所有屋架铁件、垫木以及屋架和墙接触处,均需在吊装前涂刷防腐剂;有虫害(指白蚁、长蠹虫、粉蠹虫及家天牛等)地区应作防虫处理。

(4)屋架的支座节点、下弦及梁的端部不应封闭在墙、保温层或其他通风不良处,构件的周边(除支承面外)及端部均应留出不小于5cm的空隙。

构件与烟囱、壁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支承在火墙上时,不应穿过防火墙,并将端面隔断。

(5)在一般情况下,屋架端头应加锚固螺栓,以加强屋盖与墙身的联系,屋架吊装校正完毕后,应将锚固螺栓上的螺母拧紧。

3.预控措施:

(1)墙砌平口后,应在墙上弹出屋架安装的纵横中心线,纵横中心线的交点即为锚固螺栓的埋设位置和支座面的中心。

各中心线间的距离,必须在钢尺上连续分准,不应倒短尺和悬空拉尺,以防产生丈量误差。

(2)锚固螺栓的埋设,宜先留螺栓孔,弹线后,再按线准确地埋设螺栓;如在混凝土圈梁(柱)内埋设锚固螺栓时,应拉线找直、吊正,埋设准确。

屋架吊装前,还应弹线复核螺栓位置,不符合处应采取措施处理,以消除误差。

(3)为防止屋架上的锚固螺栓孔偏移错位,在下弦上钻孔时,宜从下往上钻或上下两面对钻,孔径应比螺栓径大3mm。

(4)如墙厚≥370mm,可沿墙宽方向留长眼,待屋架吊装完并抄平、找正、吊直无误后,再浇筑细石混凝土并捣固密实,把螺栓锚固在墙内,混凝土浇筑高度要高于卧木下皮,以防混凝土与卧木接触不严。

五、屋架防腐处理不当

1.施工准备:

(1)选择防腐剂及其配方。

(2)清除树皮、杂物。

(3)毒杀木腐菌和蛀虫。

 2.操作工艺:

(1)水溶性防腐剂常采用常温浸渍、热冷槽处理和加压处理。

常温浸渍法适用于马尾松,应有足够的浸渍时间,使吸收量达到要求。

热冷槽处理时,应在热槽和冷槽中进行,热槽温度为85~95℃,冷槽为20~30℃,效果较好,加压法应由木材防腐厂专门处理。

(2)油溶性防腐剂常采用常温浸渍、热冷槽处理、加压处理和双真空处理。

(3)油类防腐剂常采用热冷槽处理、加压处理和涂刷2~3次。

(4)浆膏防腐剂常采用涂刷一次处理。

3.预控措施:

(1)采用马尾松、木麻黄、桦木、杨木等易腐朽和虫蛀的树种时,整个构件应用防腐、防虫药剂处理(药剂的选用与配制详见《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6—83);具有木腐菌感染征象或虫蛀现象的木材和木构件应单独堆置,并先进行毒杀,然后进行防腐、防虫处理,方允许使用。

(2)屋架应尽可能用干燥木材制作。

作好屋面防水,防止屋架受潮。

檐口设计宜采用出檐和封檐板,不宜采用内排水和女儿墙等构造,从设计上消除屋面漏水的可能性。

(3)在屋架支座下(即卧木下)设置防潮层,一般作法是铺二层油毡;屋架伸入墙内部分(包括卧木)必须涂刷防腐沥青。

(4)为保证通风良好,屋架端节点不允许封闭在墙内,四周要留有空隙。

 如留空隙的作法施工有困难,可在屋架与墙体接触处,设置油毡(2~3层)隔离层。

(5)为防止钢构件表面出现凝结水,使钢件锈蚀和木材受潮,屋架中的钢构件必须涂

刷油漆,并将钢件与木件用油纸隔开。

在保暖房屋中必须使屋盖承重结构处于同一温度场,在围护结构中铺设足够厚度的保温层,隔气层设在温度高的一边,保温层设在温度低的一边。

(6)习惯上有将檩条和屋架上弦等构件埋置在保温材料中的作法,这种构造对木材防腐极为不利,严禁采用。

六、木檩条节点不牢

1.施工准备:

选料:

 檩条是承重杆件,选用木材必须符合承重木结构的材质标准。

屋脊檩条必须选用好料。

带疤痕等缺陷的檩条,且缺陷在允许范围内时,一般宜作檐檩。

2.操作工艺:

(1)对选好的檩条用的木材,进行找平、加工开榫、分类堆放。

(2)檩条与屋架交接处,需用三角托木(爬山虎)托住,每个托木至少用两个100mm长的

钉子钉牢在上弦上,托木高度不得小于檩条高度的2/3;

(3)屋架及天窗脊节点和其他上弦节点或其附近的檩条、支撑架节点处的檩条,应与屋架上弦及山墙锚固。

锚固方法可用螺栓或卡板。

螺栓直径设计无要求时,可在

12~16mm范围内选用;

(4)有挑檐木者,必须在砌墙时将挑檐木放上,并用砖压砌稳固;

(5)安好后的檩条,所有上表面应在同一平面上。

如设计有特殊要求者,应按设计画出曲度;

(6)在有火源的房间内,须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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